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仅是技术问题,也不仅是单一的能源、气候环境问题,而是一个影响广泛和复杂的经济社会问题,势必对今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下面是可圈可点小编给大家分享的一些有关于精选碳达峰碳中和形势与政策论文模板2篇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碳达峰碳中和形势与政策论文1
编者按: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实现的。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设定有什么科学考量?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动面临什么困难挑战?如何理解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历史性意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产生哪些影响?就相关问题,《鄱阳湖学刊》编辑部特别邀请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节能双碳指导委员会委员周宏春进行分析。
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周宏春研究员访谈
问: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制定出“时间表”“路线图”。请问提出这两个时间节点背后的科学考量是什么?
周宏春:提出这两个时间节点,背后的科学考量众多,包括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国现代化“两步走”目标、碳排放变化趋势、技术进步以及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大国形象等。
一是基于党中央对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科学研判。总体上看,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党中央宣布了我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但仍然保留对贫困地区的扶持政策五年不变,以巩固脱贫成果。基于对我国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和现代化的总体安排,党的十九大提出现代化“两步走”目标: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既是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带领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也是每一个国家现代化都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能耗、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是必然的,也是符合发展规律的。
二是基于转型是一个缓慢过程的认识。无论是能源结构优化、碳排放强度下降,还是技术进步,都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自2005年起,我国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每年下降一个多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比每年也提高一个多百分点。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十四五”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既要逐步关上“高能耗重污染高碳排放”产业发展的进入“大门”,又要“打开”非化石能源、低碳产业发展“之窗”。其一,我国进入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窗口期。由于资源禀赋所决定,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不仅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重,而且油气对外依存度高,2020年分别达73%和43%,影响能源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可从根本上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改变油气等优质能源的对外过度依赖,“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2]其二,我国进入减污降碳增效关键期。污染物、温室气体排放与能源生产和消费密切相关,能源、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发生、同根同源。从能源结构优化入手实现减污降碳增效,可以使我们朝着“保护地球这个唯一家园”的宏大目标迈进,碳达峰碳中和也因此会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其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有赖于创新驱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因而也需要一个过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尤其需要技术创新,实现能源特别是电力行业深度脱碳,生产数量充裕而且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清洁能源,研究开发碳捕获、使用和储存技术(CCUS),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转型,倡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并体现在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的日常生活中。
三是基于我国经济实力的提升、逐步迈向世界舞台中央的考虑,是树立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必然选择。从2010年起,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并保持至今,而且与美国经济规模的差距在缩小。2020年中国的GDP约为美国的70%。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一直保持在30%左右。与此同时,我国的发展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国际标准、全球视野,化压力为动力,在变局中开新局。与“十二五”以来的碳减排目标相比,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双碳目标更加宏大,措施更加明确,实现难度也更大。与过去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强调发展中国家地位、人均碳排放水平低等立场相比,如今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了根本性转变,自加压力、以身作则的大国风范更加显现,标志着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从被动应对到自主贡献的积极转变,也将加大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
总之,“3060”碳目标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如何理解“系统性变革”这一论断?
