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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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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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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篇一

第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总监及代表)应严格考勤,对于在考勤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以及迟到、早退、无故矿工者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条 员工辞职,按合同并顺延至在监工程结束或年终放假,且提前一月提出报告,移交清楚,并由公司办公室、财务室、总工等签批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扣发任何薪资,在最低赔付违约金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出培训、误工、业主不满等相关费用索赔。未经允许,擅自离职三日及以上者,公司可作除名或失踪处理,不再为个人补办任何离职手续,所存个人档案资料(含培训证件等)定期销毁。

第三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行业(监理)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监理规划及其法规、条例等。按本行业相关标准、程序要求规范化地开展工作。

现场办公室应规范化布置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资料应规范与工程同步;项目完工时应及时提交总结,汇总整理资料,移交存档。否则,每事项罚款200---1000元,并不低于实际损失。签字权限符合监理规范及公司要求。(按公司统一填写格式)。

第四条 工作时间不讲究行为规范(特别是中午饮酒或值班饮酒等);监理组缺乏团队精神,影响工作,甚至发生争吵与冲突事件;总监(代表)罚款10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0元。应旁站而未旁站或未安排旁站,旁站无真实记录,总监(代表)罚款100---200元,其他人员罚款50---100元。

第五条 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吃拿卡要,一经发现,除勒令退回外,处以当事人1000元并不低于发生额两倍罚金,影响恶劣者将立即除名。

第六条 监理人员不得向施工单位和业主推销施工分包、各种材料和设备,业主有要求时,只能由总监采取建议和推荐形式,一旦造成坏的影响,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时,处以当事人1000---10000元罚金。

第七条 项目受到各级通报批评,或受上级与业主质询,总监(代表)及责任人每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罚款500元(公司原因除外)。监理工作受到各级通报表扬者,总监(代表)每次奖励500---3000元,其他人员每次奖励500元。

第八条 监理组因工作不力导致业主不满而中止或影响后续业务(或因此造成监理费收缴困难),视情罚款1000---10000元,并扣罚部分奖金(如因公司人员安排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九条 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不分其主客观原因,主管、项目总监及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责任,可处500—10000元的罚款,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20---50%追究总监及当事人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篇二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篇三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主管部门

本制度归管理部门。

四、奖励

(一)对员工的奖励分为:1.通报表扬(奖状、奖品); 2.奖金奖励;3.提升职位等

(二)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终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8.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升职位: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

2.在一年的公司绩效考核中连续9个月得a的,并未得e者;

3.团结互助、领导有方,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业绩显著;

4.有工作创新、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为公司带来效益的;

5.其他条件被公司总经理认为可以提升职位的。

6.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升职位的。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力资源部审核;

3.公司总经理审批;

4.人力资源部实施并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

5.奖励档案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五、处罚

(一)对员工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留用察看、撤职、开除。对员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同时,可以附加扣除罚款;降级,在降级的同时,凡受公司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间只发给试用期工资;对员工的行政处理:辞退(解除合同)、开除。

1.行为规范处罚

(1)统一着装,保持衣冠干净整齐,胸牌佩戴应符合公司规范要求,禁止赤膊、赤脚、穿拖鞋、背心等现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和旷工按考勤制度处罚。

(3)遵守“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按照“6s”标准对所属区域及员工进行管理,保持清洁、优美、卫生的环境,培养员工素养。乱丢垃圾、纸屑、随地吐痰、罚款10元;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区乱倒垃圾、杂物、脏水、剩余饭菜污染环境,罚款50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4)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使用污言秽语或追逐嘻闹,讲话声量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标准,违者罚款10元。

(5)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窜岗、离岗或扎堆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也不得影响他人工作,违者罚款20元;在岗睡觉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吃零食、瓜果等,违者罚款10元。

(7)不允许在禁烟场所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8)下班离开时应关闭电脑、空调、电灯等用电设备设施,关锁好门窗。发现长明灯、空调未关闭现象,每次罚款1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或看电影、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公司通报批评。

(10)接听私人电话时间每次不准超过2分钟,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聊天,违者罚款50元。

(11)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杜绝各种浪费。私自将公司设备和工具带回家,罚款50元,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12)严禁盗窃公司财物,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尽忠职守,严守公司秘密,严禁擅自复制、查阅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资料,不得携带机密资料外出,一旦发现,作内部下岗处理,罚款500~3000元,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力。

