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仓储服务合同内容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库房位置、功能及用途
1.1甲方仓库位于。
1.2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中转货物,并提供相应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入库服务、出库服务和火车代办运输服务。
1.3仓储服务用途:_________________用于。
二、仓储服务期限
仓储服务期限定为一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____月_日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仓储服务费用标准
3.1.1甲方提供乙方服务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货物入库(包含:_________________入库过磅费,卸车费装载机使用费,场地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货物出库(包含:_________________出库过磅费,倒短费,装载机使用费,场地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火车皮发运货物(含:_________________车皮代办费,彩条布费,场地清理费,人工费等)。
3.1.2每个批次货物长期堆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入库之日起计算堆放3个月,如超出该期限,乙方需每天多支付甲方1元/实物吨(含税价格)的仓储费和保管费,结算数量按照入库量减出库量为准。
3.1.3按照合同期限内入库量收取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当入库量≤1万实物吨时,按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1万实物吨入库量≤2万实物吨时,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2万实物吨入库量≤3万实物吨时,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当3万实物吨入库量,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结算数量按照入库过磅量为准。
3.4若出现乙方货物长期堆放甲方仓库,无出库情况下,为方便乙方定期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入库先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出库先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火车皮代办费用按照元/实物吨计收(含税价格),待合同期满前,根据乙方入库量,按照条款3.1.1进行结算。
仓储服务合同内容篇二
乙方(**):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季度/月/半年)支付,(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性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日期: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一、业务合作范围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4、仓储增值服务:当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除仓储管理之外的增值服务,如:打码、更换包装、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二、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_______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三、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_元。仓储费按_______(季度/月/半年)支付,______________(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支付_______(上/下)季度的仓储费。
3、甲方在收取仓储费的同时,须向乙方开具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_______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租金打入法院指定账户,视为已付租金。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
四、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账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账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账务,保证库存物品账、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账、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放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_______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五、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六、消防设施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需使乙方消防二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作业工具),当甲方的(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___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_______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租金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7、甲方须保证仓储场地内外的场地、道路的畅通,保证乙方每天24小时能进出货物,为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13、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税法及合同约定的发票,若甲方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税法及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自行采取税务补救措施,相应的税款在仓储费中直接冲减;如造成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其他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八、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仓储费用,不得拒交或拖欠。如特殊原因下的拖欠,必须取得甲方的理解。乙方拖欠达到_______个月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交纳的,视为乙方违约。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九、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十、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费金_______%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仓储服务合同内容篇三
甲方:
地址:邮政编码: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1.该仓库建筑符合中国有关的建筑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可供乙方作为仓库。
2.库房需安装雨篷、采光板,保证库房外有足够的作业场地、装卸货场地、停车位等。
3.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安装消防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装警示牌等。保证拥有符合国家消防规定的建筑物和设施配备,管理检修更换消防器材和设施,对乙方使用的库区的消防安全负责,确保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方面的规范。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天24小时收发货的服务承诺,并保证当天所有收发货车辆全部装卸完毕。
2.甲方保证仓库的内部环境适合存放普通货品。
3.甲方必须每日执行日清日洁工作,保证库房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4.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仓库所在区域不是交通管制区域,保证乙方车辆的进出。
1、甲方的仓库位于:市,仓库名称:。
2、乙方按实际使用的面积支付仓储费。
1、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费用标准
仓储费:人民币元/平方米/月;
装卸费:______
入库费:______
出库费:______
操作费用:______
2.费用结算
所有费用每月(按日历月)结算一次。甲方需于每月日前开具上月费用的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的时间内,将所有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号。如因乙方原因拖欠费用,甲方有权每日按拖欠费用的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3.押金: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押金元,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一次性缴纳。期满后,如双方无争议,甲方将无息返还乙方缴纳的押金。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库房均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甲方应根据储存商品的属性及乙方提供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重新划分仓间,保证库房内库位划分合理、标识清晰,并根据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仓位,保证产品的“先进先出”原则;甲方应搞好库房卫生和商品物流过程的质量监控,确保商品型号、数量正确,质量完好。
1.乙方有权对甲方仓储工作的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不符合仓储要求的行为进行考核并要求甲方进行相应整改。
2.甲方保管员必须每日盘点对账,日清日结,保证账卡、账账、账物相符。
3.产品入库后若出现产品批次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提供的批号确定对应的产品,并将其单独存放等待处理。
4.仓库必须门窗封闭,有通风设施,仓库每日保持通风干燥,库房和产品包装箱的灰尘要及时打扫,避免有灰尘。
5.产品码放实行定置管理,不同产品,不同型号、不同规格必须分开存储并设置标识牌,产品严禁侧放倒置,码放时必须按指示箭头朝上,码放整齐;产品码高层数必须按乙方提供标准进行码放。库存产品需分类分区域按货位摆放,按乙方要求标准留出墙距、货位间距及盘点通道,以备盘库清点;零散或不可发产品(包装箱破损、受潮、发霉、机损等)需设立暂存区域,设置单独的标示牌。
6.甲方仓库应当配备满足货物装卸的工具(如叉车、夹板车、液压叉车、小推车、托盘等)。所使用的工具应保持完好状态,对机器无损伤。
对于商品入库必须依照:及时码放、及时验收、及时返单的原则:
1.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入库票据、样本和印模,甲方凭乙方规定的正式入库凭证办理入库业务。
书面的,准确的,可操作的有关乙方货物之验收标准与方法,若入库货品与验收标准不符或破损包装等问题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货物入库。