周宏春:我们需要对系统性有一个准确的理解。所谓系统性是指整体性、综合性和长期性。整体性是把全国作为一个整体,看作“一盘棋”,要考虑东部和西部,区分南方和北方,城市和乡村也将区别对待,从而收到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综合性是将碳达峰碳中和看作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的。[3]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是综合性的工作,可以看作推动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是钢琴协奏曲而不是“单打独斗”。长期性则比较容易理解。无论是到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还是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从规划尺度看均属于长期乃至超长期的,尽管相对于我国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抑或几十亿年的地球演化史只是短暂的一瞬。
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系统性变革”问题。
第一,应当认识到经济社会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从经济社会系统的角度考察,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经济发展是基础;社会发展是目标,也是经济发展的调控目标。如我国经济发展目标中总有提高就业率这一社会发展目标,两者犹如“一个人的两条腿”。研究经济发展必然要涉及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然要涉及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等经济发展问题。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角度考察,工业化和城市化也是密切相关、相互促进的。如果没有工业化,人们的衣食住行游就难以得到满足,即工业化可以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如果没有城市化,人们就可能要花费更多的资源(包括经济)投入才能获得同样的福利水平,即城市化创造了需求,使人们能以较小的投入获得更多的福利、更便利的生活。就经济系统本身而言,经济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和地区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为资源禀赋的地区差异、产业分工、发展水平、产业链供应链衔接等方面的原因,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被有机联系起来。从生活的角度看,生态功能区划分有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旅游等活动安排;也正是有了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才有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第二,以系统思路推动双碳工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碳中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将是一次重塑。换句话说,在推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应当体现系统性设计和安排。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这就意味着,碳中和将深刻改变每一个人的生活,绿色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时尚。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尊重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动态平衡、整体协调、节约优先、创新驱动等原则,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如果不重视“淘汰落后”与“新增供应”的平衡,就难以避免能源安全隐患。我们要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三,应当认识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下面,我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关键因素——能源生产和消费为例进一步加以说明。从能源供应看,人们使用的能源已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很大变化。即使是研究可再生能源的专家,2000年也不会想到我国北方光照强的地区到处可见光伏发电板。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5.9%,超出预定15%的规划目标。又如,太阳能热水器是太阳能热利用的一种形式,早先主要见于广告,在农村得到广泛应用;如今,太阳能不仅有热利用形式,光伏发电发展更为迅疾,不仅“进城”出现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建设运营模式,而且在农村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模式,包括光伏发电板下养鸡种菜的“光伏+农业”模式,湖面安装光伏发电板、湖里养鱼的“光伏+渔业”模式等。这些仅是太阳能发电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还有风能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等。换句话说,能源结构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问:目前,中国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动面临什么困难挑战?如何理解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历史性意义?
周宏春: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包括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高、增长快,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短、任务重等。
一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有关研究发现,我国仍有5亿多群众没有蹲上“抽水马桶”、10亿人没有坐过飞机。[4]换言之,在人民群众解决温饱、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之后,还有一个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看,暴雨之后在“城中看海”的现象并不少见,即使像北京等一线城市,一下雨也会出现局部排水不畅、交通受阻的情形。换句话说,包括“下水道”这个城市“良心”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我们既要发展又要控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既要关注长期问题也要解决紧迫的现实问题。
二是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以化石能源为主,2019年占比达85%左右,仅煤炭就占57%左右,[5]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任务艰巨。据BP(2021)资料计算,2020年中国燃煤发电量比重分别比美国、日本和全球平均高出43.5、33.5和28.1个百分点。[6]据中电联和EIA(2021)有关资料,美国2020年工业、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分别为26.5%、34.2%和39.3%,分别高出中国-40.5、18.1、24.7个百分点;由于产业结构和用电结构差异,中国单位GDP电耗是美国的2.8倍,而人均生活用电量仅是美国的17.6%。[7]与此同时,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与欧美国家相当,而且增长较快,原因在于能源消费结构不同:中国以化石能源为主,欧美国家的煤炭消费仅占11%和12%。
三是我国碳中和的实现时间短、起点强度高。根据BP(2021)统计资料计算,德国、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1973年实现了碳达峰,美国、日本也分别于2007、2013年实现了碳达峰;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人均能源消费量分别从峰值年度的12.1、5.77、6.82、6.43、5.63吨标准煤/人下降到2020年的9.96、5.06、5.42、3.82、5.01吨标准煤/人,人均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从19.60、9.98、14.14、9.98、13.00吨/人下降到2020年的13.47、8.12、7.22、4.70、3.85吨/人。[8]作为对比,欧盟国家从碳达峰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有70多年时间,美国从达峰到2050年碳中和有43年时间,我国从达峰到实现碳中和仅30多年时间,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有的50—60年的过渡期。
总之,我国无法效仿发达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模式,虽有后发优势特别是新一轮技术革命机遇,但在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高”的背景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难度很大。我们需要从国情出发,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碳达峰碳中和之路。
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历史性意义十分重大:一是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地球这个唯一家园的需要,因为二氧化碳排放导致的气候升温已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二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以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缺油少气的资源禀赋导致油气进口依存度不断攀升,能源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对石油、煤炭的过度依赖,为经济安全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生活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开发清洁高效节能低碳技术、促进产业化、形成新的增长点和增长动能的需要;五是转变粗放的发展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强度、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在于碳减排,中国具有哪些普遍意义的减排路径?
