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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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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通用9篇)
时间:2023-11-24 06:39:10     小编:HT书生

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__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四、加强管理,改善环境。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

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

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

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

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

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

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

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

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五、宣传报道及时发布。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今年,xx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礼貌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用心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超多的工作,为推动建立“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构成层层包干,职责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到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透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礼貌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礼貌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个性能吃苦,个性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捣毁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到达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务必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到达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持续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状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职责制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职责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是管理我们城市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是重大的,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欢迎阅读。

今年,罗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爷爷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城管会战”活动为契机,围绕“严格文明执法”的工作思路,全队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大队始终坚持每月学习制度,全面规范学习笔记,健全各类学习记录,提高队员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市级五城联创”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仔细讨论,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着装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团结一心、弘扬正气、各司其职、大胆工作。每月进行集中整治市容、市貌大行动,切实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进而形成层层包干,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做好了迎接省、市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当好“城管会战”主力军。

加强法规宣传,努力提高市民意识。大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市民意识。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配执法车,安排得力人员,向全县主要街道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印制、发放城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xx余份,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并在人民会场设立城管法规知识宣传版面、城西菜市场入口悬挂了宣传条幅,引导广大市民从自身作起,不断增强文明意识、城市意识、环境意识,逐渐营造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氛围。

大队继续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针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城市容貌大改观。

(一)规范市容市貌秩序。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对店外店送达限期整改。

通知书。

325份,立案查处267件,结案214件,并处罚金额100余万元。一年来共清理流动商贩300余人次,违章占道经营200余处,共计清理乱搭、乱建水池、台面29个,查处乱吐、乱扔、乱倾、乱倒、乱挂300余人次。

(二)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群众的投诉,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一时不能处理的耐心解释,及时给予回复,征求意见,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截至11月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达到60多宗,结案45宗,办结率为82%,群众满意率超过八成。对群众投诉的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予以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办,许多时候还直接组织,一抓到底。调查处理了一批油烟污染、噪声污染、一中校园周边乱设摊点等市民投诉较多的案件。

(三)规范交通秩序,治理“乱停乱放”。大队每月组织人员对主街道摩托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累计整治行动达40余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主街道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的现象。

(四)整顿洗车站点。为改善各洗车点污水漫流、环境脏乱差的现状,要求在城区范围内从事洗车经营活动的站点,必须经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批准,达到相关标准,并确保站点周围清洁卫生,设置排水设施,无乱挂乱扯违规行为。

(五)加强夜市摊点管理。为了加强夜市管理,规范夜市经营秩序,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执法中队要求夜市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市、收市。保持摊点周围地面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残汤剩菜,收市后应及时清扫场地,确保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六)加大户外广告整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对户外广告牌进行了管理。查处擅自在主干道散发印刷品广告案件50余起,同时对城区内的落地广告牌、灯箱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先告知、后检查、最后再扣押的方法进行治理,一年来共治理此类案件100余例,扣押广告牌80余个。

(七)设立错时执法中队。对以前早市占道摆放和下班时间段出店经营及游街叫卖等现象无人管理的情况,大队班子成员研究决定从5月份起设立了错时执法中队,安排专人专车对早市以及下班时间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八)开展乡镇执法。今年我队先后到九资河、白庙河等乡镇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乡镇的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摩托车辆等违规行为进行劝导和管理,着力改善乡镇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

(九)监督执行“门前四包”规定。从6月份起,全体执法人员集中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四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60余家“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4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截止目前,执法大队在《黄冈日报》、《鄂东晚报》、《罗田报》及《黄冈政府网》、《黄冈新闻网》、《罗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报道26篇,及时将大队开展的管理工作及先进事迹向社会公开,按时按量完成了信息宣传任务。

1、继续搞好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切实提高全队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各项。

规章制度。

加强组织纪律性教育适时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队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锤炼成一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队伍。

3、发挥“城管会战”主力军作用,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游街叫卖、出店经营、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停乱放、乱倒垃圾、损坏环卫设施和绿化设施的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为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旅游城市,全面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4、对城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多措并举遏制“牛皮癣”。

5、对城区内的树木绿化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力量、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毁坏绿化带、绿化树木的违法行为。

6、全面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按照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思路,依据城管职能,组织各中队开展城管执法示范路、示范点等创建活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城市管理取得更大的贡献。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鼓足干劲、克难奋进,为管理好罗田县市容市貌而继续努力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大城管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管工作从“治脏、治乱、治差”向“精细、规范、长效”转型,做到城管事项“全时、全域、全覆盖”。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结合实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区城管局、执法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迎难而上、扎实推进,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卫攻坚战。创卫暗访阶段,我局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到创卫一线,以科室为单位采取分片包挂的方式,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24小时全方位巡查,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1)大力提升卫生保洁水平。今年以来,按照创卫相关要求,我局加大车辆购置力度,购置42部环卫作业车辆,大幅提升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为精细化保洁奠定硬件基础。全面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对主次道路副道、人行道和支路街巷路面实行机械化冲刷,严格落实一日两普扫,全天候捡拾,增加机扫作业频次,全面提升主次道路及支路街巷的路面洁净水平,确保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的标准要求。开展延伸保洁,将全区213个公交站点的各类广告牌匾纳入保洁,每个街办配置一辆多功能清洗车,采取“人工一天一擦拭、机械一周一清洗”的保洁方式对各类牌匾进行全方位保洁,确保创卫工作扎实、细致、落实到位。保洁员社保缴纳更加规范有序,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符合条件的945名环卫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并购买五险,与332名超龄人员签订雇工协议,每人每月予以300元补贴,大大提升了保洁员的福利待遇水平。

