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一
(一)扎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我镇坚持把宣传工作与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相结合,全年在学校开办法制课7堂次,制作综治简报11期,召开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座谈会20多场次,开展专项和综合的法制宣传10场次,发放安全社区创建宣传手册1000多份,各类法制知识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治宣传购物袋1000多个,张贴标语150多条,为推进依法治镇和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深入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金华镇坚持以信访稳定工作为牵引,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调处在基层、化解在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确保辖区社会安定稳定。截止目前,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94起,调处矛盾纠纷94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91起,调处成功率95%;镇级受理信访案件74件,办结率95%、公开率95%、群众息诉息访率达95%;办理网上信访14件,按时办结督办个案1件;网上公开受理和回复群众11件;阳光热线回复29件;“重大活动”、“节假日”共抽派1400人次参与重点人员稳控工作。
(三)健全了治安防范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以情报信息为主导的预警机制,及时反馈情报信息,开展农村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热点问题排查,稳妥做好处置工作。加强了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了“两会”、西博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时段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二是建立和完善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我镇把经常性打击与集中行动、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不同的斗争方式、保持“严打”斗争的强度和力度。同时,不间断地搞好辖区治安巡查、项目阻工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且建立了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了整治成果,保持了治安大局的持续平稳。三是及时调整了帮教小组成员,同10名村组干部签订了帮教责任书。今年1—11月,我镇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4名,全部衔接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名,每月帮教回访一次,做到记录、档案、签字“三落实”,今年止目前,我镇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四是建立和完善了治安防范机制。在镇、村设立综治领导小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治安巡逻队等五员六网(五员:应急救援队员、网络舆情引导员、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员、维稳信息员;六网:互助联防网、和谐社区网、街面管控网、校园净化网、楼群服务网、巡查震慑网),不断壮大群防技防群治队伍,积极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努力实现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今年截止目前,全镇共发生治安案件38起,查结38起,其中打架致伤案2起,盗窃案2起,黄赌毒案30起,其他案件4起。
(四)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有力。金华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镇域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运用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做好监督管理。截止11月中旬,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四次专项整治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再次,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逐级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将安全生产责任逐步落实到各分管领导、挂村领导、村(组)干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构筑安全生产工作稳固的防线。
(五)反邪教工作扎实有力。我镇20--年度重点监管的“邪教”练习者在册人员32人,其中“邪教”不放心人员3人,一名“-邪教”练习者在教育转化中;年内,辖区内无邪教组织暗中组织、聚会、煽动、制造事端等事件,确保了辖区安全稳
(六)铁路护路工作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多次例会研究了铁路护路工作,镇护路小组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和条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据统计,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固定板报4块;开展“校园护路小卫士”活动2次;培训护路队员10名;请铁路和司法部门的同志授课,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次。
(七)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年初即制定了《金华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金华镇域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完善了本级应急处突事件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促进应急处突事件规范化;整合现有资源,要求各村委、各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同时,按照县级工作要求对灾后实施重建、保障等各类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预案。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不足之处还是显而易见,具体表现在:一是临近年底,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呈高发状态,维稳压力大;二是由于此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治安警力相对缺乏;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推动;四是以省级安全社区建设为平台,需要持续开展平安创建工作。今后,相信我们一定能克服困难,查漏补缺,将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引向深入,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加强治安防范,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月份我们社区围绕区、街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抓“稳定、保发展,保和谐,求实效的工作思路。结合社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好综治法制宣传工作。三月份综治工作汇报以下几点:
一、三月份由街道组织一场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建设平安福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的活动,以展示法制图片、发宣传品等宣传形式,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二、召开第一季度安全隐患宣传会议,及群防群治会议,通报三月份案情,参加会议的有各物业负责人,楼长,中心户长及巡逻队员,对全年案件高发地段整治提出五点要求和措施:
1、加强无物业小区夜间巡逻,特别是盗电动车案多发的莲宅新村小区,增加夜间保安巡逻次数。
2、针对管理不善的单位宿舍如“铁厂宿舍、纺织宿舍、交管宿舍”等开展防范盗窃整治活动,督导无物业小区居民配合各门卫管理人员,对陌生人采访人员进出进行登记及车辆寄存管理。
3、对各公共聚集场所张贴警告提示,要求各场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外口人员的管理及出租户管理。
5、加强车辆安放管理及宣传工作。
三、每天到各公共聚集场所巡查一遍消防安全工作,并提醒各场所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及防范措施。
四、整治能源巷1-1号游戏厅,内设不合法游戏机利用晚上进行赌博,我们和民警配合针对这一情况扣留店里的不合法游戏机并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以安定稳定社区的治安。
五、与社区各店面及公共场所签订20--年消防安全责任书50份,居民小组综治工作责任书50份,发放综治宣传品100份(雨伞)
六、每周三,周五坚持走访外口,及时掌握外口进出情况,与出租户签订20xx年外口管理协议。
七、由社区民警为队长、社区主任、治安主任及协管员组成的巡逻队每周二次坚持带班巡逻,以增加群防群治责任意识和保护地方居民的安全。
八、三月份上门走访两劳释放人员近况,并与家属协议共同做好他的思想转换工作。
九、成功调解一起莲宅新村1-401雇主与保姆之间发生的纠纷。
以上是三月份所做的综治宣传工作,不足之处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和完善。
和谐社会就是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良好的治安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经济的坚强保障,我们努力探索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各种新办法和新经验,为社区人民的安居做出新的举措。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二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发生的交织叠加态势,全球新冠疫情依然高位流行,而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给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按照自治区20xx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村(社区)换届领字〔20xx〕2号)和县换届办工作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环节,全方位做到疫情防控全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各项防控举措,在保证疫情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辖区内各县直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日钦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
(一)加强参加换届选举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返乡选民健康管理。各村(社区)要对从区内、区外、境外返乡的党员、选民进行全面登记,分区分级分类做好健康管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或境外返乡的,要按要求落实农村疫情防控“十严格”规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只有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现场选举。
