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天空之镜 天空之城纯音乐篇一
十三岁,我爱上了安静。我不再疯疯癫癫地和楼下的小孩追来赶去,喜欢傻傻地坐着,看着四周发呆喜欢静静地看看书,感受他人的悲欢离合;喜欢美美地睡上一觉,--觉醒来,什么不痛快都会抛之脑后。有人说,女孩是水做的骨肉,那么我想,十三岁女孩的心应该就像一条宁静的小溪。
十三岁,我喜欢怀想天空,喜欢一个人在夜里仰望星空,望着那逼不可及的地方:喜欢看流星,在夜空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射手座:我总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仙境,那里就我一个人在散步,欣赏着美丽的景色。
十三岁,我的脾气变得有点坏,好像地你,一触就会爆炸,如果有同学打扰我的消静,乱翻我的书本,拱到我的桌子,我会两手一拍,站起来向他们大吼:“有病啊?同学见势不妙,赶紧溜走了,他们知道我嘴巴的厉害。
十三岁,我的朋友不少。打开电脑,我也不再总玩那些装扮之类的小游戏,我有了自己的qq,喜欢和好友祖露心扉畅谈,把埋了几天的郁闷和藏了几天的喜悦都释放出来,然后倾听好友的安慰,同分享快乐。
十三岁,我的天空很独立。晚上睡觉前,我会把一天发生的事写在日记本里。在那里,我可以自由发泄,可以不受约束,不用像写作文--样条分缕析,只要想写的,都会写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想看我的日记,也许想更深入了解我的内心吧!我很反感这种做法,我把日记锁在抽屉里,把我的天空之门锁上,因为这只属于我一一个十三岁女孩的天空!
13岁的女孩的心情还真是复杂,呵呵,管他的呢,少年的滋味,自己品位。
天空之镜 天空之城纯音乐篇二
这部书描述的是三名美国人在二战过后到北非旅游的故事。这是本游记么?显然不是。虽然书中也写到北非,特别是撒哈拉沙漠地区的风、沙、日、月,然而这些环境描写只是为了衬托,衬托三名旅者之间和各自的故事。
波特和姬特是一对结婚十二年的夫妻,由于波特喜欢到处旅行,而且他认为他不同于游客,而是旅人,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游客总会在旅行一段时间后归心似箭,旅人却没有归途,此地和彼地之间并无区别,脚步总是很慢。所以他们之间的婚姻生活似乎很少有安定的时间,妻子姬特总是陪伴着丈夫,然而她似乎并不想总是四处漂泊,但她仍然坚持陪着他,并且尽量克制着抱怨的频率和刻薄的程度。
至于同行的另外一名年轻男子特纳,外表英俊、身材强壮,对姬特有着不一般的感情,他想得到她,她对特纳却毫不理睬,她虽然抱怨波特,但她仍然爱他。波特和姬特都希望通过这次北非的旅行改善二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为了寻找一处二战过后的世外之地,也许是桃园,也许是荒漠,管他呢,只要没有被战争波及和影响就好。
波特喜欢旅行,走过那么多地方,却依然没有找到自己的“家乡”。他喜欢孤独,即便在条件恶劣甚至暗藏凶险的萨拉哈沙漠地区,仍然喜欢独自往更黑暗、更偏僻、更荒凉的地方行走。他看着那些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眼神空洞的本地穷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正如那些穷人麻木的看着他。
姬特有些神经质,总会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而自作烦恼,比如不小心崴了脚或者打碎一个水杯或者做了一个噩梦,她总认为这些坏事是一种征兆,意味着更大的麻烦或者可怕的事情即将发生。所以,当波特四处游走时,她常在旅馆里待着,看看书,喝点茶或者酒,站在窗口看看窗外的风景,以此消耗掉旅途那漫长的时间。
