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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心理疏导师通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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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心理疏导师通用(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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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师篇一

通过采取信息采集、核查、探访、心理辅导、公益课程等专业社工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湘潭市农村留守妇女生活中、心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惑,营造农村留守妇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1.服务对象:全市农村留守妇女

2.实施时间:20xx年6月--20xx年12月。

3.经费安排:项目总预算8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1.认真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家庭、村的方式,全面掌握服务对象的生活、心理、健康等情况。

2.分析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及时发现和识别问题的成因,识别妇女所处环境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找出急需解决的问题,针对需求进行课程设计。

3.设计针对性强的专业课程。面对“女性如何疏解心理压力与问题”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从多个角度、层面对心里健康与压力的关系进行讲解。通过举例分析、视频案例等方式传授给大家心理健康知识以及心理疏导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让女性们关注自我的内心和谐,提高和改善女性的心理健康水平。同时通过家庭教育讲座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引导家长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以充满智慧的方式开展与孩子的教育互动。

4.扎实开展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讲座。科学合理制定方案,聘请社会工作师或者心理咨询师举办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根据各乡镇农村留守妇女需求,选好讲座主题。在全市选取10个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乡镇或村共开展不低于10场心理健康、10场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总课时不低于40课时,总参与人数不低于500人。讲座开展场地由第三方机构与乡镇、村商定,由乡镇、村组织人员参与讲座。

5.撰写项目总体评估报告。根据项目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通过数据分析、梳理信息等方式,在总结提升项目基本情况、实施情况、项目成效的基础上,排查出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等问题,并提出合理实际的工作建议。

1.做好信息保密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工作专业伦理,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尊重妇女,保护妇女隐私。全面、原始、真实地保存项目服务档案。

2.加强业务培训。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启动前要全面熟练掌握国家的相关政策,全面掌握妇女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等内容。

3.合理制定工作方案。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方案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现实需要和年龄特征、家庭教育的相关特点。内容要包含具体工作措施、方式方法、步骤、进度安排、任务分工、参与人员名单、资金预算等内容。

4.高度重视安全保护。发现遭受虐待、暴力等情况,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报至有关部门、市、区(县、园区)民政局迅速处理。

5.发挥妇女儿童主任作用。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聘请妇女儿童主任作为项目实施志愿者,协助开展项目,并适当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开支。

6.资金使用规范。资金管理遵循“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原则,使用范围要符合规定,经费预算和开支要清晰、合理。有独立的账套或按项目分列账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1.承接方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具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业务流程与规范。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必须配备1名社会工作督导员、5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5名及以上心理咨询师作为讲师。督导员应是从事社会工作服务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有认同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应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过妇女儿童类社工服务工作。心理咨询师需取得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从事过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工作。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与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6.近三年内承接过政府购买妇女儿童服务类项目且评定为优秀的社工机构优先考虑。

第一阶段:项目申报(20xx年 6月11日前)

各申报单位根据本方案承接机构资质要求,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向阳农场湘潭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室。

第二阶段:项目评审和立项(20xx年6月18日前)

1.初审:项目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完整性、项目基本要素等。

2.评审:由湘潭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组织相关科室评审,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单位资质、项目方案等内容。

3.立项:经评审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公示。项目公示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签订项目合同后,拨付项目资金的70%。项目执行单位须及时对项目进行进度推进汇报,于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

第四阶段:项目总结(20xx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执行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末期报告、结项申请书,并附相关档案、图片、财务等佐证资料。市救助管理站于20xx年12月30日前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评审结项,评审合格后拨付剩余的30%资金。

心理疏导师篇二

1、各班教师每周一、三、五上午可向班级群内推送教育资源(防疫知识,小游戏,小运动,故事,古诗等)各班做好计划,记录好推送内容,责任到人。

2、教师一定严肃疫情期间的排查工作,首先对自己和共同生活人员的上报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不得瞒报。对幼儿和学生家长排查工作,一定仔细、严格!有问题及时反馈!特别强调紧急排查的时间问题,不要拖和等,微信不回的及时电话联系。

3、老师们手机不能静音!工作群更不要静音!随时待命状态,幼儿园群里有排查等重要消息在半个小时内回复,如果收到社区隔离、流调和被封的信息,马上上报园长。

4、全体教师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和各班幼儿日报等情况。教师本人及本班幼儿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或进行居家监测的;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情况,大家一定第一时间上报!

