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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十四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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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十四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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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一

二、幼儿园食堂在取得卫生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幼儿园食堂需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创设合理、卫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带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有后勤部负责,幼儿园指定送货单位,保健员验收,禁止三无食品、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点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做到安全卫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净,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纱布盖好,并放在规定的位置。

(9)食堂应有食堂工作人员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煤气要每天小查检查,每周大检查,用后及时拧紧开关。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提供给幼儿的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2)由总务处负责,保健室监督,定期请专业人员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员每天对幼儿的保暖桶和水杯进行消毒,严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壶要上锁。

七、保健老师每天应认真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一旦发现有腹泻、皮肤发炎出脓等不适合工作的症状应让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疗。

八、厨房工作人员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将厨房的门锁好,工作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厨房,保证厨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作案。

九、厨房仓库、储藏柜要及时上锁,由专人保管钥匙。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二

当家长朋友们满怀信任和期待把交给我们的那一刻起,可以说就是把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交给了我们。的安全管理、安全事关每一个的健康和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所以孩子们在园的每一天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涉及到幼儿一日生活的每一件事我们都要时时刻刻用心去做、用高度的责任感去对待,丝毫不能放松。作为幼儿工作者,我们深知自身责任的重大,

孩子年龄小,生活经验缺乏,也更缺少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我们在有意识地培养孩子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的同时,更应该加强自己对幼儿安全防护的能力,学会从各个环节的细小的方面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才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教师要始终做到每时每刻的关注到每个孩子,如在户外活动时,严格做好幼儿安全教育,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阻止一些危险动作;孩子上洗手间、吃饭、上下楼梯是要时刻提醒孩子不要推不要嬉戏打闹,确保幼儿时刻的.安全。

以上几点是我对安全知识的粗浅认识,也是我今后工作的重点,安全工作是重要的长久的工作。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本着保障幼儿安全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的因素,让幼儿在平安、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陈 燕

本周,我们组织学习了幼儿园的安全条例,使我对安全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悟。安全常记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

安全问题在幼儿园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我认为及时提醒安全教育不仅要在集体活动中集中进行,还应在日常生活中随机进行,应渗透在幼儿的一日活动中。结合幼儿在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必要的、合理的安全教育。

作为幼儿园的老师,面对天真无邪的孩子,安全意识更是显得重要!安全教育以及安全工作更是要时刻在心里,在行动上!为此,我们在一日活动中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日常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在身边发生。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让我们对幼儿生命健康成长给予积极支持性的引导教育,让孩子在拥有知识的同时,拥有健康的体魄,坚强的人生毅力,从而拥有快乐、成功的人生。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我们一直常说要“安全第一”,不管是在什么行业;不管是做什么工作都要时刻注意安全。特别是我们幼儿园这样一个特殊的环境,作为老师更应该绷紧安全这根弦,在组织幼儿园一日活动中要关注好幼儿,正如园长经常说的“眼睛要看着幼儿,手里要牵着幼儿,心里要想着幼儿”。从早上来园开始就要看看孩子身上有没有带着不安全的异物;幼儿的衣着、鞋子是否方便运动;幼儿的身体状况如何等,把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扼制在萌芽中。总之,作为一个幼儿园老师,我们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还要有一颗爱孩子关心孩子的心,让他们安全、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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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三

一、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节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来客需登记,凡推销、联系业务人员经同意后方可人内。

三、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四、本园宿舍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五、重视安全设备的'使用,每学期检�艘淮蚊鸹鹌鞑牡姆胖们榫埃�按期更换,保证效能。有关人员及值班人员了解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便于取用。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门卫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八、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空调、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天燃气等,检�送瓯虾蠼�门窗锁好,下班后安全保卫负责人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九、一切消毒、药物专人管理,幼儿带药到幼儿园,要求家长必须亲自交到教师手中,并写清姓名、用法、用量、时间,给孩子服药要核实准确,并要求家长签字。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职责,根据情节轻重、职责大小给予不一样处罚。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四

一、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二、带班时间教师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三、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四、拿饭、拿水时要躲开幼儿走。刚煮沸的汤和水要加盖放在幼儿碰不着的'地方。开饭时,饭菜、汤不烫手才能让幼儿端,饭、菜、汤不能从幼儿头上过。

五、幼儿进食时不谈笑,不含饭在口中就去做其它事。

六、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及喂量,洗衣粉、消毒液和洁厕精要写好品名放置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七、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开水和火。

八、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锁好贵重物品。

九、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如果是烫伤要迅速离开热源,是骨折要固定好伤口位置,再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十、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五

1、幼儿园领导要十分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园长总管,副园长主管,兼职管理人员分管,每学期要定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督促。