(15)擅自透露和传阅尚未公布的有关会议内容和组织建设、干部配备、人事档案、人事考察报告、奖惩决定等机密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内部下岗处理,并罚款3000元;透露本公司的经济和技术情报,对外提供客户电话、内部课程培训等资料,在对外业务上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全年效益工资和奖,并罚款3000元,责令退出不法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声誉和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另行处理。

(17)准时出席各类会议,迟到5分钟以内,普通员工罚款10元,中层干部罚款20元,高层领导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翻倍,无故缺席会议罚款100元;三次以上无故缺席者,罚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钟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视为缺席。

(18)严禁擅自撕毁和更改公司各种告示、通知及现场各种张贴文件、图画等,违者罚款100元,并负责赔偿损失。

(19)严禁乱涂画、乱张贴等污损设备、墙面的行为,保持现场环境整齐清洁,违者罚款20元。

(20)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不得随意带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内,违者每次罚款20元。

(21)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并按公司规定上交归档,若造成遗失、外

流者,根据情节严重罚款50~300元。

(22)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公司的财务规定,对玩忽职守、违反现金保管制度和财经纪律,致使支票失窃、现金丢失、账目错误、罚款500~1000元。内外勾结、贪污挪用者,罚款1000~3000元,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构成犯罪者,交司法部门惩处。

(23)干部和职能人员若滥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要从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4)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

(25)员工在公司内外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传播淫秽物品、参与邪教、进行迷信、流氓活动及吸毒的,从严从重处理,罚款500-1000元,取消3个月的绩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公司察看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2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以下处分,同时作下岗处理: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轻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轻者。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6.破坏企业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有损企业形象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企业职务者。

8.篡改发票,损公肥私者。

9.擅离职守导致财产损失等情形重大者。

10.拒绝工作、借故停止工作或怠工事实确实,经吩咐仍不执行,态度恶劣者。

11.借本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企业名誉情节较轻者。

1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13.负责考勤员考勤记录不真实的或计算错误。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企业物资私自赠与他人或偷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2.故意损坏企业财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3.打击、报复及变相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情节较严重的。

4.营私舞弊,损公肥私,有贪污受贿行为,情节较严重的。

5.受个人利益驱使,造成企业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6.扰乱社会治安,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受公安机关拘留的。

7.伪造、编造或滥用企业有关证明材料、发票、单据,性质严重者。

8.吸食毒品者。

9.故意撕毁本公司章则布告、通知或扰乱公司生产和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

10.无故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

11.与经营同性质行业的企业或个人勾结者。

12.参与社会流氓或械斗活动,性质恶劣者。

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员工奖惩办法篇四

鹰潭华盛酒店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实施细则

及业绩考评办法

为了提高酒店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与服务规范,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据本企业员工手册,酒店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奖励的原则:奖优、奖勤、奖创新、奖效益、奖正气。

一、奖励类别及细则

(一)部门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部门可酌情奖励1—10分,并可酌情奖励50元—100元。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领导好评者;

(2)组织纪律性强,时间观念强,劳动态度好,有团结协作精神,保持良好的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工作者;(3)服务态度优良,多次获得宾客表扬者;

(4)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部门岗位培训或酒店各类培训中成绩优异者;

(5)品行兼优,技术精湛,业务精通,工作成绩显著者;(6)自觉控制部门成本及费用开支,取得明显效果者;

(7)对部门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并取得明显效

果者;

(8)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者;

(9)主动向部门负责人反映员工不良行为、情绪或思想动态,有效阻止负面行为或事件的发生者;(10)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2、部门奖励适用的对象: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及部门员工。

3、奖金来源:部门奖励的奖金从部门基金中支出或从部门员工违规违纪的扣罚款中支出,原则上不得超支。

4、奖励评定方式:

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方式,由各级管理人员向上提出对下级员工的奖励,最后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批准确认,由部门填写一式三联的《员工奖励通知书》,交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行政奖励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由酒店当局给予通报表扬及奖励,奖励分值10—100分,如果事迹突出,由总经理特批奖金,予以嘉奖,奖励金额100元—300元。

(1)在酒店重要的接待工作中或大型对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宾客赞誉,为酒店树立良好口碑者;

(2)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敢于举报、揭发并积极配合查证工作,有效排除恶性事件发生者;