5、教师要随时关注属于重点人群、被隔离、收治的幼儿的体温变化,班级出现以上情况的幼儿,班级三位老师一对一地进行追踪,责任到人,一旦出现新情况必须马上上报!

6、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疫情管控要求,任何教师不得以上班为理由外出小区,严格按照管控规定,听从学校的通知和安排!

7、全体教师务必配合好社区,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检测完及时填写《教职工核酸检测情况表》及《幼儿核酸情况检测情况统计表》两个共享表格的检测时间,未及时检测的务必上报原因,催促幼儿及时检测。

8、传播正能量,不在朋友圈随意发布非正规渠道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安心居家。

1、按照局统一安排停课,积极参与班级定期推送的教育资源,丰富幼儿生活。

2、每天对自己进行健康监测,继续实行晨、午(晚)检制度。每日上午8:30之前,下午2:30之前完成上报个人体温等情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呕吐、腹泻、呼吸短促、等症状的幼儿,执行社区村和校园双报备,并立即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出现以下几点:

(1)孩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2)如出现被社区(村委会)贴条封控,进行居家监测的家庭及幼儿;

(3)被转运到集中点进行隔离的家庭及幼儿;

一定第一时间上报给本班班主任!不得瞒报!特殊时期,请大家一定提高警惕,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其次,一定要听从社区(村委会)的安排,一次不落地做好核酸检测,上报教师检测时间!

4、全体幼儿严格遵守区防控措施,在封控区域内,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管控区内也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流动,不得离开小区。

5、配合卫健部门和社区(村)认真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务必保证一次不落地完成全部核酸检测,及时向老师上报核酸检测时间,当天未能检测核酸的向老师说明情况,尽快完成。幼儿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不逗留、不扎堆。私自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6、与教师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班级微信群接收相关疫情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稳定社会秩序。

心理疏导师篇三

为严格执行省、市、县各级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系统的自身职能职责,主动做好下一阶段疫情防控中的心理疏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县教育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心理疏导工作。局长冯廷权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张平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校长,以及办公室、教育股、体卫艺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等股室负责人。段学农同志担任联络员。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加强对全县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疫情带来的心理恐慌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

1.面向全县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开通和公布心理服务电话热线。县教育局热线电话为xxx。

2.分县教育局和乡镇学校两个层面进行心理疏导工作,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服务全县师生和学生家长,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主要服务本乡镇本学校的师生和学生家长。

3.在全县教育系统招募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组成志愿者团队,为需要心理疏导和干预的对象提供服务。目前,首批志愿者团队队员有刘卫星(杨柳镇中心学校)、张晶(长冲高中)、邓曼丽(实验中学)、李真(实验小学)、蒋爱春(温泉小学)等。

4.所有志愿者团队队员必须加强培训学习,通过自学、互学、参与湖北文明网推出的专题培训等途径,努力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5.在心理疏导和干预的过程中,要有仁爱之心、责任之心、谨慎之心,工作要细致耐心,要学会换位思考,要“急人之所急、想人之所想”,不能简单粗暴敷衍应付,增强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1.县教育局将于3月1日上午9:00组织召开专题碰头会,布置安排下一阶段的全县心理疏导工作。

2.全县心理疏导工作自20xx年3月3日上午8:30准时开始,参与志愿者团队队员按照教育局统一的值日安排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教育股410室)开展服务工作。下午5:00离岗。

3.各乡镇各学校比照此方案,指定本地本学校的实施方案,安排组织落实到位。各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实施方案于3月1日下午4:00前上传到英山教育校长微信群。

心理疏导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工作,营造校园的心理教育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帮助他们适应校园生活,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心理素质,积蓄持久成长动力,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营造关注心理健康、创建和谐示范校园的良好氛围,本校决定开展以“关爱心灵,全面发展”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关爱心灵,全面发展

