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行监测方案 HJ819自行监测方案篇一
拟建**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位于**市市中区经四路以北,顺河街以西,经二路以南,纬一路以东。住宅区划分为a、b、c、d、e五个组团。
b组团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形式,坑深7.0~8.5m。
2、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
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2)保留办公室的沉降观测;
3)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坡体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5)对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纬一路、经二路及路西、路北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xx);
6)**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b区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5、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纬一路及经二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取3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唯一的观测点。观测点采用钢钉设置在基坑边的返坡上。
在保留办公室的四角设置四个沉降观测点。
在基坑每侧的中心处布置测斜管,共设四个。测斜管应保持垂直,并使一对测斜管的定向槽与基坑边线垂直。
观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
6、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1)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垂直位移及保留保留办公室沉降观测:观测仪器采用苏一光dsz2水准仪+fs1测微器及铟瓦水准标尺。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
附合闭合差≤±0.3nmm(n为测站点)。
③坡顶水平位移:采用拓扑康gts-332n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
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1.0mm。
④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10mm。
⑤坡体深层水平位移:在坡顶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观测前测定管顶水平位移,然后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相对基准点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侧向位移。观测点精度不低于1mm。
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③固定观测人员。
7、监测频度
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10d观测一次。
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
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
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4)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8、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
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10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1mm/d。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
③各测点布置图;
④采用仪器和监测方法;
⑤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⑥监测期间的工况;
⑦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及发展变化情况评述;
⑧监测结果及评价。
自行监测方案 HJ819自行监测方案篇二
为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职业病防治部门承担的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20xx年度省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选择10家单位开展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为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在哨点监测单位开展放射工作场所监测、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人员健康状况和放射性疾病发病情况调查,分析放射工作人员剂量分布与健康危害效应的关系,建立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警监测网络,预防、控制和消除放射性职业病。
(一)监测对象
在全市选择10家放射性职业病哨点监测单位,包括4所医院、2家工业探伤机应用企业、2家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企业和2家x线检测仪应用企业。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分别为大学附属医院20人、市中医院9人、区人民医院5人、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化工受压容器检测站4人、市东方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人、木业有限公司2人、化学品有限公司3人、金东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人、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2人(具体见附件10)。
(二)监测内容
1.开展监测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调查。了解和掌握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场所情况包括射线类型、防护设施、自主管理情况等,工作人员情况包括工作岗位、接触射线的年限、接触射线类型及强度。
2.开展放射工作场所监测,通过监测发现各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职业危害事件,保障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建立场所档案。
3.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包括常规监测、任务监测和应急监测。分析剂量资料的行业分布、岗位分布情况,尤其关注介入放射学、核医学诊断治疗人员的剂量分布,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4.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测项目与规范,了解和掌握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常规监测和医学随访情况。包括就业前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在岗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离岗监测,并建立健康档案。
5.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监测,掌握年度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申请例数、诊断例数。
在检测基础上形成个人剂量常规监测、健康状况监测、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年度报告,并对有条件的项目实施网上直报。
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是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通过哨点开展主动性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建立放射职业危害因素预警监测网络,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预警体系,预防、控制和消除放射性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健康。
