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报告篇一
一、基本情况
经过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存在6个方面问题:一是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三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四是部分工作落实缓慢;五是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六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对上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学习理解不够透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简述:
1.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已在县社会保障中心挂牌认定,同时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县内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目前已招聘实习生1人。
2.经核实我局并未接收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发〔2018〕120号)文件,经县残联核实也未接收过该文件。我县实际落实公益岗政策中要求各乡镇优先考虑有能力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预留岗位数不设上限,全县建档立卡残疾人共6019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654人,安置率10.86%。
3.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2019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车间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9号)文件“坚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合安置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建设、认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规格应简洁实用、不贪大求新,防止建设目标层层加码、‘村村建、全覆盖’、建成的车间长期闲置。”的明确要求,我县已超额完成柳州市人社局统一部署的“2019年三江县15家以上”、“2020年三江县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简述:
1.扶贫车间岗前培训补贴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9号)文件实施的,文件没有规定扶贫车间不能使用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也没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人员的年龄。同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没有做出限制,超龄劳动者仍然可以具备劳动者身份。
2.已对接三江春公司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重新核对整改了因入孵认定企业提交材料不全审核过程较长,导致的入孵、认定时间、日期逻辑错误的问题。
整改进度:部分整改完成。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简述:
1.针对疫情期间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申报工作,我局已下发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对申报佐证材料有明确规定。此外还制作相关课件多次在各类扶贫业务培训中对各乡镇工作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后续实际操作中实时对乡镇及工作队予以指导解答,极大减少了群众因文化水平理解能力不同而产生误解,最终稳岗补贴和交通补贴在脱贫攻坚验收前全部发放到位。
2.我局加强了政策落实和服务的主动性,主动联系企业对接相关申报材料的补充事宜,同时积极研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政策兑现时间,及时兑现各项政策,提高企业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四)部分工作落实缓慢。
整改情况简述:
1.经核实2019年培训生活补贴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发放,目前已完成整改全部发放完毕。
2.2019年第四季度鑫润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已全部兑现。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历年来持续开展并未中断过。2019年8月12日柳州市人社局下文(柳人社规〔2019〕4号)对相关认定业务内容作局部改动,我县已及时参照落实。2020年6月8日三江县人社局下文(三人社发〔2020〕30号)是针对2020年度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下发的通知性文件,目的是提醒当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集中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因为每年只有完成就业困难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才能享受相关社保补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五)对巡视巡察、检查督查反馈的一些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简述:
1.农民工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柳州市统一部署的基层服务项目,目前仅完成硬件建设,功能前期较为单一,各项服务功能柳州市人社局目前仍在持续开发和完善中。同时我局组织乡镇、行政村管理员开展终端机使用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开展培训,保证终端机能正常使用。2020年9月我局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各行政村村干协管员配合市人社局对终端机硬件进行逐台测试和验收,全部终端机已安装到位并完成联网,同时要求村委做好设备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避免出现设备损坏等问题。
2.为做好扶贫车间扶持工作,我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一是落实各项政策补贴,二是举办招聘会及进行招聘信息推送,三是组织贫困户参观扶贫车间吸引他们就业,四是加强扶贫车间资格管理对带贫能力弱的企业予以清退。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5个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进行扶贫车间认定工作,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其给予相关扶持,并不能决定引进什么企业,我县引进的扶贫车间企业普遍盈利能力不高,同时企业经营会受经营方式、经济环境、疫情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并不能保证企业能够成功运营或者不倒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简述:
经自查梳理,我局就业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少,股室窗口依靠使用公益性岗位等编外人员维持运作,工作人员更新快流动性大,业务水平不高,是导致出现股室资金支出台账进度与财务室财务系统不一致等问题的原因。已采取调整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资金台账管理等整改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可控。
整改进度:逐步整改并长期坚持。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报告篇二
为贯彻落实《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原阳县重点工作的通知》,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将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相关股室,具体到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目前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明显
一是法治公园建设工作。拟定法治公园建设政协提案,已在政协原阳县九届四次会议上提案,法治公园建设已列入政府计划,正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协调该事宜。二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和法治单位创建工作。五月份对靳堂乡尹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工作及县自然资源局、河务局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指导,目前上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满足市民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待和向往。一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五月份接收、起诉诉讼案件40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完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式和内容,实现合法性审查全程留痕。五月份审查合同2份、规范性文件3份、其他文件1份,召开律师研讨会3次。