相比之下,特纳似乎更像正常人一些,他喜欢旅游,但又不会偏执的去特意寻找孤独,他不神经质,只是用一切手段来避开波特追求姬特,其实也不用专门避开,波特和姬特已经分房而睡,只是还没有离婚。当然,在追求姬特的业余时间,他也会去泡泡当地酒吧里的风尘女子。总之,他是三个人里最接近普通人的,没有特别的嗜好,又有正常的欲望。
喜欢孤独的波特,在我看来,是一名哲人而非旅人,他其实就是作者保罗鲍尔斯本人的化身,他说的话常常带着对人生的思考,尽管妻子姬特已经厌烦了他的哲学思考。当姬特说她曾经以为“人生会不断累积动量,它每一年都会变得更多,更深刻。你会不断学到新东西,读后感变得更聪明,更有简洁,更接近真理——”时,波特大笑道:“人生更像是吸一支烟。最初几口你觉得无比美妙,完全没有想过有一天它会消耗殆尽。然后你突然发现它已经快烧完了。这时,你也尝到那苦涩的滋味。”
说到死亡,也许这就是还活着的人们能够感受到的最大的恐惧,而鲍尔斯本人却自称想体验死亡,不是从旁观者的角度,而是身临其境,成为那个垂死的人。主人公波特在小说进行到一半时便因疾病死在撒哈拉,这是由于鲍尔斯本人曾在北非旅游时罹患伤寒却侥幸未死,于是他在小说里用波特的死来偿还当年欠下的一条命。
波特的死,对于姬特来说,就是再也无处可藏,因为波特就是她可以遮蔽自己的天空。天塌了,藏匿在天空之后的恐怖滚滚而来。终于,姬特崩溃了。之后的情节,初看似乎让人不可理解,但想到一个崩溃的女人,完全没有了曾经自我的防御,释放的是天性,或者说是本能,似乎便也释然了。人,终究还是动物的一种,在精神世界崩塌之后,唯有本能可供驱使,所以,姬特成为了一个阿拉伯部落商人豢养的玩物,而她得到的仅是可以果腹的食物和肉体被玩弄的另类欲望满足,除此之外,她别无所求,也无需任何的思考。甚至于在她因自己失宠而逃离出来后,并不想重新回到正常的文明世界中,文章的结尾,她消失在“被拯救”的路途上,也就不足为奇了吧。
读完此书,我想起一个词,叫做“羁绊”。我们从出生到成长,从学习到工作,从亲人到朋友,都是一个不断与周围的人产生羁绊的过程,由于羁绊产生感情,由于羁绊产生不舍,由于羁绊产生比较,由于羁绊产生欲望,由于羁绊产生“活下去”的支撑。遮蔽的天空,便是羁绊的力量,当一个人断了所有的.羁绊,便失去了这种力量,便没有了可供遮蔽的支撑,这也许才是最终的孤独。孤独的终点,大约就是绝对的自由,而绝对的自由除了意味着本能的释放,也意味着精神的死亡。
天空之镜 天空之城纯音乐篇三
每一片叶都闪烁着无尽的光辉,它就像星一样是一件宝物,是属于大地的宝物……
——题记
叶是一个精灵,一个被天空遗忘的精灵;叶是一次旅程,一次被时间遗忘的旅程;叶是一滴水,一滴被大海遗忘的清水……但唯有大地,没有遗忘它。
它拥有世界最美的颜色,那是清凉的颜色,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丝安宁,轻轻悄悄地轮回,虽然它被遗忘,但是这不代表它是孤独的,因为它有风的陪伴,雨的滋养,生长在那一片绿色之中。
是谁给了它生命?是大地,这个能包容一切的自然之母,她让我们这些生长在这里的事物,去留意它的存在,但最终,一些成年的人却还是遗忘了这个精灵。
我们让它作为一次旅程,与那些回忆交伴,可却被时间遗忘,让它永存于那些回忆,时间遗忘了它,就是意味着干枯而不粉碎,但这次旅程却永远的被遗忘于抽屉的深处,和灰尘在一起,等待着再次被翻开。
它为什么会那么清秀?是因为它是被大海遗忘的一滴清水,沉落于一片绿色之中,开始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而这滴水却永远不失去属于大海的清秀,无声无息的生活着,不会惹给别人一丝的麻烦。
当它凋零的那一刻,风送它去融入大地的怀抱,在它融入怀抱时,便进入一场无人知道的睡眠,而这个眠,是如此的漫长,却还是得到大地的宽容,收留了它。
它,默默无声,但是他一切都懂了,即使它是被天空遗忘的精灵;是被时间遗忘的旅程;是被大海遗忘的清水……但它却没有被大地遗忘的绿色……
天空之镜 天空之城纯音乐篇四
“跑出天空”的感觉
奔向彩虹,跑出天空。
远离起点,超越人群。
超越恐惧的舒适
燃烧的火焰照亮了天空。
我的才华,你的欢呼
爱情充满了闪亮的世界!