(一)法规及标准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及相关检测规范制订。
(二)监测对象
根据《20xx年度省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4所医院、2家工业探伤应用企业、2家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企业和2家x线检测仪应用企业,共计10家单位作为哨点监测单位,详见表1。(三)监测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哨点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填写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哨点检测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工作场所监测
开展项目单位放射工作场所监测,通过监测发现各场所中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预警并参与处置职业危害事件。
(1)医院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透视机(含dsa)、摄片机和ct监测项目及方法分别依据表2、表3、表4中规定执行。
(2)工业探伤工作场所
工业探伤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5内容执行。
(3)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工作场所
小型密封源仪表应用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6内容执行。
(4)x射线衍射仪或检测仪
x射线衍射仪或检测仪工作场所监测项目及方法依据表7规定执行。
(四)质量控制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规范检测程序和方法,保证检测质量。检测使用的设备相关参数要满足相应检测规范要求。设备经过国家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取得检定证书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每项指标有3个检测数据,取平均值经检定系数修正后报出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保持3位内(含3位)有效数字。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内容,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必备条件之一,目的是通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掌握放射工作人员实际受照剂量,并对受照剂量进行评价,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危害效应评价提供依据,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
(一)法规及标准
本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卫办监督发〔20xx〕3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3号)及《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制订。
个人剂量外照射监测工作依据的主要标准及检测检验规范主要包括:《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xx)、《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xx)、《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207-20xx)等。
(二)监测对象
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涉及的职业类别包括诊断放射学(28人)、介入放射学(7人)、工业探伤(6人)、工业其他应用(小型密封源5人、x射线检测仪4人)。
(三)监测程序
1.监测方法
原则上针对单一成份已知能量的γ或x射线,或弱贯穿辐射(如β射线和低能x射线)不明显的强、弱贯穿辐射混合辐射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只监测hp(10)。
2.监测仪器
市疾控中心目前所使用的检测仪为rdg-3a型热释光个人剂量仪,具有能覆盖监测范围的宽量程(0.01usv~9999msv)、足够高的灵敏度、足够低的探测下限、能量响应和角响应误差不大于30%。
使用的探测器具有具有良好的组织等效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热释光剂量仪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期内。热释光剂量仪每两次检定之间应至少做一次期间核查,利用检定后保存的元件检查仪器稳定性。
3.监测周期
每1~3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监测周期不超过3个月。每个监测单位在各监测周期开始时应随元件发放随样本底,监测周期结束后随元件一起收回,用于测读时扣除本底。
4.数据处理
原始记录应详细记载监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包括单位信息、受理号、监测起止日期、仪器状态、测量人及测量日期等。
对每个监测周期测量结果超过msv时,对其受照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附在其相应的个人监测原始记录中。
当剂量计丢失、损坏、异常数据剔除等其它因故得不到监测数据时,尽量确定其名义剂量。
当工作人员的外照射个人监测结果小于系统最低探测水平(mdl)时,记录为1/2mdl。(mdl应至少每年核准一次)
5.数据上报
监测年度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按照省疾控中心的要求,市疾控中心于10月20日之前,将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3)、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监测人数分布表(附件4)、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年集体剂量分布表(附件5)及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汇总表(附件6)报至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五)质量控制
1.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应具备省卫生厅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资质。
2.各地各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开展个人剂量检测工作,规范检测程序和方法,保证检测质量。
3.参加中国疾控中心组织的个人剂量比对,开展监督检查和定期复核。
开展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放射性疾病申请诊断情况监测,目的是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资料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情况,包括不同工种、不同工作岗位、不同级别工作场所分析,并结合个人剂量常规监测,分析放射工作人员行业分布、剂量分布与健康危害效应的关系,探求降低辐射危害效应的方法,建立辐射健康效应监测预警网络,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保障提供依据。
(一)监测对象
在10家哨点监测单位中选择50名放射工作人员作为监测对象,涉及的职业类别包括诊断放射学(28人)、介入放射学(7人)、工业探伤(6人)、工业其他应用(小型密封源5人、x射线检测仪4人)。
(二)监测内容
哨点监测包括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调查、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放射性疾病申请诊断情况等。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调查
市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全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基本情况,包括人员、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等,并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登记表(附件7)。
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
市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机构完成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常规监测情况,包括就业前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在岗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和离岗监测人数,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证明发放数,并填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登记表(附件7)。