(3)揭露或举报贪污、受贿、盗窃、吸毒、卖淫嫖娼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功者;

(4)在酒店攻坚项目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取得明显效益者;

(5)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酒店发展,对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酒店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6)在酒店开展“创优争先”、“最佳员工”、“岗位技能竞赛”等类似活动中,被评为行业标兵、最佳员工、岗位能手等荣誉,按各项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奖励。

(7)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全力保障国家、人民、宾客、酒店财产或生命安全者;

(8)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技巧,并能主动与员工同事交流学习传授,使酒店整体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者;

2、行政奖励适用对象:酒店全体员工。

3、奖金来源:酒店管理当局奖励,由财务部直接以现金方式支出。

4、奖励评定方式:由部门将员工先进事迹以书面方式报告,连同《员工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优秀管理人员奖

1、该奖项适用人员为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总监、副总经理,由董事长(总经理)本人亲自评定,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员工奖励通知书》,经董事长(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

2、评奖方式:每季进行一次。

3、考评内容:(1)经济效益;(2)管理规范;(3)服务质量;(4)员工纪律;(5)员工培训;(6)创新成果等方面,考评酒店管理人员对酒店创造的贡献,同时参考考评对象当季奖、罚的情况做出客观公正评定。

4、奖金来源:

原则上以酒店七级管理人员累计扣罚款中支出,如有超支,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以行政奖金方式直接由财务部以现金方式支出。

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细则

(一)过失类别及处罚

1、轻微过失(扣1—5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1、当班时未按要求佩戴工牌;

2、当班时不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整或工服着装不规范;

3、无故迟到、早退;

4、通过非员工通道进出酒店;

5、搭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卫生间;

6、当值时偷懒、窜岗或扎堆聊天;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

8、与同事发生工作上的纠纷而在岗位上发泄不满情绪;

9、在上司的正确督导下仍未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掌握好工作规范,职能;

10、在店内或当值时行为不检点,如高声谈笑、勾肩搭背、嬉戏、言语粗秽,收看电视(视频)或看书看报;

11、下班后或休假期间在酒店内闲游荡;

12、当值时会见亲友或闲谈;

13、当值时吃零食,嚼口香糖,在非指定的地方进食或将用餐带离员工餐厅;

14、未能保持工作区域内清洁卫生;

15、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

16、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

17、未经允许着制服离开酒店的;

18、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19、故意浪费酒店财物,不爱护公物、工具及设施的; 20、不积极配合接受培训的;

21、拒绝接受或不配合酒店授权人员的检查的;

22、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章的;

23、不按规定时间提前就餐;

24、非工作需要私自进入总机房、监控室、发电机房、消防总泵房等要害部门;

25、非职责所需(工作需要)擅自进入客房区域;

26、因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问题而引起顾客投诉;

27、当班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影响工作的;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轻微过失还包括:

28、未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或操作规程;

29、对员工培训不到位,致使员工对自己的职责或操作规程不懂;

30、日常工作中对下属员工分工不明确;

31、不及时传达酒店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

32、未能认真、及时组织员工学习酒店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33、未能按部门规章制度,召开部门例会,形成会议记录;

34、未能按职责要求或酒店管理要求及时呈报工作计划、方案或总结;

35、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又不及时向上级汇报;

36、不关心属下员工或经常招致属下员工投诉;

37、属下员工之间发生矛盾不及时协调处理引发事态进一步扩大;

38、此类似上述行为过失,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2、较严重过失(扣10—30分),并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

1、饮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期间内饮酒(因工作需要除外);

2、未经批准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设备和酒店用品的;

3、在客人或同事之间打探隐私及搬弄是非,乱传闲言,煽动闹事,扰乱酒店正常工作秩序;

4、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域吵闹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5、当班时睡觉,带醉上班或行为不检点;

6、不尊重上司,不服从管理;

7、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工作事宜随意答复造成不

良后果或直接损失;

8、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不良后果或直接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拒绝接受培训和参加考核,或在培训期间不认真,不虚心,达不到岗位要求;

10、没有合理的解释,不履行酒店的指派的加班工作,或在职责范围内对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推诿不履行;

11、未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12、未经批准私自调休或自行换班;

13、旷工一至二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14、将员工工牌、制服或饭卡给他人使用;

15、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16、不配合酒店一年一度的体检;

