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扶贫日活动方案和总结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杨梅山镇实际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制度完善、方法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简便、运行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镇贫困人口温饱,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客观的识别两种对象,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镇民政办组织,驻镇相关单位配合、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陈熙任组长,镇长欧强彬、人大主席黄志军任副组长,刘明发、刘齐标、王利生、谷长勇、廖平方、邓红洲、谢国招、利勇方等同志为成员。为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纳入试点村目标管理。确定试点的两个村要由村民大会推举建立9一15人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两种政策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按照各自的识别标准初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并张榜公布,确保识别对象公开、公平、公正。
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两个村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试点村应安排适量的工作经费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阳光透明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细化操作标准,确保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
1、扶贫对象评选原则。
(1)五优先原则:①无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农村人口优先;②因大病或特发事件导致家庭负债巨大且短期内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水平的农村人口优先;③见义勇为付出巨大经济和健康的农村人口优先;④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现已离任且家庭困难的基层干部优先;⑤纯两女困难户优先。
(2)七不评原则:①打牌赌博、违法乱纪的家庭不评;②好逸恶劳、长期打骂闹事的家庭不评;③无理干涉、阻挠公益事业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刁歪霸道的家庭不评;④全户多年外出、家庭基本情况不明的家庭不评;⑤家庭成员中有国家在职人员的家庭不评;⑥从20xx年元月1日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不评;⑦子女条件较好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不评。
2、扶贫对象的识别和分类标准
(1)扶贫对象的识别标准。扶贫对象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196元)、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扶贫对象的识别程序。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
(1)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出让或入股)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
(2)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
(3)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
(4)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
(5)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
(6)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2、组织培训阶段。20x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x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
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x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5、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
扶贫日活动方案和总结篇二
一、指导思想
遵循自觉自愿的原则,组织广大青少年通过开展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正式学籍的家庭特别困难,难以完成正常学业的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资助标准
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待定。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2月28前)
全市各中小学要在师生中广泛宣传,营造扶困助学的良好氛围,争取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的理解与参与。
2、奉献爱心(3月10前)
各中小学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广大师生踊跃参与奉献爱心。
3、确定资助名额及资助对象(3月10前)。
根据爱心奉献情况,具体确定资助的名额及对象。
具体对口帮扶联系单位:
济水一中——邵原一、二中;沁园中学——王屋一、二中;北海中学——下冶初中;实验中学——大峪一、二中;玉泉中学——大峪三中;济水中心校——邵原中心校(小学);沁园中心校——王屋中心校(小学);北海中心校——下冶中心校(小学);天坛中心校——大峪中心校(小学)。
济水、北海、沁园、天坛、玉泉中心校,济水一中、北海中学、实验中学、沁园中学务必于3月10前将本单位捐款数额报教体局教育科。
王屋、邵原、下冶、大峪中心校以中心校为单位将本单位贫困生名单报于3月10前报教育科(暂定小学20名,初中20名)。
其它各单位的捐献资金重点资助本单位的贫困生。
4、资金发放(3月15日前)
由双方单位领导及青少年学生代表、有关领导参与举行资金发放仪式,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5、总结
各单位要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电子文档于3月20日前报教体局教育科()。
五、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要对本次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在自愿的基础上争取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2、受助单位要对贫困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摸排,从严掌握标准和条件,切实把资助资金用在最需要资助的学生身上。
3、对在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扶贫日活动方案和总结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促和谐、凝人心、积蓄正能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
二、活动安排
围绕
(一)逐层推进,召开
(二)在全校开展
1、开展
2、开展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部门要积极围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成立以黄俭副校长为组长,校党政办、纪委办公室、工会、宣传部、财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日活动小组,加强对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师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树立典型。各部门要随时掌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