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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六年级手抄报篇一
我的爱好,除了它,还有另一个,那就是读书。它真让我着迷。下面这个事情,你就能知道,我是如何的“走火入魔”。
话说四月某一天,我正好要去学素描,刚到画室门口,我才发现,门还没有开,不用说,老师一定也没有来。还有半个多小时才上课,我该如何安排这个时间呢?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浪费时间就等于浪费生命。我正巧发现旁边还有一个书店,我心里早已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心想着:“反正还有这么多时间,看一小会儿,没有省么大问题!只要不超时就可以了。”我匆匆跑进了书店,寻找我的知识锦囊。
“糟糕了,快到点了吧!”我突然想起,是不是到点了,我一看表,还有二十分钟呢!不急,慢慢看。
我又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在书的天空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滴答,滴答……”
“这回真是惨了。”这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我连忙放下书本用超过刘翔的速度,飞奔到画室;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坐到了我的画架旁。
我刚一坐到位置上,老师就对我说,你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来。我连忙说,我去看书了,那书可好看了,那书名叫……老师也拿我没办法,就说:赶快画吧!
这一次的经历真是太冒险了,我以后要是在这样的话,都快得心脏病了。
不过,古人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想,我为什么会这样着迷呢?我想这又是一道千古难题。
在我的生活里,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情。
那一天上午,我刚写完作业,急急忙忙拿起一本是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了,连妈妈喊我吃饭的声音都没听到。妈妈生气的。过来吼道:“吃饭了!”不过,谁能在大结局的时候放下书本吃饭呢?我也一样,我把书藏到衣服里,偷偷的看了起来。不用说,书看完了,菜也凉了。
浇花、看报、打电脑;吃饭、睡觉、看电视,这就是我的爱好,(别忘了读书这一项)这就是我的生活。
读书令我着迷,我着迷于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啊!
读书六年级手抄报篇二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每次读书,就像是去一个美丽的地方旅游,让我回味无穷。下面,就来讲讲我的有趣的书之旅吧。
“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说到看书,我是一看就入迷。记得有一次,我看书入了迷,妈妈叫我拿个盘子过去。我隐隐约约地听见了,就顺手拿起餐桌上的一样东西走进厨房。妈妈看了看,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小书迷,你看看手里拿的是什么呀!”我没听见,妈妈用更大的声音说了一遍我才回过神来,看了看手里拿着的东西,“啊!这不是我放在餐桌上忘了收的《木偶奇遇记》吗!”呵呵,闹笑话了。
我书柜里的书就是看三天三夜也看不完,书桌上、书包里、枕头边、下铺的抽屉里都有几本我喜欢的书,就连洗漱盆旁的吊柜我也不放过,在里面我也藏了书,就是为了方便每次洗脚的时候看。
我家里这么多书,可还是不能满足我,每到周末我便会来到了书店,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畅游。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一走进书店,就闻到了一股书的“香味”,这股香味让我如痴如醉。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一本厚厚的《西游记》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书中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读起来却是妙趣横生。我最喜欢孙悟空了,他聪明勇敢、武艺高强、嫉恶如仇,他是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为保护唐僧取经,他和八戒、沙和尚一起,在重重困难面前顽强不屈,随机应变,一路斩妖除魔,最终到西天修成了“正果”。人生不也是这样吗,不经历风雨,见不到彩虹,不闯过黑暗,怎能沐浴阳光呢?
不知不觉,一天就过去了。书店要关门了,我仍是恋恋不舍,于是掏出了我的零花钱,《十万个为什么》《世界上最好看的美文》《世界通史》《淘气包马小跳》……成了我的囊中之物,真恨不得把整个书店搬回家。
凯勒说,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书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它带领我敲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视野。读书让我的学习变得轻松,更是大大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现在,我的作文经常作为范文在班上传阅,心底里当然是窃喜了。
读书给我带来这么多乐趣,为何不爱?
读书六年级手抄报篇三
这是一个清凉的暑假。
大热天的,何必东游西逛呢?人多的地方,闷,躁。又懒得去做运动,十分钟篮球就打得我气喘吁吁。干脆蜷于蜗居,把自己交付给空调。补补觉吧,却越睡越累,神志混沌。看电视吧,女儿占着遥控器,就让还珠格格瞎折腾吧。电脑游戏,压根就没有进过我的视线。思来想去,剩下的,也只有读书能抵挡夏日的炎热,祛除假日的无聊了。
案头的几本关于教育的书已经看完了,放假了,咱能不能不想教育呀?且让那些个大师专家在林中小憩,让那些理论主张在我心里慢慢发酵。
站在书柜前,一本本,或薄或厚,或大或小,或躺或立,映照着不再年轻的自己。打开柜门,像打开沉睡许久的记忆的闸门,刹那,时间把我拽到了求学时代。那时最爱去的地方便是书店,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值得探索的世界,我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有时为求一本渴望已久的书,竟至于逃课跑到另一个县城或城市。想到在新乡红豆书店买到柳公权书的《金刚经》时的兴奋之情,心仍怦然。突然,仿佛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三毛逃学为读书的情结。那时读书,是可以称的上刻苦的,时常读至深夜,或者通宵达旦。第二天到校,趴在课桌上就进入了梦乡,不幸的是没有一个老师将我叫起。夏夜,一台很小的电扇,蚊蝇相伴,汗如雨下,索性脱去汗衫(还可以当毛巾擦汗),光着膀子,周游于东周列国之间,行走在文化苦旅之中,哭哭笑笑,悲悲喜喜。冬日,拥被而坐,为一个凄美的诗句而黯然神伤,为一个惨烈的情节长吁短叹,不觉双肩被寒冷侵袭。
书还在,书中所载的情感还在。抽出一本,拂去尘土,轻轻翻页,如一只老式怀表,静静地转动,不紧不慢地倾诉,那个曾经流淌单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能抓住的只是一些留存的残缺片断。
一本本,烈日下,晒晒。
不知道是现实过于强大,还是自己根本就不够执着,抑或年少的梦想从来都是幼稚的,生活中家园的建设似乎逼迫着我要遮蔽一些心情,远离一些心境。而心灵的家园依然在寻找,在追逐。多年以后,答案渐渐清晰起来,牌里人生,杯中岁月,逐渐褪去,一片空白,只可惜了,黑头却向白发看。
假日里,藏身小楼,光着膀子,书香迎面,许是为了躲避,许是为了告别,许是为了与灵魂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