1、旨在普及心理健康常识,提升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2、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提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学生

充分认识心理健康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3、学会心理调适的基本技巧,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和健康成长;

4、让更多的同学进一步意识到,在认真学好知识的同时,还应积极地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不断完善自己的人格,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20xx年12月23日

(一)书香苑——心理知识板报

活动主题:书香苑——心理知识普及与宣传

活动内容:每个班出一期有关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为主题板报。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标准、人际相处技巧、心理保健、生理知识等板块。

活动目的:宣传心理学知识,扩大学生视野,使学生走近心理,亲近心理。通过让学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二)活在当下——心理健康活动课

活动主题:把握今天,把握现在

活动目的:通过主题班队活动课让学生懂得如何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和学习,不要总把属于今天的事情推到明天,珍惜今天,把握今天,争取做生活的舵手。

活动时间:12月25日

(三)心理健康知识手抄报比赛

活动要求:手抄报要求有刊头设计,刊名要切合“关爱心灵,重视心育”之主题。结构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图文并茂。内容必须积极向上,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与可读性,注重突出原创性,文字流畅,不出现常识性错误。

活动目的:通过让师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知识与掌握心理调节方法来达到心理

健康教育的目的`,促进学师生理素质的提高,健全自己的心理。

活动时间:12月30日前上交

(四)心理健康教育征文

活动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征文以案例分析、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经验总结、案例分析、感想体会等形式展现。内容可以从情绪调适、和谐人际关系、悦纳学生、积极面对挫折、科学管理压力、破解职业倦怠等方面着手。

活动时间:12月30日上交

(五)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讲座

活动主题:关爱心灵,重视心育

活动目的:通过对我校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讲座,让他们在心理上健康成长。特别对一些有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如性格内向、脾气暴躁、胆小极端的孩子进行个别辅导。

活动对象:全校留守儿童

活动时间:12月31日

活动地点:学校操场

心理疏导师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纲要》为指导,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制度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发和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个别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和素质全面提高。

(一)健全组织机构

1、为加强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决定成立武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小组以及指导中心。指导中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业务活动。业务活动室设在武安市教研室。

2、各乡镇教育办、直属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小组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一支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队伍资源库,健全教师工作档案。

2、强化教师专业培训和指导。聘请心理教育专家到我市讲学,或组织专兼职教师外出学习、参观,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素质。

3、培养一批新生力量,把热衷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调整补充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来,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对全市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校级干部、思想品德课教师、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程度。

(三)发挥学校教育作用

1、上好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保证全市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并做到每所学校都要“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咨询室、有咨询活动”。

2、抓好各学科渗透。学科教师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把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渗透到各学科的教学当中,努力营造“尊重、信任、理解、成功”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教学的效率。

3、创新活动载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参与面广、互动性高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1、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科研规划,设立专项课题,围绕“心理健康与学生全面发展”“问题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实效性”等问题,开展课题招标,加强应用研究,总结科研成果,指导教育实践。

2、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教研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观摩、研讨和比赛活动,组织编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秀方案和典型个别咨询案例集,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现状课题专项调研,调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教学的积极性。

(五)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

1、建立完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学生评价机制。要把健康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列入学生的评价体系,使学生更加注重心理素质与道德素质的兼修。

2、建立完善以“全员育人”为方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对班主任、德育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在岗位津贴、学习进修、表彰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市级骨干教师和名教师评定上,要把心理健康作为单独学科。

3、建立完善校长和学校评价机制。在校长评价方面,对心理健康教师配备、课程设置、科研项目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多层次、全方位评价,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成为“一把手”工程,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折不扣地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互动联动机制。要通过定期召开由学校牵头,家庭、社区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交流会等,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进行通报,实现学校、家庭、社区三者之间的有效对接,努力形成立体化、开放式的教育格局。

2、充分发挥家校联合教育作用,积极搭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平台,通过普及家长学校、举办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网上咨询等方式,积极探索家校合作互补的有效途径,努力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3、搭建培养学生心理品质的多元平台,要通过整合和利用社区图书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等场所,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武安教育》《武安教育发展网》等媒体要及时报道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环境。