加强党员和选民个人防护。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在参与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和换届选举有关会议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存在咳嗽、流感等症状的党员、选民,一般不参加现场选举投票,尽量劝说其采取委托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严格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防护。换届选举期间,所有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均需持健康码绿码参加选举服务工作,并要每天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参与相关工作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一般不得参加。会议开始前,进入会场要进行体温检测,如有体温高于37.3℃或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会议。境外(含港澳台)入灵参会人员,要执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方可参加。
(二)健全完善换届选举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
创新宣传动员方式。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在区外就读学生返乡情况,减少聚集性、现场性、接触性的宣传动员,推广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微信、qq、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以及乡村小喇叭、乡村小广播、标语、板报、传单、公开信、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开展换届工作宣传,确保换届选举人人知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
做好会议期间的防控。做好换届选举有关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小组会议的组织安排、应急管理、卫生消杀等工作。换届选举期间,要增加室内会议场地的通风、消毒等频次,引导减少会场内人员走动和聚集。会议期间,一般不安排聚餐;确实需要安排用餐的,一律采取盒饭方式就餐,不得集体集中用餐。
疫情防控换届期间场所要求:
(1)参会会人员座位应保持间隔位(或80厘米以上距离)。参会人员在50人以上的.会议,尽可能采用户外场地。
(2)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要求会议场所入口安装现场体温检测设备或配备手持测温仪。
(3)隔离区设置,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在选举场所设置隔离点。
(4)选举场所消毒,会议前对会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公用扶手、门把手、座椅、电梯、卫生间、固定话筒和移动话筒等人员经常接触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保持选举场所自然通风,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
(5)配备防疫用品,在选举场所配备免洗手消毒液(酒精),特别是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设置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等。
(6)场所出入及登记管理。场所指定出入口,所有人员必须由指定出入口进出,其他出入口不得通行。
(7)医护人员配备。换届选举期间,选举场所均需按照防疫要求配备一组医护人员待命,以应对突发情况。
(8)防疫用品更换及清理。及时对选举场所配备的`免洗手消毒液、备用口罩进行检查、补充或更换,清理指定的口罩弃置垃圾箱。
(9)突发情况应对。如出现可疑疫情,会议立即中止,并按换届选举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执行。
(一)配合医务工作组。场所配备一组医务工作组,并对工作人员做好培训工作,提高活动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二)做好疫情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可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可疑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三)做好会场卫生监督。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必要时安装配备机械通风装置,加大会场及户外活动场所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力度,并做好相关清洗消毒记录。
(四)做好会场健康宣教。积极做好有关人员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普及防疫知识,告知所有人员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三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医院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自身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能力,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体制、能力现代化。
1.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医院重点场所安全保卫,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落实安保防范制度机制。完善个人极端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2.加强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动医疗就诊信息平台与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管理平台的联网衔接。
3.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防范,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构建卫健、公安、审计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治理,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①防范化解涉医疗矛盾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②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优势,常态化入户走访,加强对家庭婚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掌握有关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③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对市域内涉疫矛盾等新问题新风险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范“疫后综合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
5.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
6.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先行垫付机制,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机制。
7.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着眼于无涉访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零酒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1.完善医院区域安保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防止因治安防控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医案事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茅东华
责任科室:安监科
责任人:丁健
2.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到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3.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茅东华
责任科室:财务审计科、安监科
责任人:茅赛红、丁健
4.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责险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高于50%。对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矛盾突出、反复纠缠的高风险就诊人员,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对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落实帮扶救助、疏导管控措施;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低于9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林思敏、秦海松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办公室
责任人:黄磊、徐卫菊
5.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市域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6.在系统内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探索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秦海松
责任科室:人事科
责任人:施惠
7.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社会治理功能完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任人:周超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医院管理和建设中风险防控贯穿各工作环节,推动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管是配合单位,还是牵头科室,或是协作科室,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涉及到的工作任务理清楚,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坚定工作意志,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四