(2)实施生活垃圾密闭化收运、规范化管理。按照创卫标准,全区共增配垃圾桶4000个、果皮箱1500个,采购塑料袋大型8万个、小型6万个,对垃圾桶进行专人保洁、每日清洗擦拭,避免垃圾暴露与二次污染;淘汰非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增购密闭式人力三轮式保洁车400辆、电动收集车100辆,达到垃圾收集全密闭;规范垃圾收集站设置管理,撤除(停用)主次道路两侧和社区内非密闭式垃圾方箱(包括地坑式垃圾方箱、压缩箱)18处,拆除全区12处垃圾池、改造56处废旧垃圾台、地下大箱,垃圾收集设施更加清洁、卫生。

(3)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为加快建立健全水生态“四大体系”,努力打造生态良好、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水环境,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城管局于4月3日正式接管内河道卫生保洁工作。现已招聘40余名河道保洁员,购买一部橡皮艇以及镰刀、三齿钩、铁锹、软梯等作业工具。每日安排人员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确保河道内无漂浮垃圾、污物,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垃圾500立方。

(4)开展垃圾死角排查清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专项排查、清单销号”工作原则,逐条问题落实、逐条街道梳理、逐个问题解决,对垃圾死角问题做到立即反应、落实行动、彻底清理、设施配齐、落实到人、长效监管。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居委会,对小区积存的各种混合垃圾、拆除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楼前房后的居民杂物进行清理、清运工作。彻底整治城郊建筑垃圾与堆积渣土,查明渣土临时堆放点形成原因、落实责任主体,协调办事处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或推平、整形、压实、覆盖、绿化。今年以来,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死角1392处、16.55万立方,覆盖堆积渣土16处、328.2万立方,为改善辖区环境、消除卫生隐患奠定扎实基础。

(5)全面提升公厕建设管理水平。一是实施老旧公厕改造提升。为响应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号召,按照创建卫生城市的要求,城市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水冲以上的标准,区政府责成城管部门对全区所有公厕进行摸底普查,对63座不符合创卫要求的老旧公厕,实施全面改造提升,重新粉刷墙面,加装吊顶,隔断更换安装led显示屏38块,安装公厕标志牌、指示牌、公厕管理公约等500余个。二是加快推进旱厕改造。按照创卫标准,对排查出的300余座旱厕进行水冲公厕改造或拆除停用。部分旱厕由于污水管网及自来水不配套等局限因素,按照卫生公厕标准进行改造。三是大力提升公厕管理水平。严格制定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公厕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管理岗位责任进行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公厕管理员的日常考核,安排专门队伍每日巡查辖区公厕,有效提高公厕卫生及规范管理水平。成立专业设施维护队,定期对公厕部件进行排查,及时修缮,维修公厕设施3500处次,公厕化粪池清污800车,确保公厕设施齐全完好、标牌醒目、运行正常、外观整洁,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如厕环境。

(6)有序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快市容道路整治。对卧龙路、七里山西路北段等7条道路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两侧共粉刷墙体5.2万平方米,新建文化墙2400平方米,更换牌匾6000平方米,安装楼体格栅2654平方米,同时对玉函路、经八路、民生大街、英雄山路等前期提升的道路进行了维护提升。二是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开展了玉函南区、玉函北区、舜玉南区、岔路街小区4个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完成粉刷墙体2910平方米,更换牌匾3241平方米,拆除违章牌匾1000平方米,增设垃圾桶254个。三是广告牌匾管理成效明显。提供商业牌匾设置技术指导315件,审批户外装修169件,对违章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对画面陈旧、破损的521处广告牌匾进行了更换。四是深入开展公益广告宣传。顺河街更换创卫。

口号。

亚克力字150平方米。二环南路更换十艺节期间设置的内容陈旧的公益广告广告1000余平方米。安装道路沿线创城公益广告牌500余块。五是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整治。前龙街整治粉刷墙体8550平方米,墙体抹面1596平方米,贴墙面砖848平方米,更换牌匾747平方米。七贤农贸市场整治铺设地砖2500平方米,建柜台1400平方米,更换牌匾200平方米,粉刷墙体2800平方米。

(7)深入开展违章户外经营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创城工作要求,按照抓重点、克难点、促长效的思路,深入开展户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13570余处(次),规范管理便民临时服务摊点630余处(次),清理乱摆乱放灯箱广告、店招牌以及沿街搭设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1950余处,制止、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198处。一是针对反复回潮现象严重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年初,针对经四路万达广场、振华商厦周边占道经营摊点增多、前清后乱的情况,联合办事处、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加大执法管控力量投入,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确保了万达广场周边市容环境规范有序。联合四里村办事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及十六里河、白马山、兴隆等街道办事处对英雄山周边、英雄山路、经十一路、马鞍山路、经十路等主次干道辅路上新疆商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经营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科技街、前龙窝路、饮虎池街、梁庄一街、二七中街、胜利大街等路段,清理取缔街巷两侧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市容环境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对各类便民市场和便民摊点的规范管理力度。对民权大街、建国小经六路2处马路市场彻底取缔,对19处占道摊点群进行了清理取缔,对岔路街、信义庄、七里山中路、大学南门、舜世路、舜耕会展中心等11处便民市场,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提升改造,加大规范管理力度,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三是积极协助整顿、规范济大夜市。办事处、城管、交警等多部门成立了济大夜市指挥部,对大学、银行、办公部门门前的区域划线,区分经营区域,目前340户经营业户已按照“统一货架、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模式进行运行。四是积极、持续推进露天烧烤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整治露天烧烤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综合治理”的原则,向我区284户露天烧烤摊点送达了《关于规范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教育引导业户主动按要求进行整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2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协助配合各街道办事处、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督促经营业户做好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等工作。全区284家露天烧烤中,已规范提升201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116家,取缔83家。