心理疏导师篇六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为了帮助全校师生在心理上有效应对此次疫情,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带来的心理影响,我校制订了《2022年xx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学校心理咨询室,面向全校学生开通针对疫情的心理支持电话热线咨询服务。

为积极落实教体局的要求,围绕外出和从外地返回的学生,建立针对性心理服务制度,班主任进行摸底,要求各班级实行“一对一”的服务,即各班主任通过微信、电话等途径主动沟通,了解思想和心理状态,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变化,如果察觉学生心理出现高危症状,及时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进行心理干预,以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为了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学校心理咨询室利用各年级学生管理网络平台,发布权威消息,通知学生最新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告知学生疫情防控方法,宣传如何在疫情期间保持良好情绪等科普知识,以确保学生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体魄。

根据目前疫情的变化趋势,学校心理咨询室拟定了开学后学生心理健康指导方案,将通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热线咨询、个别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减轻疫情对学生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心理疏导师篇七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服务是运用心理学及医学的理论和方法,预防或减少各类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心理危机干预等。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影响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心态稳定和人际和谐、提升公众幸福感的关键措施,是培养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我县长治久安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个体心理行为问题及其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方面,心理行为异常和常见精神障碍人数逐年增多,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恶性案(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因素。另一方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服务和管理能力严重滞后。现有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社会心理疏导,是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古浪的重要内容,作为预测预警预防公共安全风险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从深化健康古浪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责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为实现健康甘肃、平安甘肃做出积极贡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健康古浪、平安古浪建设战略部署,强化政府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培育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党政领导,共同参与。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

——立足县情,循序渐进。从我县基本县情和实际出发,将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坚持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三)基本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托幼机构、学校、社区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制度,网格化管理和签约服务率达95%,90%以上的肇事肇祸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三级医院均开设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全县至少有一所医疗保健机构设有精神卫生科或心理咨询室,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第二阶段(20xx年—20xx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符合县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率显著下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一)全面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要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要广泛运用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弘扬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培育良好社会心态。文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书刊、广播、电影电视、动漫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创作多种形式的文化影视影像作品,倡导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各类媒体在报道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要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有意识地预防不良心态,保持内心平和。(县卫计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帮助公民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倡导大众科学认识心理行为问题和心理疾病对健康的影响,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贯穿终生,逐步消除公众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引导心理异常人群积极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要主动发现心理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县卫计局负责)

(三)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重视和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将心理危机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和演练。依托综治办,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运用各种资源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重视自杀预防。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依托各地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心理援助热线,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县卫计局牵头,县综治办、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各机关、企事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定期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保持儿童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儿童感受到尊重和接纳。特殊教育机构要针对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共青团等组织要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开展“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尤其要关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关注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工委及有关部门尤其是老龄办、妇联、残联和基层组织要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残疾人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等多种途径,为空巢、丧偶、失能、失智、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扩展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广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人生病住院、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时及时关心看望。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遭受家庭暴力等心理创伤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对流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婚姻登记机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等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为残疾儿童家长、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心理疏导、康复经验交流等服务。通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心理帮助。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县民政局、县卫计局、省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视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消除对特殊人群的歧视,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注重运用社会公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等,做好特殊人群社会心理预警、相关信息采集、重点摸排等工作,加强与特殊人群的沟通了解,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筑牢预防违法犯罪的“社会心理防线”。综治、公安、司法、民政、卫计等部门要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要把社会情绪、社会心态等情况作为社会治安形势整体研判,动态监测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提出整办建议,及时消除化解影响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在服务管理中消除和减少群众的负面情绪,降低社会风险,预防和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五)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各级综治、公安、民政、司法、卫计、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探索“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康复模式,推进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县民政局与卫计部门配合,依托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1所以上基层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扶持社会组织,动员专业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志愿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逐步实现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康复全覆盖。(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协调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矫治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服务,为贫困弱势群体和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确保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保障。(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通过购买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能力。(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卫计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中加强人文关怀,普及心理咨询、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提高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老年痴呆、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其它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要建立多学科、中西医结合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县妇计中心要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咨询与指导、心理疾病的筛查与转诊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院相关科室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心理学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师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在专业机构指导下,探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监管场所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指导。(县卫计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教育部门要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逐步形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医学、教育、康复、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要加强心理学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培养,促进学生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全面提升。依托具有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医疗机构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实践督导体系。(县教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科协配合)