周宏春:从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视角出发,具有普遍意义的碳减排路径包括:优化能源结构的源头减量,推动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碳减排,以减轻单位GDP能源强度;发展碳汇,抵消部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等。从实际绩效看,有些碳减排路径是行业性的、纵向的,而有些碳减排路径是横向的、渗透性的,对于不同行业都具有普遍意义。具有渗透性的碳减排路径,在国家1+N的顶层设计中的措施包括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类型。
第一,节能是最有效、最直接、最经济的碳减排手段。“十一五”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在提高能源效率,技术创新,提高公众意识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从能源系统看,优化结构本身就可以起到碳减排的作用;减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的开采,当然可以收到碳减排的效果。在能源利用过程中,要提高转化效率,余热回收利用,温度对口、梯级利用,可以一举多得。以家用电器为例,要以尽可能少的电耗支撑冰箱、空调等家用电器的运转,正是推动节能产品应用的道理之所在。节能不仅要落到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更要关注系统性问题。我国一些产品能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缩小,一些高耗能企业拥有了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受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制约,投入同样资金能获得的节能效果会下降,进一步节能需要颠覆性技术突破。与此同时,优化能源生产、消费体系,仍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如电厂、钢铁等企业的余热利用,不仅减少能源消费总量,还能提高能源效率。满足人们“体面”的生产生活需求,创造一个通风、亮度、湿度、温度、安静等宜居的条件,势在必行。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节能减排仍具有较大的潜力。
节能可以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让企业主动节能,要建立长效机制,以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收到节能减污降碳的协同效果。政府抓节能,因为存在市场“失灵”。如建房的人想省钱,而住房人需要在使用房子过程中少用能;行为主体的错位导致节能的“市场失效”。政府要为节能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以弥补“市场失灵”。要坚持政府引导、供需匹配、多方共赢的原则,政策供给要贴近企业需求,符合企业节能实际。
第二,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循环利用资源的一种经济活动,如通过清洁生产工艺的设计和应用,优化生产工艺减少生产过程,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通过全生命周期评价,发现可以循环利用的资源,减少废物的产生或将生产中产生的废物利用起来,“变废为宝”,变一用为多用;通过修旧利废、再制造,延长产品使用时间;对已产生的废旧物资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从而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效率变革的目的。资源的循环利用,犹如“打麻将”:上家打出来的“牌”是废物,而对下家来说可吃可碰,将“废物变成原料”。循环经济具有渗透性特点,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和服务业都能发现“用武之地”。艾伦·麦克阿瑟基金会的研究发现,循环经济可以减少45%的二氧化碳排放。换言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碳减排具有普遍意义。
第三,发展碳循环经济。碳循环经济是围绕二氧化碳综合利用而开展的经济活动。中央文件提出碳循环利用的概念,无论是物质还是二氧化碳的循环利用,都是“物尽其用”这一古人思想的集中体现,也国人的优良传统。我国的碳循环经济发展有了大量的实践。例如,发展富碳农业,利用碳肥发展大棚种养殖业,不仅将二氧化碳利用起来,还能使农产品质量提高,口感变好。又如,在内蒙鄂尔多斯市的荒漠化土地上植树,树木生长几年后砍下来用于发电,将发电厂烟囱中的二氧化碳收集净化通入水池养螺旋藻,形成“三碳”经济模式。工业生产中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可以“变废为宝”,如钢铁生产中的焦炉煤气、高炉气加氢可以制成化工产品;发酵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碳可以制成食品级的二氧化碳等。类似的实践还有很多,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以总结提升,形成碳循环经济理论,并用于指导碳减排实践。
第四,重视节能减污降碳的协同性。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上马。虽然能源、环境、气候具有同源性特点,但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不同环节碳减排效果不同。如光伏发电是低碳的,但光伏发电材料硅的生产却是高能耗重污染的。电厂脱硫脱硝脱汞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必要措施,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可以让“水变清”,却都要增加能源消耗。一些地方的做法有悖于节能本意;如要求能源产地压缩生产,势必影响能源消费地的用能。为完成能源“双控”指标,“简单化”地给企业分配用电指标,甚至“拉闸限电”难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这样的做法均应禁止。
总之,要用正确的办法做正确的事情。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从减少浪费做起,让专业的事情由专门的人去做,以收产出最大化之效。要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幅提升能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要围绕重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和智慧平台,挖掘企业一切可能的节能潜力。要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的智慧化和绿色化,发展分布式能源、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需求侧响应等,提升能源系统效率,并形成基于能源大数据的节能服务新业态。
问:如何“先立后破”“立破并举”,避免当前国内出现的“运动式减碳”?
