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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不足和差距,在急难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原因剖析篇一
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中央深化党内教育作出的又一重大部署。昨天,省委召开视频会,对在我省全体党员中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进行了具体安排。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起步较早,在今年初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省委就提出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要求。随后不久,省委会审议通过了我省《实施方案》和《省委班子和省委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各市根据省委要求先行开展了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都为在全省党员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前提是认识要到位。只有“知”才能更好地“行”;只有认识深刻,学习教育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因此,必须按照省委书记王儒林在视频会议上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这次学习教育重大意义、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把王儒林书记根据中央精神、结合省委班子一年多管党治党实践所提出的“四个深刻认识”贯穿学习教育始终。
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部署。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新的征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在“十三五”规划进入全面实施的开局之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凸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深意。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但目前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恢复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任务还很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任务还很重,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任务还很重。特别是我们山西作为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重灾区,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更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步步深入、环环相扣,以严肃的态度、严抓的韧劲,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态势巩固发展下去,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实践。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抓细抓常,久久为功。我们党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但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责任感缺乏,信仰不真信、修身不真修、在党不言党、乱评乱议党的大政方针。这些问题在我省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也同样存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立足于抓常抓细抓长,推动党内教育由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之中,是党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坚强决心。
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党的根基在基层,党的肌体细胞是党员。细胞合格,党的肌体就强健;基层有活力,党的事业就兴旺。群众往往是通过身边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和作为来评价我们党的。如果从严治党不向基层延伸,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那么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会受到影响,党的好政策就无法真正落实到老百姓身上,老百姓就会逐步丧失对我们党的信任和支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也是我们山西在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的重要契机。2014年9月以来,新的省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修复和改善了政治生态,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山西提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的指示要求,在保持“三个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六权治本”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得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我们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我们山西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契机和载体,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努力在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广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才能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把握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才能明标准、立规范、守纪律,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只有把握系列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才能强化党员宗旨观念、激发担当精神,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只有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我们相信,只要广大党员把学和做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用党章党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自己的行动,就一定能成为新时期的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就一定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为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方面不足和差距,在急难 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原因剖析篇二
在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全旗党员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体现了“三个代表”。但是,农村个别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模范作用发挥不到位甚至不能发挥作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番点:
一是个别党员的先进性意识、党员意识淡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把自已等同于一般群众,缺乏发挥作用的勇气和动力。
二是个别党员思想认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
三是个别党员不但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反而带头违反党组织的决定,与党组织离心离德,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四是极个别党员自律意识不强,受腐朽思想影响,崇尚拜金主义,信奉利己主义,以权谋私。腐化堕落,走上了背离根本宗旨,背离人民利益的道路。
产生上述这些问题原因很多,有党员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又受客观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员平均年龄偏大,党员文化素质偏低,造成一些地方的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片面性、局限性。调查发现,全旗杆农村党员中,55岁以上党员的比例达到了30.3%,35岁以下的年轻党员的比例不
足25.2%。农村党员中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59.2%,青年党员,尤其是高素质青年党员比较少。这与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存在一定的差距,与旗委提出的“两超两翻”目标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村,长期不发展党员,忽视对青年人才的教育培训,影响了年轻人追求进步的积极性。一方面,支部老党员受年龄、文化以及观念的影响,既不能身先士卒,带头发展经济、富裕一方百姓;又不能高瞻远瞩,当好基层组织的助手和参谋,老党员自身所具有的一些威望和经验又得不到重视,在发挥模范作用过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更多地当起了“举手党员”。另一方面,一些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党员,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不够,思想认识水平不高,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差,缺乏创新的精神和动力,“扒堆守业”有一套,加快发展没办法。平均年龄大,文化水平低,不仅影响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同时更影响了基层党组织了战斗力、凝聚力,制约了当兵地的全面发展。
二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缺乏针对性,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缺乏有效的引导。应当肯定的是,全旗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新鲜经验,对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应当看到,党员管理工作同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存在一定的反差,还存在很多不适应。首先是观念不适应,对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缺乏足够的理论和思想准备,粗放管理,忽视对个性的研究,创新意识不足。其次是从严的力度不适应,管理上存在畏难情绪,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或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时有
发生。第三是管理的方式不适应。党员管理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能从本镇、本村的实际出发,用旧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对新形势下党员思想变化、从业结构、生活方式的研究思考不够,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重复、单调,影响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本单位外出务工党员、从事个体经济的党员、到私营企业务工的党员以及社区内在职党员还没有比较好的管理办法,“口袋”党员、“挂名”党员依然在很大范围内存在。
三是思想政治工作相对薄弱,降低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一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在选拔基层支部的带头人,往往又偏重于对发展经济能力的考核,忽视了对他们抓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培养,造成思想政治工作缺乏深度,停留在表面文章。我们的一些村党支部书记谈经济发展思想清晰,头头是道,一说到党的建设就支支吾吾、不知所云。个别基层党组织把思想政治工作当成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表面文章,抓不抓无所谓。面对党员思想上出现的问题,基层党员干部主动谈心的少、听之任之的多,个别教育的少、普遍教育的多。党员的思想不能够很好地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能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不能与支部同心同德,共谋发展,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不断降低,在一些涉及到村级发展的重大问题,不能形成一致意见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四是民主评议工作流于形式、对不合格党员处置不力,影响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长期以来,正是由于我们坚持标准,把好
入口,严格评议党员,疏通出口,全旗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才不断增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够成为党员的自觉行动。但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党员评议工作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深入开展,往往是轻描淡写的自我批评多、诚心诚意的相互批评少。特别是在评议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标准,把纪律处分等同于组织处理,没有违法乱纪就认为是合格党员,标准过宽,使一些本来不合格的党员蒙混过关。不合格党员长期滞留党内不但侵害了党的健康肌体,而且对那些合格党员、优秀党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