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五新”战略任务,坚持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治理重心下移,着力解决服务城乡居民“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到20xx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成效: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镇(办)社区治理工作机制,城镇社区“两委一站”(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织框架更加成熟,镇(办)、社区权责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二是在治理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的治理机制,社区民主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三是在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坚持以社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站(中心)建设,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达到50%,省、市、县区三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城镇社区信息化向更高阶段发展,打乱50个智慧社区,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向农村社区延伸,覆盖率达到30%。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每个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5—9人,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镇社区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不少于5个,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占社区居民比例达到13%。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全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行多元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量的协调作用,激发各方活力,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秉承服务优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回应不同层次居民多样化、个体化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努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三)坚持统筹发展,城乡同步推进。适应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统筹解决社区治理的各类问题,优化社区结构,补齐治理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改善公共服务条件,确保城乡社区治理持续、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理,实行多措并举。推动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依靠协商机制和市场手段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引导、规范和约束居民行为,推进社区综合治理。
(五)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立足各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县区发展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紧密联系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分层分步推进,逐步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社区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持续加强和改进镇(办)、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镇(办)党(工)委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统筹整合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各方资源,推进互联互通、互动互融。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支持、协调指导各类群众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优势,依法开展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社区延伸,切实防止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以市、县区为单位,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和规范,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有效衔接。按照人口规模适度、管理服务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空间布局合理的要求,主动进行社区设置和调整,实现每个社区建成一个社区服务站,每个镇(办)建成一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各类资源的自主权。在社区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探索建立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有序参与听证和开展民主协商的制度。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服务,明确镇(办)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和形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分别承担的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工作事项清单。引导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等活动,督促其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注重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自治作用。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细化社区民主选举制度,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探索社区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新途径,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及时选配居民小组长和楼院门栋长。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动员驻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财务和公益事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都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
(一)完善社区协商机制。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支持和帮助居民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社区协商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将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重大决策事项、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作为协商主要内容,以县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社区协商指导性目录。根据社区协商内容,实行一事一议,选择吸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等参与协商,充分体现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广泛性和专业性。创新社区协商形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实施之中,健全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提高协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市民政局)
(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联系社区制度,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重大事件报告等职责,及时发现掌握社区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协助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主体、内容、权限和程序,选优配强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健全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人才队伍,在物业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各类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平安社区,坚决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
(三)深化“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市场联动互补机制,推动社区服务资源、项目和队伍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区枢纽作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组织和社工工作室,通过开展项目推介、公益创投等活动,搭建“四社联动”工作对接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和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有效对接群众需求。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向社会福利救助、婚姻家庭服务、人口计生健康等民生领域倾斜,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倡导并组织开展各类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奖励激励制度,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创新社区管理考核机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制定县区职能部门、镇(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推动社区管理运行体制改革,县区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对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负有规划、指导和协调职责,镇(办)派1—2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或副站长职务,负责对社区服务站工作的管理,承担社区日常工作的指导、支持、协调和帮助。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为目的,进一步健全社区考核评价机制,由县区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探索通过群众测评、交叉考评和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建立健全镇(办)与社区双向考评模式,增加居民群众满意度在社区考核评价中的比重,完善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人员绩效挂钩机制,明确考核结果使用范围及奖惩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引领作用。市级要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考核办法,县区要及时出台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其中居民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社区服务站总建筑面积50%,室外活动场所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建立各级住建(规划、建设)部门和民政部门会商联动机制,由住建部门监督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标准为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区无偿提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求、达不到标准的,由县区负责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资金倾斜力度,推动移民安置点社区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移交社区必须按照规定无偿划转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落实《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实现社区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和宣传公示栏目“四统一”,规范完善社区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公共空间,提倡一室多用和错时使用。严格落实优惠政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按照当地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收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