二、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化解矛盾纠纷。
原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枫桥经验”推广落实,成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人员队伍31人,其中,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全县乡镇、办事处各2名。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0个,兼职人民调解员35名,初步确定各行政村专职人民调解员523名,形成人民调解员队伍网络全覆盖。原阳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作用,取得突出成效。五月份,20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案件76件,在系统内录入案卷76件,为原阳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三、将社区矫正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管理规范化建设。
五月份,全县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人,新解除13人,组织调查评估15件。司法行政系统将社区矫正领域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和主战场,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安排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重点关注“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以及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形成排查台账报局扫黑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强化窗口服务。持续开展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确保服务咨询做到耐心、细心、责任心。在窗口单位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薄、意见箱等方式畅通监督评价渠道,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二是全面清理不合理证明。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实现当事人一次办结。已经有其它有效公证书证实的,不得要求当事人重复提供相关证明,确有必要由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在办理公证前一次性告知清楚,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公证机构或其他部门。根据当事人需求,可采取邮政、快递等多种方式发送公证书,方便群众及时取得公证书。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根据省厅下发的指导目录修改完善17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发布,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整顿动员部署会。5月13日下午,原阳县司法局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整顿动员部署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杨新平同志传达了《原阳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整顿实施方案》,党组书记侯永涛作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侯书记提到当前我们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要抓住重点环节,力争取得实效。三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二是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原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抓意识形态工作就是抓业务工作”理念,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5月25日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培训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
2.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一是贯彻落实纪委宣传部任务要求。5月份撰写1篇网评主题为“精准监督,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原创文章,目前已上传人民网并及时报送至纪委宣传部邮箱。二是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为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5月13日下午,原阳县司法局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会上,党组书记侯永涛对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警钟长鸣,自觉做到防微杜渐,算好人生“四笔账”。二是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带头作用。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带好队伍,履行“一岗双责”。最后,侯永涛同志提出“清醒、清白、清正,真心、用心、尽心,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笃实、务实”这二十四字与大家共勉。
接下来,原阳县司法局将持续推进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充分调动全系统工作积极性,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抓创新、补短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对标2020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高质量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涉及的原阳司法行政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报告篇三
按照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视察监督的通知》的安排,我县政协组织省、市政协委员及部分县政协常委、委员,会同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局、人社局、国税局、工商质监局、畜牧局、环保局、电力等有关部门,于9月27日,采取实地视察、组织座谈、听取汇报、现场提问解答等形式,对6家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就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开展了视察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立足资源、区位、交通、环境四大优势,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的突破口,努力推动全县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大发展。2015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县上下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新理念,主动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抓五点,促七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缓中趋稳向好的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8亿元,同比下降1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6亿元,同比增长18.7%,比全市高出1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8.15亿元,同比增长6.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708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251元,同比增长7.7%;粮食总产量达到9.42万吨。多年来,民营企业对**经济和财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营企业 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2家,其中9家为民营企业。2015年以来,工商新注册企业 家。
(一)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政策落实的情况
1、根据我省《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专门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统战部长、工商联主席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任成员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各负其责,县组织部门在全县20家民营企业成立了党支部,派驻党支部书记,协助企业渡难关。宣传部门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县统战部门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全县民营企业平稳度过了困难时期,同时也营造了更为优良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3、县四套班子成员人人蹲企业,个个包项目,深入厂矿为企业家们支招鼓劲,与企业家们共同研究应对策略。