周宏春: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引领新时代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重要抓手,既要处理好减碳与发展、减排与安全等的关系,又要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一是既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又要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积极应对挑战。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深思熟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政治任务,必须根据当地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技术水平等因素,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狠劲。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避免“运动式”“一刀切”,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只有从实际出发,碳达峰行动方案才有可操作性。宣布碳达峰碳中和时间,必须以行动方案为基础,不能脱离实际“拍胸口”,否则不仅影响我国现代化阶段目标的实现,也将影响我国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二是兼顾近期和长期,以免“攀高峰”增加碳中和目标实现难度。有人尚未认识到两个目标的紧密联系,想先“攀高峰”再实现碳中和。由于习近平主席2020年9月在联合国大会一般辩论上宣布中国3036目标时,国家和地方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到2035年远景目标基本编制完成,其中并涉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问题,一些地方规划安排了不少的煤炭、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项目。如果这类项目上得太多难免会被高碳“锁定”,那些使用寿命在30-40年的基础设施项目功效也将大打折扣;而且达峰时的碳排放值如果过高,将增加2060年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难度。[9]因此,应依据党中央的相关部署调整相关规划,做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激励和约束制度安排等,提出碳排放总量目标及达峰路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处理好减污降碳与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居民正常生活的关系,以最小成本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并为碳中和目标实现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三是以碳中和为总抓手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近年来,减污降碳得到环境保护系统的重视,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与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协同,成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并取得初步效果。然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性依然不够;用能权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交易行为由不同部门实施,重叠交叉;在大气、污水、固废、土壤污染治理实践中,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理念尚未真正落地。因此,要坚持系统观念,将绿色低碳转型与经济振兴结合起来,推动传统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脱碳,加速工业部门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协同,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减排的有机统一,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新增投资应更多用于符合绿色标准的项目,当前投资不仅要产生短期效益,更要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10]
四是既要重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又不能寄予过多期望。人工碳汇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应当充分认识到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短期内有较大的碳减排潜力,但中长期的减排潜力有限。虽然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的固碳主体,贡献约80%的固碳量,但作为正常循环生物碳的一部分,碳储存并没有永久性。如树木中储存的碳可能因为火灾而释放出来。2019年,我国全口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140亿吨;其中,化石能源排放约为102亿吨碳,森林每年净吸收二氧化碳约12亿吨,约占10%,单纯靠生态系统的碳汇填补不了碳中和的巨大缺口。因此,必须以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能效提升、生活方式低碳化为重点任务,负碳排放技术只能作为补充,以抵消部分需要发挥保障作用的煤电厂碳排放或远期难以减排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如果过于强调二氧化碳移除技术的应用,就可能导致更多高排放技术在近期的使用,将碳减排压力后移,从而为气候温升带来更大的不可预见性。
五要避免概念炒作以防范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金融风险。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金融市场热点,出现了概念炒作的问题,为金融安全留下隐患。一是产业、能源、环保等领域的政策不协调会带来投资风险。二是金融机构对绿色低碳项目的识别风险;一些项目被包装成绿色项目,出现洗绿、漂绿等情形。三是即使是新兴产业也会产能过剩,如部分清洁能源行业已经出现产能过剩,因而存在投资风险。四是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建立,如果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交易可能出现过度投机行为,影响碳市场平稳运行。防范上述风险,一要统筹安排,协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产能退出、节能改造、减污降碳,以免重复投资或无效投资;二是完善标准体系,调整产业目录和绿色低碳项目的认定标准,加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防范“绿色泡沫”;三是积极审慎地推进碳金融市场建设,短期以完善碳交易制度和机制为主,重点构建碳现货市场,明确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尤其是要规范游资进入碳市场,防止碳交易变成碳金融炒作。
先立后破、立破并举,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已有方向性的安排。“先立后破”,从操作性上可以理解为:其一,由中央层面定方向、立规矩。实际上,这项任务已经由《意见》完成了。其二,定调子、定碳减排的地位。中央相关会议确定,如2021年3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纳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其三,定标准“标尺”。如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正确处理能耗“双控”考核、淘汰落后与可再生能源新增的关系等。其四,“破”主要是指淘汰,包括煤电厂、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的淘汰落后。202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均要求煤电厂实现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联动。“先立后破”能使我国能源供应安全立得住,不能因为碳达峰碳中和影响我国分阶段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问:《意见》明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工作,如何加以推动以便深度减排?