(8)对违法违章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管控力度。

坚持以治违绩效考核为抓手,按照以控为主,以拆促控,拆控并举的思路,深入开展违法违章整治工作,共计拆除违法违章建设3092处19.98万平方米。一是加大城郊结合部违建拆控力度。联合国土资源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等依法强行拆除二环西路高架路南延一线(陡沟、七贤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违法违章建筑,共拆除违法建设142处148700余平方米。二是着力强化对封闭式小区乱加建、扩建行为的管控。先后对伟东新都、鲁能领秀城、外海蝶泉山庄等小区业主在顶层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先后两次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中海国际社区别墅区部分业主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绿地扩建围墙、垒高院墙、私自挖掘、扩大地下室等问题进行查处,依法拆除侵占公共绿地的围墙、私自加高的围墙,对私自扩建的地下室进行了回填,恢复了小区本来面貌。执法中队与6家物业公司建立了联络沟通制度,积极探索对封闭式小区内乱加建、扩建行为管控的新路子,通过物业公司报告及时制止违法建设18处,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成效。三是积极配合辖区办事处拆除老旧小区乱搭乱建,保障开放式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创建卫生城市攻坚阶段,我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推进老旧居民小区整治工作,对七里山南村、朗茂山北区、舜玉南区、梁南社区、梁北社区、回民小区、胜利大街片区等处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已拆除各类违章搭建2541处43562余平方米,为推进小区的综合整治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四是严格做好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的内容标准,对我区各街道办事处依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绩效考核工作着眼于“以考促控”,建立健全违法违章建设防控体系,动态掌握全区违法违章建设的总体情况。

(9)大力推进建筑渣土整治管理与扬尘污染治理。按照“抓两头、控途中”的思路,坚持服务、管理与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按照创城工作相关部署,对建筑渣土处置工地及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全力开展渣土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督防治。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各工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防尘措施。监督工地落实“六个一、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规定,加强围档设置,配备保洁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口进行保洁,配备洒水设备和冲洗设备对渣土车进行冲洗,对出入口及周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二是加大运输车辆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实行24小时道路巡查,对在建工地及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7800余人次、2100余车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0余次。三是加强建筑渣土处置运输科技监管。积极组织协调辖区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北斗卫星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将辖区渣土运输管理系统及北斗渣土车动态监管系统全部接入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实现渣土运输实时监控。四是集中整治建筑渣土乱倾乱倒行为。针对皇上岭乱倾乱倒及堆积渣土问题,责成广顺达果树种植基地进行了平整治理,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监控,联合铁路公安处南站公安派出所设置110值班岗亭,组织人员夜间巡查,杜绝渣土乱倒行为。现场查看文庄、袁庄、马家庄等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问题,对私收渣土行为进行规劝,对违规渣土车摘牌处罚,联合办事处在主要路段设立隔离桩,并组织人员巡逻检查,杜绝乱倾乱倒现象。

(10)提升数字城管监督管理水平。全年共受理城管案件71210起,处理12345、12319热线案件21808件,热线服务中心转派案件242件。市平台考核我区一直保持在第一名,市平台《工作通报》中城管问题曝光率为0。一是积极打造“智慧城管”信息平台。扩容升级数字化城管系统,充分利用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对城管巡查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基础设施进行动态监督、标准化管理,完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功能,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城管系统总体效能与服务水大平提升。二是打造“示范管理道路”。按照严格管理的要求,把玉函路、英雄山路、大纬二路、济大路、舜耕路、济微路等主要道路管理成为整洁、有序的“示范管理道路”。全面加强道路沿线管理,严控店外经营,禁止沿路设摊,统一设置店招以及温馨提示牌等,定期开展清理非法小广告、乱拉挂、乱堆放,大力提升城市环境品位和档次。三是强化基层城管队伍业务素质。新招聘一线城管监督员35名,组织城管监督员进行4次集中培训,组织17个街道城管委及8个联动部门信息报送员就数字化城管案件处置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城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能力。

201x年,面对创卫攻坚及服务中心大局的各项重大任务,区城市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也得到了市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首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区里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检查创卫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招聘执法协管人员增强执法力量,购买高压清洗车、三轮车、压缩车等环卫机械设备,改造提升环卫设施,为我们解决工作难题提供了强大支持和坚强后盾。其次,得益于局领导班子的精诚团结和通力合作,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冲在一线、顶住压力,推动创卫和城管整体工作提质增效。最后,得益于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不计付出和回报,以坚强的意志与顽强的作风,展现出我局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工作标准仍有待提高。与兄弟先进区县相比我们的城市管理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环卫保洁、占道经营整治、市容亮化美化等方面依然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整治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二是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区城郊面积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地区外来流动人员多、管理难度大,在城郊还存在管理标准低、资金投入不足、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亟需我们采取措施改善城郊市容环境面貌。

三是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大城管机制作用不够突出,城管重心下移还不充分,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201x年城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及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加快创新城市管理体制,继续深化城管重心下移,巩固提升创卫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管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新绩效,积极打造人文城管、智慧城管、精致城管、和谐城管品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定位,决定实施“12412”工程,即:围绕一条主线、狠抓两个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十二项行动。

按照“发展更好,城市更靓,管理更优,生活更美”的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用城管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业务精细化、实现常态化;用城管执法规范化推进执法业务现代化、实现常态化。以数字量化为主要形式,建立量化、固化指标体系,实现对城管业务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

1.实行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对道路保洁、环卫设施、垃圾清运的工作标准、范围、内容、方式、时间等环卫保洁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和规范,使标准化覆盖环卫工作全过程。

2.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标准化。建立以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夜景亮化、建筑渣土为主要对象的标准体系,对整治项目的预算、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制定相关标准,实现对城市容貌整治的统一、规范、精致、有序。