4、积极联络外地专家来为我县企业发展出谋划策。今年9月下旬,河北卓达集团由集团下设的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委员会、地产集团、绿建产业发展中心等组成的考察团,到我县新材料产业园区等考察调研,与各部门和企业进行座谈,在社区、园区规划建设、企业融资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
5、我县通过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县领导包联企业制度、组织银企对接、整顿矿业秩序等措施,为发展冶金产业积极营造宽松优良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6、出台落实优惠政策。在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平稳增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时县干部入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编印了《惠企政策汇编》,为民营经济发展及时提供政策宣传,鼓励民营资本投资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服务业等领域,在规划建设上,向民营经济倾斜;在政策落实上,站在民营经济的角度考虑问题,加大配套投入力度;在土地优惠、企业融资、贡献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给民营经济提供更多的优惠,在全县形成了“尊商、爱商、护商、富商”的浓厚社会氛围。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政务服务中心为平台,建立首席代表制、超时默认制、公开办事制等制度,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四个环节,保证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承诺办理时限由12.8天压缩为5天,压缩60%。
8、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三证合一”工作,将当前企业设立登记需要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到一起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登记制度。另外,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额限制,放宽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名称核准条件、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使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群众投资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
通过这次视察活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对我县制定的鼓励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在优化发展环境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满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构建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应对的对策举措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民营经济规模小。尽管近年来**县民营企业规模正在逐步壮大,但相比较而言规模偏小。私营企业的原始积累较少,使用的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单一,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非常有限,市场竞争力差,企业发展能力不强,易于解体,不太稳定。
2、融资难制约企业的发展。目前,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尤其是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十分有限,民营经济融资步履艰难,原因有:一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人格信用差;二是无可用以抵押的资产;三是金融界对民营企业贷款有认识误区,认为贷款市场风险及个人前途风险与所有制密切,倾向国有企业。四是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它们在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中更多关注风险防范,很难满足中小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以及技术开发对资金的需求;五是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担保手续繁、周期长,综合借贷成本较高;六是中小企业担保、融资与风险投资体系不健全。私营企业也不能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技术改造贴息贷款等财政优惠政策。由于中长期发展资金的匮乏,以致一些企业的产品市场前景虽然看好,却苦于资金不足而难以扩大再生产,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的重要因素。
3、传统行业比重大。多年来,我县一直以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较多,传统产业仍相对集中,科技含量较低、市场占有率低,产品寿命和市场份额的预期风险较高。而从事产品开发、高新技术、出口创汇的很少。
4、知名企业缺乏。随着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仅表现在总量上,更大程度反映到“叫得响”企业的拥有量上。
5、用地难问题:土地指标不足。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偏少,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民营企业新上技改转型项目的需要。
6、环境容量制约。**地域辽阔,污染物排放容量较大,但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总量偏低,一些重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受到很大影响。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我县从民营企业自身建设和政府扶持两方面应对
近年来,我县借助团中央定点扶贫平台优势,大力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人才发展战略。
1、培育内部专业人才。借助团中央定点扶贫平台优势,选送机关青年干部、大学生村官赴沿海省份挂职锻炼,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目前已先后选送6批66名,正在计划第七批选送工作。县人社部门先后举办了20多期培训班,对2000多名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2、引来外部先进人才。团中央和清华大学在车河有机社区设立了青年创业基地和法学院留学生实习基地,引进以高级工程师何潭清、王新民为代表的新型工业、经营管理、高技能人才23名,聘请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胡跃高等56名优秀农业专家,为我县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学术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已与中国体改研究会、清大控股公司等科研机构与学术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聘请北大、中国农大、兰州大学、武汉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规院、易兰国际等专家教授组成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和规划委员会,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3、创新金融支持体系。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县积极创新融资服务体制机制,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一是构建政银企合作协调机制。为打破银行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这一发展瓶颈,县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每月组织一次全县金融工作座谈会,研究金融支持县域“转型综改”的信贷投放计划和信贷产品创新;每季度组织一次政银企座谈会,引导各金融机构及时掌握全县经济形势和信贷需求,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多次邀请国家开发银行、省工行、省农发行、省晋商银行、省证监局等相关领导来灵指导金融工作,为政府及企业融资出谋划策。二是建立政银企合作融资机制。将落实货币信贷政策与推动金融改革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信贷产品创新实现“一行一品”,对全县经济转型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撑。独创性开展了“助保金”贷款业务。