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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通用(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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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通用(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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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一

一、不准攀爬、摇晃树木,不准折枝摘花、破坏绿化。

二、不准乱搭乱建,不准乱贴乱画,不准乱堆放杂物。

三、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四、严禁放养禽畜,如有违者,禽畜一经抓到,既不放还,并对违者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五、不准在广场内骑自行车、玩滑轮、滑板以及嬉戏、打闹等。午休时间不准在广场内喧哗。

六、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破坏各种公共设施以及花草树木。

七、大卡车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以上制度如有违反,对违反者或责任人酌情罚款。单位或个人要严格遵守,互相监督。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二

1、医院职工食堂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和综合指标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

2、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应立即隔离,调离食堂,待身体康复确无传染性后再恢复工作。未经健康检查,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要保持衣帽整齐,仪表端庄,坚持做到'四勤'。炊事用具和食品餐具要定期消毒,分类摆放。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确保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严禁炊事员穿工作服上厕所。医务人员穿工作服不准进入食堂。

5、严格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保证就餐。

6、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购买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7、食堂要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的孽生条件。配备防蝇、防鼠、防尘、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质的设备。

8、食堂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物品、食品专人管理,保持新鲜。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食堂。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工作。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三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校风,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更好地对教师进行管理,实现制度化与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体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须由本人填写,代签、漏签按迟到记入考勤。

二、请假制度

1、各种假期均实行本人具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实行审批制。

2、上班后原则上不准请外出事假,如确需外出,在不影响授课任务的情况下须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各权限内批准的假期,必须报课程部,课程部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假手续:本人申请(填写请假条),逐级申批(副主任、主任签字、主管领导)。事、病假要提前写好请假条。事、病假不超过一节,不计请假,在向校务部和级部主任做说明后方可离校。事、病假一天以内,须报课程部由分管副校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三节按半天计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须报课程部由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离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课程。假条送交校务部,按时销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计。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疗休息要出具人民医院以上的诊断证明。来不及填写请假条的上班后补办。

4、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各种假期一律不得请霸王假或代请(急病除外)。

6、因临时外出超时造成空堂或私自调整课程内容的,按教学事故从严处理。

7、教导处每周做好统计,月底累计通报。

8、如有擅自脱岗或离校现象一人次对责任人视情况扣0、5-1个月的出勤奖,二人次对所在级部副主任扣2个月的出勤奖,三人次以上扣本级部全员1个月出勤奖,学期末本级部不得评优。

9、全体教师会纳入考勤。有事提前请假,迟到或无故缺席者分别按迟到和旷工计。

10、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11、值日人员要按时把考勤表送交校务部。

三、确因特殊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须事先告知学校,事后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出示相关证明并按时上完年级组或课程部安排的课程。

备注:

1、所有参加教研活动的老师须课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课程。

2、中途离校(一节课时间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节课时间按事假半天处理。

3、值日工作作为考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4、如教师因病请假出示相关证明后,由课程部统一安排代课。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强化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学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简)。

1、签到: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上、下午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不可出现代签现象。

2、出门证:正常上班时间内,签到时间截止后,教职工因事确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办签发出门证。如是公事,教职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书面证明。

3、校长室牵头处室、年级部、值周组组成检查组,将不定期抽查全体教师或部分教师或个人,凡未经批准或未拿出门证强行外出的教职工,视为脱岗。

1、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学习者,凭通知到有关部门批假条。经校长室和教务处、年级部批准,后到校长办、考勤办备案,如是班主任还需要到政教处批假条。

2、病、事假:教师到年级部、教务处,教辅后勤人员到教务处、总务处请假,待批准后,再交校长办、考勤办备案(班主任还需到政教处备案),如未到相关处室说明后果自负。教干请假还须经校长室批准。病假需要持相关医院证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长期请假的需经县教育局审批)。无医院证明视为事假或旷职处理。如请假2天要到分管校长处,3天或以上要到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

3、婚假、丧假、产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4、会议和活动: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政治学习、业务教研活动以及其它的一些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活动)。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长室或处室、年级部证明)。

5、请假要履行销假手续。销假到原请假处办理,凡未销假的视为旷职。

1、凡上级委托学校组织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测试、自学考试和期中、期末测试以及阅卷工作、运动会、义务劳动等大型活动均属于学校重大集体活动。

2、全体教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裁判员和义务劳动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请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不可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五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实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实行特种作业资格制度。