3.实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标准化。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电子监察、队伍建设等主要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城管执法案卷评比工作,完善案件集体会审和网上办案,严格实施案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城管执法法制化建设,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统领,以实现城乡环境卫生长效常态管理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新机制,大力改善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环境卫生状况,有效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着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严格按照标准配齐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全环卫保洁人员,建立“街办收集、区运输、市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构建区、街、村三级联动的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基本形成高水平、全覆盖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2.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2019年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选取有资质的的公司承包环卫作业任务,由区环卫管护中心组织人员实施监管考核,按照成绩拨付经费。进一步拓宽环卫管护中心下属的中环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范围,逐步开展垃圾清运、公厕管理等保洁业务,加快提高中环清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过程中,鼓励有资质的保洁公司承包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保洁工作,加快推动全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进程。通过市场化运行,实现政、企分开,管理与作业的分离,使城管局从组织环境卫生作业转变为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使我区环卫保洁模式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1.进一步夯实城管基层基础。加强城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评比,督促干部、队员、职工始终保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努力提升工作业绩。强化城管队伍集中培训和思想教育,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更新,切实加大城管队伍工作实践、探索和创新的力度。加快完善城管硬件设施,建设和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多发区域、全区重点管理部位、重点管理道路以及建筑工地附近,依托公安天网工程设置视频监控,扩大视频监控范围,提高街面监控覆盖率;健全“智慧城管”平台,实现对环卫基础设施、车辆、建筑渣土和责任保洁区域的监管,并对多渠道上报的环卫事件指挥派遣快速处理。通过城管基础建设,整体实现软件上向人员思想、素质、水平和管理机制要战斗力,硬件上向科技要战斗力,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开展城管文化建设。扎实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和谐”的城管精神,全面强化城管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廉洁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队伍管理机制,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的引领、导向和凝聚作用,努力建设具有特色的城管文化品牌。认真开展城管标兵评选、城管最美事迹评选等一系列活动,以先进典型和感动事例,教育人、激发人,传递正能量,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城管文化认同。通过开展书画、摄影、征文、演讲比赛,道德讲堂、才艺展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和激发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营造朝气蓬勃、精神振奋、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突出舆论宣传,策划专题栏目制作,结合城管日常工作,宣传城管正能量,突出当代城管人的精神风貌,力争通过做策划、树典型、打品牌,大力弘扬真抓实干的城管工作精神。

3.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责权明晰、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发挥街办城管委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辖区环卫、执法、园林、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执法中队、环卫所属地管理职能,实施街办和部门双考核制度,严格推进基层执法中队、环卫所规范化建设,切实理顺基层城管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城市管理基础地位,建立完善“城管社区工作站”,引导群众、社区进行自主管理,发挥反映群众诉求、发动群众参与、督促部门整改、评价管理绩效的基础作用。全面推进“城管进社区”,建立城管问题快速发现和处理机制,成立社区城管自治队伍,及时公示社区城管工作动态,定期召开交流会议,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

4.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全面的评定各部门、街道的城市管理能力、机制和成效,推动实现主动管理、有效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目标的原则,使管理责任落实得更加具体明确,进一步提升城市网格化管理实效。建立多方参与的日常督查制度,区城管委定期检查、借助媒体曝光,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热心群众组成的城市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城市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提高城管社会监督水平。

1.道路保洁提升行动。按照新一轮道路保洁招标工作要求,在主次干道基础上将支路街巷、村间道路、新建道路纳入招标道路范围,按照一类、二类、街巷道路落实市、区保洁经费,完善保洁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保洁标准与检查标准,增加道路清洗作业频次,对建新路、英雄山路、经八路等28条卫生薄弱道路开展道路保洁大清洗、大提升行动,并以广告牌匾、隔离护栏清洗冲刷为重点拓展延伸保洁,切实加强开放小区、支路街巷的机械化保洁率及精细化保洁率。

2.生活垃圾收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高效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提升皇上岭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效率,督促中海国际、鲁能领秀城、党家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进度,加快协调产权单位撤除自管垃圾大箱,合理设置环保垃圾桶、果皮箱,做到垃圾收集设施的无缝隙对接,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等现象。完善以小型压缩车为主、电瓶车为辅的垃圾收集模式,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效率。加强垃圾收集场地的卫生保洁,做到车走地净。垃圾运输严格执行装满压缩、密闭运输要求,杜绝抛撒遗漏垃圾、污染路面等现象。进一步提高车容车貌整洁化要求,加大车体污渍车辆的保洁和管理力度,有力提升垃圾收运的密闭化、清洁化水平。

3.公厕管理提升行动。按照“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标准保洁、便民服务”要求,对260座纳入统一管理、免费开放公厕实行保洁与服务双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公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检查考核与社会监督。加强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公厕管理人员优质服务意识和管理维护能力。加大专人管理力度,全日守岗保洁,配齐管理与保洁人员,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提高日常保洁质量和标准,达到“六无”、“六洁”、“两畅通”。加强对社会单位管理公厕的指导、监督力度,协调督促产权单位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市民使用满意度。

