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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一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非公职人员要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持退伍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要求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予以公示。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二
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三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日 ,具体安排如下: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四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9年10月1日—197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但从2017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度贺州市八步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五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考生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2. 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六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盘州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7年11月6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盘州市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录到盘州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4年11月6日以来招聘到盘州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7年11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被列为失信惩戒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七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7年11月中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具体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八
报考人员从2017年10月11日起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八步区)[http://222.217.88.7:8866/html/435/]、八步区公众信息网[http://]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八步区)、八步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表(一式三份);
6、《工作经历证明》(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0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初选评分标准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荣誉(2分):国家级2分;区级1.5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4、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篇九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输入信息后预设密码(密码非常重要,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设置好密保手机后点击“立即进入报名窗口”。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考试报名信息》并保存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清晰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尺寸:100px*120px)、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其他从业资格证)、其他材料证明(学位证或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以及《报名表》(word文档)。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考生请到通知中心查看自己的报名编号及初审进度。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附件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若不点击“保存报名信息”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 11月12日下午17:00。
2.招聘单位在2017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2017年11月10日17:00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6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在“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招聘计划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月13日下午17:00。
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上进行公示。
4.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17:00,登陆“盘州市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