5、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命令,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是指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以及教育子女的需要而采取的有关保护女工在劳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的总称。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方面的保护、禁止女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对女工的“五期”保护等。具体为不得安排妇女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未成年劳动者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他们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度,因而必须对他们给予特殊的保护。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对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为:不得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对经批准需录用未成年工的特殊行业,应当经过体检证明合格,录用后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提供适合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保证和照顾他们的文化、技术学习和休息;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工作;禁止安排他们加班加点。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是指国家劳动部门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态实施强制执法的一种手段。包括一般监察、专业监察、事故监察三种形式。一般监察是对企业进行的常规监察,其重点是发生事故和职业病的企业。专业监察是对危险性或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作业环境、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等进行的专项技术监察。事故监察是对各类特别重大事故、职工伤亡事故组织和参与调查、分析、处理和审批结案工作。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六

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特制订医保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入院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即住院预交金。

2、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预交金额不少于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50%。

3、平诊入院病人,收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4、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抢救的原则,但须由医院领导或总值班签字,随后科室及收款应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派出所、社区证明,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请假范围及准假期限

1、病假:

一个月以上须持县人民医院证明,不足一月者,必须持城区卫生医疗单位证明方能准假,记“病假”。病假在计算请假节数时折半计算。办公室根据医院证明一周一汇总。无医疗单位证明的不折半计算。

2、事假:

①婚假:教职工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婚假为7天(连续请含周末),超过7天按事假执行。

②产假:女教师准生一胎或二胎者,按有关规定休产假3个月(90天),难产加半个月产假,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多给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产假期间不影响妇女的工资和晋级。女职工放怀休息2天;怀孕不满四个月以内流产,根据医务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产假42天;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的,男扎给假10天,女扎给假15天。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及各种与工资有关的补贴,不享受与工作量、绩效工资有关的学校补贴。

③丧假:教职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给予5天丧假,异地的给予路途时间(省外的教师可给予最多三天的路程假),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公婆等。教职工必须负责照顾亲属的丧事(指岳父母、爷爷、奶奶),给假3天,超过天数按事假执行。

④函授、自学考试:以通知时间为准记假。

⑤其他事假: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由于家事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应申请事假。

(二)审批程序

1、凡须请假的教职工,一律书面请假,说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原则上提前半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在半天以内由处室负责人审批(含半天),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的由处室负责人签暑意见后报校长审批。

3、中层干部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校长或代理校长审批。

4、因重病或突发性事件,本人无法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可委托家人电话请假并办理补假手续,其他情况应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三)记假办法

1、教职工将审批后的假条及时交所在处室一份,予以记载,各处室负责人员要认真统计,每周将所属教职工考勤记载明细表(附假条)和汇总表交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学校办公会上进行通报,于每周一上午公布上周考勤,办公室人员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3日前公布。

2、假期不跨节假日,则按实际天数记假,假期跨节假日则连续记假。

1、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教师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教师上课出勤进行抽查,抽查不在岗,未请假者,按旷课处理。抽查结果马上汇总公布并按规定对未在岗者给予处分。

2、学校重大集会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如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教学分析会、级部(教研组)会、党团员大会等),由分管领导负责考勤,会后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汇总。

1、教职工请假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各种请假结束,返校后必须向相关领导销假,逾期不归且未补假者以旷工论处,返校未及时销假者,所超课时数记入请假节数,旷工一节抵事假一天。

2、请假必须调好课,接课教师不能重堂,并按时上课,如有误课,给教师双方记误课。

3、迟到:预备铃响后,不到校为迟到,上课铃响后不到校为旷工1节,迟到或早退1次抵事假1节;有课者3分钟内未进教室记“误课”,误课1节记旷工1节;

4、早退: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的;未到下班时间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早退统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5、旷工: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未按时到岗或擅自离岗的,以及逾期未归未曾续假的,均视为旷工;办公时间不准干与办公无关的事(如:打扑克,下象棋,洗衣服等,发现每人次抵旷工1节),旷工一节记事假一天。

6、空堂1节记“事故”,抵事假2天,当不能被评为优秀。

7、学校特殊日期:如级部或学校举行大型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如运动会、假期或周六学习、义务劳动等)。计算请假节数时,按实请假节数2倍计算。

8、负责早自习、晚自习值班的教师如有事需请假,请假节数按2倍计算(自己找人替班的不记假,)。

1、学校每月设立出勤奖60元,每月假期累计不超过2天可享受60元奖励,每超一节扣出勤奖2元;旷工一节扣30元,旷课一节扣出勤奖60元,不够时从绩效奖励和其它福利中扣除。