3.甲方不对包装箱内在货品质量问题负责,但乙方须提供相关的全面的书面的保管方式和码放标准之资料,以便甲方确立正确的货品码放和保管方式。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给甲方相关资料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而货物短缺、损坏或货物标明的品名、规格、数量、花色与实际不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货物中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易腐蚀、易变质等特殊物品,乙方必须事先如实向甲方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由甲方决定是否接收。乙方不得在货物中夹带前述危险物品或特殊物品。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根据情况采取销毁、使之不能危害等紧急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仓库中所有产品出库必须依照先进先出、保证产品数量、型号、品牌准确的原则。
2.商品出库,提货人必须凭正式提货凭证(提货单、领用单)提货,提货凭证必须是乙方向甲方仓库备案的提货凭证,同时单据上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印鉴和签名,同时不论是自提还是直送货,提货单上必须同时有提货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否则甲方可拒绝发货。
3.甲方必须按乙方单据指定的项目号、品名、数量、库位、批号发货,不得擅自改动;仓库必须按照发运提单所规定的内容检查产品的装车数量。
4.装货时必须检查产品状态,避免破损产品装车;如果仓库库存与发货数量相同,破损产品又无可替代产品,甲方必须通知乙方,等待进一步指示。
5.甲方仓管员必须及时把提货凭证方留存的联次返给乙方,以便乙方在其物流系统出库。
6.对于当天已出过货的产品应及时盘点,同时应及时与乙方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以便有效的避免货差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2.甲方应每天对当天出货的产品进行盘点,将每天的仓库动态报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给乙方。
1.仓库由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商品负保管责任,即从乙方货品进入甲方仓库保存至出库,不包括从乙方处运至甲方仓库。
2.货物交换手续:甲乙双方以共同签章确认的____年__月__日库存盘点表中所列各型号数量对应货物为准,乙方将该批货物仓储保管权一次性交接给甲方负责,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仓储商品,乙方商品进出货的有关单据及流程由乙方设计提供;甲方保管人员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操作。
3.甲方严格凭甲乙双方确认的单据发货,如发现提货单不符,字迹不清、手续不全(相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发货印章、提货人的签字和身份证号),错开或冒开票,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4.乙方有权对仓库货物进行不定时盘点,如发生错误或短少,甲方应进行赔偿。
5.甲方应无偿提供在雨季装车时所需的保护装置,以便保证乙方的正常进出货。
6.甲方按乙方要求管理仓库,根据储存产品的属性特点和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养措施,确保货物的完好无损,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收发业务,若在高峰期,库容超出原定协议的地方,甲方有义务代为储存,费用照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计算向乙方收取。
7.经甲乙双方确定仓库的地址方位后,甲方不得随意调整乙方所使用仓库的地址和方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除外。
8.在仓储期间,甲方擅自解除协议,提前收回该仓库,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9.在仓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仓储费的违约金。
1、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希望延长本合同期限,双方应随即就延期进行谈判,乙方具有优先权,并沿用本合同条款。
2、本合同到期尚未签订新合同前,但双方仍在合作当中,则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
3、此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仓库,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间仍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及费率执行,按甲方实际使用面积及天数结算仓储费。
4、如果本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需要乙方迁移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搬舱。
5、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仓库,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新的仓储资源。
1、本合同生效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
2、乙方在经营使用期间发现库房有严重的结构问题,经双方认可的房屋检测机关鉴定后,以书面式证明不合适继续做仓库使用时,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仓库如遇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等不可抗力原因需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必须依政府规定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4、合同在有效期内如一方确有实际困难或不可抗力的外来因素,不能使合同正常履行时,可以书面陈述情况提出要求,提前中止合同,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5、在租赁期间,如因乙方业务发生变化需提前中止合同,则乙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6、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合作时,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帐物差异,甲方与乙方核对合同期内所有未结算的费用明细,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的80%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乙方方可开展移(撤)库工作;剩余20%费用乙方将在移(撤)库结束当日前汇至甲方账户(凭银行汇款证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仓储服务合同内容篇四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_;
2、库房面积:_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1、库房费用:元/平方米/月,房间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
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
仓储服务合同内容篇五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1.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仓库;
二次包装、销毁等服务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双方对服务标准及价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乙方提供上述服务。
第二条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力能力及主体资格;
2)甲方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甲方应遵守乙方执行仓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5)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各项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权利能力和主体资格;
2)乙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
3)乙方负责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货物存储标准对货物进行保管。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甲方为其存储在乙方仓库内的货物购买保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委托货物的货损,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货值表》进行相应赔偿,但最高赔偿数额不超过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甲方货物遭受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包括:战争、动乱、飞行物体坠落、商品自身问题或温湿度引起的变质、变色、发霉等非甲乙双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风、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标准
1.本业务的具体费用标准详见《物流服务收费标准》。
2.本业务费用决定的前提条件
1)本业务相关的报价(以下称“本报价”)表示的前提条件是《仓配物流收费标准》中指定的服务内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务内容之外,报价另行商定。
2)甲方在本报价的货品因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设备时,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汇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3.逾期付款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物流服务费用的,则须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违约金总金额=甲方应付当期物流服务费总金额×0.5%×逾期天数。
如果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对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协议;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未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如合同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未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本合同结束后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4.本合同之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协议项下未完成之结算或任何一方付款义务以及其他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了解的对方企业信息,即使本合同终止后,在事先没有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的解决方案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服务协议与补充协议相冲突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3.如双方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本合同任何变更、补充均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确认。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