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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一
第二条:领导成员每个学期必须研究通过普法安全教育计划,期末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条:学校必须主动与有关单位、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有关单位同志来校向学生进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条:每班每学期至少有一次班队会作为普法安全教育时间,学校领导应加强检查巡视。
第五条:根据国情、形势的需要,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普法安全教育。
第六条:各班级必须有帮教学生档案,应有针对性地多关心、多教育,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班级必须配备普法安全委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条:如有发现师生中发生违法违纪及不安全行为与迹象,要及时汇报加强教育。尽量把违法和不安全迹象消灭在萌芽阶段,要消灭犯罪行为在校内发生。
第九条:各年级主任兼任年级普法安全指导员,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普法创安活动。
第十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使普法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之中。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二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网络,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并实施好学校卫生计划,加强健康课的教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并实施好安全教育计划。
1、加强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的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让学生了解电对人体的伤害,如何避免触电事故,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触电后的应急方法。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让学生安全使用燃气灶具,了解消防安全标志图例,学会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让先注重课间活动的安全,体育活动的安全,校园劳动的安全,自然实验的安全。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三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用以指称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等。其中的“各级”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阶段;其中的“各类”除普通学校外还有各种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业余学校等不同类型。它们构成了纵横交错的学校教育系统。可见,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体系中最严密、最有效的基本制度,是通过立法作出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从而保证一个国家学制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完整性。或者说,学校教育制度是国家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制度保证,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需要明确的是,学制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制定学制不能凭主观意志,因为任何一种学制,都要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
1、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1)前制度化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教育实体的出现,意味着教学形态已趋于定型。教育实体的产生式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属于形式化的教育形态。一般认为,在奴隶社会初期出现的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学校是其重要的标志。奴隶社会初期,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到了时一部分人有可能摆脱直接的物质生产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精神活动或智力活动,社会出现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于是教育活动开始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单独的专门事业。具体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前提条件;
二是社会知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丰富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内容;
三是文字的形成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媒介。
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包括了古代的前学校与前社会教育机构、近代的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据目前可查证的史料记载,最早的学校出现在约公元前2500年左右的古埃及,欧洲最早出现的学校约在公元前8≈前7世纪古希腊的雅典。在我国的史料记载中,夏朝就有学校,但尚未完全确认,公元前1700年左右的殷有学校已从甲骨文的研究中找到证明。学校的产生,意味着教育活动的专门化,教育形态趋于定型。教育实体的形成具有以下特点:
①教育主体确定;
②教育的对象相当稳定;
③形成系列的文化传播活动;
④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
⑤由以上因素结合而成的独立的社会活动形态。
当这些形式化的教育实体的特点比较稳定并形成教育的简单要素时,教育初步定型。因此,教育实体化的过程是形式化的教育从不定型发展为定型的过程。
总之,前制度化的教育,是人类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为制度化的教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发展基础,并对教育的发展发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2)制度化教育
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起近代学校教育系统,大致说来,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在19世纪下半期已经基本形成。教育实体从简单到复杂、从游离状态到形成系统的过程,正是教育制度化的过程,学校教育系统的形成,即意味着教育制度化的形成。制度化教育主要所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外,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许多多专业课程和机构。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制度化的教育指向形成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以及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
随着学历社会的出现,制度化教育趋于成熟。制度化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制度化教育的影响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和各个方面,甚至于可以用“学历社会”来描述制度化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深刻影响。制度化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对于社会、政治、文化乃至个人发展的影响,已经为社会普遍接受。
(3)非制度化教育思潮
制度化教育在教育史上曾经是突破性的发展。从学校系统的形成至今,教育制度度化达到了高度成熟的程度。教育制度化实现后,在教育系统之中,各级各类学校、社会教育机构以及教育实体内部的教育活动、教育过程都形成一定的标准,在教育系统、教育实体与教育过程中按照标准和规范操作,并逐级实行规范管理,尽可能排除教育系统、教育实体、教育过程以外的干扰,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使教育活动有序开展。毋庸臵疑,具有完备学校系统的制度化教育使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它与制度化的社会形态相伴生,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亦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但随着制度化教育的不断扩张,其问题日趋显现,尤其是其所具有的划一性、封闭性特征,越来越显得死板、狭隘。
随着教育制度化弊端的暴露,它开始成为人们反思的对象。制度化教育的弊端引起了世界教育研究者的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印发的《学会生存》一书中就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人们在对制度化教育反思的同时,也开始对非形式化、非实体化和非制度化教育的积极探索。非制度化教育主要对学校等有组织的教育机构以外的教育活动的总称,有时也被称为“非正规化”教育。可以说,非制度化教育使任何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所进行的,为人口中的特定类型、成人及儿童有选择的提供学习方式的有组织、有系统的活动。譬如,农业教育和农民培训计划,成人识字计划,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所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具有教育性质和目的的青年俱乐部,以及有关卫生、营养、计划生育、合作团体等各种社区的教学计划,等等。
一般认为,库姆等人的陈述非正规教育的概念、伊里奇所主张非学校化观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目前,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体现。可见,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非制度化到制度化,再从制度化到非制度化的过程,但是,“非制度化=制度化=非制度化”并非是一个简单循环或回复。非制度化教育所针对的是制度化教育的弊端,而不是对制度化教育的全盘否定。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每一个人应该在一个比较灵活的范围内,比较自由地选择他的道路。如果离开了这个教育体系,他也不至于被迫终身放弃利用各种教育设施的权利。非制度化教育相对制度化教育而言,改变的不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育理念。
2、现代教育制度发展趋势
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政治民主化的不断推进,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地改进学制,以期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现代教育特别是二战以后的教育制度,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学前教育使指对从出生到6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的教育。“二战”前学前教育很少被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但现在很多国家都将学前教育纳入了国家教育系统,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95年有179个国家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把学前教育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保障幼儿教育,如法国实施了免费的幼儿教育。我国20xx年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