2、 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堂的餐具和食品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检查食堂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工作是否持证上岗,若有无证上岗者,立即劝退。

4、 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各级各类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幼儿园饮食卫生制度,若有违者必须立即查处。

5、 检查食堂有否出售腐烂变质的有害食品。如发现有腐烂变质食品,必须立即销毁。

6、 检查食堂的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 检查食堂的餐具是否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有无保洁设施。

8、 检查食堂的食品是否做到生熟分开。

9、 检查食堂是否有留取当天各种菜样各200克,并冷藏保存48小时。若没有按规定要求做,必须立即整改。

10、 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杨芳(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六

一、

1.入园时家长务必把幼儿送交本班老师,办理交送幼儿手续(如登记、使用接送卡、刷电子卡等。

2.幼儿每天由家长来接,如有特殊情况请家长与班上教师及时沟通,接幼儿时同样要完成与班上老师间的交接手续。

3.班上教师要认真看护幼儿入园、离园,幼儿入园时应做好晨检工作,保管好幼儿物品,如幼儿携带有危险物品(如没有家长交待的药物、锋利物品等),要与家长及时沟通。

4.上午开大门时,教师应站在本班大门口迎接家长,与家长简单交谈幼儿情况。

5.晚班老师将每个幼儿交到家长手中,最后用点名册清点人数,确认幼儿都接走后方离园。

1.卫生间、盥洗室地面要保持干燥、不湿滑,无积水。

2.妥善保管清洁,消毒用品,确保幼儿不能触及。

3.培养幼儿养成入厕有序、便后洗手、盥洗时不打湿地面的好习惯。

4.建立良好的进餐常规,与家长一起教会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5.营造安全、卫生、整洁、有秩序、温馨的'进餐环境。

6.引导幼儿进餐前后不做剧烈运动。

7.开餐前后,饭、菜、汤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

8.注意饭菜的温度,粥、汤要等食物降温后再盛入碗中。

9.保证进餐时间,不催饭。

1.睡眠的环境应保持安静、空气清爽、温度适宜、光线柔和。

2.园所要提高保教人员的安全意识,教师要加强班级午睡常规的建立与管理。

3.培养幼儿良好的午睡习惯,引导和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不做剧烈活动,避免情绪过分激动、紧张,难与入睡。

4.培养幼儿具备初步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睡眠习惯(如不蒙头、不俯卧等),学习自己叠放被子,依次脱衣,并放好鞋子等。

5.教育幼儿不站在床上打闹、穿衣、叠被等,以免跌下床。

6.教师在幼儿午睡时要时常巡察幼儿午睡情况,及时处理午睡中出现的问题,为幼儿盖被,以免受��,严禁脱岗和睡岗。

7.妥善保管好幼儿药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8.每天为幼儿提供的开水在放温后才倒入保温桶,不要让幼儿直接接取开水,以免烫伤。

1.体育活动中应该避免急骤性的静止活动,如疾跑中突然静止等,以防控制不住,突然摔倒。

2.避免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的活动,如顶头、拉手拔河、掰手腕、长跑等。

3.户外活动时老师要做好准备,认真检查场地安全、检查幼儿穿戴安全。如:检查器械是否有异物,是否松动、断裂等不安全因素;检查衣服、鞋是否合适。

4.建立必要的活动常规,引导幼儿幼儿有秩序地玩,不互相争抢、推拉、打闹。

5.户外活动时老师要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营造安全、温馨的班级环境(心理与物质方面考虑全面)。

2.为幼儿提供儿童专用手工制作工具,让幼儿学会正确使用,同时教给幼儿必要的要全常识和提出安全注意要求。

3.为幼儿提供的学习操作材料应是卫生、安全的。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七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八

一、幼儿园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食品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幼儿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幼儿园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班(小、中、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i型昂扬那个的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加强幼儿在实验室中的安全教育,不得随意接触室内物品,防止幼儿受伤。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薄》、《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薄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单价在20xx元以下的,由园长审批;单价在20xx元以上物品,或单价在20xx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报废批量价值超过20xx元的,报镇、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 、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幼儿人身安全。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九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自上而下进行职能分解的逐级负责制。为此特制定本细则:

(一)幼儿园安全责任:

以逐级负责制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开展宣传教育、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奖惩,调查、分析和处理权限以内的事故。

(二)幼儿园领导安全职责:

强调逐级负责,加强整体配合,发挥整体合力,确定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

②主持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配置的决策,并监督实施。

④组织实施对幼儿园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

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

⑥主持研究决定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

2、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抓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分管的安全工作。

②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具体规范和措施。

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整改。

④处理组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三)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园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在园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

②对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决策。

③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组织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活动。

⑤负责协调处理权限内的安全事故,并向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提交情况分析报告。

⑥按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实施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差点”人员进行帮助,并督促提出改进措施加以改进。

