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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15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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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15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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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一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__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__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 [20xx]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20xx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四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20〕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六

20xx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七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八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示范城市,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暖心工程,进一步健全“精准识别、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早就业、就好业,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20xx年,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2.6万人,新开发1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率100%。

(一)建档立卡,健全精准识别的工作机制

1.建立人员档案。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全面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全面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意愿和服务需求,做细做实人员信息录入、援助需求采集及人员打分分类工作,形成“一人一档”。

2.制定帮扶计划。在人员分类的基础上,街道(镇)人社条线工作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综合运用多种就业服务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二)人岗相适,实施精准匹配的运行机制

3.归集针对性岗位。建立重点企业岗位信息库,引导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挑选一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岗位,并向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推送。以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专项活动为载体,有重点地挖掘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组织就业困难人员专场对接活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4.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部门协调,加大岗位补贴等保障资金落实力度。优化公益性岗位认定程序,各市(县)、区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完善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机制,对退工等原因形成的空岗,各市(县)、区应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确保公益性岗位发挥最大功效。各市(县)、区将开发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集中向社会发布,组织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5.拓展灵活性岗位。整合资源,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尝试与阿里本地生活等平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为就业困难人员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

(三)创新供给,落实精准施策的帮扶机制

6.筑牢服务阵地。在市区范围内,开展社区(村)就业服务站试点建设,引入社会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帮扶公益活动,方便就业困难人员在家门口获得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依托服务站,探索开展就业援助公益周、就业服务专家问诊日等系列活动。组织结亲帮困活动,引导社会各类爱心人士、专家志愿团成员与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结亲,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

7.打造志愿团队。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打造一支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组成的'“乐业无锡”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家志愿团进基层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包括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心理调适等更加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探索建立专家-基层结对机制,实现专家定点服务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服务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开展云指导活动,制作职业指导线上课程、录制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微视频,方便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提升求职技能,掌握最新扶持政策。开展“线上云招聘、直播带岗位”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搭建直播求职平台,畅通供需双方沟通渠道。组织“青年职业训练营”活动,通过融合求职辅导、职场体验等形式,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硬实力和职场应对软实力。

(四)动态服务,建立精准有效的管理机制

9.加强人员跟踪。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定期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及时跟进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情况,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援助计划。对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积极跟踪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工资收入、政策享受等情况。对跟踪情况,及时做好动态维护,全面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接受援助、实现就业等信息。

10.健全退出管理。实施就业困难人员闭环管理,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在库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注销已实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加强日常调查走访,对因失去联系而无法为其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且其本人也不主动联系提出就业服务需求超过6个月的,做好记录后及时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要明确责任主体,狠抓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相结合,加强对各市(县)、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考核,并定期通报。对专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显著、氛围浓厚的市(县)、区予以通报表扬,推广经验。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运用报刊杂志、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各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做法和亮点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20xx年8-10月。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 、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

市政府将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列为20xx年政府3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1、扶持创业600人,带动就业6000人;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

3、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一)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建好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努力营造支持创业的环境。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以及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⑴开展创业观念宣传。与镇、街道社区、行业系统密切合作,宣传s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典型,鼓励、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

⑵扎实开展syb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劳动者,组织参加syb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走向创业成功之路。

⑶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分类型、分地域培训。市区内由镇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要求组织推荐学员,集中在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培训。各镇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推荐学员,人口多的镇保证推荐不少于50名学员,一般镇保证推荐不少于30名学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送教到镇,确保20xx年“一镇一班”。与团市委、市妇联、人才中心联合组织创业培训“青年班”、“巾帼班”和“大学生班”,力争创业培训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

⑷争创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建立创业成果展示室,培植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超市,帮助扶持劳动者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⑸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为指标的创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动力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发放给初次创业人员以及吸纳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年按序时进度,每月不少于发放35万元,争取在10月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⑴将400万元目标任务主要分解下达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并定期公布进度。

⑵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近期将确定增加的50万元担保基金运作到位。

⑶加强联系和沟通。经常保持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⑷加强优质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原公布承诺的贷款一周办结时间,现要做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贴息审批由原来的半年办理一次,调整为一季办理一次。

(三)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日报》“再就业之窗”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2)将全年就业困难人员550人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作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工作重点逐月推进,并按季公布序时进度。

(3)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健全基础台账并录入数据库管理;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严格界定。

(4)5—6月份,开发和采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岗位后,采取劳动力市场优先推荐就业和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办法,全力援助其再就业,并跟踪落实就业情况;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当月发生,一个月内动态清零。