纲要(试行)》,20xx年颁布并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教育内容、组织和实施等等方面,指导和规范幼儿园工作,保障儿童的权利。目前,学前教育已基本改变了传统单一的保育智能,强调保育与教育的结合,重视儿童的智力开发,而且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把学习与儿童生活紧密联系的重要性。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义务教育使分局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型、公共性、免费性等基本特征。一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时间长短,主要由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基础决定。自19世纪,欧美国家开始实行初等义务教育以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权利,1990年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指出:“必须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中学教育阶段。目前,世界上180多个国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实行了九年或九年以上的义务教育,甚至有些发达国家开始向高等教育延伸。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包括了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实际上,我国的义务教育学制主要以“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为主,尚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都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普通教育主要是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使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二战”前,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双轨制教育制度,即为升入高一级学校做准备和为就业做准备的教育阶段,双轨之间几乎是不通的。双轨制的主要弊端是,学生缺乏重新选择的机会,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缺乏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二战”后,综合中学的比例逐渐增加,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中学普通化的趋势。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条件的同时,也对高级人才提出了更大的需求,这使得高等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成为表征国家实力和总体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高等学校开始从传统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传统的以学术性为标准的单一大学逐渐发生变化,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走向多样化。在形式上,不同学制、不同办学形式的学校纷纷出现;在内容上,基础性的、应用性的、工艺性的学校各显特色;在入学目的、考试评价的方法上也多种多样。带有职业教育性质的高等学校,如短期大学、社区学院、技术学院的等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随着学校教育的不断扩展,入学机会的不断增加,大众的教育需求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终身教育”的理念逐渐被人们广泛接纳,并影响着制度化教育体系的变革与发展。在由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的过程中,以获得文凭为受教育目的的程度逐渐降低,通过教育补充知识、丰富人生的目的越来越强,社会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6)更加关注教育制度的国际交流
教育具有很强的文化选择功能和融合功能,是实现文化传承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世界正在缩小,在方便了人们往来的同时,国际文化的交流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现实。国际的教育交流,也从高等教育开始向中等教育延展,合作办学、不同国家院校间学分互换跨国教育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和接纳,并拥有了极大
的发展空间。因此,在加强文化的国际交流活动中,加强国家间教育制度的互通性,如学制、学位、学分的认定等方面的互通性,势必有利于国际的文化交流,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汲取,相互影响,既有利于世界文化的发展,更有助于民族文化的繁荣。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四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区学校安全教育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和各班主任。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校级领导、中层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及时上报,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配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应合理使用交通工具,并与有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安全协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领导职能。
2、学校每学期期组织1~2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3、班主任每学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和家长签好《安全手册》。
4、学校、班级每学期出2~3期有关安全、卫生、防疫知识的板报。
5、老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6、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身理及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7、科学、美术、劳技等使用有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8、严禁学生攀爬学校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攘,不在各楼层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进入校园的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园。
9、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
10、坚持安全情况的登记制度和上报制度。
11、完善安全、卫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坚持对相关部门和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凭连心卡在中午休息或课余时间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紧急情况需要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要征得老师或门卫的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核实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时间,门卫不得随意放学生出入。
7、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校园巡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外出,须有老师或生活老师开具的离校证明。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20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值周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
3、各科任教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等)之前检查一下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的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请假的,班主任必须有记载。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内的设备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坚持安全小组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校安工程记录及部门安全周报的工作制度。
2、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确定专人管理。
3、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箱都要上锁并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4、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电、用水时要及时关闭,离校时必须关锁好门窗电器。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后勤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学校行政值日、执周教师和体育教师专人负责楼道安全、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责任人是当堂课教师),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队有序进场,由该堂课教师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事物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安保处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和周末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门卫不得随意将闲杂人员放入校园。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1、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小卖部有关操作规范,切实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除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食品安全隐患。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动物进入食堂。易腐食品应低温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小卖部应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经食堂、小卖部的主管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6、食堂、小卖部负责人主要主动和员工沟通,积极采纳员工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整改。
