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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大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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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大全(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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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担负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换届选举期间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应急处置,有效保障换届选举秩序稳定。

村(社)选区管控组组长:各村(社)联系领导;副组长:各村(社)书记;成员为各村(社)联络员、各村(社)干部、___医护人员、___辖区民警。机关事业选区管控组组长:___;副组长:___;成员为各机关事业联络员。企业选区管控组组长:__;副组长:___;成员为各企业联络员。

二、强化防疫工作

(一)加强过程防疫

1、选举工作人员发放《选民证》、选票及其他资料时,应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2、通知选民,尽量留柯,确需离柯的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若与当前发现的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及正在居家管控人员可进行委托投票。

3、选举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除选民和选举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选举点。选民需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后方可进入选举点。

(二)加强场地管理

1、做好现场布置。规范设立进出通道和检疫卡点,严格人流控制和秩序管控。会场、投票点入口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对所有进入会场人员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做好环境清扫消毒。加大选举场所通风、消杀频次,保持所有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加强对重点区域(会场、投票站、洗手间等)环境的清洁消毒。

3、做好人员间距安排,保障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监督参加投票人员按要求有序排队,保持投票良好秩序。

4、合理安排志愿者。志愿者做好进入会场与离开会场的有序引导。

5、加强物资贮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提前准备好体温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选举时使用。

三、做好紧急应对预案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设置临时医疗服务点,与会场做到有效隔离,放置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

2、选举日当天进场查验时发现发热(额温≥37。3℃)的健康异常人员或者“健康码”出现异常(非绿码)的,应立即转送至临时应急隔离场所,安排医疗卫生保障人员进行初步排查,并第一时间报街道防疫指挥部。指挥部应第一时间对接安排转送事宜,并把握舆情主动权。对需转送选民,等待期间可进行委托投票。

3、如有部分村(社区)或企事业单位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该地区相关选举工作全面暂停,待上级通知后重新开始选举。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改善卫生, 强化教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组织开展市内各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及时将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3)体卫艺科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科室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开学后,学校要做好晨捡、午检及其记录和报告工作。师生每天早上和下午到校要有专门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班主任每天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了解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要做好假期学生出行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了解其是否出入过武汉及是否接触过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等已经报告病例的疫区,询问了解学生在假期期间的身体状况,落实好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3)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早做好消毒药品、体温计等防疫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室及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坚决不让病毒进入校园。

(4)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于每天上午 9:00 和下午2:00 通过工作微信群向教育局报告晨、午检及其他防控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各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领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播的一切 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及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机关办公室、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本预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编制本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3u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3u、3u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3u、3u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u、3u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u、3u东莞市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3u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 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全镇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业务部门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

1.4.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镇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清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指导各村(居)委会扑灭本辖区范围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1.4.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镇应急办和农林水办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1.4.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宣传普及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掀起群众性防疫运动。采取免疫接种、检疫、消毒、隔离、封锁、扑杀、加强饲养管理和改善环境条件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有效地预防、扑灭、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1.1 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成立防制重大动物疫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做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黄沛林同志担任组长,镇委委员姚伟民同志、副镇长王润成同志、副镇长尹德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林水办公室),主任由农林水办公室主任许峰同志兼任。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政策,部署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政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技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城管执法分局、环保分局、清溪医院等有关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党政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防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工作。

宣传教育办公室: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治知识、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消除广大群众的恐惧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农林水办公室: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兽医站)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处理与控制工作;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紧急组织调拨动物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组织对扑疫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指导各村(居)委会的防疫工作。

经贸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镇农贸市场监测和储备动物产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严厉查处疫情期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稳定;组织做好定点屠宰场的隔离、消毒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接受、分配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农技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兽医站):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开展现场临床诊断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疫病监测,负责对疫点、疫区的消毒、隔离、扑杀、无害化处理、提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疫情期间公共场所的消毒、卫生等工作。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坪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上坪镇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上坪镇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上坪镇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1.5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上坪镇建立上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上坪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指挥长:黄雄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叶青(镇党委副书记)

黄斌(上坪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文化站、农业办、教办、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财政所、人社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上坪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兼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上坪镇指挥部和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综合组。

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计生办牵头,文化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派出所、农业办、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工具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3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院牵头,教办、派出所、民政办、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4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交通办、计生办、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5宣传组。

由宣传部门、文化站、计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6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牵头,教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教办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学校防控方案。卫生院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交通部门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文化站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抗病毒药物准备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3.3镇党政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卫生院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室,电信局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人社所、卫生院会同民政办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民政办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

一、监测点设立:上坪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曾到过防疫区;

2、临床表现:

(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2预警

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并备注为“新型冠状病毒观察病例”,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局报告。

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发生i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6.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6.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7.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7.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7.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密切接触者。