(5)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在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标准和拨付办法仍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做好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零转移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册,并建立信息资源库。

(2)抓好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素质,积极组织零转移家庭成员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努力使零转移家庭成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有效地提升其转移就业能力。

(3)实施专项援助。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为零转移家庭提供即时服务。由全市各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援助工作计划,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跟踪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台账,保证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以上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组织实施,到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就业中心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具体负责。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一

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二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三

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

1、登记认定援助对象。2、开展入户调查家访。3、提供即时岗位援助。4、落实就业扶持政策。5、实施后续跟踪服务。6、开展主题日活动:xxxx主题日

20xx年x月x日 - x月xx日 。

区劳动力资源市场,辖区各街道、社区

1、媒体、海报宣传。

2、设立街道、社区咨询点。

3、入户调查、登记。

4、举办专题活动日,开展招聘会。

1、本次活动中,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

2、无论在户外宣传或入户调查均要求配带工作证。

3、入户调查、接待咨询群众要求礼貌用语,态度和蔼。

4、认定援助对象认真、仔细。登记造册内容详细具体,不得虚报、假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组织、准备、开展、总结

1、联系有关新闻媒体:

(1)提供资料,在活动期间,宣传就业援助周活动、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

(2)确定xx号主题活动日,xx日、xx日入户家访的跟踪报道。

(3)制作就业援助周专栏,确定xx日嘉宾现场咨询答疑时间、人选。

2、通知各街道、社区做好对辖区所有就业援助对象统计工作的准备。确定各街道、社区定点宣传的地点。配合我局落实主题日的活动地点,不少于x处。

3、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海报、宣传单、咨询点在交通站点、主要街道的粘贴、发放、摆放事宜。

4、联系辖区企业,落实岗位、公益性岗位。

5、会同局有关处室抓紧落实技能培训点设置准备工作。

1、确定主题活动日:xxxx主题日。时间: x月xx日

主题活动日主会场:区劳动力资源市场。

分会场所在街道、社区。

2、确定媒体专栏嘉宾以及家访跟踪报道具体时间(xx日)、专题活动日(xx日)的跟踪报道。

3、海报、悬幅、宣传板:海报、宣传板内容为就业再就业、劳动法等政策。悬幅内容为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称。

4、各种政策宣传单:大量。

5、准备各单位调查登记所需各种表格、帐本。

6、汽球供门1个:展示内容为本次就业援助活动主题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流渡难关。

7、其它:专题活动日所需桌椅、笔、本、饮用水等。

8海报、宣传板:依活动之日起设立的各宣传点而定。

宣传单:所有单位。

悬幅:专题活动日各分会场所需。

汽球拱门:专题活动日各主会场所需。

9、人员到位。

x月xx日 - x月xx日

各街道、社区开展定点宣传、咨询、解答,现场须摆放桌椅、宣传海报。

我局领导或安排工作人员选择性、流动性的参与到各街道、社区的活动中。

配合各街道、社区,做好服务工作。

xx日前,区劳动力资源市场各相关部门,根据组织阶段的各项工作,为xx日的.专题活动日做准备:(1)招聘会现场,辖区用人单位的确定。

(2)各会场所需人员配备、宣传资料整理。

x月xx日

各单位展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于 x月xx日 12:00点前将统计数据上报我局。

各单位对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落实。

我局根据统计结果,确定援助家访对象。安排入户家访工作人员。

x月xx日

会同媒体,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社区对就业援助对象入户家访。结合三个一工程或送岗上门等形式进行。

局里召开五天工作总结,对xx日专题活动日开展,以及xx日媒体专栏报道、媒体现场咨询答疑进行部属。

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

x月xx日

xxxx主题日召开。

上午8:00前,各岗位人员到位,点名。

8:008:50分,各岗工作人员就绪。各会场现场布置完成。

主会场:大门外汽球拱门、宣传板、海报等。大厅内设接待台、工作服务台(2张)、宣传材料发放台(2张)、政策咨询服务台(4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台(2张)。公益性岗位招聘点、企业招聘单位安排。电子大屏滚动招聘信息就绪。后勤服务供水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分会场:悬幅、宣传板、海报、桌椅、供水点摆放到位。

9:0016:00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招聘会招聘展开。

16:0017:00主题活动日结束,现场整理。

x月xx日

媒体专栏宣传。

召开总结 大会。

将活动周的总结及统计报表上报市局。

对活动期间各项数据的造册备案、就业援助后续服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四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就业援助方案 就业援助政策的内容篇十五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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