(二)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编制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供与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完善便民利民服务网络,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健康和养老等服务性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供销合作社、邮政、金融、电信、燃气及连锁经营超市、早餐店、菜市场等在社区设立服务站点,方便群众生活。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制度,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致富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等作用,带领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市农业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扶贫办)
(三)推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制度,市、县区要制定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事项目录或负面清单等配套政策,明确购买内容、购买形式、服务标准、资金保障、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价等内容。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制度,对购买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效率、社会综合效能等进行考核评价。原则上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积极引导社区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重点为社区各类特殊群体提供康复照顾、矫正融入、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聚焦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账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水平。凡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承担,不得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一票否决”事项。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牌子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子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基层党委和政府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简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20xx年前建立电子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提供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强化社区信息化支撑。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逐步实现省、市、县区、镇(办)和社区(村)五级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通过一号通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体运行、一站解决的“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推动公共政务服务、商业服务、互助服务、公益志愿服务等向社区延伸,依托信息平台开辟社情民意征集反映渠道,为社区居民搭建网络协商平台。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加快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手持式信息终端等公益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整合共享、发布传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为农民提供农资配送、快递购物等服务,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
(六)提升社区居民参与度。大力宣传社区服务宗旨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等骨干力量在调动资源、组织活动、凝聚力量方面的作用,有效对接居民需求,带动更多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开展民主选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社区选举知晓率和参选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定期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加强群众性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高居民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广泛发动居民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改善社区生产生活环境,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加强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使其平等享有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爱卫办、市安监局、人民银行汉中支行)
(七)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鼓励社区研究制定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社区实际、契合法治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并自觉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制度,激励人们向上向善、敬老爱亲。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馆、家风馆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场所等阵地作用,积极开展以居民为主角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统战部、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
(八)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社会组织的议事协调制度。将物业服务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探索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和小区,指导居民自主选择自管、托管、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此项工作由市、县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负责社区治理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经验收集等工作。
(一)制定方案。20xx年年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社区治理协商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本县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措施。年底前每个镇(办)选择1—2个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全面推进工作基础。
(二)组织实施。20xx年,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厘清工作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和工作指标,狠抓工作创新和落实。社区治理成效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55%以上的农村社区。汉台区和西乡县智慧社区实现建设全覆盖,其他县区智慧社区覆盖所有城镇社区。
(三)督导检查。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市、县区适时组织督查组,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通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四)巩固总结。20xx年6月至12月,各县区总结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市委、市政府力推1—2个受全国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4—5个受全省表彰的社区治理先进县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依托社区治理议事协商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县区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办)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相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符合条件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社区治理资金筹措渠道,通过政府预算安排、提高彩票公益金投入比例、费随事转、社会资本投入、慈善捐赠等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规划,修订完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继续做好招聘工作。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镇(办)领导岗位,鼓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社区组织和优秀社区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五
为积极应对全省农村地区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置准备,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小对农村地区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危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结合农村地区特点,制定本预;
本预案根据国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2号等编制。
1.发现高危人员。村“两委”(网格员)对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发现高危人员(14天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地或感染者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立即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县(市、区)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至留观室等候。
2.迅速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两委”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实施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立