1、未经管理人员和生活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值周领导、班主任和寝室长随时检查寝室安全;学校每学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3、值班老师和门卫应加强夜间的巡逻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抽烟、搞无意义的活动;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6、所有住校学生在非规定的时间内出入校门,必须向门卫出示有效手续,服从统一管理,确保安全。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五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六
教育的核心和灵魂是德育,而德育很大程度是在学校完成,由教师去实施,这就要求教师首先要有良好的师德素质,这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前提和基础。
一、新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新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
三、新教师必须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教师的道德情感,坚定教师的道德信念。要时刻记住自己是一名人民教师,要对教师神圣职责有深刻理解并迸发出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四、新教师必须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理解《规范》的时代性;要严格要求自己,意识到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积极进行有效的自我监督,自觉培养自制能力。
五、新教师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六、新教师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中,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不断修炼自己的职业精神,向着高层次的人生目标前进。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七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一)对教师要求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二)对学生要求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距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6)早睡早起,注意休息,每天保证八小时睡眠时间。
(7)发现近视,要积极矫治。
1.全体师生必须做到人人讲卫生,人人搞卫生,人人管卫生,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新风尚。
2.个人卫生要做到定时作息,饭前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
3.不喝生水,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茶杯,不乱扔果皮纸,不随地吐痰。
4.认真做好广播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或平均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不断增强身体素质。广播操和课外活动的出勤情况、锻炼质量,由班主任协助检查、记载,体育组负责抽查,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
5.对生病学生,体育教师要安排他们进行适当的医疗保健活动,促使他们早日恢复康复。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八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网络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活动。
五、坚持安全“每周一课”,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将主题班会、办黑板报、每日读报结合起来,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板报。
九、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每周给家长发安全知识短信,提醒和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或知识检测。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九
一、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老师课堂抓,学生家长经常抓”的工作格局,每学期开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细致的安排部署。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各个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早安排、早部署,实行目标责任制和量化考核,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课教育互相结合,同步进行。
三、落实法制教材(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学校除统一征订教育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编写的学校法制教育读本外,应根据各年龄段学生心理特点,编写符合实际、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普法教材,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四、落实课时计划。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
五、落实教学内容。重点学习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六、落实法制副校长责任。学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律辅导。
七、资料齐全。做到“三有”即:有计划安排、有教学资料、有测试档案。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十
一、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
二、每一学年度第一周为国防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培训。
三、各学科结合教学渗透国防教育;特别是政治、历史、地理等重点学科中,渗透国防教育内容,不断巩固国防教育成果。
四、每学年组织师生去革命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经常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各种军事表演及活动,使学生受到活泼的国防教育。
五、国防教育宣传专栏每学期更换四次;广播站播送国防教育稿件每学期四次。利用校园广播、专刊、墙报、进行专题国防知识、爱国主义教育宣传。
六、强化国防理论知识学习,各班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和竞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防知识为重点的主题班会。
七、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班国防理论学习,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八、学校设各种集体奖项和单项奖励。如军训队列、理论学习、内务整理、实弹射击等先进单位;如理论考核优胜者、先进个人。
九、学校把国防教育的考核纳入班级日常考核,作为班级评估,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十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教职员工的法制意识,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以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建立有校长室、党支部、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研究提出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法活动;进行普法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配合上级组织对本校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等。
3、领导小组成员依据普法规划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日常的普法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反应,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普法工作形式,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积极参与上一级组织对本校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有关工作等。
4、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原则上定为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5、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抓好普法学习并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6、每年进行2次以上普法工作检查、督促活动,对已经学习的法律法规,必要时进行抽查、考试,以促进普法工作的开展,增强普法活动的实际成效。
7、要充分利用有限条件,建立并抓好普法宣教阵地,要根据需要,适当投入,选购普法书籍,订阅法律法规报刊杂志、资料,征订有关普法教材。要积极参加社会宣教活动,义务宣传普法知识。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十二
1、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年级、班级德育工作计划,要将对学生定期进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为工作内容之一。
2、政教处负责,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会一次。
3、年级组每两个月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
4、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在做好经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学期举办一次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会,做到有教案,有针对性。
1、学校墙报、教室墙报分别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栏,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登载、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2、《校园之声》广播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广泛征集稿件,周安排一次专题广播。
3、每逢寒、署假,在学生离校前,由政教科文卫处向责向学生家长印发对学生进行法制
4、各班宣传委员(含团支、交通安全责任书,争得家长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实效。部)负责平时对本班学生宣传有关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传材料。
1、学校由政教处牵头与年级主任、班主任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两份。
2、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订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三份。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篇十三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