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如婚丧假、产假、病假)经校委会批准后,可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出勤奖

2、教职工每学期累计事假不超过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超过天而少于15天(含15天)者,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一半,多与15天而少于30天者(含30天),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的的三分之一,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福利待遇。

3、一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婚丧假、产假、学习假除外),不能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考核优秀,超过15天的不能被评为校级优秀教师。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考核。

4、学校将出勤情况纳入教职工量化考核中。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自觉执行,若出现钻政策空隙现象学校向教育局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九

1、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教职工评聘职称、晋级、考核、评先提供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廊坊一中教职工考勤制度。

2、考勤是对教职工到校、到课、到岗、到会等出勤情况的考核。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对学校教职工上、下班全员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签到、签退进行出勤管理,按处室、年级组(备课组)实行坐班制。

3、教职工应按时到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一线教师应按时上、下课,随铃声进入课堂,严禁拖堂。上课时,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接打手机或与外人会谈。

4、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坐班制度,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在办公室大声喧哗,不影响他人办公,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内玩游戏或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节目。

5、考勤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

7、各科室、年级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组坐班考勤的执行,教务处负责对教师上课(包括早读、晚自习)情况进行考勤,行政值班人员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年级工作人员的坐班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脸识别考勤机的管理和坐班考勤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

8、理论学习、教工大会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家长会由本年级负责考勤、班主任活动由政教处负责考勤,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由指定人员负责考勤,办公室负责汇总公布。

9、教职工请假(含病假、事假、法定假、公假等)由相关科室、年级组负责管理。

10、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采用人脸识别系统签到、签退的方式进行考勤,每天四次。考勤机设在教学楼、办公楼和学校传达室,教职工视情况可到任何一部考勤机签到、签退。

11、坐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冬春季l4:00--17:40,夏秋季l4:30―18:1012、签到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l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科室人员

上午:8:20之前

下午:冬春季13:50--14:20,夏秋季l4:10―14:4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之后三十分钟之内签到视为迟到。

13、签退时间:

一线教师

上午:11:20―12:20,下午:冬春季17:20―18:20,夏秋季l7:40―18:40

科室人员

上午:11:30―12:30,下午:冬春季17:30--18:30,夏秋季17:50―18:50

应在规定时间内签退,之前三十分钟之内签退视为早退。

14、坚持人性化管理,对下列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a、子女为一周岁以内的哺乳期女教职工按规定签到及签退,每天上下午各照顾45分钟,时间自行掌握,以不耽误工作为准;

b、需要接送三年级以下小学生上下学的教职工,每天照顾一个小时,时间自行掌握,但不能耽误工作(包括各类会议、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进出校门时需在警卫室登记离校、返校时间。不登记者视为因私外出;

15、学校安排的各类会议、集体活动、业务学习等按学校安排执行。

16、加班及各类值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否则不视为加班或值班。

17、考勤内容:

a、迟到:上班时间前未签到;

b、早退:下班时间前签退;

c、病假:因病不能到岗工作;(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d、事假:事先已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不能到岗;

e、旷工: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无故不到岗工作、工作时间因私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及病(事)假期满后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且未履行续假手续;

f:机动假:每周设定半天机动假,便于教职工因私外出办事(一线教师无课,科室人员不耽误正常工作),机动假须由所在的年级组、科室办理请假手续;

g:公假: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凭通知或公函,经科室、年级审批,由学校委派出差、外出开会、参加活动、办理公务等,记作公假,按到岗记;

h:婚假、产假、丧假等依具体规定。

18、请假手续:教职工因故不能工作,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岗。

19、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

a、一线教师:

一线教师请假,填写《廊坊一中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年级登记、教务处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班主任需同时向政教处请假);

(2)请假1至5天,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5 天以上,由年级和教务处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教务处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b、一般教工:

一般教工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半天,由科室主任批准、办公室备案,科室保留存根备查;

(2)请假1至3天,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3)请假3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科室保留存根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c、中层干部请假办法:

科级干部请假,填写《廊坊一中非一线教师请假条》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2)请假1天以上,由科室登记、主管校长同意、校长批准、每周汇总到办公室备查;

d、校级副职请假,由校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20、理论学习、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等活动,因故不能参加,需提前按相关规定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通知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21、请假期满,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时经批准人同意后由请假人本人在请假条“本人签字”栏目内签名,交本处室组备查。