⑦处理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2、教导主任职责:

①负责组织教学环节中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活动。

②负责制定教学工作和幼儿园各功能室及教学设备管理的'安全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幼儿园教学各环节及教学设备的安全管理。

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落实整改。

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教导室主任职责:

①负责各年级、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组织班主任和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②制定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③负责检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校园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

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幼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⑤负责假期幼儿安全教育与管理。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总务主任职责:

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在财力配置和资金筹集、运用以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方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②根据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资金投入、幼儿园安全设备更新改造的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参加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汇报有关安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检查、监督及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④负责幼儿园公有财产的安全管理。

⑤负责制定校内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及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

⑥对园内的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完好,制定设备损坏的处罚办法。

⑦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班主任职责:

①在德育处的领导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②积极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③负责落实幼儿园安全会议工作精神和各项有关安全制度。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⑤积极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6、教职工职责:

①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②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

③按照岗位要求,严格履行安全制度,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④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全校性安全管理工作。

⑤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

(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党政各部门凡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内容,必须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管理。

(二)凡纳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确实按照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实施安全管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标准。

(三)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逐级负责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细则》组织专门考核小组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年度考核。

(二)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实行系统考核综合评定。系统考核实行职务逐级负责制,逐级考核;综合评定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做出评价。考核具体程序和办法纳入年度考核中组织实施。

(三)幼儿园根据安全考核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实施奖惩。各级干部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凡发生失职、失察、失控的,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予以追究查处。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十

一、认真做好幼儿园安全消防工作,加强宣传教育。

二、明确门卫职责,认真做好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和夜晚来访要登记,做好防盗工作。

三、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园住宿,如有亲朋好友来探亲,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好登记手续。

四、注意保护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和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每天做好值班工作。

五、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药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医生负责。

六、经常检查幼儿园房屋及各种活动器械,发现有破损不安全因素,及时修理和排除危害因素,保证幼儿安全。

七、易燃、易爆、易腐、化学药等必须按危险药品、物品管理规定,按其性质,单位设柜加锁存放。

八、认真做好消防工作,配足必要的灭火器,并由经消防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消防工作。

九、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处理好余火。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疾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十二

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全园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年纪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责任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各班主任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十时;门卫分日记录与周记录户外机械的安全卫生检查;食堂成员每天来园、离园必须做好食堂安全卫生检查,以确保食堂无任何隐患存在。园安全领导小组则作定期与不定期抽查。

三、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做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接受各方监督。坚持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十三

一、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

二、重点部门要随时关锁好门窗(会议室、电脑室、库房)等确保安全。

三、值班人员要了解消防栓的.位置,会使用消防栓,灭火器。

四、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静园后及节假日,门卫及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巡视,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开大门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防止幼儿擅自离开。

七、安全防护小组负责全园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每逢假日前对全园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八、实行领导带班,行政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对全园各部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九、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水龙头、电灯、电灯、电扇、录音机、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等,检查完毕将门窗锁好,下班后值班人员要对全园进行一次巡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园内出现安全事故后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处罚。

幼儿园安全制度目录篇十四

为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构建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变能力,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校车管理。

二、按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按规定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培训,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学习活动。

四、加强专人随车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学校“接送幼儿情况记录”的确认。

2、随车教师在跟车过程中,要对照校车幼儿名册,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安全接送幼儿的上下车。

3、做好来园离园幼儿的迎护送工作。

(1)来园:要做好每个幼儿上车前的晨捡,简洁向家长了解孩子身体状况,并填写

(2)随车教师在接幼儿来园后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后,组织幼儿洗手接受晨检,并负责把幼儿送到所在班级老师手中。

(3)离园:去各班接幼儿集中。上车前的检查:服装的整理,书包物品的检查、家园联系册有否遗忘等。做好出发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

4、随车教工提醒校车司机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来园离园行车过程中,随车教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把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嬉戏玩耍,保证幼儿行车过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

6、家长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须熟悉接送幼儿家长,如遇陌生家长接幼儿须要向家长打电话询问清楚经家长同意后做好笔录,再出示接送卡。

7、下车后仔细检查车厢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

五、认真执行每日校车出车前的安捡制度:

1、安检:驾驶员每日校车出发前需严格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必检内容有:刹车、轮胎、座位、窗门、两水三油、雨刷、反光镜、检查正常后作好书面记录。

2、卫生消毒:按时做好校车卫生清洁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驾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绷紧安全之弦,抓住预防之钢,安全驾车,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幼儿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师随车护接送幼儿,要求随车教师本着对幼儿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儿安全。严格按规定维护行车过程中幼儿的秩序与安全。

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日常检修制度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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