7.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

7.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镇疾控中心在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7.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7.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7.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事件的确认

8.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8.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8.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8.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健局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9.1.2应急处理队伍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9.2后勤保障

9.2.1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2.2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9.2.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告》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目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学校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冠状病毒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冠状病毒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积极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监测,如若发现疑似人员,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人群,迅速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群防群控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目前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疾病,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净化环境,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发动学生家长和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广大青少年这一易感人群。

(3)预案启动原则

当学校己发生新型冠状病疫情且本校存在输入的可能,或本校出现疑似人员时,根据专家评估,报经县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在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预防控制工作。若疫情发生,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四、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学校(幼儿园)师生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和《祥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托幼结构和学校防控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学前准备

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和个人防护用品,并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室。对全校教职工开展必要的培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校长负责教职工、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掌握全校师生员工的假期旅居轨迹、每日健康状况等信息,根据排查结果合理安排人员返校。

整治校园环境。清扫、消毒要全面,不留死角。

返校条件。寒假中有省外经历的师生员工,有14天医学隔离记录,并且进校前进行体温监测方可入校;假期中有省内县外经历的,出具14天居家隔离的体温监测及健康状况记录,还有承诺书,进校前再进行体温监测方可入校;不出县的师生员工进校前只需进行体温监测就可入校;特殊情况,如有咳嗽、发烧、感冒症状的一律不准进校,行动轨迹不明不入校,不戴口罩不入校,没有进行体温监测不准入校。

(二)开学当天

所有师生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入校,门口有教师组织开展体温监测并记录,学生不扎堆,间隔在1米以上,超过37.3摄氏度的坚决不准进入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制度,凡有可疑症状的师生员工,立即报告,并及时隔离。落实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如发现师生中出现可疑症状或短时间内因病缺勤人数明显增多,应及时上报中心校。

上好开学第一课,重点讲解安全、防疫、要求,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等)。

吃饭要错峰,间隔在1米以外。

(三)开学后

学校实现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校内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含醇手消夜。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疫情期间,减少校内人员的聚集,取消大型会议、集会等活动。所有师生员工应佩戴防护口罩,加强教室、办公室、餐厅等区域通风清洁。

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坚持从业人员包括体温监测的晨午检,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餐饮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加强餐厅的通风、餐具消毒,推行分餐、错时就餐。

保持校内环境整洁,开展预防性消毒。可用高效低毒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和室内陆面进行消毒,活动室、餐厅等公共场所,使用后应进行预防性消毒。

校内禁止饲养动物和宠物,加强不明来源动物监测。

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教育与咨询。

出现病例的班级建议立即停课,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及与该病例有过接触的其他师生均列为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校内出现无流行病学关联的病例,建议采取全校停课的措施。停课期间学校应指定专人做好停课学生管理,师生应居家或留在宿舍,减少外出,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学校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相信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一定会战胜这场疫情,建设平安校园。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六

《关于同德县中小学开展“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或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进同事间的凝聚力或加强同学之间的友谊,丰富广大教职工或学生们的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真正达到“每月我校妇联举办一次活动,广大师生喜爱自己的校园”的目的。学校妇联决定开展教妇联或学生安排一下活动。

二、活动内容:

1. 迎“三八”文艺比赛

2.拔河友谊竞争比赛

3.强化妇联意识,促进自身修炼。

4.锅庄比赛

5.学习青少年法律知识

6. 歌咏比赛

7. 汉语文课本剧表演

8.集体捐资,情系校园

三、活动形式:

每个月段为举办一次活动,每个年级或每个科室为单位,一个年级或一个科室获奖,获奖的及时颁发奖励。

四、活动安排时间:

五、比赛负责人: 每个工会的成员。

六、比赛规则及裁判:

由各单项活动或集体活动学校妇联自定。

七、奖励办法:

活动分个人名次和团体名次进行奖励。具体获奖金额不限,按照活动的难度而定奖金的金额。

秋冬季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七

(一)制度要求。

1、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风险级别和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作出中小学开学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低风险地区学校开学前应当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学生加强健康管理。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联络人。

3、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和学生来源特点,制定具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

4、建立完善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推动学校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服务,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学校在开学前应当与属地社区、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做好对接,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和预案进行培训,并开展防控应急演练。

5、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二)保障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2、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3、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4、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按教职员工和学生人数足额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

二、开学后

(一)入校时管理。

1、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2、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二)入校后管控。

1、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2、学校应当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3、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当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5、中小学校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换气。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8、寄宿制学校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应当定期合理安排学生出入校,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9、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0、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11、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12、加强学生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当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14、注意教职员工防护。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15、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环节管控。

1、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2、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

3、加强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4、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四)应急处置

(1)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2)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

(3)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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