具体做法是:在政府主导下,以建设银行为试点,以县域内的优质小微企业共同组成“重点小微企业池”,池内企业相互之间既是贷款人又是担保人,共同向建设银行贷款,池内企业按其在建设银行获得的贷款额度自愿缴纳不低于5%的资金即“助保金”,用于先行代偿该池中所有企业的逾期贷款;同时,县政府向建设银行提供企业贷款总额10%的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建设银行对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产生的风险。目前,建行已为我县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5亿元以上。另外,组织工行、农行、建行、商行、农发行、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帮扶活动,争做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孵化剂”和“助推器”,通过创新开展综合财产保险履约贷款、土地收储担保贷款、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存货抵押贷款等业务,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三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一些小微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停留在个体制、家族制等传统管理阶段,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报表靠手工填写,银行想贷款也不敢。为了逐步解决类似问题,我县积极组织金融行业的专家作为志愿者,为有关部门人员、村干部、企业家等讲解金融知识,对其进行现代企业知识培训,帮助其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内容、优势等。
三、**县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
(一)创新产业发展体系
多年来,我县坚持“以矿为基、多元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初步形成了以锰、铁、银等矿产资源采选、冶炼、加工为主体,以建材、农副产品加工为辅的工业产业格局。但由于产业结构单一,受市场外部环境影响较大,我县经济发展受到诸多制约。为了破解结构失衡难题和转型升级难题,我县规划设计了八大园区,搭建企业发展平台。通过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发挥集聚效应,形成产业优势,降低投资成本,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推动经济发展。有机农业园区,立足**山好、水好、空气好的生态优势,在南部山区1185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建设国内面积最大的连片有机农业园,推动农村资源变股本、股本变资金,实现农民股民化、农村景区化和农业产业化。新材料产业园,围绕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发展珍珠岩保温板材、农林园艺、陶瓷、特种玻璃等新材料和环保节能类产业。光伏产业园,在下关和独峪两乡建设生态治理100万千瓦光伏发电新能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治理多元化、产业化和新兴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新路径。通用航空产业园,利用**空军机场,瞄准通用航空终端服务环节,开展公务机运营服务等通航业务,将**打造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通用航空运营基地。冶金产业园,依托巍山矿区锰、银、铅的开发加工,重点建设以矿产品深加工为支柱,集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为一体的高新技术循环发展经济园区。平型关军事文化园,以红色革命教育为主线,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系统化、规模化、高品质开发建设平型关景区,打造国内知名的军事文化创意主题公园。唐河湿地生态园,规划面积16.4平方公里,通过河道治理、植被恢复、景观设计和业态规划,使唐河湿地成为市民休闲互动和提升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间。农业科技园区,以润生生物材料基地为龙头,扶持春阳、康馨、大山等一批现代农业企业发展壮大,发展苦荞、核桃、花椒等农业特色产业。
(二)创新招商服务体系
由于我县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内生动力不足,要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后发崛起,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大招商力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概念提出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乌大张合作区也已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伴随着荣乌高速晋冀段全线贯通,**区位优势更加明显。为做好京津冀相关产业转移的承接工作,县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京津冀地区禁止、限制产业政策进行认真研读,结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我县实际,对适宜承接的产业类别进行了认真梳理,主动对接。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如中博会、厦洽会、中国西部进口展暨国际投资大会等,并由团中央牵线搭桥,于2015年11月成功邀请中国青年企业家联合会来自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甘肃、河北等地40多名企业家代表,在我县举办了专场**招商引资项目推荐会。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对于达成初步意向的投资项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项目落地事宜,并成立由县长亲自挂帅的项目推进协调领导组。工商、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均为招商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企业注册、立项、规划、环评等手续办理时限作出承诺。县人社、市政、供水、供电等部门及时提供人力资源、水、电、气、暖等各项生产要素等基本情况,为外来投资项目落地提供便利条件。
五、存在问题
(一)民营经济发展制约因素仍很多
受国际贸易壁垒、原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上涨、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造成全县经济持续低迷;全国出口下降、投资回落、消费不足,矿山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应对能力较弱,表现在市场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销形势受到较大影响,如我县水泥行业和铁矿产业。企业人才和用工短缺,特别是高科技人才更缺,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如山西润生大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同时,由于土地指标影响,规划、环保等刚性制约因素,企业在扩大规模、扩大产能等方面更加困难。
(二)民营经济瓶颈难以突破
我县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传统工业居多,新兴的高成长性、高科技企业少,如锰矿加工企业,由于缺少矿产品,大部分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不仅造成企业资产闲置,还严重影响我县的财政收入;特别是企业资金短缺问题较为普遍,如山西润生大业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佳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过度依赖政府,大多数企业有效资产已经全部抵押,很难再从银行获取贷款,民间及行业担保公司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小贷公司数量少额度小,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接近饱合,再担保能力不强,民营企业资金的强烈需求与国有银行的严格审批制度存在矛盾。形成了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两难境地。山西石工水泥有限公司由于周转资金不足和贷款不及时错难于正常生产。
六、意见建议
(一)积极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1、强化金融服务创新,打造良好的融资环境,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办贷程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政府主导的担保公司,加强行业融资平台和跨行业“互保池”融资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与投资基金对接,继续推进企业上市进程。
2、建立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选择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进行省级重点扶持。
3、建立科研成果对接转化机制,优先向区域内企业提供最新科研成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步伐。
4、协调金融机构压缩贷款审批环节,减化信贷手续,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大厦建设步伐,为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各类社会化服务。
5、搞好产需面对面的深入对接,鼓励较大企业发展配套产品合作伙伴,完善产业链条,缓解较大企业产能不足吃不了,小企业订单不足吃不饱的问题。
(二)继续打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环境
