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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能。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的称谓,往往引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xx]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xx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xx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xx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xx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___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xx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__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xx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___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___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xx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能。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的称谓,往往引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一、城镇垃圾治理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先后印发《xx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做好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xx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截至20xx年底,三年行动方案所列的项目,已完成新建改造1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处理能力4021吨/日。
二是开展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实地进行调研督导,同时,印发《关于编制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控制的通知》,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内容、起止年限,同时,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委托省规划院编制《全省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及技术要点》,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制定省住建厅迎检方案,并积极做好综合协调联络等工作。针对督察反馈垃圾治理问题,先后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约谈会、培训会9次;组织开展调研督导、专项检查7次;印发工作方案、督办函、通报等文件17份;开展集中约谈4次,累计约谈77人(次);针对存在敷衍整改和推进不力的4个项目,建议地方政府启动问责程序。截止20xx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4个未建成项目,已上报建成29个;21个已建成未运行项目问题,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成了任务总量的91%。280处存量垃圾治理问题,已上报完成治理72处,完成任务总量的26%。
四是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5月,与省政协、发改委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调研督导,并起草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于10月下旬,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工作推进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积极督促各试点城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哈尔滨市已制定《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哈尔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推进机构,初步选取60个小区(共95327户家庭)和10家公共机构作为首批示范片区和试点单位,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彩页和小学教育读本,并开展了宣传工作。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已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部分社区和单位开展了试点创建。
五是加强餐废弃物管理工作。先后印发《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控非洲猪瘟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紧急通知》,并召开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学习观摩会。有序推进哈、齐、牡、大4个试点城市项目建设,截至20xx年底,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日处理能力分别为300吨和100吨。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完成厂区内全部主体工程和综合管网、道路等配套工程,以及设备安装、收运车辆、收集装置采购招标等工作。大庆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于10月开工建设。
印发《关于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全省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城市公厕新建改造,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为各地城市公厕建设争取债券资金2.93亿元,城市公厕已开工367座。会同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进商贸服务行业“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沿街单位厕所资源为社会服务,推进“城市厕所开放联盟行动”,各地已开放厕所2886座。
对尚未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的市县进行约谈,并邀请专家对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等内容进行辅导讲解,同时,印发《xx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示范文本(框架)》。召开城市管理卫星应用技术座谈会,研讨卫星应用技术在数字化城管等行业的应用。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开展预验收。全省已有29个城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覆盖率为54%。县级城市覆盖率为35%。还有31个市县正在积极推进中。
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春季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安全大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极端天气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汛期城市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给哈尔滨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尽快开展清除城市道路上占道设施的通知》,7月中旬,组织专家分成4个组对全省城市道路桥梁维修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5座城市桥梁、13条隧道、40条城市道路,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52个,对下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道路服务质量,优化了交通出行环境。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城市路网规划,对城市交通网络进行不断的完善与优化,统筹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全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370.3公里,打通41条断头路,渠化了37条道路,督促指导有危桥改造任务的城市完成了9座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确保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稳定运行。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要求全省设市城市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建设了荷和园、金源文化主题公园、碧海公园、航天公园、对俄公园等一批海绵城市试点项目,获得了宝贵的示范项目经验。召开了“哈尔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督促哈尔滨市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现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履行报批手续。截至20xx年底,我省已建成具备海绵标准建设项目497.47公顷,投资78898.35万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垃圾整治“春风行动”和“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全省累计清理积存垃圾11.2万吨,清理小广告3万余处。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环卫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防范化解城市市容环卫方面运行风险措施清单》。