4.环卫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加大垃圾转运站、保洁员公寓等环卫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的力度。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严格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垃圾倾倒作业,落实设施保洁质量标准,及时清刷大箱底盘散落垃圾并加强箱体周边卫生保洁,每日不定时打药、除臭,保持站内及垃圾箱无蝇,无蛆,无臭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垃圾桶每日擦洗、保洁,果皮箱每日两清掏、一擦拭制度,保持垃圾容器的美观整洁。严格落实保洁人员包区域、包环卫设施管理责任制,及时发现制止损坏环卫设施行为,及时维修、保养环卫设施,确保设施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5.开放式小区提升行动。以德胜社区、永庆社区、舜玉北区、七一社区、郎茂山小区、王官庄小区6个开放式小区为重点,对全区101座开放式小区市容环境进行巩固提升。统一规范小区主干道广告牌匾,依法拆除小区违章建设,小区主干道增加果皮箱、楼前增加垃圾桶,新建文化墙,停车场改造,路面整治及新建健身广场等。加大开放式小区的日常巡查管理,有效控制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扔乱倒、饲家禽家畜、毁绿种菜等现象,着力解决开放式小区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施行开放式小区物业管理机制,通过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方式,将开放式小区分门别类,实行物业化管理、准物业化管理和自主管理,提高开放小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6.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为抓手,尽快落实保洁责任区,配齐人员、车辆,实施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制度化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全覆盖密闭化收集,重点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以城郊结合部的村庄、开放式小区、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垃圾死角专项整治,并建立完善垃圾死角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检查考核,减少垃圾死角反弹、回潮。科学规划策划城郊结合环境综合整治,以整治皇上岭铁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清理城郊结合部桥下垃圾、美化粉刷墙体、设置围挡、硬化路面等,确保出入口沿线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7.市容道路提升行动。计划对经五路、经六路、二七中街、七里山西路南段、玉函小区北路、土屋路、八团路等7条道路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对道路两侧的商业牌匾的尺寸、材质、色调等进行统一规范,楼体外立面粉刷,路面硬化,修建景观小品,对道路两侧环境进一步改造提升。计划在经十一路、建宁路、纬四路3条道路新建文化墙,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的文化品质内涵。

8.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对舜耕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中海环宇城、大观园等重点片区和重点场所周边,落实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效的“五定”守点措施,增加执法巡查频次,加强定点盯守和机动巡查力度,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前清后乱、反复回潮问题。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根据季节特点,分类分时段,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以强化违约查处、提升履约率为重点,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引导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进一步落实“包卫生、包容貌、包秩序、包设施、包绿化”的“门前五包”责任,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参与程度。

9.便民服务设施管理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便民市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提升行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提高便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存在环境脏乱差、硬件不达标的便民市场,配合办事处组织实施提升改造,拆除违章搭建,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统一规范市场沿街店铺灯箱、广告牌匾,达到方便市民、提升形象的目标。以大学西门夜市的规范提升为范本,积极提高舜耕路、经五路等夜市的设置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早餐点的规范管理,引导早餐点业户限定时间、限定地点经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不按规定摆摊设点的摊贩进行严格处罚。

10.露天烧烤整治行动。按照《市关于整治露天烧烤的通告》要求,在开展春季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紧密配合、协助各街道办事处,巩固违规露天烧烤前期治理的有效成果,协调食药监、环保、工商、商务等部门,加强对经营业务的宣传、引导,坚决遏制各种苗头、征兆,切实加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的执法监管,持续推动各露天烧烤摊点退路进厅、进院,烧烤炉具进屋,督促饮食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饮油烟与占道经营的长效化管理。对于不听劝阻,利用时间差,继续违规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打击。

11.违法违章建设整治行动。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快速处理机制,配合国土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违章建设的严控严管,严厉打击城郊结合部借重点项目、重点道路建设突击抢建行为。进一步加强老旧开放式小区的考核力度,坚决防止老旧开放式小区的私搭乱建重新形成。建立联合治理队伍,进一步强化巡查机制,持续加大对违法违章建设的日常巡查与管控,始终保持控违、拆违高压态势,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及时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2.建筑渣土整治与道路扬尘治理行动。按照《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通知要求,开展达标建设工地评选活动,加强渣土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双签单制度,加快北斗渣土车辆动态监管系统安装,完善渣土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等。严厉查处乱倾乱倒及私收渣土,对城郊结合部易滋生建筑垃圾乱倾乱倒的区域加强监控、巡查、堵截。开展装修垃圾统管统运,建立发现机制,组建专门队伍,实行市场运作,彻底解决装修垃圾无人管理、乱堆乱放、乱运乱倒现象。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我局按照县委全会和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以及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现将__年工作情况及__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优化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实现了市场化运营,由__保洁公司接管。今年以来,一共设置双胞胎式果皮箱__个,广告式果皮箱__个,普通垃圾桶__个,大型地下式垃圾箱__个。城市垃圾平均每日清运垃圾约__吨,日产日清,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__%。多次组织环卫工人和执法队员共同上街清理“城市牛皮癣”,累计清理各种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__余处;清洗城市道路隔离栏、围栏等设施__次。全面改善了我县环境容貌,使我县城市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改观。

(二)严格执法,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兴路、兴华北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我局与城区沿街单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__余份。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净城行动。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清洗城市、抑制扬尘”为主题的“净城行动”,我局以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卫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工作,开展一场清洁城市、降低扬尘污染的攻坚大会战,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具体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动“洁净城市”的深入开展。我局环卫所延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博兴中路等主要路段清扫时间延至__小时。加大循环清扫密度,坚持街道垃圾日产日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加大循环洒水频次,对县城内博明路、博兴路、博爱路、兴华街、博成街等主干道加密扫水次数,确保抑尘效果。每天实施x到x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特别是对博明路、兴华街、博成街易发扬尘路段加密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三级响应预案要求,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外作坊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宣传先行,服务跟后,责任明确后,指派执法人员,一边对城区所有大街小巷露天烧烤店面和摊点进行摸底登记,一边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还给合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违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意识教育,并依法实施处罚。为彻底改变露天烧烤行为,执法人员除了组织经营者开会,还深入到这些烧烤业主家中宣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传统烧烤对城市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推广无烟烧烤的长远意义。通过劝阻、没收烧烤工具等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共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__处。