1、全力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着力推进五大工程,在生产要素、市场竞争、创业服务、人才培训、软环境建设上不断进行培育和发展。
2、要合理进行规划布局,全面推行企业退城进区,加强项目管理和土地集约利用,对上世纪就已闲置的企业,把厂房和土地依法收回,条件成熟的引导对外招商合作。
3、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基地建设步伐,规范审批、检查、收费等环节。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人员从严处理,用硬措施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5、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落实综改试点县和扩权强县改革任务,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让企业和承办企业自然人、法人少跑路,快审批,享受市级审批权。
6、进行全省“一盘棋”考量,改革措施及政策制定要向欠发达县区和贫困山区倾斜,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报告篇四
11月6日,我镇按照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市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现总结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内容后,我镇立即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照检查内容,逐项逐条解读和学习,深刻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于监督检查第一条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菏泽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保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仍然存在较大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没有建立固定的学习日,在学习方式上缺乏邀请上级党校专家授课。
个别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学习”“重集中学习,轻自学研读”的问题,联系工作实际不紧密,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在政治理论学习走心、走深、走实上还不到位,距离“学懂弄通做实”的目标还有差距。一些干部仍然觉得“推动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任务”,认为只要经济高质量发展了,经济效益好了,不学习都无所谓,不想坐下或无暇静下心来学理论,理论学习未能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习惯于开开会、学学文件等常规化学习方式,在理论指导实践方面有欠缺,有学用脱节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理解和贯彻践行,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周开展一次集体学习,一月进行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丰富学习形式,强化日常教育,把手机变为“口袋书”,持续深化对习总书记书记讲话精神的理解落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养,牢牢守护绝对忠诚这条生命线。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发挥镇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着眼于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不断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找准着力点和落脚点,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意识形态要掌握领导权、话语权,以强烈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落到实处。
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报告篇五
《工作意见》提出,要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把影响中央政令畅通的“中梗阻”问题放在重点整治的四个方面的首位,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和领域中发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亮剑。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然而,从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的现象并不鲜见,十九届中央第一轮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这些问题导致党中央决策部署难以落地生根,不仅损害党中央的权威、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也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从实践中提炼,对突出问题加以归纳,《工作意见》给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画像”,明确了需要重点整治的3类突出问题:
对中央精神不吃透、不消化、不吸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落实工作时“上下一般粗”,只是把上级部署简单地照搬照抄;有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有的为了显示传达中央精神及时,连夜开会,事实上对相关精神并未完全理解……这些做法看起来是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但因为不关心实际效果,结果往往是虎头蛇尾。如在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整治中,湖南省直相关职能部门、案发地党委和政府罔顾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有的敷衍应付,满足于“轮流圈阅”,有的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转移责任主体,层层推卸责任,致使问题久拖不决。
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地方和部门以局部或个人利益来决定取舍,影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的借口结合地方实际随意搞变通,打着创新旗号违背中央精神另搞一套;有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在祁连山生态保护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到2016年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然而甘肃省并没有真正落实,不少层级的干部和企业之间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时任省委书记王三运也牵涉其中,导致对中央决策阳奉阴违,仅仅处理当地环保部门一个副科级干部了事。
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一上任就“烧三把火”,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大上项目、搞大工程;有的罔顾客观规律,搞寅吃卯粮、邀约民心,只把工作做在显眼处;有的只想“自己种树自己乘凉”,为求任上见效,哪怕竭泽而渔。这些变了味的贯彻执行,背离新发展理念,造成巨大浪费,遗留诸多隐患。如贵州省极度贫困乡——纳雍县董地乡,2016年为迎接全县“脱贫攻坚春季攻势现场观摩会”,花费11.62万元将黎明村生态土鸡养殖场观看点高标准打造成为“观景台”,建成后一直闲置。副乡长张志文作为直接责任人被免职,乡党委书记、乡长、乡纪委书记分别被追责。
如何把《工作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整治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答案就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贯彻党中央精神不是喊口号,要结合当地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形成符合党中央精神的一系列具体举措,并在实施中早见成效、大见成效”;“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这些指示,为从根子上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指明了路径。同时,用好纪律的钢尺,严肃执纪问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及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二十一条增加第二款,对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的作出处分规定。
古语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把《工作意见》落到实处,把“中梗阻”问题整治到位,各地各部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精准发力。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眼睛,识破那些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伪装,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让党的好政策直达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