三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修订《xx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重点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等环节开展整治,全省共清理建筑垃圾15.8万吨,累计购买新型车环保运输车600辆,完成改装362辆。
四是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督促各地加大设备投入力度,加快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全年全省各地共配置清扫保洁专用车辆2359台,设市城市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62.5%、55.8%,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6.7和12.4个百分点。
五是加强城市清冰雪管理。召开城市冬季环境卫生保障会议,邀请省内外绿色清冰雪企业介绍经验,先后印发《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迎风雪,保出行”城市清冰雪行动的通知》。13个地级城市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94%,县级城市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56%。
召开了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工作座谈会,聘请专家对停车场规划设计、智慧停车、立体停车库技术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地上地下立体停车场建设,加大住宅小区的停车场配建力度,年初以来,全省有18个城市完成了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已建成97个停车场,11300个停车泊位,
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省绿色照明工作座谈会,聘请行业专家讲解绿色照明工作相关知识并答疑解惑,通过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照明工作管理部门对城市照明工作,特别是绿色照明工作重要性认识,为提升我省城市照明工作水平,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全省新建城市道路照明6067杆,10538盏灯,城市led绿色照明应用率达到50%,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二环以内智慧化城市照明。
印发了《20xx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黑建城管〔20xx〕5号)。召开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专题会,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强化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黑建城管〔20xx〕11号),给予了各地主管部门对本地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专家前往我省7个国家园林城市开展复查工作,对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年初以来,全省新建绿地面积1017公顷,提升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市城管局围绕提升市容环境面貌和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深化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提升属地化、网格化管理水平,深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城市环境薄弱环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确保了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这一年中,通过投运数字城管,“网格化”管理机制逐步构建。市数字化城管系统4月份起试运行,在345.3平方公里范围内普查部件123.7万个,并将1200多条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划定为951个单元网格,全面实施信息采集整改和网格化巡查管理。据统计,全年共采集发现问题17.1万件,转派至各区、各相关部门7.3万件,处置率和反馈率均达100%。其中,滨湖区数字城管平台率先完成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并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这一年中,突出市容综合整治,市区环境面貌有所巩固。全面实施“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对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85项整治任务,落实责任,狠抓推进,确保了20xx-20xx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圆满收官,在今年初省级检查验收中,我市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省考核组的一致肯定。以第四届世界佛教论坛、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检为契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全年整治各类显见性市容违法行为15.3万起,拆除违法建设17.7万平方米,清除卫生死角、无主垃圾6.1万余处、计10.6万吨。北塘区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创新实行“公约式管理”,召集管理对象、居民、社区等各方达成“契约”,变城管执法者为裁判者,既有效化解了矛盾,又解决了疑难问题。在各项重点整治活动中,公安交通治安分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推行“城警联动”模式,调处执法纠纷70余起,保障了城管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这一年中,着力提升街景品质,创新成果得到体现。深化户外广告市场化运作,全年公开拍卖户外广告2批次、出让金2784万元,完成20个新改建项目户外广告规划论证。全市14条主要道路“包装出新”,42条背街小巷完成综合治理。在新区路段成功试点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电子管理方式。据悉,我市的“百巷崇安”、户外广告综合管理等工作被列为省厅的创新项目,将在全省予以推广。此外,南长区结合辖区背街小巷治理,进一步加大市容难点攻坚和软硬件投入力度,把中联新村主干道、建工一支路等市容热点转变成了市容亮点。惠山区研究出台“区城镇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公安、交警、城管联动机制,辖区内停车秩序乱的问题有望得到改善。
这一年中,狠抓依法行政,队伍规范程度不断攀升。强化城管法制调研,在全系统组织开展论文征集、专题研讨、文章交流等活动。强化队伍规范化建设,出台2类城管基层站所的公共服务规范,全面实行执法队伍公共服务标准化。组织机关干部、基层骨干走进大学脱产培训,组织支队全体执法人员,集中封闭式军训培训。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规范行政许可,全年办理各类行政许可2639件、准予许可2554件。锡山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坚持每月案卷质量考核,确保了所有案件禁得起查、受得了评。市支队深入开展“使命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整顿作风纪律,并在勤新市场守点整治、制止太湖广场违法商贸活动、新区大型高炮强拆等重大整治行动中,有效发挥了协调主导和对区支撑作用。
这一年中,加强垃圾收运处置,环卫作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市区共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132.4万吨,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0%,超出省下达指标5个百分点。全市新增建筑垃圾集中转运点140处。有序推进广益星苑等16个新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尤其新区长江国际雅园小区与慈济公益组织合作,把垃圾分类试点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一年中,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城管保障力度有效增强。以解决群众困难为目标,加强投诉受理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市、区投诉平台合计受理处理投诉1.3万余件,案件总量下降6.76%,满意率同比上升7.43%。以服务市民群众为己任,做好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全年共计下达保障令、组织市容保障行动39次,尤其佛教论坛、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复检期间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在雨雪灾害性天气和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响应中,城管成为了一支生力军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一、城镇垃圾治理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相关政策文件。先后印发《xx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关于做好推进资源循环化利用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xx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截至20xx年底,三年行动方案所列的项目,已完成新建改造18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处理能力4021吨/日。
