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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通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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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通用(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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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篇一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篇二

xxx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

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水平,赤峰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分局市局下发的《赤峰市国家税务局2010年税收执法督察通报》(赤国税发【2011】28号)文件精神,从文件下发之日2011年1月24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至,对我局2010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税收执法督查自查整改工作真正有效落实到位,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督促和协调。各基层税务机关也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督察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为顺利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工作,根据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具体的执法督察自查整改实施情况方案。方案对执法督察自查整改阶段的整个进程进行了安排部署,分为部署动员、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分析整改四个阶段,并对执法督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执法督察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明确重点,精心准备。首先是将每项自查整改内容的法律依据进行收集整理,组织自查整改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规定。第二是根据平时掌握的执法情况,对总局确定的每项检查内容

细化为若干检查重点,增强督查针对性。第三是对每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式、检查途径进行明确,提高执法督查效率。

四是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在各股(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又抽调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对各股(室)进行了重点督察。检查组依检查程序和检查项目进行分工作业,抽查了相关登记台帐、文件、税收征管档案,同时登录征收管理系统、税收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和信息查询、审核, 认真查找突破点,延伸挖掘相关问题,切实做到自查阶段查深查实,都很好的完成执法督查任务。

五是严格整改,规范执法。针对自查阶段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我局在认真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决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第一是认真整改,严格追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下达税收执法检查处理决定书,要求被检查股(室)认真进行整改,反馈整改结果,写出整改报告。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第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结合2010年我局对税收法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各股(室)对税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加强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第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依据执法人员的不同基础、不同专业、不同岗位开展分层次、多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琳瑗)

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篇三

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检查时限 xxxx 年1 月 201x年12 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 主营: 注册资金: 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1x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1x 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0.03%+帐本4 5=1,11 50元, 当年已缴97 7.44元,次年1月补缴21 30元,多缴印花税7 7.24元。

7、201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 2% 40%=2,12 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 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 1.5%=398 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 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 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 8.99元,预交201x年三季度 所得税12

16元。

二、20**年度营业收入1,766,13 5.98元,销售成本1,437,75 14元,税金及附加 2,90 60元,期间费用391,46 4.07元,报表利润5 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 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 8.00元,当年已缴3,80 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 4.05 5%=1,54 1.70元,当年已缴1,50 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 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 4.05 3%=92 5.02元,当年已缴90 3.22元, 次年1月补缴2 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 4.05 2%=61

68元,当年已缴60 14元, 次年1月补缴1 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65 8.00元,已缴印花税66 65元,多缴纳 4.65元。

7、201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 2% 40%=2,10 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1x年77 00元,201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 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4 8.00元。201x年多缴纳70 00元。实际201x年未缴应补缴134 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 5.98元,销售成本1,437,75 14元,税金及附加2,90 60元,期间费用391,46 4.07元,报表利润5

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 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 1.00元,当年已缴3,25 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 4.14 5%=44 8.21元,当年已缴45 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 4.14 3%=26 8.92元,当年已缴27 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 4.14 2%=17 9.28元,当年已缴18 68元。

6、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30 9.32元,已缴印花税22 1.40元,应补缴8 7.92元。

7、201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 2% 40%=62

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 1.6%=124 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 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1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 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 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0.03%+帐本4 5=1,11 50元,当年已缴97 7.44元,次年1月补缴21 30元,多缴印花税7 7.24元,20**年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65 8.00元,已缴印花税66 65元,多缴纳

4.65元。20**年应缴印花税0.03%+帐本4 5=30 9.32元,已缴印花税22 1.40元,应补缴8 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

五、我公司于20**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税务执法自查报告篇四

松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

开展2009年税收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税收减免,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实现今年的税收工作目标,现就开展2009年全市税收执法自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重点内容

此次税收执法检查主要检查2008年度和2009年1-8月份的税收执法情况,检查中涉及延续性的问题,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或月份。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重点检查地方党政、国税机关以及其他部门有无越权或违规制定涉税文件。

(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得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政策:包括税率执行是否正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扣除、企业所得税预缴、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小型微利企业政策落实等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2、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自由裁量权比较集中的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减免税、欠缓税、多缴税款退税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等重大税收执法事项执行情况。

(三)重点行业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房地产行业、石油石化行业、商业零售行业和小酒厂等重点行业税收政策执行是否到位。

(四)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主要检查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有真实货物或劳务交易,开具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属实(可抽查);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规范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税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是否存在小规模纳税人为他人申请代开或买卖发票的问题;是否按照法定征收率征收了增值税;是否存在国税机关违规收取代开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国税机关违规虚设小规模纳税人,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等。

(五)税务行政处罚及稽查执法情况

1、税务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主要检查税务行政处罚主体、依据、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有无随意处罚或应处罚不处罚现象,罚没收入是否按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

2、税务稽查执法情况

主要检查税务稽查案件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的问题,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审理;是否按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案卷资料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准确;作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规范;各种税务文书是否按要求送达当事人,《送达回证》是否符合规定;税务处理决定做出后,是否严格执行,包括是否按照要求督促企业做好调帐工作,是否及时将查补税款和罚款追缴入库;执行部门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扣押物品是否及时拍卖抵税,是否及时填制《执行报告》;查补税款入库后是否及时进行滞纳金的清算;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是否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此基础上,随机抽取两户稽查已查结案件开展复查检查。

(六)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执法过错申辩调整、执法考核结果责任落实和疑点数据抽取后的复核检查处理情况。

(七)上年度省局和市局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及其它临时安排的检查项目。

二、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8月中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9月中旬后市局组织对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三、

问题的处理

(一)凡与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并予以纠正。对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其他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如有与税法相抵触的内容,同级国税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建议或要求其予以纠正,同时向市局报告。对单位制定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涉税文件,应由本单位发文废止,并将废止该文的文件抄报市局。

(二)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各单位要立即整改。因违背国家税法而少征的税款,各单位必须全额补征入库。

(三)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税收执法检查是税务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检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二)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政策法规、税政、征管、稽查、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政策法规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三)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谨可行的税收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实施方案。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

了数起严重的虚开货运发票案件和违规代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对此类问题,各地务必认真部署,制定具体可行的检查方案,力争查深查透。工作要深入、细致,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检查方法,增强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

总结

,如实向市局上报情况。数据要真实,统计要严谨,口径要统一。各单位应于9月中旬以前向市局政策法规科上报税收执法自查报告。各单位务必对所报内容认真校对、如实核对、严格比对,避免出现错字、错数、前后矛盾、违反逻辑常识等问题,要切实履行职责,杜绝再次出现内容空泛、敷衍了事、只谈成绩不报数据的情况。

(五)各单位要按照《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税务稽查案件可选择部分案件抽查)工作。市局将对各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对各单位自查出的问题不再予以追究。

附件:1.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数据统计表

2.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违规文件情况表

3.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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