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安全监理的程序篇一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7、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8、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的程序篇二
1、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
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4)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9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清样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驻地办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安全监理的程序篇三
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1)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3)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4)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5)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9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清样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1)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2)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驻地办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3)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6)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安全监理的程序篇四
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监理交底制度、安全审查制度、检查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和安全考核制度。
3、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5、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7、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8、监理报告
(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