二是开展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实地进行调研督导,同时,印发《关于编制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控制的通知》,明确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内容、起止年限,同时,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委托省规划院编制《全省城乡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及技术要点》,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制定省住建厅迎检方案,并积极做好综合协调联络等工作。针对督察反馈垃圾治理问题,先后召开推进会、专题会、约谈会、培训会9次;组织开展调研督导、专项检查7次;印发工作方案、督办函、通报等文件17份;开展集中约谈4次,累计约谈77人(次);针对存在敷衍整改和推进不力的4个项目,建议地方政府启动问责程序。截止20xx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4个未建成项目,已上报建成29个;21个已建成未运行项目问题,已全部投入使用,完成了任务总量的91%。280处存量垃圾治理问题,已上报完成治理72处,完成任务总量的26%。
四是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xx年5月,与省政协、发改委共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调研督导,并起草调研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于10月下旬,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工作推进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同时,积极督促各试点城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哈尔滨市已制定《哈尔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试行)》《哈尔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推进机构,初步选取60个小区(共95327户家庭)和10家公共机构作为首批示范片区和试点单位,印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手册、彩页和小学教育读本,并开展了宣传工作。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已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部分社区和单位开展了试点创建。
五是加强餐废弃物管理工作。先后印发《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防控非洲猪瘟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的紧急通知》,并召开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学习观摩会。有序推进哈、齐、牡、大4个试点城市项目建设,截至20xx年底,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投入试运行,日处理能力分别为300吨和100吨。牡丹江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完成厂区内全部主体工程和综合管网、道路等配套工程,以及设备安装、收运车辆、收集装置采购招标等工作。大庆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已于10月开工建设。
印发《关于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全省城市公厕建设与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城市公厕新建改造,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为各地城市公厕建设争取债券资金2.93亿元,城市公厕已开工367座。会同省商务厅印发《关于推进商贸服务行业“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沿街单位厕所资源为社会服务,推进“城市厕所开放联盟行动”,各地已开放厕所2886座。
对尚未完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的市县进行约谈,并邀请专家对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等内容进行辅导讲解,同时,印发《xx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示范文本(框架)》。召开城市管理卫星应用技术座谈会,研讨卫星应用技术在数字化城管等行业的应用。组织专家对部分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开展预验收。全省已有29个城市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其中,地级以上城市覆盖率为54%。县级城市覆盖率为35%。还有31个市县正在积极推进中。
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道路维修养护春季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道路安全大整治的通知》、《关于加强极端天气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汛期城市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城市危桥加固改造工作的通知》,给哈尔滨市城管局下发了《关于尽快开展清除城市道路上占道设施的通知》,7月中旬,组织专家分成4个组对全省城市道路桥梁维修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5座城市桥梁、13条隧道、40条城市道路,排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52个,对下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城市道路服务质量,优化了交通出行环境。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城市路网规划,对城市交通网络进行不断的完善与优化,统筹推进城市路网建设,全年新建改造城市道路370.3公里,打通41条断头路,渠化了37条道路,督促指导有危桥改造任务的城市完成了9座城市危桥加固改造任务,确保了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稳定运行。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要求全省设市城市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建设了荷和园、金源文化主题公园、碧海公园、航天公园、对俄公园等一批海绵城市试点项目,获得了宝贵的示范项目经验。召开了“哈尔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座谈会”,督促哈尔滨市发挥示范作用,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现已完成技术审查,正在履行报批手续。截至20xx年底,我省已建成具备海绵标准建设项目497.47公顷,投资78898.35万元。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了垃圾整治“春风行动”和“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全省累计清理积存垃圾11.2万吨,清理小广告3万余处。
二是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环卫作业安全工作的通知》,制定《防范化解城市市容环卫方面运行风险措施清单》。
三是强化建筑垃圾管理。修订《xx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重点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等环节开展整治,全省共清理建筑垃圾15.8万吨,累计购买新型车环保运输车600辆,完成改装362辆。
四是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督促各地加大设备投入力度,加快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全年全省各地共配置清扫保洁专用车辆2359台,设市城市和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62.5%、55.8%,较上一年度分别增长6.7和12.4个百分点。
五是加强城市清冰雪管理。召开城市冬季环境卫生保障会议,邀请省内外绿色清冰雪企业介绍经验,先后印发《xx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冬季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迎风雪,保出行”城市清冰雪行动的通知》。13个地级城市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94%,县级城市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56%。
召开了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工作座谈会,聘请专家对停车场规划设计、智慧停车、立体停车库技术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督促指导各地加快地上地下立体停车场建设,加大住宅小区的停车场配建力度,年初以来,全省有18个城市完成了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已建成97个停车场,11300个停车泊位,
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省绿色照明工作座谈会,聘请行业专家讲解绿色照明工作相关知识并答疑解惑,通过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全省照明工作管理部门对城市照明工作,特别是绿色照明工作重要性认识,为提升我省城市照明工作水平,确保这项工作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全省新建城市道路照明6067杆,10538盏灯,城市led绿色照明应用率达到50%,哈尔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二环以内智慧化城市照明。
印发了《20xx年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的通知》(黑建城管〔20xx〕5号)。召开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专题会,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强化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黑建城管〔20xx〕11号),给予了各地主管部门对本地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专家前往我省7个国家园林城市开展复查工作,对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年初以来,全省新建绿地面积1017公顷,提升了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xx]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