17、将食品或其它酒店物品放在更衣柜内;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较严重过失行为还包括:

18、工作缺少计划性,管理混乱;

19、无故缺席酒店有关会议活动; 20、打骂员工有辱员工人格;

21、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分配或顶撞上级管理人员;

22、不能按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又无合理理由;

23、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相互推诿,拒不履行;

24、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作主,存在越权行为;

25、类似上述行为过失的,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3、严重过失(扣30分—100分,直至辞退或开除),并视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

1、代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

2、私换外币或套取外币;

3、侮辱、谩骂、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

4、泄露酒店机密资料,损害酒店利益;

5、在酒店内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商品;

6、抵制、阻挠酒店各种工作检查,或打骂行使检查,稽查职能的工作人员;

7、与客人争吵及顶撞客人,引起客人投诉的;

8、未经批准,擅自携带酒店物品离开酒店;

9、偷窃、骗取、蓄意损坏或毁坏宾客、酒店或同事财物;

10、携带、私藏或使用一切违禁品,如军火、炸药、攻击性武器或毒品、兴奋剂等;

11、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12、恶意骚扰酒店住客的私生活;

13、酗酒、赌博、打架或聚众闹事;

14、贪污、营私舞弊、以权谋私,行赌受赌索赌的,损害酒店利益;

15、直接或变相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

16、有意图的拾遗不报或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17、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18、组织、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斗殴事件;

19、未经酒店当局正式授权,擅自向外界公开发表有关酒店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0、因迟到、早退或旷工引致酒店损失重大,影响极坏;

21、未经批准在酒店外兼职工作的;

2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设备,给予开除;

23、散布黄色刊物、录音、录像;

24、未经批准,私自配置酒店或员工集体宿舍钥匙;

25、参加反动组织或黑社会组织;

2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

27、伪造酒店文件、批复、印章,图谋不轨的,谋取利益的,给予开除;

28、偷窃客人、酒店或同事财物的,予以开除;

29、拒绝执行酒店最高当局作出的决定,予以辞退或开除; 30、违反酒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流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设备事故,予以辞退或开除;

31、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投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此外,对管理人员(领班及以上人员),严重过失还包括:

32、利用职权或工作的便利,徇私舞弊、纵容包庇属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33、侮辱、打骂上级管理人员

34、因工作失职、失察、导致酒店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35、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亲友谋取私利,损害酒店利益;

36、类似上述行为过失的,按就近参照原则处理。

三、处罚执行的程序及行政处分

1、轻微过失初犯,扣1—5分;重犯,双倍扣分;第三次再犯,给予书面警告,并扣10分。

2、较严重过失初犯,口头警告,扣10—30分;重犯,给予书面警告,双倍扣分;第三次再犯,三倍扣分,给予最后警告,情节严重者作违纪辞退处理。

3、严重过失初犯,影响不大,书面警告,扣30—100分;重犯,双倍扣分,给予最后警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作违规违纪辞退或开除处理;

4、对同一次违规违纪行为不重复扣分处罚。

例如:某员工违规违纪,部门已对其执行扣分,则行政人事部不再重复处罚,但如果处罚力度不足的,可以提出加重处罚。

四、员工工作表现考评

1、员工月累积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三个月内取消调薪资格;

2、员工连续二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工资下调一档,三个月后,由所在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对其工作表现再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调回原工资;

3、员工连续三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作为达不到工

作要求,作辞退处理;

4、员工连续三个月,月累积奖分均达到10及以上的,工资可上调一档(行政级别不变)。

五、管理人员工作表现考评(领班及以上人员)

1、管理人员月累积扣分达10分及以上的,三个月内取消调薪资格;

2、管理人员月累积扣分达20分及以上的,或连续两个月累积扣分均达10分及以上,工资下调一档,三个月后,由其部门负责人会同行政人事部对其工作表现再做评估,确定是否可调回原档,呈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执行;

3、管理人员连续二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20分及以上的,或连续三个月,月累积扣分均达10以上,作为达不到工作要求,按降级、降薪调职处理;

4、管理人员连续三个月,月累积奖分均达10分及以上的,工资上调一档(行政级别不变)

六、附则

1、本办法将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补充、完善,酒店最高当局有权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作出适当修改,修改意见将为本办法的补充规定,与本办法一并有效;

2、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4年8月15日开始实行,原有奖惩办法同时废止。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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