周宏春: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增效协同效应。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所有这些,均是行业性的碳减排可行路径。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要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清洁低碳高效经济可持续的能源体系。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努力控制并减少煤炭消费比重,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合理发展天然气,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电,增加绿氢生产和消费,统筹源-网-蓄-用,减轻能源系统的碳强度;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必将加快光伏、风电、锂电池和氢等产业发展并产生规模效应和技术迭代,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并摆脱油气等能源供给对海外的依赖,逐步实现能源独立。传统电力系统,煤电机组发电上网是人为可以控制、调节的,而谁在用、什么时间用、用多少等是随机的;而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太阳能、风能的发电侧及用电侧均是不可预见的,是随机的;这样的电力系统,不仅增加电网供需平衡的调节难度,还存在发电和用电的时空不对应带来的安全用电隐患,因而必须有可以控制的基础能源加以保证。由于国内铀矿资源储量不足、安全性仍需提高、放射性废物处置等影响核电发展,要安全发展核电。我国现行煤电厂的热效率一般不足35%,因而需要节能改造、灵活性改造和供热改造联动,提高热效率。总之,碳减排要以能源安全为目标,实现安全、清洁、低碳、高效、经济的协同。
二是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工业发展和绿色低碳制造。“无工不富”。工业是强国之本,为人们衣食住行游提供产品。开展生态设计,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低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生产方式,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产业和产品,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尤其是碳循环经济,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实现产品轻量化、去毒物、碳减排,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是推进绿色城镇化。城镇化是人的聚集过程,也是产业结构优化过程和消费品升级过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城乡建设由功能分区乱、“生命线”工程缺、建筑物使用寿命短向功能分区合理、设施配套齐全、建筑物经久耐用转变。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提升建筑节能标准,采用自然通风采光,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实现生活空间宜居适度;鼓励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型家电产品,以尽可能少的碳排放支撑居民福祉改善。
四是优化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以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优化产业布局,可以从工业园区入手,推动企业集群产业集聚,推动园区产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对新入园企业和项目要合理引导,形成特色鲜明、上下游产业配套的企业集群,实现节能节地节水和减材减污降碳的协同和有机统一。科学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强度,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空间;尊重自然规律,保护自然地貌景观,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五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要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不同交通运输方式衔接,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扩大使用清洁绿色低碳动力汽车,形成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共享单车、人行道组成的城市交通体系,减少“潮汐式”拥堵和无效运输,不断降低交通运输的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推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应用,推广节能新能源汽车,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交通通道资源、建筑材料、快递包装等的节约集约利用,探索报废装备再制造,报废轮胎综合利用。发展智慧物流,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耗支撑人流物流需求。推广液化天然气、甲醇船舶等运输工具的使用,鼓励使用岸电,健全绿色交通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监测。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预防和应急管理,减少交通运输潜在风险。
六是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抵消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在增加植被覆盖率的同时,也为世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案例。
七是公众参与。推广绿色低碳简约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将节约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和细小环节。鼓励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减少无效交通运输;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重复利用购物袋,使用节能节水器具,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以尽可能少的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满足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
问: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核心技术等方面中国取得了哪些领先的成果?依靠技术进步支撑碳达峰体制方面有什么规划安排?