(二)促进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有序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心理咨询师培训的管理,允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参与心理咨询师的培训工作,改进鉴定考核方式,加强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对取得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并将其信息登记上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培养和使用的制度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重视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引进临床与咨询心理、社会工作专业的人才,加强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综合服务团队建设。积极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各部门、各行业对所属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加强培训、继续教育及规范管理,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评。(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配合,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设立心理健康服务岗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将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体系,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人才激励和保障政策。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要注重体现心理治疗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力度,帮助专业人才实现自我成长和能力提升。鼓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并热心大众心理健康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等志愿服务。(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作用。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建立跨专业、跨部门的心理健康服务专家组,充分发挥各级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作用,对各部门各领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依托专家组和行业组织,制订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登记、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省级和区域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各类心理健康机构服务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要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行规行约和行业自律制度,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违规者惩戒和退出建议。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发挥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作用,加强心理健康学术交流、培训、科学研究等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发展。(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关街道)党委(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卫生计生牵头、综治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各方积极配合的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为衡量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心理素质。(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要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综治机构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宣传、文广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教育部门负责完善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心理健康服务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办等组织负责职业人群和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的规范管理,研究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问题,探索将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和机构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快心理健康服务法制化建设。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精神卫生法》和《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鼓励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综合试点,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将实践探索得来的好经验好方法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政策等形式固化下来,为其他地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供示范引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基础保障。要积极落实基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监管。以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心理卫生协会)要定期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对不符合行业规范,服务质量差,违反伦理的机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警告、责令整改,甚至吊销从业资格。(县卫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心理健康基础理论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及应用。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心理疾病,开展生物、心理、社会因素综合研究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研究,推广应用效果明确的心理干预技术和方法;鼓励开展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为基础的心理健康相关理论和技术的实证研究,促进中医心理学理论和临床服务规范发展。(县科技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科协等相关部门配合)

心理疏导师篇八

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在x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心理健康,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防控师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安全事件,降低我校师生心理安全事件的发生率,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心理健康氛围,结合《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学生管理的通知》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我校因面对疫情产生不良情绪、需要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全体学生。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识别高危人群,及时心理预警和心理干预。

2、密切跟踪、研判和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心理危机苗头,及时上报,提供解决方案及建议。

3、综合应用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做好宣传教育、情绪引导、心理辅导等心理健康服务。

1、加强疫情期心理防控知识宣传,以开学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为契机,通过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心理宣传手册、心理展板或海报推送心理防疫知识,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缓解焦虑情绪。

2、提供针对性心理咨询辅导服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老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课程教师对学生个案和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必要时邀请对口医院心理科医生参与。

3、举行辅导员心理健康维护工作会议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开展防疫期间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的专业技能。

4、各学院组织各班级开展开学后疫情防控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和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普及应对疫情的心理知识,引导学生正确认识逆境与挫折,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5、科学研判,积极关注受疫情影响的学生(特别是疫区、留守、单亲等特殊家庭的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变化,及时识别高危人员,避免极端心理安全事件、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6、坚持做好重点关注人员跟踪反馈制度,学院对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开展心理状况排查,辅导员每两周与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和心理台账人员的家长联系至少一次,心理老师每周上报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心理健康状况月报表,如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

7、充分利用、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硬件设备器具的作用,定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沙盘游戏室、音乐放松室等,让有需求的学生能够及时进行心理减压,宣泄不良情绪。

8、在规定时段内积极组织新生心理普查,各学院做好学生心理普查的指导、宣传和动员工作,严格做到三统一、全覆盖,提高学生对心理普查工作的认识,保证学生客观、认真地进行测评。

9、认真落实开学后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4小时应急电话:

心理中心:

心理疏导师篇九

为做好疫情防控管理期间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全院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帮助师生提高心理调适能力,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按照学院整体防控工作的要求,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部)统筹成立心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师生开展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按照“学院—二级学院(部)—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明确责任,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班级晴雨表》周报制度,由心理委员负责联络本班学生,每周汇总并上报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二级学院(部)要及时研判,并为学生提供精准的心理援助服务。

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心理援助和疏导。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采用线上的方式为师生提供常态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开通电话预约、微信预约服务,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团体心理辅导,各二级学院(部)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不同群体分层次组织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提高心理辅导的覆盖面,最大程度的帮助学生解决防疫期间遇到的心理困扰。

各二级学院(部)要密切关注特殊群体(有发热咳嗽症状的、被隔离的)、高危学生群体(20xx年xx月xx日至今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掌握心理动态,排查情况,分类管理。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进行网络或电话一对一沟通交流,定期了解学生健康状况,鼓励他们调整心态、坚定信心,帮助学生缓解紧张情绪。

各二级学院(部)要创设多种途径,如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保证与家长间的沟通渠道畅通;在学生出现心理危机时,及时与家长沟通,让家长或监护人明确认识到学生的危机及可能出现的后果,建议家长或监护人寻求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检查、评估和治疗,依法依规与家长或监护人协商危机学生的休复学、陪读陪护等事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帮助他们度过心理难关。

充分利用学院心理危机四级网络体系识别学生的心理危机,同时通过加强课堂考勤、夜间查寝、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评估以及同学之间观察等途径,及时识别心理危机学生个体;畅通危机干预渠道,依托四级工作体系,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因心理疾病休学返校的学生,按照规定出具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诊断后,办理复学手续。

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课堂普及心理知识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教学中要设计加入疫情防控知识、心理调适方法和生命教育等内容,保证教学的互动性、参与性、操作性与实效性,保证教学质量,全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教会学生基本的心理调适技能。

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断丰富宣传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主题活动,利用校园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传播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文明理念和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心理保健能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为方便师学生求助,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疫情防控封闭期间,开通心理疏导线:xxxx-xxxxxxx,并增加休息时间心理疏导:每天中午13:00—14:00,晚上19:00—20:30。同时,开放心理宣泄室,方便学生进行情绪疏导和宣泄。不同校区的师生可以通过专题网站进行心理测评,了解心理健康状况,可通过“质院心理”微信公众号、电话等进行预约网络咨询。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缓解师生的不良情绪,引导他们积极面对生活,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心理疏导师篇十

为了迅速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工作,成立了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子德,成员:陶华平、郭青、贺桃荣、贺俊文、黄志。建立了重点人群筛选、疏导、干预、救治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人群“发现得早、服务得细、稳控得住”。

在县安康精神病医院建立了全县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17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乡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点,基本实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全覆盖,有效推进了基层心理健康服务。

按照“乡镇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在全县17个乡镇建立有医师参与的心理辅导室,邀请心理专家培训心理辅导员;充分发挥驻村民警、村干部、村医、综治网格员等人员的作用,充实了工作队伍;依法组建了由派出所驻村民警担任组长,村干部、卫生院医生、民政专干、残联专干等人员为组员的“五位一体”责任监护小组,实现了全县237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小组全覆盖,并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村干部定期对患者回访,了解掌握近期精神及生活动态。

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平台、培训讲座等形式,宣传普及社会心理学知识,引导人们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利用讲座加大对心理咨询工作的宣传,普及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提高人们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做到能自我知觉心理问题的发生并主动到心理咨询机构寻求帮助。

心理疏导师篇十一

开学在即,初三学子即将回到校园,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帮助同学们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用良好的心态面对复学后的学习生活,我校心理辅导中心为即将中考的学子们保驾护航。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学生发展为本,通过优化校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帮助学生调整和缓解因各种原因引发的各类心理困扰,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增强及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由政教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具体负责

初三年级学生

(1)各年级组监控可能出现的个体、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报告。

(2)返校前后召开线上主题班会。由各班班主任引导学生评估自己的身心状态,明确复学之后生活与学习的目标,做好自我心理防护,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学习接纳自己的情绪,进行自我鼓励和肯定,坚定信心。

