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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俱乐部章程篇一
第一条: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俱乐部成员必须遵守《中学生手册》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增城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俱乐部是由增城中学武术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学生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和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本俱乐部接受增城中学体育科组和增城中学团委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俱乐部理念: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立志于继承和发扬博大精深之中华武术精神。学习和探讨武术运动知识,进行专项训练,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本俱乐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创新精神为核心,引导青年学生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各方面的技能,充分发挥xx武术俱乐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全校学生素质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xx武术俱乐部设专职辅导教师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
第六条:xx武术俱乐部各成员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
总体负责xx武术俱乐部各项工作;监督和管理俱乐部的各项工作,并做好俱乐部和校领导及学生会、团委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俱乐部学期与学年的活动计划、活动布置及表彰。负责对俱乐部成员进行武术知识的教授,并负责成员在活动期间的安全问题。
会长:
主持俱乐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代表俱乐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配合学生会和团委的工作,抓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队伍建设,抓好俱乐部自身建设;负责俱乐部各项文件的起草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
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做好俱乐部干部工作表现的反馈,监督做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选择和招聘工作,负责监督财务部的工作。
第七条:入会条件
(一)热爱中华武术的增城中学在校学生;
(二)要求本俱乐部成员在文化科学习中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如有不合格的科目,教师劝其暂时退会,以学业为重,在保证学业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入会;
(三)承认本俱乐部的章程;
(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纪律与章程,在自愿原则下均可申请成为“增城中学xx武术俱乐部”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接受俱乐部的训练和培养的权利;
(二)有监督俱乐部工作,对俱乐部训练内容等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三)有自愿参加或退出俱乐部的权利(成员在毕业时,自动宣告退出);
(四)未经本会许可,不得以私人名义代表本俱乐部发言或出席社会场合。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完成俱乐部的训练任务;
(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第十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俱乐部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俱乐部训练和活动的会员,视其自动退出俱乐部。
第十一条:会员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以强凌弱,不得目无尊长,要发扬尚武崇德精神,如有违者,给与严厉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第十二条:训练时的纪律
(一)训练场地纪律:
1、上课时禁止闲聊;
2、训练时没有教师的同意不可随意离开,学员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经常不参加俱乐部活动要在俱乐部内通报批评;
3、训练时必须按教师要求着装,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4、学员必须在武术精神的指引与教练的指导下接受训练,严守武术的礼仪规范。
5、场内严禁无防护性的追逐打闹嬉戏,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6、注重个人卫生、仪表整洁,不得在场馆内吸烟、酗酒,学员严禁于场内吸烟、说粗话、吐痰,应保持场内清洁,积极参加清洁任务。
7、管理好自身携带的用品,遗失的物品自己负责
(二)训练场地的礼仪:
1、进入场内师生相互问好。尊重师长,听从教师的指导,做到"以礼始,以礼终"。每一位成员都应遵守场内秩序,保持场内气氛;
2、训练时听从教师指挥,服从教师安排,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训练结束后整队集合向教师致敬。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在新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招收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收新成员,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统一招收。
第十四条:招收新成员时,俱乐部各成员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xxxx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增城中学xx武术俱乐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可由俱乐部成员提出,写修改章程建议书一份,交俱乐部审批。
武术俱乐部章程范本2武术俱乐部章程篇二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xx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武俱)。
第二条.武俱主要是由xx师范大学爱好武术运动的校友,以及xx师范大学武术协会(以下简称武协)历届成员组成,是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武俱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武术的优良传统,弘扬“尚武崇德、修身养心、团结互助”的武协精神,增进武协成员之间的友谊,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凝聚xx师大武协人的智慧与力量,支持促进xx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第四条.武俱的目的是:
(一)维系武协历届毕业的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校内武协定期举办联谊活动。
(二)宣传母校及华师武协,向全体会员通报母校教育、科研等发展情况,通报华师武协招新、习武、内部联谊等情况,团结广大会员,促进xx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三)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宣传武术类运动强身健体、技击防身的作用。
(四)为毕业的武协成员提供一个武学、事业等方面的交流平台,互相扶持、互相促进。
第五条.武俱由武协协助管理,秘书处设在武协。
第六条.武俱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武协历届成员定期联谊,增进友谊,提高武术运动兴趣;
(二)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联谊费用;
(三)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捐赠物资等,包括货币、有价值的物品等;
(四)研究并提高武俱的办会水平,帮助和促进武俱的可持续发展;
(五)表彰、奖励对武俱有贡献的人士;
(六)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力所能及帮助有困难的武协成员;
(七)法律允许下武俱应尽的工作和义务;
(八)武俱或武俱会员可以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定向捐赠助学助教等奖学金;
(九)组织并做好会员回母校参观访问,回武协联谊、指导的接待工作。
第七条.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定义及入会的程序是:
(一)凡xx师范大学校友承认武俱章程,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武俱会员。
(二)在校武协成员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成为武俱会员。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不受限制。
(三)申请武俱会员须向武俱秘书处申请,填写武俱会员申请表。(申请表的下载和处理应有专门的邮箱)
(四)非xx师范大学毕业的社会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者,可以填写武俱名誉会员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成为武俱名誉会员。
(五)经填写入会申请表及经理事会通过后,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申请人正式成为武俱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参加武俱的会员会议;
(三)可参加武俱的会员活动;
(四)对武俱的组织、运作或联谊聚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理事会提出举办联谊聚会的要求;
(六)向理事会提出其它合理的要求;
(七)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名誉会员除可经推荐及经理事会同意并邀请成为武俱顾问外,不享有被选举为武俱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武俱章程;
(二)维护武俱合法权益;
(三)按照武俱运作经费筹集规定,会员缴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四)积极参加武俱组织的联谊聚会;
(五)如实、详尽地向武俱秘书处登记自己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当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秘书处反映;
(六)经常与所属召集理事或秘书处保持联系,反映自己的情况;
(七)经常浏览武俱网页、会刊,了解最新情况,能积极留言、发表评论、向会刊投稿等;
(八)遵守武俱制定的其它必要且合理的规定;
(九)遵守校友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武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武俱秘书处,由秘书处记录备案。本俱乐部会员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的活动,须提前向俱乐部请假;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时,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的处理与申诉:
(一)对于违反武俱章程或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将根据理事会决定实施下列惩处:
1、警告;
2、暂停会员资格;
3、除名。
(二)被警告、暂停会员资格、除名之会员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可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武俱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享有本会权利及义务的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必须提前15天通知各会员,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的年度报告。召集书内应指出会议之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及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通过网上讨论或现场讨论,具体由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决定。
会员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且有2/3以上与会会员赞同,才能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武俱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
(三)评估并通过理事会、秘书处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建议;
(四)决定武俱的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期间有1/10或以上人数的会员共同提出新议题,理事会须在会员大会中新增该议题,需要时进行全员表决。
第十四条.武俱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武俱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财务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25名,如需增加理事人数由理事会商议决定。武俱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武俱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武协,接受华师校友会指导,秘书长为理事会指定,秘书长负责协调武俱理事会与武协之间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理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在武协中有一定影响,能维系武协成员;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武术拳种,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五)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历届毕业生担任,表现优秀的在校武协成员可于大三或大四的时候向秘书处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被推选为秘书处成员,如无特别因素,应邀请武协会长进入秘书处。
第十六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首届理事的产生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武俱筹备小组制定,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理事,根据毕业届别、拳种选出首届理事人选;
(二)理事在每一届武协毕业生中选出,每个部(拳种)各选出一名。具体选举理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三)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四)罢免、增补理事时必须经理事会开会决定;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