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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诉讼代理种类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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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刑事诉讼代理种类通用(8篇)
时间:2023-05-21 07:31:07     小编:一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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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一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______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一、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原告诉称承揽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具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应当参加诉讼,原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第五款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为依法成立、经依法登记、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原告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为分公司,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当事人资格,应当作为诉讼主体独立参加诉讼。

该承揽合同纠纷为原告与分公司签订,总公司并不知情,对于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及其履行情况均无从得知。原告诉称与分公司存在承揽合同纠纷,分公司有独立诉讼资格,原告应该以分公司为被告,无权直接起诉总公司。

二、原告诉称,20___年12月9日,分公司原负责人zz在其承揽合同中签字,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确认。而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负责人为“杨惠生”,若原负责人zz真的对所拖欠货款进行了签字确认,原告不可能不知原负责人z经理的真实姓名;且原告并没有提供所称的承揽合同,也没有提供其他相关证据,答辩人有理由怀疑该承揽合同的真实性,不排除伪造的可能性。

三、____集团陕西分公司原负责人________已涉嫌经济犯罪被西安市新城分局立案侦查,下落不明,并将本案涉及的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带走,致使总公司无法掌握其他的证明材料,对本承揽合同是否真实存在及是否属于zz的个人行为等重要事实无法明确,更无法考证,需要等zz归案及*机关的调查结果才能查明。因此,本案所涉承揽合同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待核实。

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无权起诉总公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65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二

答辩人(被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原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答辩事项:

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v^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v^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⒈答辩人与被害人蔡某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⒉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侵权,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

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_________的非法行为,与答辩人的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第三、答辩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

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_____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原告人要求答辩人承担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_______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据,其具体数额难以确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本着解决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则出发,答辩人愿意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尽自己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最新应诉民事答辩状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三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受______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本案被害人张______的法定代理人张________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的法庭审理。在这之前,我充分考虑仔细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结合本案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首先,代理人对检察院的抗诉书和检察员发表的抗诉意见,表示完全的赞同和支持。检察机关对本案事实的认定是客观公正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被告人葛________,在发案时已经超过21周岁,一定会意识到用尖刀向他人腹部连续扎刺的严重后果。他在明知的情况下,对三名被害人竟连续扎刺18刀,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的严重后果。以上事实,一方面说明了被告人葛_______的行为已经触犯了《^v^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律,属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被害人张________生前是_____市_____高中的学生,被害时年仅18岁。18岁是多么令人羡慕的年龄,但是,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他被害这天开始,人们再也不会听到、看到他的音容笑貌了。而这一切,都是突然降到人们头上的。这一恶运,并非是自然的不可抗力所致,而是犯罪分子对他连刺3刀的结果。

被害人张________已通过一年前通过了______市师范学院音乐系的专业课考试,再补习半年文化课就要步入大学的殿堂。他生前酷爱音乐,尤其擅长钢琴、手风琴,曾荣获_______市大禹杯手风琴比赛第一名。在其准备进入大学继续深造,梦想着将来成为一名出色的音乐家时,不料一切都成了泡影。

另外,本案的其他两名被害人,一个是21岁的孙______ ,当时正在办理留学日本的手续,已经交完了______元的手续费,却不幸因身受重伤而成了竹篮打水。还有一个被害人叫王_____,当时也报了音乐学院,也是因为被刺3刀,身受重伤而影响了他的美好前途。

人人都有美好的生活愿望,都有愉快生活的权利。在法制、文明的国家里,谁也无权擅自剥夺他人的生存权,谁也无权擅自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再想一想被害人张_______的父母,随着儿子的死亡、肉体的消失、精神的灭亡,我想,此时的张________是没有任何感知的,而他活着的亲人们,却要承受着无比巨大、挥之不去的悲伤。这突如其来的噩耗,是张_______的亲人们验证以忍受的。原本平静、和睦、和谐的家族,却因突然失去了儿子而变得悲惨之极。

人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同样,人的身体健康和幸福生活也是无法用金钱换取的。张______的死,给我的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这种心灵上的伤害,同样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人死不能复生,我的当事人的内心,已经达到难以忍受的悲痛,但对被告人并不是要“以牙还牙”,非让被告人偿命不可。但对被告人并不是要相信国家法律的,也相信国家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但是,对一个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用刀刺死一人,刺成重伤二人,共刺18刀的犯罪分子,法院只判其_____年有期徒刑,并且一点也没有判处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父母予以民事赔偿,这使当事人及所有相信法律的公正、公平产生了怀疑。此种判决,不足以对我的当事人那已经受到强烈伤害的心灵、造成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的破碎家族的慰藉。

另外,上述畸轻的量刑,也与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相违背。

综上所述,根据《^v^刑法》第三十产第一款的规定,我的当事人要求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这其中包括万元的抢救费、______元的丧葬费及其父母精神损害赔偿费的总和。同时,请求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v^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认定被告人葛_______的犯罪行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即使被告人具备自首情节,也应予严惩。

诉讼代理人:李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四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人民法院(××××)……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v^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v^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

4.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辩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范本新 (菁华1篇)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五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原告 起诉答辩人离婚一案,答辩人具体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但原告所述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不完全属实:

原被告于________年因工作关系相识,之后很快确立恋爱关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子__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__。

原被告恋爱期间及结婚初期感情不错。后来,被告发现双方在很多方面观念差异很大,导致双方在经济问题、子女抚养等方面经常产生矛盾;且原告在生活中缺少家庭责任感,对被告不关心,在家务方面从不帮助被告;在被告孕育生育至抚养子女阶段,原告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除此外,原告经常无故很晚回家,后半夜回家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被告难以理解,夫妻感情逐渐破裂。____年____月原告主动离家,双方现已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由答辩人抚养较有利于其成长,答辩人要求原告每月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抚养费。