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实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扫码、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封控措施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扩展到乡(镇)内其他村。
4.开展流调溯源。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迅速查找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配合做好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管控及医学观察工作。
5.实行分区管理。乡(镇)政府、村“两委”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实行分区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6.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开展发生疫情的村、疫点、疫区等封闭管控范围内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设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两委”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公共场所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涉及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疫区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城乡接合部、隔离场所周边农村地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消毒消杀。重点场所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8.限制人员聚集。乡(镇)政府、村“两委”立即取消村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聚集性活动,停办坝坝宴、农贸集市、庙会等公众活动,关闭超市、农家乐、民宿、麻将馆、茶馆、棋牌室、村文化活动室等重点场所,严防人员聚集。
9.加强督导检查。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督促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等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做好封控区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
11.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12.强化防控宣传。乡(镇)政府、村“两委”提高应急广播、村村响宣传频次与力度,时刻提醒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出现异常及时报告的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3.强化舆论引导。乡(镇)政府、村“两委”引导村民群众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不实信息,有问题合理合法反映。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综合评估适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六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中国梦贵州篇黔东南行动、宜居凯里提供可靠保证。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xx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本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20xx年,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得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
我市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十八大以来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城乡社区办公服务等功能设施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社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低下与群众需求不相适应等,要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于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基础。到20xx年,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有所提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科技局、市应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提升城市社区综合服务品牌。
(1)目标任务。按照“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规模,建立组织,完善制度,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工作有力”的运行模式,理顺城市管理体制,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将全市所有社区打造成为宜商、宜学、宜居、逸乐、文明、和谐、幸福的新型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在未来城社区、上马石社区和大桥路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之上,20xx年—20xx年分期分批提升全市所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品牌,确保20xx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杭州路社区和清泉社区建设。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人口5000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城市社区服务站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应相对集中、独立,一般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有独立出入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配有停车设施的区域。城市社区服务站两侧只悬挂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门头挂社区服务中心及“中国社区”标识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城市社区服务站参照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公共设施建设进社区”中“八室、一站、一厅、两场所”的标准,设置党支部、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卫生健康服务站、社区服务大厅、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要统筹配套建设老年食堂、居务公开栏、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儿童之家等,合理规划公共活动空间,满足社区居民文体休闲娱乐需求。
(3)明确产权。依法确认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权属,办理不动产证。政府投资新建、扩建、购买的城市社区服务站用房,合理配置给社区使用,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加快完善村级党建楼(农村社区)。
(1)目标任务。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设的村级党建楼,按照农村党建服务和农村社区服务站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各项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完成农村社区人口20xx人以下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人口20xx人以上的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每百户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站。
(2)设置标准。农村社区服务站,要考虑服务人群和覆盖半径,服务站用房要安排在人口聚集,交通便利,方便村民办事的区域。农村社区服务站对外只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块牌子,社区服务站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悬挂在服务站门口上方,各功能室标牌在室内悬挂。房屋结构应满足工作需求,农村社区服务站设置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四点半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室、综治中心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居家养老服务室、社区服务大厅、卫生室,体育活动场所和应急避难场所。社区服务站用房要具备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本着方便群众的目的,原则上安排在一楼。要设置公开栏,统筹配套建设文体广场、休闲凉亭等公共活动空间,创造条件建设“合约食堂”。
3、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途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由争取上级资金和市级匹配资金,采取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调剂共享等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其中租赁的城市社区综合服中心、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应由社区或街道(镇)与出租方依法签订租房合同(原则上租赁期应该在5年以上)。在租赁期内,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得改变用房和场所的使用性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省、州级建设项目和整合各方面资金,确保每个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大院达到有关标准。