22、逾假应及时履行续假手续。

23、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基础性绩效工资值计算,以后根据考勤结果按月足额发放,出现下列情况,按规定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减除:

a、迟到、早退两次视为事假半天,事假减除20元/天,病假减除10元/天,旷工减除50元/天,旷课减除50元/节;

b、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减除20元/次;

c、请机动假,按周计算,每周只限一次,不减除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次,视为事假,不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因私外出按旷工处理;

d、当月没有上班的减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24、学校另设全勤奖。全勤奖按周计算,按月发放。本周内无迟到早退,无任何请假(包括机动假),无任何照顾的教工,奖励50元。

25、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各科室相关情况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每周统计一次并公示,每月汇总。与职称聘任、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6、考勤结果与本人实际情况有出入,由本人于公示后三天内持当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到办公室核实更正,逾期不更正者按公示结果计算。

27、各科室、年级每周一将上一周的请假情况统计表交办公室,以便办公室及时统计出勤情况。各科室、年级的请假条存根每月交办公室一次,以便核查。

28、特殊假的具体规定:

a、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的教工结婚,凭结婚证按请假程序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l5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b、产假。法定育龄女教工生育,单胎顺产,假期为90天;遇难产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由医院出具证明,增加产假l5天;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45天;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增加产假30天。假期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内休产假,其见习期相应延长;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c、丧假。教职工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去世,假期为7天。假期遇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连续计算。

29、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十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成立以后勤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由退休党支部书记、总公司工会主席、办公室负责人、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总公司离退休工作管理小组指导、落实总公司的离退休工作。

二、按退休、退养、校区把离退休人员分成四组,推选有一定组织能力、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同志担任组长,协助管理小组做好总公司与离退休人员的联系、沟通工作。

三、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为总公司重要工作之一,每学期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要求下属各部门参与离退休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健康档案资料,完善管理信息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身体情况。

五、每逢单月离退休人员回校之际,管理小组派出联络员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做一些相关工作。

六、不定期召开管理小组、离退休小组长、全体离退休人员等不同层次的会议,研究、讨论总公司离退休工作,传达学校重大会议精神,通报总公司有关情况。

七、重视退休党支部建设,委派总支委员担任支部书记,定期组织退休、退养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八、关心离退休同志的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组织好有关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1、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同志参加学校老年大学的学习,每人每学期可向总公司报销一门课的学费。

2、遇老同志因病住院或其他突发事件,总公司和该同志所在部门及离退休小组派员前往慰问。

3、每年老人节,组织老同志外出一日游,活动内容有:登高、参观杭州新景点和展览等。

4、每年春节前,召开老同志迎春茶话会。

5、以部门小组为单位,向退休老同志祝贺生日。

6、每年“三八”节,总公司组织退休女同志外出活动。

7、协助学校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好老同志春游、秋游活动。

8、老同志生活上遇到困难(如水电安装、维修、家具挪位等),总公司及时派员上门解决。

9、以小组为单位,给予订阅保健类报刊、杂志。

10、总公司聘用非在编人员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尚好的退休老同志及其直系亲属。

九、总公司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所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欢送会,总公司分管领导参加。

十、老同志去世后,由总公司代表学校负责协助家属处理好丧事和善后工作。

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传染病教职工管理制度篇十三

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实现班组生产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增强执行力和战斗力,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提升班组建设管理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和谐发展,按照班组建设创建活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班组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指定本考核办法。

1、现场安全岗位制落实到位,班组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实现安全零目标。

2、劳动竞赛效果好,保质、保量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活动效果明显,并持证上岗。

4、提高劳动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设备完好、缝补率达到100%、卫生干净整洁,无死角,质量标准化达标,定置管理到位。

5、推行军事化管理、推行手指口述操作法和“333”安全确认制,并保证规范到位。

1、现场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设备完好率、缝补率达不到100%、手指口述和“333”确认制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

2、劳动竞赛落实不到位一次扣5分。

3、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队交办的各项任务的,一次扣5分。

4、班中出现一般“三违“,或者隐患排查不到位,一次扣4分。重复出现者,加倍出发,取消评先资格。

5、质量标准化,工作物品摆放整齐,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一次扣2分。

6、不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习、开会、义务劳动等,班组每缺一次扣1冯,不持证上岗一人次扣1分。

按照日考核和走动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月底根据考核结果评出先进,并按班组考核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当月被评为先进班组的,并对其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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