3、严格落实渣土车过往检查制度。对辖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严格监管,指派执法队,定点布控,强化巡查,__小时监控等超强措施,严格排查过往的渣土车辆,凡不按照规定过往的渣土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对于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为止查处未覆盖上路渣土车辆__辆次。

4、施工现场保洁抑尘。我局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打好净城冲锋战做好准备。

5、提升市民素养。大力推广、持续开展“周末奉献日”、“城市美容师”等一线宣传整治活动。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市民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奖惩力度,杜绝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违章行为,提升环境意识;加强机动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拒绝车窗抛物,自觉维护整治、干净的市容环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市民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卫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拆除违建作业。

根据上级对房地产整治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我局依法对辖区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辖区内的建筑作业进行巡查排查,对于不按要求建筑,私自违规建设的,绝不姑息,严厉惩处。对四季花城二期、帝景华都、幸福里小区、君耀现代城、盛世尚品、东城郡、博悦府、东方家园、锦绣花园、锦尚家园__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共计罚款__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秩序。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__年x月,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__县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开招标,我县现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初期机器调试和机构设置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待补齐工作人员后立即投入使用。

(六)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我局的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一共有x人,对接__村贫困户__户,经多次基层走访,深入到居民家里实地考察,每家每户都送去了生活物资,宣讲了帮扶政策,根据各家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其中x户今年拟脱贫。

(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x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首先县编委办编制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作为国务院鼓励推广的一项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普及试点。这项工作的理论、法律依据是我国《行政处罚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的原则和方向,其实现有赖于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则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首选突破口和关键切入点。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行探明路子,积累经验。为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17号文)明确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代表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但是,由于现有法律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内涵、机构性质、地位、职能以及管理体制、运行方式等方面均没有法律明文界定。相应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试点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实践中认识不一、运行程式不一,“瓶颈”问题较多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地规范,势必影响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当然,这些问题作为试点成熟前的“阵痛”是有其必然性的,试点工作的目的,就是在探索中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在此,笔者围绕xx市试点工作实践,谨就上述相关问题谈一点一家之见,并提出几点建议,与业者商榷。一、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自5月北京市宣武区首个启动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突破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以来,该项工作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全国迅速铺开,全国已先后有23个省、自治区的79个大中城市和3个直辖市经国务院批准,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探索性工作。就特点而言,各地的试点分为几种代表性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区管模式,以大连为代表的市管模式。还有xx现正实施的市区共管模式。xx于经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为试点城市。同年9月正式组建“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同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作为市、区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为: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按市、区两级设立,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由区大队派驻中队;市支队和区大队对外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街道中队以区大队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市支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领导,区大队受市支队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领导。二、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施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迄今已开展了半年有余,从效果上看,有效地解决了行政执法领域中长期存在的机构膨胀、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推诿缺位等问题。但也出现了值得思考的“瓶颈”问题。(一)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在目前的国家立法中,除了《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规定外,尚无一部权威性的法律对各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予以肯定,并对存在问题予以规范。各试点城市为了规范本地的运作,围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各自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大部分试点城市本身不具有立法权,这些文件中有很多不属于规章以上的法律性文件;即使是规章,也由于这些规章上无法律、法规作立法依据,下无现成的立法经验可借鉴,不足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就xx而言,已出台了《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作为新的政府规章,就指导性来看,还不能全面规范城市管理职能指向的各种执法工作。作为专门性法规,还不够细、不够具体。例如,针对俗称“城市牛皮癣”的乱贴乱画现象,xx等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采取了俗称“呼死你”的制裁方法,也就是运用科技手段不断拔打乱张贴上所公布的电话号码,致其瘫痪,收效显著。从社会反响看,群众也比较满意。显然,“城市牛皮癣”是违反《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对其制裁也是顺应民心的,“呼死你”的做法是顺应法意和民意的。但按“罪刑法定”的原则,“呼死你”显然是在“罪定刑未定”的情况下进行了“法外制裁”。实际上已有法律界人士在《扬子晚报》等媒体上对此发表了类似看法。由此看出,《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的条文在制裁乱贴乱画方面还缺乏明文规定,或还需增加具体操作方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法无明文皆不可为,“法外制裁”显然不可取,但不采取措施,群众又会认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以上仅是管中窥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大量类似问题,可以说,现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没有金钢钻却有磁器活”的尴尬境地。(二)人员、经费不足问题19,xx市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通过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向社会招收了1000名全民事业编制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又以同样方式增招了400名执法队员,今年还将招收100名。从社会反响看,广大适考人员报名应试十分踊跃,竞争十分激烈,录取率基本保持在25%左右。应该说,招收人员是经过严格筛选,择优录取的,人员素质也是比较高的。xx作为拥有6000多平方公里面积的大型城市,相对于500多万人口,现有的1000余名执法队员是不算多的。另一方面,这1500人作为全民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不能得到市政府财政全额拔款的保障。今年,虽然明确了年人头经费三万五千元的`政策,但市政府财政只负担一半,另一半仍交由各区政府负责落实。一方面,作为年人头经费,这3万5千元还要刨去队伍办公费用,基建费用,用车费用等分摊开支,真正下发到执法队员个人手中的年收入大大缩水;另一方面,各区政府负担一半年人头经费,也存在一个落实问题。可以说,就目前政策而言,xx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资待遇是不高的。这对工作开展的消极影响显而易见:一是不利于提高广大行政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当工资福利落实不到位,甚至严重不足的时候,难免会出现“靠执法养执法”,“执法靠狠、经费靠罚”的作法,形成“执法经济”的不正常现象,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感,与“执法为民”目标背道而驰。(三)暴力抗法问题实际上暴力抗法问题也属于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的范畴,但其作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焦点问题,有必要单列出来,重点探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就性质而言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由于执法相对人的素质参差,层次不齐,矛盾的尖锐程度很高,暴力抗法屡见不鲜。诸如取缔无证占道摊点,制止倚门开店等执法行为,遇到暴力抗法的频率十分高,执法受阻、执法队员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仅20,xx市就有十余起暴力抗法事件见报,造成了多名执法队员受伤。就目前的保障制度看,仅有《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治安事件,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有就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管理方法上提倡的“文明执法”原则。这些笼统的指导性条文、原则,并不能有效解决暴力抗法问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当中遇到突发的暴力抗法事件,如果以报警方式,无疑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公安机关事后介入,固然可以将施暴者绳之以法,但之前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很可能已遭到侵害,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已荡然无存,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严更无从谈起。广大执法队员在遇到暴力抗法突发事件时,并不能从法律明文中找到怎么办的答案,只有“文明执法”的原则性规定。今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向社会公开承诺:“年内不发生一例粗暴执法行为,不出一例打人事件,违者下岗”。那么遇到暴力执法时,面对违法摊主砍来的菜刀、泼来的开水,执法队员当然指望不上公安机关的“远水”,又不能冒下岗的风险与之搏斗,除了坐以待毙和落荒而逃外别无选择。实际上,上述现状已经造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的消极执法现象,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呼声日盛。三、对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按照国发[2002]17号文的精神,现在全国范围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已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接踵而至的是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了积极、稳妥而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围绕上述几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及时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在基本法层次上,国务院还没有及时制定出相应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条例》。在这方面,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关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实施程序、备案与监督程序的原则性规定,这给各地地方工作带来了困难。但针对目前xx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应该修改完善已出台的《xx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式、步骤、领域、范围及报批程序,机构的设立、性质、地位、领导管理体制、运作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行使职能的程序等具体规范。尤其对现阶段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无法可依”的新问题更要有法律明文规定,总之,要全面考虑,详尽说明,务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可章可循。(二)完善人员经费保障制度要改变“以罚代管”的“执法经济”,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唯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要杜绝将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安排到新成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作法。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的执法队伍也不能简单的人员合并,而应是通过高标准的资格考试择优选材,优化组合,这种筛选要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标准来进行,要确保组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能够胜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带来的多种职能。同时,执法机构所需经费必须由市政府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严禁以罚没收入返还作为经费来源或补充,真正做到权力与利益完全脱钩。(三)建立完备的执法安全保障制度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现象的突发性特点,要解决暴力抗法问题,行之有效的方法或措施只能有两种:一是执法者本身就拥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二是执法的过程中有拥有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人员在场参与执法。前一种形式即香港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警察执法(在警方机构内部设置侧重于城市管理职能的“小贩科”),后一种要求执法时有警力全程协助。就xx具体情况而言。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模式,具体操作上,可以由交巡警110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110协同巡查执法。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精神,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多头执法,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突破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正是落实十六大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现在,此项工作正处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不少“瓶颈”阻碍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机,鉴此,笔者谨撰此文,以期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共商共勉。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优化街道环境。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__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__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__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__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__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二、狠抓落实,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x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实施城市噪声污染整治。