被告父母在被告孕期时就来照顾原被告生活,儿子________出生后,被告父母一直与答辩人共同照顾,答辩人上班后,________也一直由答辩人父母直接照顾。现________已上幼儿园,每日也是由答辩人父母接送。原告父母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身体情况不适合照顾子女。

从 出生以来,一直是由答辩人及家人照顾,分居期间, 也是一直跟随答辩人,如离婚后突然改变他的生长环境,将难以适应,对其成长明显不利。且 只有3岁半,年龄太小,一直母乳喂养至2岁多,对母亲的依恋较重,不宜由父亲直接抚养,显然本案的情况子女判归被告抚养更有利于他的成长。

三、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分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一处(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该房为原告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原告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约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左右,现贷款已全部还清,该房婚后还贷所对应房屋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一处(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号)

该房为婚前____________月____日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被告名下。婚后有还贷,现贷款已全部还清,该房婚后还贷所对应房屋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公司股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答辩人作为发起人成立了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告持股比例为____%,答辩人持股比例为____%,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目前仅实缴了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轿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

该车为婚后以原告名义购买,购买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全款已付清,产权登记在原告名下。

被告名下有存款约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原告名下存款情况不清楚,请法院依法调查后分割。

原告名下股票价值不清楚,答辩人无股票。

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财产分割方案

(1)____________号房屋离婚后归原告所有,原告应支付被告相应折价;

(2)____________号房屋离婚后归被告所有,被告愿支付原告相应折价;

(3)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归答辩人所有,被告同意支付原告相应折价;

(4)____________轿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离婚后归被告所有,原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被告愿支付相应折价;

(5)双方存款依法*均分割;

(6)原告名下股票归原告所有,答辩人要求按市值获利一半折价。

综上所述,答辩人同意离婚,但认为原告所述离婚的事实与理由不属实,子女要求判归答辩人抚养。夫妻共同财产请法庭依法分割。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六

答辩人:沈阳市盼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沈阳市**区**街**号

答辩人因上诉人 *** 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上诉,现对其上诉内容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与圣**园业主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业主进住小区时以及2007年12月两次与业主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是绝大部分业主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绝大部分业主共同利益,该合同经合法程序进行了相关的备案,且已经履行并正在履行。

2、原业主委员会分别于2007年1月和2007年7月与**和**俩家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合同形式合法而实质不合法,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理由是原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为了自身利益,在个别人的操纵及大部分业主不知真相甚至仿冒业主签名的情况下签定了上述合同,合同形式合法而实质不合法。期间煽动少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破坏了小区的管理秩序和和谐氛围,违背了广大业主的真实意愿,侵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小区办因此没有接受上述合同的.备案,该合同最终也没有得到实际履行。

3、基于上述第二项阐述原因,该小区广大业主先后于2007年1月和2007年3月分别向**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申请和报告,要求改选并更换不正确履行、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原业主委员会,同意继续由答辩人提供物业服务。2007年8月,该小区业主于经过合法的选举程序成立了新的业主委员会,对原委员会成员全部予以更换。

4、同样是在上述第二项原因存在的情况下,答辩人始终考虑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和自己的工作职责,一如继往地为小区提供服务。答辩人承认,期间在个别人的极力阻挠的情况下,导致部分物业服务项目在七天的时间里不能正常进行,对此,答辩人减免了业主半个月的物业费,并且物业管理费/㎡/月由元降至元(其中包含了电梯费),充分表现了答辩人对业*益的尊重,同时也表达了对业主的歉意和继续为小区提供正常服务的决心。答辩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和做法事实上得到了大部分小区业主的认可并能主动交纳物业费,目前小区物业费的交费比例已经达到88%。

5、答辩人在电梯内做广告等行为是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的,相关经营收入也用于物业服务支出;“健身器材缺损严重、树木草坪枯死、监视探头形同虚设”等提法也是个别人在片面的夸大事实,判定物业服务质量好坏的应该是大部分业主,而不是个别人。答辩人作为一个物业公司,面对的是在道德修养、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社会层次及需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的群体,正是这个客观存在的差异,导致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让所有人都满意。事实上对于一个再优秀的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再优秀,得到认可的也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大会决议关于“二分之一以上”和“三分之二以上” 比例方面的规定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否则将不会有业主大会决议的产生,也不会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可能。

6、不交物业费只是极少数只考虑自身利益和因被怂恿而在观望的业主,其中正因为个别人是原业主委员会成员,出于被改选的报复心理和所谓的面子而想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为了一己私利置诚信和公众利益于不顾,挑战法律并试图超越道德底线。

鉴于上述事实,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沈阳市盼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答辩状3篇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七

答辩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答辩人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收到,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事项: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答辩人不属于刑事侵权人,不应赔偿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___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v^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v^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答辩人与被害人蔡某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2、答辩人的行为不构成刑事侵权,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第二、原告人的经济损失来自于_____________的非法行为,与答辩人的的行为之间无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第三、答辩人对受害人的死亡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愿意做出相应的补偿。

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______________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原告人要求答辩人承担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抚慰金应当被驳回。此外,原告人没有提出明细的费用清单和相应的数额依据,其具体数额难以确定。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符合法定条件,其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请法庭依法判决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本着解决社会矛盾并抚慰原告人的原则出发,答辩人愿意承担一定的道义责任,尽自己的努力作出相应的补偿。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刑事诉讼代理种类篇八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大小,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授权范围的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来自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他们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仍需做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

(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2)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原告方代理人有权申请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4)要求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及时处理;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

(8)可以撤诉,也可以提起反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0)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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