(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工作要求,着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把党组织推荐的人选依法依规明确为各类组织的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民委员会的比例到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35%、20xx年超过建制村总数的50%。全面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公开”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党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市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根据权限、省级公布的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结合实际编制我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市政府公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之外的其他事项要进入社区的,由市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审批。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应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健全自治机制,深化自治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社区群众自治机制,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广泛动员组织社区群众依法参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选举,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创业人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平台,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乡村旅游、教育培训、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建立社区老年协会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对接、项目运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形成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联动机制,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发展社区教育,增强文化自信。探索建立居民文化感召凝聚机制,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搭建社区居民互助互动平台,引导居民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不断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等特色文化展示区,推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管用一体化发展。运用社区口述史、社区民俗、社区公共空间营造等方式,培育社区文化认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村)”活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教育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居)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长廊(专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法治化水平。深化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发挥社会规范在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强化社区巡防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家族)势力扰乱基层治理,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面向社区、贴近群众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整合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利用全省现有的“多彩宝”平台,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利用杭州西湖区对口帮扶凯里市的契机,引入杭州市“智慧大脑”城市管理先进经验。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市场资源,鼓励企业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行动”,利用信息技术和装备改造农业,构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台”的电商示范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生态移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管护行动,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凯里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清理社区证明,推进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佐证材料。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多方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依法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楼、院),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因地制宜地划分物业服务区域,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筹集物业服务费用,实施楼院保洁和守楼护院等物业服务。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开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创先争优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推进精准网格管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探索“一社多居”和构建基层社会“三社联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深化社区建设作为社会服务管理。
1、探索“一社多居”服务机制,推进多样化网格管理。按照“市—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三级组织构架原则,原街道行政区划不变,适当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精准划分居民小组网格,结合辖区住户情况,设立一个或多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居民小组(居民网格)。联动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多领域党组织,组建社区“大党建”,加强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在职机关党员到社区服务队伍(街道干部、社区民警、行政执法人员、居“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人员﹝协管员﹞、医护人员、法律顾问)、“三社联动”联管联建,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农村社区“三社联动”参与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级“三社联动”改革试点要求,探索构建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农村社区平台为依据、村民需求为导向、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动、社会组织承接运营、项目化管理运作、以专业社工为骨干的社会力量深入参与“三社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居民自治规范化、服务管理网格化、经费保障常态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公共服务信息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城乡社区治理联席会要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办督查督办科、市政府督查科、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拓宽投入渠道,加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相关资金,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地方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统筹管理。每个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人。设置儿保主任负责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市直部门、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下派到党建工作岗位社区挂职锻炼1年。加大从社区“两委”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领导班子选拔到街道(镇)领导岗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并按规定招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并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经费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在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统筹予以适当提高。根据经济发展、自身财力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情况,逐步建立村(居)干部基本报酬可持续增长机制。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加大培训力度,每3年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全覆盖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改革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凯里市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七
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流调排查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清洁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村(社区)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参照本预案执行。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辖区内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市人民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对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密接的密接)进行追踪登记。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要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村(社区)网格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并及时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省、许昌市及我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村(社区)出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
4.按照市卫健委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等防控区域封锁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村(社区)要全力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辖区内居民及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明确村(社区)医务人员配合市卫健委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每天保持与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村(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市卫健委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市卫建委组织专家评估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八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文昌路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包区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街道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研究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