四、堵疏结合,实施禁止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__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五、重点突破,整治商务中心区环境。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x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x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六、配套联动,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__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经__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本级和禅城、三水、高明区执法局在顺德、南海区先行成立行政执法局的基础上,20xx年3月3日正式挂牌并上路执法。我市五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区执法局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为目标,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至今年8月,市、区执法局教育、劝导、纠正违法行为165737宗次,立案查处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案件19026宗,作出处罚17572宗。各区执法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6宗,其中维持5宗,正在审理1宗;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4宗,其中维持1宗,正在审理3宗。现将市、区执法局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我市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后,为争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执法局职能的了解和支持,增强广大市民的城管意识和参与城管的责任,贯彻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我们坚持宣教先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对外宣传机构,建立媒体、载体宣传阵地。

(二)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为上路执法打响头炮。

上路执法前,我们与市委宣传部、区政府和佛山电台、电视台共同举办了以“共同维护美好家园——佛山城管与市民心连心”为主题的“城管论坛”活动,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集思广益,把群众对城管执法的愿望与要求融合到城管执法之中,让市民参与决策,拉近了执法机关与市民的距离。正式挂牌上路执法当天,我们与市政府_联合组织省市40多家新闻媒体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并在挂牌仪式后组织媒体对执法人员上路巡游展示形象活动进行了系列报道,为执法局上路执法和树立形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

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影响到执法机关的生存。要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为此,我们重视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进入关。一市三区执法局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全部经过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体检等程序后进行择优录用。市局招录人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区局招录的执法人员大部分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同时,新组建的执法机构以原城管部门骨干为基础,选调了公安、法院和检察院的部分优秀人才,使新组建的一市三区执法局人员形成了新老相结合、年龄成梯次、文化学历高、业务骨干强的科学组合,为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把好培训关。新招公务员上路执法前,我们均在军营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军事队列训练,养成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进行“五法”学习,考取“行政执法证”,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与执法七大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学习国家公务员常识,考取公务员资格。三是把好制度管理关。我们先后建立和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规定》、《各科室人员岗位职责》、《行政执法值勤考核办法》、《执法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落实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严把三关,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前提下,我们重视了建章立制工作。

一是拟制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保证上路执法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了《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市政府第9号令向社会公布,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该文件分为总则、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协助、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共118条。它的施行使执法局的工作得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编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该汇编收集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53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是日常执法过程中最为常用的法律依据,为执法人员平时学习和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方便。

三是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根据__赋予的职能和市政府制定的《暂行规定》,我们组织专人拟制了七大职能涉及的执法文书共五类32份。拟制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已先行上路执法的南海、顺德执法局意见,借鉴其好的经验做法,并本着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简化程序的原则,拟制了一套执法文书,在向法制部门和法院征询意见得到进一步规范完善后,印发各区执行,使一市五区执法局基本达到执法文书的统一。

