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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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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大全5篇)
时间:2024-03-20 21:17:30     小编:灵魂曲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国内(速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际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 如果投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b.错报超重物品重量; c.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乙方,3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2 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

5.4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由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5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七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本合同所有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准则进行裁决,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语言是中文。仲裁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执行,仲裁费用、执行仲裁裁决的费用由仲裁裁决书决定。除争议事件外,双方都应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未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未尽的义务。

第八条: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品上使用双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他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未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如实披露。

第十一条:其它

11.1 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4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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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大班快递有限公司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在 地区进行递送服务。

1.1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资料在 地区进行上门递送服务,

1.2 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为甲方代收货款.

二 递送范围

递送范围为 .

三 取件与递送时限

3.1取件时间:乙方从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取件,乙方保证公休日和节假日对甲方进行正常递送服务。

3.2投递时间:

加急快递:自乙方收到甲方货件起,本市范围内1至3小时内送达.

四 运费结算方式

4.1、递送价格

快递区域 价格 限重 续重

海淀区及四环以内地区 7元 2公斤 1元/公斤

四环至五环之间地区 10元 2公斤 1元/公斤

五环外其他地区及近郊区县 3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延庆、怀柔、密云、平谷 50元 2公斤 3元/公斤

国内一般省会城市及部分二级城市 10元 1公斤 8元/公斤

注:往返和加急在单程基础上加收1倍费用。

4.2、结算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快递费.

五 代收款(只限本市)的结算方式

六 双方责任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在与乙方办理货件交接时,向乙方提供收货人的姓名及其详细联系方式并签字为准。

6.2保证委托乙方投递货件为国家认可流通货品。

乙方权利和义务

6.3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货件投递至甲方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时投递须及时和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方式。

6.4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确保货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严格履行3.2款规定之投递货品时限,并负责答复甲方就货件送达与否,送达时间等提出的查询。

6.5乙方应对通过工作接触得知的甲方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业务人员,在客户面前应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达到良好的服务质量。

七 协议期限:

7.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协议期满,届时双方无异议,可另行续签。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协议附件之修订不影响本协议之有效性。

八 理赔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货件后,在投递过程中,发生货品丢失或缺损,理赔方式按照附件1(契约条款)执行。

九争议与解决:对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其解决方案作为补充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双方协商不成,可提请法院诉讼解决。

十 其它

10.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和规定,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警告,若警告无效,另一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反本协议而提出诉讼等一切权利。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服务范围

航空、汽运。

第二条: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保险费:甲方付给乙方保险费

第三条:服务期限

从 20_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_ 年 7 月 1 日止;

第四条:服务确认方式

(4.1)甲方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乙方委托业务。

(4.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

第五条:运送进程中的安全要求

(5.1)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标准包装的,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安全运输的原则加以包装或委托乙方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甲方付给乙方包装费。(包装费根据包装材料和包装规格定)

(5.2)甲方为防范事故所要求乙方专人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3)延误7天以上的免收单票运费的50%,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晚点,乙方不承担责任(航班延误或取消、自然灾害、交通堵塞等),但乙方有务及时通知甲方可能造成延误的原因。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时间

(6.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

(6.2)乙方于每月的 3 日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的工作单, 并做成结帐明细表。甲方在核实无误后,于当月 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6.3)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6.4)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未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

(7.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反馈。(7.1.3)甲方有义务提供准确详细的收货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如因甲方提供的收货人名址及联系方式有误所造成的货物延送,乙方不承担责任。

(7.1.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与乙方进行结帐,出现违约时承担其责任。

(7.1.5)甲方有义务承担因对方拒收货物而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运送货物服务,在车辆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7.2.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执行情况的存根。

(7.2.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牌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7.2.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所委托的业务。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

(8.1)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8.2)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相关证明,由双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调解决是解除合同,或者部分不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8.3)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更改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全称: 乙方公司全称: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公司开户行:

公司账号:

地 址: 地 址: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顺丰快递服务合同十篇五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

一、 协议说明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件物的收取、派送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号。

2.本协议一、二条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双方业务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

3.本协议须双方业务代表签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有效。

4.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是协议主体的补充;经双方协商,附件可以在不更改协议本体的情况下独立增删、变更、修改,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

二、 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快件及包裹派送服务。

2.乙方承运甲方快件到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由甲方在托运书中具体指明。

3.乙方承诺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充足的运力资源,并有义务保证甲方快件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三、 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

1.协议价格依本协议的所属附件为准。(附件略)

2.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3.本协议涉及的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10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货运签收联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后,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10日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快递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获知快件在途情况信息和每单快件到货时间及收货情况信息。

2.快件交接以后,甲方有随时对交付承运快件进行跟踪查询的权利。

3.甲方有权对甲方快件在乙方的运作过程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有权提出书面意见。

4.甲方有通知乙方提货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准确给乙方提供提货地点、提货时间、快件数量、目的地等货运信息。

5.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的服务费用。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时确认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义务和要求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快件交接时提供准确、完备的快件交接单据的权利。

3.乙方有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快件的权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社会负面影响的损失。

4.甲方交付乙方托运的快件,乙方应在承运过程中将准确的货运信息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而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把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安排。

5.乙方有解决和答复甲方对快件查询跟踪的义务。

六、 免责条款

若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则乙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货损;

3.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所致的损失;

4.托运人的包装所致损失;

5.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致;

6.因为货损而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七、 保险及赔偿

1.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5%的保价费。

2.对于甲方所托之物品、文件,因乙方之过失而造成遗失、损坏所衍生出之直接费用,含甲方客户因托运物品、文件的丢失、损坏而向甲方索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刊登遗失广告及补办该文件所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并提供免费的补寄等,乙方须无异议赔偿给甲方,赔偿数额双方协商。

3.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八、 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三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 协议终止

1.本协议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 本协议期满。

(2)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一方根据本协议构成违约,而履约方选择终止本协议。

2.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 甲方连续两次付款超过乙方要求时间(30天以上)。

(2)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有违禁物品并有刻意隐瞒行为。

3.任何一方因内部原因欲终止本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结束本协议。

4.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处理争议期间,除有争议或必须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 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协议试行期,试行期间如对合作不满,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2.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重新续签本合同。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并依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并对外保密。

附某公司的快递单样本(供参考和对比)

1.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

3.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

4.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契约条款

由_________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一、 运单

____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 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____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认____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____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___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___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____元。

三、 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____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 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 负责条款

1.____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___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____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 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 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是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他违禁品。

(3) 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赔偿限额

1.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高人民币_____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

3.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七、 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___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利。

2.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 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他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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