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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优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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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优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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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一、法制宣传

我社区在这半年里广泛利用黑板报十二次(共计六期)进行了大量法制宣传、橱窗六期、片展十六幅、多次展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并且开展了两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社区通过利用寒暑假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了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总结《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两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到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使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深入人心,更加人性化。

二、调解工作

社区自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以来,对金城小区因水电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每月不低于两次进行调解。金城小区一位领取低保的人员因夫妻离婚问题,社区调解人员对其双方进行了劝解。在小区内社区调解人员曾五次进行了邻里纠纷调解。将正确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把即将发生的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为人民,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而作出积极地贡献。

三、

帮教工作

社区居委会组成了一支由社区、片区民-警及家庭监护人的帮教小组,对去年或今年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了帮助教育,并且了解掌握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尽力的去帮助解决。使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苏家塘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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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2010年上半年,我镇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调

解民事纠纷为重点,“大调解”工作发挥出了合力,一大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成功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

今年上半年,我镇继续加大在对各级调解组织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大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镇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7个,其中建立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1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4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2010年1月初至5月末,全镇上下共排查纠纷**起,调解**起,调解率**%,调解成功**起,有**起正在办理中。信访接待中心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件,办理率**%。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镇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镇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镇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落实了调委会的“五有、六统一”。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镇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今年上半年,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大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宣传形式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司法局司法所

2012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

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干部工作职责,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有干部在调解中心办公室值班,实行司法所、综治办人员联动联调,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

三、严格规范调处流程

按照受理、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司法、综治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处程序。

四、完善基层调解网络

第一,以调解中心为龙头,以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明确专人负责,并与调委会

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第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一是要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加大对大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调整的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条例》,掌握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讨论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狠抓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二是要狠抓民间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要做到:一般纠纷当天调处,复杂疑难纠纷一周之内调结,对涉及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重点分析、及时上报、联合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人民调解卷宗不规范、受理的案件久拖不办等现象,镇司法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三、抓责任和制度落实,构建责任格局,规范调委会建设,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在排查工作中,办事处调解中心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社区、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社区、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

五、加强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截至6月底,我办事处各调委会共计调解纠纷13件,无一起因调解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案件发生。

司法局司法所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六 塔 乡 司 法 所

2011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乡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乡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我乡共有33个村人民调解员36人,全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针对人民调解工作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以乡司法调解中心为核心,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共同参与、遍布全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调解中坚持“三快一优先”的原则(快立案、快调解、快结案,妇女儿童侵权纠纷优先)。乡司法局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一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加强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

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乡的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较好地解决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

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预防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赛罕”活动,及时适应民间纠纷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在调解公民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的基础上,根据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积极扩大工作领域,积极调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案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稳定社会关系,有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坚持定期排查与随机排查相结合,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办法,每月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1次,各调委会都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详细记入档案,对排查出的纠纷,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同时开展随机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大型活动重点排查,敏感时期超前排查、共性问题联合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加大排查力度,做到纠纷底数时时清、情况明,有力地解决纠纷于萌芽状态之中,全力维护我乡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乡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系列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具体规范实施过程中“指导制”、“备案制”、“审核制”、“公证制”等重要制度的操作程序,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通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形成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使“大调解”的格局成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六塔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资 中 县 司 法 局

2011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司法局、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网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取得了较好工作成绩。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网络。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我县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行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503个,其中镇(乡)调委会33个,村调委会392个,社区调委会58个,企业调委会17个,行业调委会3个,基本达到了应建则建。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今年7

月底之前结束.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县、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3、强化经费保障。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保障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2011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1件,调处401件,调解成功389件,各级人民调委会调解纠纷3604件,调处成功3593件、调解成功率达99.6%,履行3593件,履行率达10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49人。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 “大调解”格局。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网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如为推动医疗纠纷案件得到及时解决,聘请了10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成立了资中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制发了《资中县县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今年由县司法局部牵头,对各级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开展“五进”活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县大局

今年5月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调解体系人民调解“五进工程”活动。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以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攻坚行动”为载体,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使人民调解窗口走进最基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疑难纠纷,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二是行业、企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尚未形成规模。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

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

五是管理和指导力度不足。由于全县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人

员,甚至还有个别乡镇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无法高效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紧紧抓住全县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和谐资中”再树新功。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管理。强化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按照“六有”和“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三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确保调解实效。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安全、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我县“大调解”工作格局,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新一轮平安建设、“六五”普法等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不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增强预见性,把握规律性,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要及时梳理,深入排查、不留死角和隐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激化”,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全县的稳定、平安、和谐再做新贡献。

资 中 县 司 法 局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半年调解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社区调解工作半年总结

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为推进我社区能成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提高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我社区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深化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增强社区的民-主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入点,进一步调动整个社区全体居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一、法制宣传

我社区在这半年里广泛利用黑板报十二次(共计六期)进行了大量法制宣传、橱窗六期、片展十六幅、多次展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防艾》等宣传活动,并且开展了两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社区通过利用寒暑假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了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两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到社区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使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得到更加深入人心,更加人性化。

二、调解工作

社区自成立了人民调解领导小组以来,对金城小区因水电问题、业主和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的诸多问题每月不低于两次进行调解。金城小区一位领取低保的人员因夫妻离婚问题,社区调解人员对其双方进行了劝解。在小区内社区调解人员曾五次进行了邻里纠纷调解。将正确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把即将发生的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为人民,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为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而作出积极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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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帮教工作

社区居委会组成了一支由社区、片区民-警及家庭监护人的帮教小组,对去年或今年的两劳释放人员进行了帮助教育,并且了解掌握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一些困难,尽力的去帮助解决。使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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