四是编印了《规章制度汇编》。从岗位职责、政治工作、执法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到文书档案六个方面制定了共50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收到良好的效果。该制度汇编正随着执法工作的深入展开和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正在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五是制定了相关工作标准和规则。法制方面,制定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案件审理规则》(草案),用以规范案审和复议工作;工作标准方面,确立了“头年打基础,二年出成效,三年上水平”的初期目标和“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标准,让执法机关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动力;在职能管理监控方面,已制定了《佛山市市容环境执法管理控制标准》在市、区试行,该标准旨在通过行政执法,减少市容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目的,下一步将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其它方面的监控标准。

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制定工作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

我们先后制定了《信访、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值勤考核办法》、《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执法监督,并在相关制度中明确执法责任。如《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区域(地段)执法人员的责任与要求:一是每天坚持对负责辖区或地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所在机关备案,对当场收缴的罚款按规定及时上缴;三是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和制作笔录,并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由所在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四是正确使用规定的执法文书。

(二)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法理审定关。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市、区执法局监管科(股)负责受理市、区范围内城管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工作,调查处理执法局内部执法违法案件,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据此,市执法局监督管理科深入各区对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遵章守纪和履行职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如9月1日起,按照上级规定不穿制服改穿便服执法后,部分执法人员着装比较随意,监管科发现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经研究对穿便装执法进行了相对统一的规定,如男同志不能穿圆领衫,女同志不能穿无袖衫、连衣裙等,以大方、端庄的新面目出现在执法岗位上,维护了执法形象。

在加强路面监督检查同时,市、区法制(案审)科(股),严格履行职责,依照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严格把好五关:一是认真把好执法文书填写制发关;二是严格把好执法程序关;三是谨慎把好适用法律关;四是注重把好证据采集保存关;五是把好案件资料整理归档关。通过把好五关,把每办一件案、每作出一宗行政处罚均能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能够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和时间的检验。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行为监督。

在执法监督方面,市、区执法局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至8月份,市、区执法局共收到城管方面的人大议案(意见)18份,政协提案(建议)29份,市、区执法局均由主管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落实专人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办复率达到100%,各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的结果普遍感到满意。如市执法局接到市人大转来的“牛皮癣”问题议案后,立即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三部门的名义制定《佛山市开展整治乱张贴、乱涂写行为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后,以市政府的名义,由执法局牵头,于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整治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二是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征询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和监督反馈制度,如对违反城市规划法的重大违法建设案件,我们均先征询规划审批部门意见,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告知规划_门,让其对处罚后的违法建设项目采取后续处理的措施。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市、区执法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建立信访、接待制度,积极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办理工作,至8月份,市、区执法局共接到执法方面的投诉3宗,经调查核实均属态度生硬或市民对执法主体转移不清楚方面的投诉,已对投诉者进行了解释,执法机关内部以此为戒,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和方法,加强对执法局执法职能宣传,进一步树立亲民形象。

四是接受舆论单位的监督。对广播、电视、报刊反映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注意及时整改,处理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如4月份,禅城区路边收费停车场启动后,部分市民对停车收费和违法停车罚款等存在不解和异议,并在新闻媒体上多次报导,为正确引导市民理解建立规范停车场的必要性和客观性,积极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自觉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我们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停车场管理公司改进车辆保管收费方式,根据不同路段、不同时段调整收费标准。同时我局以《关注禅城路边停车收费问题》专稿形式,对停车问题进行了释疑,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让市民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停车的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

五是建立市民执法监督联络制度。市、区执法局从行政机关、镇街基层单位和相关企业组织聘请了市民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3、4月份上路执法初期,市民反映同济市场、普君市场、华安市场周边占道乱摆卖问题严重,我们及时组织禅城区执法局进行为期十天的整治乱摆卖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市民反映良好。

(一)关于统一和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目前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的名称不统一,职能不统一,规格不统一,管理体制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执法标志不统一,投诉电话不统一等等,造成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机构的认同性不高,配合性不强。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做到最大限度的统一。

(二)关于建立执法保障机制问题。

一是安全保障机制。由于城管执法机构没有执法制服,没有限制人身自由权,没有配备防身自卫的器械,执法中暴力抗法案件时有发生。为此,建议省政府制定有关规章,建立行政执法安全保障机制,以保障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出现抗拒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时,能得到_门的支持配合(最好能建立城管公安特勤队伍),并将暴力抗法案件按涉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刑事案件处理。

二是待遇保障机制。由于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与公安巡警、交警相似,都是24小时在城市道路的第一线工作。因此,建议上级部门行文明确,执法人员公务费、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公安系统标准执行,以提高执法人员积极性。

(三)关于行政执法技术鉴定方面的问题。

在处理生活噪声、油烟污染时,鉴于目前社会上还没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环保部门的技术鉴定单位也难以为执法提供24小时服务,执法人员对污染现象难以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鉴定,在场人的调查笔录又不能为实施行政处罚提供有效依据。因此,可否在执法局下设相关的技术鉴定机构,或者在社会上设立相关技术鉴定部门提供中介服务,以解决依法执法的迫切之需。

(四)关于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执法力度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措施十分有限,执法人员对一些违法行为并不能依法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执法难度非常大。如在查处违法建筑时,执法局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能依法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或者拆除,这都是要求违法行为人自愿而为的行为,对不自觉者,执法局只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法局未能在违法后果产生过程中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后果的进一步扩大,待法定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部分违法建筑已建好,此时实施强制拆除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激化当事人的矛盾。建议查处违法建设时,赋予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的权力,如拘留违法当事人、暂扣施工设备工具、断水断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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