分析监测人群中样本分布情况,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内容参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监测项目与规范,主要包括眼晶体、指甲皮肤、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染色体等指标,并结合人员工作岗位、接触的射线类型与强度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其他资料,评定射线对健康效应的影响程度,同时填写哨点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汇总表(附件8)。
3.职业性放射病监测
(1)统计全市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中,年度职业性放射病的申请例数、诊断例数。
(2)放射病报告由诊断机构填写职业性放射病报告卡(附件9)报送省疾控中心。急性放射病在诊断后六小时内报告,慢性放射病在诊断后10天内报告。
(三)监测方法
1.现场调查。采用现场调查的形式统计全市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基本情况和年度内完成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常规监测情况。
2.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进行检查。
3.监测数据录入。对哨点监测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开展监测工作,填写相关监测报表,并将监测数据汇总后递交至省疾控中心,经复核合格后统一录入数据库。
4.资料汇总与上报。监测年度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市疾控中心负责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将年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机构能力建设登记表、哨点监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汇总表、年度放射性疾病监测报表汇总后报至省疾控中心,同时上报相关文字资料,包括哨点监测工作方案、各类调查表、职业健康检查资格证明材料、工作总结等。
1.1~10月,开展各哨点监测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资料与健康监护资料收集;
2.10月中下旬,完成现场监测工作;
3.10月底,完成资料汇总并上报。
1.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
2.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放射性疾病哨点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及各监测点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承担相应的放射性疾病监测任务及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省疾控中心报告监测数据,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验室。
3.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监测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监测年度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料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9月),市疾控中心负责于本年度10月31日前将汇报材料报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行政部门。
自行监测方案 HJ819自行监测方案篇三
1、监测新生儿医院感染发病率;
2、发现医院感染流行和暴发;
3、评价控制效果。
监测对象为住在新生儿
监测总体入住新生儿医院感染率。
1、前期准备工作 监测开始前对微生物室及新生儿室、病房的主任说明该项目的意义和方法,取得支持和配合。
2、 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对参与高危新生儿医院感染监测科室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器械相关感染的诊断标准。
3、各级人员职责与任务 为了能保证高危新生儿医院感染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资料准确、详尽,需要各级人员积极配合,各级人员职责与任务如下。
(1)质控医生每日观察患儿病情变化,按要求正确采集标本并及时送检。标本应在采集后1小时内送往实验室(厌氧培养要在10分钟内送检)。通知医院感染监控专职人员。
(2)质控护士:每日观察并登记新生儿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填写“新生儿医院感染监测表”。
(3)微生物室工作人:接收标本时应初步确认送检标本是否合格。在检测标本时应确认标本合格后才进行相应检测,严格遵守检验操作规程。
感控专职人员对数据进行整理每季度反馈,定期与科室进行交流,提出合理建议及整改措施。
自行监测方案 HJ819自行监测方案篇四
1、技术设计
工作开始前, 应收集相关的地质和水文资料及工程设计图纸, 根据变形体的特点、 变形类型、 测量目的、 任务要求以及测区条件进行施测方案设计,确定变形测量的内容、精度级别、基准点与变形点布设方案、观测周期、观察方法和仪器设备、 数据处理分析方法、 提交变形成果内容等, 编写技术设计书或施测方案。
2、观测要求
变形监测观测要求:
1较短时间内完成
2使用同一仪器设备
3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
4人员相对固定
5记录环境因素
6采用统一的基准处理数据
1、监测精度与等级
变形测量的等级与精度取决于变形体设计时允许的变形值的大小和进行变形测量的目的。
一般认为, 如果观测目的是为了使变形值不超过某一允许的数值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则其观测的中误差应小于允许变形值的 1/10 ~1/20 ;如果观测的目的是为了研究其变形过程,则其观测精度还应更高。变形监测网还要求有高可靠性和高灵敏度。
2、变形监测网布设
变形监测网点,一般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 3 种。
( a)基准点
基准点是变形测量的基准, 应选在变形影响区域之外稳固可靠的位置。
( b)工作基点
工作基点在一周期的变形测量过程中应保持稳定, 可选在比较稳定且方便使用的位置。
( c)变形观测点
变形观测点是布设在变形体的地基、 基础、 场地及上部结构的敏感位置上能反映其变形特征的测量点,亦称变形点。
对高精度变形监测网应顾及精度、可靠性、灵敏度及费用准则进行优化设计。
监测周期应能反应变形体的变形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
根据变形提的变形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外界因素的影响来综合确定。
变形体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增加观测频率。
①施工过程中的观测频率
(1)根据施工进度,编制观测日历,按计划进行。一般有三天、七天、半月三种观测周期;
(2)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可根据荷载增加的进度进行。从观测点埋设稳定后进行第一次观测,当荷载增加到25%时观测一次,以后每增加15%观测一次。
(3)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要求在停工和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
②建筑物使用期间的观测频率
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通常频率可小一些。一般有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及一年等不同的周期。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第一年观测3~4 次,第二年2~3 次,以后每年观测1 次,直到稳定为止。
在变形测量过程中,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即刻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措施:
( a)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极限值;
( b)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 c)变形体、周边建(构)筑物及地表出现异常,如裂缝快速扩大等。
变形分析的内容一般包括:
1观测成果的可靠性分析
2变形体的累计变形量和相邻两个周期的相对变形量
3相关影响因素的作用分析
4回归分析
5有限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