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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 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月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月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学生放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进行消毒
1、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学生宿舍、厕所、图书馆、下水道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2、学生衣物被褥等。
3、学生餐具、文具等。
1、使用84消毒液进行全方位消毒,密闭门窗1小时后开窗通风。
2、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30分钟。
3、衣物被褥经常晾晒。
4、定时开窗通风。
5、餐具、文具擦拭或蒸煮消毒。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消毒工作,消毒频次为1次/日。
消毒员要每天将消毒情况填入消毒记录登记表。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加强我校卫生室药品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校使用的药品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由保健老师负责学校药品质量的管理,每季定期检查,建立学校药品管理档案。
1、学校卫生室从事药品管理人员应具有医士以上的技术职称,并要通过药监部门专业培训,合格上岗担任学校药品管理工作。
2、知己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若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及时调理工作岗位。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文件“本市内部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内“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设置标准要求设定。
1、学校卫生保健采购药品,由教育局指定采购商店,并索取合法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妥善保管。
2、购进药品做好质量验收,包括药品的内外包装,外观性状及合格证的检查。药品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家、汽、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数量、到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验收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验收记录要保存期不少于2年。
1、药品专橱存放,药橱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2、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3、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过期不能使用,并做好相应记录。
4、变质、过期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不合格药品单存放,并做好相应记录。
1、学校卫生保健室使用非处方乙类药品,在规定的药品推荐清单内选用药品。
2、药品使用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3、发放药品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姓名、原因、药汽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食品必须从正当渠道购进,并且所要对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绝对禁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食堂,学校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凡查出有三无产品,责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进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现象。
2.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设备布局合理、有序,并经常检查四防一消设施是否损坏和够用。
3.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每年度促进性健康检查,凡患有疾病、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承包人必须通报学校,并责令其离岗,治愈后方可上岗。
4.学校若发生中毒事件,各班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分钟内),以便学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凡迟报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5.各班在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的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生在自愿基础上接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班级日常管理之中。
6.食堂对每顿饭菜必须留样,并保存24小时。
7.学校每天必须督促学生宿舍对学生开水的供应,保持锅炉的清洁,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园长之友《园内食堂管理制度》。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师生购买饭菜票要出具票据,要每天公布菜单和价格,每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账目,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为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特拟订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德育办负责,校医、教师、校工、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食堂、红领巾服务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3、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公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中应设置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公区的卫生工作。
4、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教室要坚持早晨自习前、下午放学前后三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
7、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8、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9、生活委员和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10、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班主任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年考核。
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晨锻炼(如跑早操等)。
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清早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1、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教师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列》的有关要求和个人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又要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
2、班主任要认真按照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班主任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天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1、每日要坚持早睡早起,同时应按照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和水要用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教室上课。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和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公区,有各班班主任为公区的责任人,明确卫生责任。
2、各班公区的卫生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打扫,每周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
3、公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放在指定地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通风。
5、加强垃圾管理,及时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季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果皮箱等。
7、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8、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9、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周教师、值日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料)。
1、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2、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3、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4、学校值周教师要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一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或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规定索证。
二、保管员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收。食品和原料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原料有权拒绝加工。
四、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五、服务员有权拒售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六、不提倡加工凉菜出售,如加工必须具备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专用加工间,由专人规范操作,加工凉菜用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必须消毒,用后洗净并存放保洁柜。
七、当餐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在确认未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八、用于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刀、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存放。
九、每餐食品应各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留置冷藏四十八小时,以备查验。
十、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后存放于专用保洁柜。
十一、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害虫、清除卫生死角。划定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
十二、及时清运垃圾,泔水容器必须加盖。
十三、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区域,及时做好监控系统的布防和撤防工作。
十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待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五、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3.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禁止在食品加工场所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十六、食堂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员工进行高校食堂“7s”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必须上墙,确保师生就餐安全。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每年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二、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三、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认真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五、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要配合县防疫站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八、保证学校卫生经费的投入。
九、卫生室要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校医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xx次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2、做好每学年一次的学生特殊体质健康状况的调查。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营造我院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发挥宿舍文明育人功能。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会(主要为班长和卫生员)、宿舍长五级管理。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不定期深入宿舍检查卫生情况,辅导员定期深入所负责年级(班级)学生宿舍督促卫生清扫,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班会要切实组织本班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扫工作,宿舍长要带领全宿舍成员搞好本宿舍卫生。
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和扫除制度,要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次扫除(时间为每周四)。宿舍长负责将值日表、评分标准、学院管理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值日生按卫生标准打扫好整个房间的卫生,同时督促宿舍的每位成员整理好自己的内务卫生。
1、宿舍卫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检查方式。全院卫生检查定于每周四中午,参加人员包括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及班级卫生员。公寓中心卫生检查则为不定期检查。
2、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最终得分由学院检查得分(60%),院领导、辅导员抽查得分(40%)最终按比例规定得出并评出a、b、c、三档。
1、对于一个月内连续三周卫生成绩得a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给予表扬。
对于在一个月内无论学院检查,公寓中心检查均为a的宿舍,授予“机电学院aaaa级文明宿舍”的锦旗,并在宿舍内悬挂一个月,以示鼓励。
2、对于卫生成绩连续两次得c的宿舍,上报团总支及辅导员老师,对宿舍内所有成员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给予班级卫生员、及班长口头警告处分,并相应在综合测评中扣分。对于一个月内出现三次c的宿舍,(范文网 )或在公寓中心简报中出现为“最差宿舍”、及因违规被通报的宿舍,上报团总支老师,建议降低综合测评德育评定或延缓入党发展阶段。
3、对于在同一周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宿舍被评定为c的班级,由班长及卫生员向其辅导员做出书面解释,并制定出改进措施,若未有改善,追究其班长及卫生员的责任。
4、对于违规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卖东西、使用违规以及劣质电器(如插排、吹风机、热得快等)的同学按照《山东建筑学学生手册》和《公寓管理规定》分别给予不同处分并在学院内部作出检查。
1、宿舍卫生检查结果要在班集体考核、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体现,对于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宿舍,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中予以扣分,对长期保持宿舍卫生的优秀宿舍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于因违规而被学院及公寓中心通报的宿舍及同学,综合测评德育评为b级。
2、综合测评的卫生成绩是依照学生会平时的卫生检查结果以及公寓中心的公寓检查结果来评定的。其中公寓中心检查成绩占50%,学生会检查占50%
补充说明:
对于由于卫生成绩较差而受到处分的宿舍,如果连续三次以上获得院级评比成绩“a”或两次以上校级评比成绩“a”,可降低或取消以往处分。
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进取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奇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方法,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