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完整版免费篇一
2、负责对公司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后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及时发现、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供领导参考。
3、随时掌握公司及各部门工作状态,协调、沟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搞好内外交往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6、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8、协助集团公司信息部的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
9、完成公司领导和集团总裁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完整版免费篇二
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及主管行政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集团公司行政事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时时了解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上反映,关心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为员工排忧解难。
2、检查、督促打字员,档案员,汽车司机,保卫值班员及后勤人员执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做好他们的考勤登记,协助行政副总经理管理好一切行政事务,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3、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负责做好新员工的招收,劳动合同的签订,人事档案的建立和奖惩、辞退工作。
4、编制公司内部办公用品的年度、月度供应计划,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做到节省行政开支。
5、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配合财会部门统一登记立帐,防止流失。
6、搞好集团公司用电、用水、电话通信等管理工作,教育员工养成为公司节约每一度水、每一度电的良好习惯。
7、承办领导临时交付的事项。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规章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完整版免费篇三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更好地理解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围,熟悉工作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新员工是指新进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协助管理部门。
第五条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原则上不予转正。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3-6个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两项内容。
第七条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基本情况及产品介绍、发展历程及企业管理理念、组织架构与基本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介绍,以及实地参观精品楼盘等。
第八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规范、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第九条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主要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进行,培训周期原则上为2天。在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联络与沟通,并作好相应安排。
第十条新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已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已掌握的岗位技能进行必要的了解和评估,找出差距,并确定其试用期间的实习培训重点。
第十一条试用期岗位实习培训主要以岗位实践为主,并由所在单位(部门)安排辅导员进行辅导,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新招聘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系统岗位的人员,在实习培训期间还应安排至绿城集团的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2-3周的岗位实践,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联络和安排。
第十三条如需安排至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力资源部应会同新员工所在部门对培训时间、岗位、内容及要求等进行沟通,并提前一周将《实习培训需求表》提交实习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以便实习单位安排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四条集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须提出不少于10个有关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向有关人员请教,尽量找出答案并在《实习培训提问清单》作好记录;在实习结束后,《实习培训提问清单》经实习培训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交新员工所在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实习培训期间,新员工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好学,多问多练,认真完成实习培训任务;
2、做好工作笔记,培训结束后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
3、培训结束时须完成实习培训总结或指定的专项报告。
4、遵守培训期间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实习培训结束后,实习培训责任人应通过口头提问、面谈等形式对新员工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实习培训情况反馈表》交新员工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培训期结束后,新员工须写出书面总结,交新员工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审阅,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
第二十条在相关职能部门或培训基地的实习培训期间,派出单位应向实习单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训费,由实习单位用于奖励培训责任人及培训部门。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