电影《耗尽一片天空》中的主角是黎小田。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他的父亲李·熊飞靠卖砂锅为生。当他出生时,他的母亲离开了他,他独自和父亲生活在一起。爸爸希望哮天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成为一名好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因此,他经常教哮天学习更多,不要像他长大后一样毫无价值。在学校,哮天经常被嘲笑为“矮冬瓜。为了不被同学们嘲笑,黎小田决定在跑步方面超越别人。然而,我父亲反对。他觉得运动员的训练非常艰苦,最后他不得不卖掉金牌,因为没有出路。有一次,哮天遇到了一位运动员“大眼睛。他同情哮天,因为他经历坎坷。因此,“大眼睛。他决定尽最大努力帮助哮天实现他的梦想。稍后,在“大眼睛。在这种帮助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哮天终于在运动会上赢得了比赛冠军。
看完这部电影,我被哮天对梦想的追求深深打动了。一个执着追求梦想的热血少年,一个可以为未来付出任何代价的奋斗少年!正是他是一个如此年轻而又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不在乎在起跑线上失败。这是一次很酷的有趣跑步,改变了他。一个普通的青少年有一颗热血的心。,“然而,一个简单的梦有一段艰难的旅程。是的,他是一个为梦想努力工作并流着血的孩子黎小田。“我把一切都输给了别人,我唯一能为自己赢得的就是超越别人!”男孩哮天竭尽全力去实现他的梦想,这也深深地感动了人们。从来不承认,嘲笑,然后咬牙切齿地为自己争取机会,kotoo梦想,从普通人反映的灵感点,触及一个人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一条布满汗水的赛道,一场燃烧梦想的比赛,一个来自普通背景的男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未来。
《跑出天堂》中感人的部分也是父子之间的感情。电影中的男孩和他的父亲,从疏远到相互理解,是共同父子关系的缩影。父爱总是站在一个很深的角落,很容易被忽视,但它是一种不可抛弃的珍贵情感。通过真实的生活细节和父子之间激烈的冲突,这部电影描绘了父子之间的各种情况,从而扩大了对父爱的思考。父子之间有冲突,这很正常。父亲总是默默地爱着他的孩子,让人们感受到亲人之间的爱。在这部电影中,男孩和他的父亲,从疏远到相互理解,概括了父子之间的一般关系。父爱总是站在一个很深的角落,很容易被忽视,但它是一种不可抛弃的珍贵情感。这部电影通过真实的生活细节和父子之间激烈的冲突,描绘了父子之间的各种情况,从而扩大了对父爱的思考,引起了每个人的同情。让人奋进,让人感受和思考。
天空之镜 天空之城纯音乐篇五
暑假里,我有幸读了著名作家杨红樱的童话故事《毛毛虫的天空》,被书中的毛毛虫所震撼。
河边的青草地上有一只毛毛虫,它想和许多小昆虫交朋友,可是它长得太丑,没有谁愿意和它做朋友。它羡慕蝴蝶的美丽与自由。在花蝴蝶的鼓励下,它有了自己的梦想,还建了一座做梦的房子,历经千奇百怪的梦后,它拼命地挣扎,终于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可是随着美丽的到来,毛毛虫的一生也就要结束了。
毛毛虫能变成蝴蝶,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它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最终梦想成真。虽然美丽只是短暂的,但它却因为曾经的精彩与辉煌活得有意义,也从不后悔,因为这个世界上曾经留下过它绚烂的身影。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自己。生活中,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没有俊俏的外表,也没有优异的成绩,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很自卑,做事都小心翼翼,生怕出错。记得有一次,班上要举行讲故事比赛,老师让我们回家准备。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准备了,并把爸爸、妈妈当成观众,对着他们把故事演练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自己觉得满意为止。比赛那天,看着参赛的同学一个个都讲得那么好,我没有了举手的勇气,生怕自己忘记了内容,做错了动作,让同学们瞧不起。最终我放弃了比赛。看到同学拿到奖,那一刻我好羡慕,同时也很失落。
在通过阅读结识了这只可爱的毛毛虫后,我为自己当时的表现感到羞愧,毛毛虫为了实现梦想,历经千辛万苦,最终成为了一只能自由飞翔的蝴蝶,如果我们像毛毛虫那样不怕苦不怕累,总有一天梦想也会成真!
《毛毛虫的天空》让我明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只要我们朝着梦想去努力奋斗,总有一天我们也会“破茧成蝶”,也会像毛毛虫一样,在美丽而短暂的一生中为世界增添一份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