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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四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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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四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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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篇一

初中时读它,觉得这是一篇有点滑稽的文章,还会感叹阿q的幽默细胞,在这样大家都看不起他的情况下,他还能麻木自己,愉悦自己,虽然自己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甚至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但他的精神却“常处优势”,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 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的上辈,现在连老婆都没有,那哪来儿子呢,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

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c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就像麻z药,总麻醉自己,在嘲笑中任能跟着乐,不知道这算不算“知足常乐”呢,还是“自欺欺人”。不知道他会不会夜里也感慨自己的不幸而流泪呢?

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篇二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一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 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 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 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 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 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 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篇三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篇四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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