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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 中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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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 中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汇总8篇)
时间:2023-09-11 19:47:10     小编: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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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一

中国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2019年与2019年,中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负面作用开始显现,存在着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等问题。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有利于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提出,要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指出,要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部分省份、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整合。总体来看,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部分地区的整合取得了初步成效,扩大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国办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19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9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二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行一体化经办服务。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妥善处理特殊问题,做好制度衔接和实现平稳过渡。

贴、重复建设。但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推动,医保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制度的筹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体制,整合经办机构,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突出提升服务效能,实现逐步过渡和平稳并轨,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制度衔接。二是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四是创新机制、提升效能。坚持管办分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从政策入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重点是要整合其筹资和待遇保障政策。在研究比对原有两项制度差异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六统一”的政策整合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就业人口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允许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改善筹资分担结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妥善处理整合前后特殊保障政策的衔接,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各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实行动态准入退出。对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执行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外部监督制度,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基金结余,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重复建设、重复补贴,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意见》对理顺管理体制,提供城乡一体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出了要求:一是整合经办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管理体制,统一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经办资源,对经办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各类经办力量进行整合,规范经办服务流程,补足经办服务短板,提供城乡一体化经办服务。二是创新经办管理。通过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手段、改进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提升服务效能,对推进制度整合、实现整合目标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优化医保服务,实现制度的平稳可持续发展。《意见》对此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整合完善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提供支撑,推进信息交换与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三是完善付费方式。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引导建立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四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程,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顺畅衔接、平稳过渡,避免因个别特殊保障政策的调整而导致参保人员待遇的暂时性下降。

调,加快推进。三是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细化政策措施,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保险监管、发展改革、编制管理部门和医改办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做好监管和跟踪评估,确保制度整合工作平稳推进。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宣传各地经验亮点,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三

国办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提出2019年的重点任务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大力改善医疗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70%左右的地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保支付等配套政策。三是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到2019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政策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保供养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在内的城乡贫困人口倾斜。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意见》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坚持创新机制、提升效能,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意见》就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明确提出了“六统一”的要求:

一要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要统一筹资政策。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

三要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四要统一医保目录。由各省(区、市)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制定统一的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五要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

六要统一基金管理。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

《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

《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加强基金的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做好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系统推进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意见》强调,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四

从明年元旦起,上海市市民无论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随着政府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市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将有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待遇将有明显提高。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经上海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介绍,《办法》实现了对象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的“四个统一”,居民医保实现城乡统筹后,城乡居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

对象范围方面,《办法》搭建了统一的参保平台,破除城乡户籍限制,未参加上海职工医保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市民,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其次,筹资标准得以统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看齐。《办法》明确,将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提高了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村居民的补助水平,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19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与城镇居民保持一致。同时,统一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确保广大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各区县政府及村集体经济将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政府相关部门也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统一的补助。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五

基本医疗保险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下面小编整理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欢迎阅读!

国发〔2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总结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运行情况以及地方探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统筹协调与顶层设计,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完善政策入手,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强化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立足基本、保障公平。要准确定位,科学设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充分考虑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异,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研判,周密制订实施方案,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4.创新机制、提升效能。要坚持管办分开,落实政府责任,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和经办管理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利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资源,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规范经办流程,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完善经办机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培训和绩效考核。

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手段和管理办法,优化经办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进管办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激发经办活力。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各地要围绕统一待遇政策、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就医结算等重点,稳步推进市(地)级统筹。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根据统筹地区内各县(市、区)的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基金的分级管理,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经办管理机构基金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

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支撑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运行和功能拓展。推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定点机构信息系统、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与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信息系统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强化信息安全和患者信息隐私保护。

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监管办法,充分运用协议管理,强化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要求,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合过程中的问题。

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后的衔接;财政部门要完善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基金监管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参与经办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的从业资格审查、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管理部门要在经办资源和管理体制整合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医改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跟踪评价、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宣传各地经验亮点,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营造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围。

2019年1月3日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六

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的通知》,决定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以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程。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这些地方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也为全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尚未整合的省(区、市)要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和

工作方案

,统筹地区确保2019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启动实施。

据了解,湖南省将按照“六统一、一整合”(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整合机构、编制、人员)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七

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的通知》,决定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以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程。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这些地方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也为全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尚未整合的省(区、市)要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和

工作方案

,统筹地区确保2019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启动实施。

据了解,湖南省将按照“六统一、一整合”(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整合机构、编制、人员)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2019年3月23日,黔南州医改领导小组在州人民政府第一会议室召开医改调度会。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胡成林主持,州卫计委、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编委办、州食药局、州教育局等14家医改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由州卫计委副主任、州医改办副主任李俊通报2019年医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201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州卫计委党组书记主任、州医改办主任赵智对我州2019年重点开展的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二个全覆盖” (实现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全覆盖和实现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等医改重点任务工作作安排,并传达州医改办《关于明确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最后,州政府副秘书长胡成林对医改相关工作作要求:一是要加快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配套方案制定;二是启动我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各医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科学提出整合规划和方案;三是各医改成员单位做好分工协调,形成统一医改合力,整体推进医改各项工作。

4月6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的通知》,决定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湖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调小组,以加快推进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程。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这些地方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制度更加公平,基金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也为全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尚未整合的省(区、市)要确保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地区确保2019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启动实施。

据了解,我省将按照“六统一、一整合”(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整合机构、编制、人员)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医保城乡统筹,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责篇八

日前, 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 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 要求各地因地制宜, 有序推进, 创新机制, 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效能。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有什么意义? 对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效能有怎样的帮助? 各地目前采取了哪些做法? 就这些问题, 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

荨 城乡医保整合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筹资效率。

荨核心在于 “公平” 二字,体现 “待遇就高不就低, 目录就宽不就窄”原则。

吴光: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是我国通过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一步。