(3)对于仍在封控管控区无法返校学生,我校会采取同步直播的方式,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各班一对一导师关注该类学生心理健康,关注学生考前状态。

(4)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1、个体咨询:学生返校后。心理健康辅导室全天开放,一对一的个体咨询服务,保证学生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学生也可提前通过qq或前往我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进行预约,咨询时长为每次50分钟。

2、网络咨询: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利用qq:xxxxxxx(邓老师),xxxxxxx(周老师)为学生提供一对一的线上咨询服务,或以信的方式发送邮件到该qq电子邮箱,宣泄情绪,舒缓压力,缓解心理困扰,尽可能减少恐慌、焦虑情绪。

心理疏导师篇十二

525-心理健康周——健康从心开始,生命因你绽放

1、 为宣传我校心理健康的主题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同时,向全校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2、 引导以良好、阳光、理智、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20xx年5月22日-5月26日

1、 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

2、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横幅、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络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利用班级主题班会课进行正能量宣传。

1、周一国旗下讲话:《健康从心开始,生命因你绽放》

讲话人:

2、周一班级主题班会:《珍爱自己》

责任人:班主任

3、校园广播:《525心理专题内容》

责任班级:8.2班

4、“525心理健康教育”手抄报展

责任人:政教处

5、心理健康咨询活动

责任人:郝培凤、 周波(集中咨询时间:5月22日--5月26日的大课间)

6、观看心理健康教育视频。

心理疏导师篇十三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防控关键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发展,国内部分省市报告本土散发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将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健康祥和有序的节日生活,制定冬春季疫情防控方案如下: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久性,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及县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严格按照《伊宁县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分解方案,深入细致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合理安排出行。

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出境旅行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特别是跨省际出行,应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合理出行、错峰出行、预约出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居)及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出行。

(二)减少人员聚集。

双节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聚餐;如确需要,家庭聚集建议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举办聚集性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要有完备的防控工作方案。

(三)正确佩戴口罩。

广大群众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在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及时佩戴口罩;去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就诊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或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必须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四)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要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毒。

(五)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间隔“1米线”、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公筷制、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隔存放,并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接收快递包裹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表面消毒(建议用75%的酒精),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并消毒;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若有接触应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不食用进口水产品。

(六)及时就医。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七)储备物资。

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有效控制库存量,严防过期物资或者不合格物资投入使用,医疗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补充;要始终保持在3个月的储备量,最低不少于2个月的储备量,确保各类防疫物资有序、足量保质储备。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做到未雨绸缪,做好冬春季可能出现疫情的应对工作,坚持防控保供意识不降、战时保障机制不变,全力以赴做好生活和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供应采购工作,加强货源组织,建立稳定可靠的销售体系,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正常运转;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物资储备采购要严格按照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至少两个月的物资储备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责任方案,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将责任到人、到事,实现落实上细而又细。

心理疏导师篇十四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果断处置疫情,确保防控工作常态化。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镇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村

1、各村书记、村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网络化防控举措,发挥党员包重点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2、各村信息员及时做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摸排报送工作,每日早8:30,下午4:00将本村外来人口返乡情况上报卫计办,由卫计办同意上报至市相关部门。

3、凡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将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到站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集中隔离,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中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及时沟通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相关信息,到站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然后进行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结束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后解除隔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企业

镇工业站加强企业巡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同各村外来返乡人员。

(三)学校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与分管领导联系。

(四)餐饮、超市及农贸市场

1、农贸市场和超市、餐饮场所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健康码。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

2、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特别做好蔬菜批发市场长途运输车司机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3、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市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

4、农贸市场所在的村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抽调人员全天候参与巡查,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上级部署的防控新举措。

5、要严格落实餐饮、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镇畜牧站对全镇相关商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镇卫计办做好各类信息摸排及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处置应急个案问题,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指挥部命令。

心理疏导师篇十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指导各地做好不同人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x月xx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不同人群心理状况也随之变化。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制定本方案。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xx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x省、x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x省、x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x省、x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x省、x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x省、x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x省、x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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