2.根据管辖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研究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疫情办,吕沅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xxx)和日常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起草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培训、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需要;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
4.疫情发生后,组织对疫情进行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5.及时报告疫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摸排
充分利用村居、社区疫情摸排构架,对入境返莱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省外非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返莱人员、本省内非疫情重点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各类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快速响应
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街道疫情办,2小时内感染者转运到位,12小时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到位,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三)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
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
(五)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转运。
(一)应急演练
根据市指挥部的指令,有针对性的进行全员核酸采集、全员疫苗接种等活动的培训、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经费物资保障
财政所将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疫情处置的必要开支。党政办要充足储备防疫物资,做到既不浪费资源,又能满足应急之需。
利用微信公众号、居民微信群、明白纸、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九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治理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社区组织有效识别居民需求、统筹治理资源、设计服务项目、优化项目管理的治理统筹能力,完善社区组织链接慈善资源的动员机制,完善社区组织吸纳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全过程制度,优化社区志愿服务参与机制,探索建立社区治理微基金,培养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通过社会组织链接资源和整合社会力量,重点在建阵地、搞孵化、引人才、建机制等方面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联动发展,形成多元参与、资源整合、力量聚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能力。通过对社区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丰富社区阵地文化,优化社区服务环境,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链接学校、商圈、住宅小区等资源,建立社区慈善基金。通过便民的社区场景激发居民的公益精神,增强社区为民服务造血功能;利用小区架空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积极动员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同时引进专业社会组织,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有3个以上注册或备案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有3个以上社会组织承接购买社区服务事项。面向社区各类居民,开展儿童科普实验室项目,青少年运动公益比赛,残疾人运动比赛,老年人兴趣爱好活动比赛等服务。成立老人关爱队伍,开展日间照料、送餐、入户照护等服务活动。关爱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关爱、慰问等活动。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居民众筹等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在传统节日开展文艺活动,培养社区互助风尚。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十
为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针,认真履行《新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长效化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提升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使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个体工商户、超市、居民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各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超市的消防器材、防火制度建设、值守情况、巡查情况和应急预案等进行全方面检查,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突击检查。
2、对各住户进行安全使用天然气知识的宣传,尤其对独住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教怎样安全使用液化气炉等安全知识。
3、切实加大食品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食用等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落实餐饮服务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4、用各种形式宣传防盗、防诈骗等知识。
1、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社区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把社区安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社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单位负责人、物业、群防群治队员组成。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网络健全的新体制。
2、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
要以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和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防盗、防诈骗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事故教育展览,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手机诈骗短信、组织反思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分别组织举办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3、加强上下联系,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指定专人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社区能力范围内难于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于每周一上午13点之前,上报哈密市石油新城街道安委办。
4、标本兼治,全面推进。
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防火、防盗、防诈骗、食品安全等的重点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一方面要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另一方面要加大防火、食品安全等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力度,把安全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十一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刘玉梅
副组长:张书平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黄风光,成员杨鹏举、张斌、阚贤生)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孙冬梅,成员赵健、程玉芳、陈艳锋)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的建议。
(2)负责配合社区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张书平,成员邵丽、李新元)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治安管理组(负责人范松磊,成员姜楠、朱效兰、邵世勇)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自然村组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园区干部、社区干部,网格长、网格员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自然村内“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防控工作,确保自然村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园区内自然村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
(三)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自然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对相应自然村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底数。以家庭为单位,对自然村内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自然村内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自然村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自然村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社区报告,由社区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园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园区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自然村、每个家庭。
2.园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主要部位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聚集、聊天、串门等。园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内党员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社区基层治理实施方案 社区基层治理新方法篇十二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