周宏春:我国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一些领域实现了“并跑”和“领跑”。“十四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创新要素聚集能力将大幅提升,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极大机遇,也为我国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战略机遇开辟广阔前景。
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我国进行了大量研发、创新和推广。钢铁、水泥、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工艺流程低碳再造是碳减排的关键和核心。将化石能源中碳基分子转变为化学品或新材料,我国进行了研发攻关。如科技部依托重点研究计划,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等方面安排了大量项目,还启动“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大专项。中科院完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碳收支认证及相关问题”“低阶煤清洁高效梯级利用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项目,启动了“变革性洁净能源关键技术与示范”先导专项,以推进多能融合关键技术示范与应用。
加强技术集成耦合创新,注重颠覆性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2020年10月,李灿院士提出的千吨级“液态阳光”(“液体阳光”)合成示范项目成功运行,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解水生产“绿氢”,将二氧化碳加氢转化为“绿色”甲醇等液体燃料。通过太阳能、电厂余热及二氧化碳的直接利用生产油气(等离激元技术,已在七台河电厂中试成功),均是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有益探索。然而,什么技术路线会成为未来的“主角”,经济性和规模化是关键,因而要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为我国创新碳中和模式创造了条件。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新技术、新市场的赛跑,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在变革中与发达国家同场竞技。必须加快前沿研究,加快先进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部署低碳领域的国际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提升我国在低碳环保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储备。
要加大技术、理论、体制机制的创新力度,形成节能减污降碳的长效机制。伴随发展动能转换、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能源变革和技术进步,我国经济规模和政策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应当看到,短期内能取得突破并推广运用的节能减污降碳技术并不多,因而需要加大力度攻克“卡脖子”技术,并转变为节能绩效,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智能化管理提出了要求;要特别注意发电端的“不可控”和用电端的“随机性”,提高电力调节配置的智慧化水平。
要聚焦集成电路、关键软件、关键新材料、重大装备及工业互联网,推进制造业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基础共性技术供给。大力发展超低排放、资源循环利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绿色制造研发及推广应用基地和创新平台,加快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加快现有产业数字化转型。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持续增强产业链的韧性和弹性,确保不“掉链子”。
问: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另辟蹊径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碳减排之路,中国有什么优势,在国际合作等方面将有什么样的调整?
周宏春:我们有党的领导,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有后发优势,特别是,我国有着巨大的市场,企业将技术固化为产品的能力强;近年来的产权保护也增加了企业开发利用新技术新产品的积极性。通过激励或约束,可以给出明确的行动导向,让大家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价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碳金融。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碳达峰、碳中和引发以去碳化为标志的科技革命,从而为全球科学家和社会各界提供广阔的创新平台和合作空间,催生基础研究领域一系列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孕育一系列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带来新产业、新交通、新建筑、新能源乃至新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双碳目标,既要材料、制造工艺和能源等领域技术更新迭代,也要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的挖潜提效,能源生产和消费两端的技术进步和创新均不可或缺。
碳减排问题是全球性问题,我们应当保持开放的心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持续增强新发展活力。要制定对外合作总体战略规划,把挑战作为重要内容;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控的产业链,培育产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吸引更多的机构和人才来华发展,鼓励有实力的国内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国际物流畅通,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事前风险防控、事后及时经济补偿的保障作用,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经济全球化、产业链国际分工是不可逆的大趋势。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效联动、相互促进。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产业链的国际合作,力求避免减缓温室减排、绿色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原材料贸易中出现规则冲突,促进海外投资企业社会责任和产业转移规则的制度化,将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海外援助重点,树立绿色形象。加强气候变化的国际交流合作,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以及到203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我们要主动对表对标,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过程控制、绩效管理,细化时间表、施工图,强化创新驱动、改革推动、融合带动,因地制宜、以脚踏实地,拿出踏石留印的狠劲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碳达峰碳中和形势与政策论文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立足自治区实际,明确了内蒙古“双碳”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同时,《实施意见》将节能增效降碳全面融入内蒙古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各领域“双碳”工作中,是内蒙古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充分认识节能增效对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作用
节能增效是内蒙古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支撑。发达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经验表明,通过提升能效大幅度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相关研究显示,节能增效对我国推进碳达峰工作的贡献率接近七成。化石能源消耗是内蒙古二氧化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与末端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的减碳路径相比,大幅度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协同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和二氧化碳减排,是基于当前内蒙古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特征下,效果最明显、经济性最优的降碳途径,应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