近年来,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 我国建立了全民医保体系,覆盖全体国民, 13亿人参保。 中国在短时间内,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实现了全民医保,这是举世瞩目的成就。 《意见》提出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成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是迈向公平正义的又一大步。整合以后,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将从原来的 “3+1”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救助) 整合为 “2+ 1”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 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这次整合的核心 “公平” 二字, 体现在“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整合原则中。

待遇就高不就低。原来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可以纳入报销的范围是分别规定的,在住院和门诊方面都有所不同。农村居民待遇低于城镇居民是从总体而言的,新农合也有对农村居民一些单独的设计。在整合过程中, 本着 “待遇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尽可能使原来已经纳入报销范围的待遇不减少、不降低。

目录就宽不就窄。新农合的医保目录是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建立的,地方分别规定,少的有七八百种, 多的达1300多种。 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执行的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即2200种, 地方在此基础上还做了15%的增加,所以地方目录比国家目录还要再宽一部分。在整合过程中 “目录就宽不就窄”,方向是向大目录靠拢,所以整合后参保者尤其是农村居民享受的报销范围应该说比以前有所扩大。

对于老百姓来说,整合后可以实现不分城乡,不分乡下人和城里人的身份,大家享受一个制度、一种政策和一种待遇,这样有利于公民权利的均等化, 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朱恒鹏: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好处。

从制度构架层面上说,建立一个统一的、 公平的城乡医疗保障体制,一直以来是国家的目标。 我国在2019年和2019年针对农村人口、 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但不同险种的人员到医院就医时, 享受的待遇有所区别。并轨之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将会有一个统一的报销目录,享受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目录和医疗资源。这在公平性上得到了保障。

在技术层面,城乡医保整合有助于降低医保的管理成本,提高医保的筹资效率。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保险分担风险的能力将提高。根据大数定律,医保基金的风险池会扩大,降低了分散的管理成本,提高了综合的保障能力,也为提高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创造了空间。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在2019年国家颁布的 《社会保险法》中,已经明确提出我国建立的是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社会保险由社会来管理是其本质特征, 也是社会保险的核心职能。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可以提高医保的社会化管理水平,让医保回归社会医疗保险的本质属性。

提升服务效能:避免重复参保、重复建设、重复补贴

整合两套经办系统, 提升了管理力量和效率, 避免了重复建设。

整合信息系统后, 能够准确识别重复参保信息, 从而避免了重复补贴。

朱恒鹏: 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效能, 按我的理解,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医疗保险代表参保人的利益。衡量医疗保险服务效能的高低标准,就是在参保人既定的筹资水平下,能否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第二,医疗保险作为医疗服务的需方,要为医疗服务的供方提供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第三,既然本质是社会医疗保险,医保作为医疗服务最大的购买方, 应该引导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医患双方的诊疗行为,合理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

城乡医保整合后,能十分明显地提升医疗管理服务效能。以往存在重复参保,主要是指居民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保,却只能享受一次待遇的现象。 按照 《意见》, 城乡居民的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都将得到整合,所有的人员信息整合之后,系统就能准确识别居民个人的缴纳信息,重复参保的现象能显著减少。类似的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的问题也将得到明显改善。

城乡医保整合,还要提高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 《意见》提出,城乡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医保基金统筹提高到市级层次的时候,一方面,不同地区的保障待遇差异可以得到消除,提高了不同地区居民获得医保的公平性;另一方面,政府的分管责任、征缴责任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责任会更加清晰,将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增长。

吴光:根据已经整合的地区的做法, 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时,首先是整合原来两套经办机构。这也就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的力量会有所增强。整合之后的经办机构服务网络,将包括省、市、县、乡镇 (街道)各级经办机构,以及乡村的医疗保险专管员。

虽然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数量增加, 但与增加的参保农民数量相比,肯定是远远不够的。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 出路在何方?主要靠提升手段。

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套系统,可以显著地提升效率。信息系统的整合对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有很重要的意义。通过数据库,比对参保人员数据,能够发现以前分别经办时出现的重复参保、重复财政补助的问题,从而进行梳理和剔除。

例如,在农村出生的小孩,上小学前已经参加了新农合;由于父母来城里务工,孩子也跟着来到了城里上小学,在学校里,很有可能再缴一份城镇居民医保费, 财政需要重复补贴,这样就形成了重复参保、重复补贴。以前,在两个系统分别经办的情况下,缺乏足够有效的信息比对,造成了经办人员明知道有此类情况发生,但无法解决问题。

另外,整合后,信息系统建设可以得到进一步完善,将原来分别经办时没有涵盖的地方纳入系统。 比如,以前有些地区乡镇卫生院,没有实现医保信息系统联网;整合之后,就能将医保信息系统连接到乡镇卫生院,能够实现数据上传,提高医保付费和结算的效率,提高监管效率。这也是医保服务效能提升的一个重要方面。

荨 地方探索为全国范围内制度整合提供了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

荨 整合后的城乡居保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更顺畅。

目前,地方采取怎样的做法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效能?

吴光: 目前, 已有天津、 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上海等8个省份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1/3省份, 以及近1/3地级市、县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地方探索的效果是好的,达到了整合的目的,实现了社会公平,提升了医疗保险的管理效率。这些地方的探索,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制度整合提供了实践基础和政策依据。

朱恒鹏:全国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如山东、广东、浙江等省份整合了城乡医保,将医保统一到一个管理部门。 地方上已经存在各种探索,有效提高了服务效率。

在山东青岛, 2019年实施了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并引入了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促进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全面发展。在分工上,社保部门和商保公司分工协作,社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指导商保公司完善业务规程;商保公司在统一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基础之上,分别独立经办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6项医保经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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