节能增效是推动内蒙古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自治区产业结构以煤炭、电力、冶金、煤化工等能源资源型传统产业为主,高耗能行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40%以上,能源消费量占规上工业能耗的比重接近90%。高耗能产业的扩容和对高碳能源的惯性依赖是内蒙古完成能耗“双控”目标面临的最大挑战,也是内蒙古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难点所在。要坚持把提高能效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依靠“能效红利”推动内蒙古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加快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节能增效是优化内蒙古能源结构的前提。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大,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推动内蒙古能源结构转型升级,仅靠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无论从经济性还是现阶段的技术可行性而言,都存在较大难度。务必要把节能增效作为能源转型变革的关键前提,大力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用能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高效型转变,大幅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节能增效是保障合理用能缓解能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我国当前发展强调“稳”字当头、“进”字发力,需稳投资、促增长,这便凸显出了能源这一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但在“双碳”背景下,能源倡导有效供给和高效利用,这与目前内蒙古尚待扭转的较为粗放的用能方式形成冲突,尤其在工业发展、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能源仍属硬性、刚性需求的阶段,能源供应保障存在较大压力。节能增效是破解目前能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通过节能技改充分挖掘存量用能空间,既可缓解能源供需压力,完成“十四五”时期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15%的目标任务,又可持续满足内蒙古能源需求增长、保障企业合理用能需求。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节能增效工作覆盖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实施意见》提出“实行全面节约战略,推动节能降碳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求到2025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30年,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到206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碳中和顺利实现。内蒙古须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坚持节约优先、效率优先,将节能贯穿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绿色低碳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和节能降碳双发展、双促进。《实施意见》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深挖存量“两高”项目节能减排潜力,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绿色服务等新兴产业,逐步形成煤炭产业和非煤产业占比合理、良性互动的产业格局。
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意见》提出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积极发展新能源,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多措并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从节能增效工作方面,一是应加大“两高”项目绿色化改造,深入挖潜;二是大力开发风光资源和生物质能,强化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构建多元互补、稳定高效的新能源供应体系。
交通运输体系节能降碳。《实施意见》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交通方式电气化、清洁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公众绿色低碳出行等措施作为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途径。具体包括持续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不断提高铁路承运比重,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协同发展;推广低能耗运输装备,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建设适应高比例电动化出行的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和新能源供给设施;加快建设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提升交通数字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低碳建筑,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实施全过程节能管理,一是科学合理规划,杜绝大拆大建;二是加强设计和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提高绿色建材利用水平,开展绿色施工;三是优化既有建筑用能结构,实施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热泵、生物质能等清洁供暖,实施建筑节能改造。
三、多措并举,形成推进节能增效工作政策合力
节能增效降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涵盖面广,涉及领域众多,单纯依靠政府、市场或单一政策难以达成目标,需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共同发力,多措并举。《实施意见》从技术、经济、机制建设、政策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多种政策支撑、保障节能工作。
制度建设方面。一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强度约束性和总量弹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二是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因地制宜、一地一策合理设置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将高耗能项目全部纳入用能预算管理。三是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四是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完善常态化节能监察和能耗双控监测预警机制。五是完善市场化机制,鼓励各地区探索建立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机制和节能量交易制度,建立健全用能权交易机制,同时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技术政策方面。一是要加大存量项目的技术改造力度。全面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评估,加快制定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绿色节能改造,打造能效“领跑者”;二是发挥能效标杆引领作用。落实《实施意见》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新建数据中心须达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标准;三是重视科技引领推动技术降碳。加强先进适用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发挥科技创新在自治区节能增效降碳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降碳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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