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长沙监狱调查报告3000字篇一
效正确统一地实施,实践部门亟待制定和颁布全国统一的、具体可操作的有关减刑的实施细则。
(二)各地掌握减刑的标准、尺度不一。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一些xxx和看守所之间、xxx和xxx之间、法院和法院之间、xxx和法院之间对减刑掌握的标准有较大的差异,实际上形成了全国执法的不统一。有的xxx掌握罪犯减刑面大而减刑幅度小,有的减刑面小而减刑幅度大。相同的表现而减刑则可能幅度、问隔差异较大。致使减刑的效应因执行场所的不同而产生差别。
(三)一些地方法规或一些人民法院单方面的规定xxx减刑比例的现象较为普遍和突出,如规定xxx减刑的比例不能突破20%或23%等,这种规定于法无据,严重妨碍了《刑法》关于减刑的立法精神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
(四)减刑工作不能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许多xxx、法院实行的每年集中1—2次大批量的减刑,受人力、时间所制约,很难保证裁定的公正性、准确性,也不利于及时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
(五)被减刑人员在减刑以后的监督和制约脱节。部分罪犯服刑改造后期,减刑以后余刑较短感到再减刑无望时,改造表现严重滑坡,不服管理,甚至严重违反监规纪律,也无法撤销先前的减刑裁定。
(六)把减刑办成“轮流坐庄”制。许多xxx通行地将减刑呈报办成“轮流坐庄”,是因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但被人为规定限制了减刑比例,对够减刑条件但又在比例之外的罪犯,只好排队等候减刑或照顾减刑,违背了减刑本质,罪犯由此产生了错误的想法与认识,严重降低减刑的效果。
(七)减刑审批权受到质疑。一些学者和xxx管理人员提出,现行法律规定的减刑审批权力的配臵,模糊了“量刑权”和“行刑权”的法律界线,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调控机制不仅会严重阻碍减刑制度的有效运作,也不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了解情况的无权做决定,不了解情况的有决定权”,这种状况难以保证减刑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八)减刑的程序过于简单、粗糙,缺乏严密、严格的程序保障机制和运作机制。罪犯在整个减刑的全过程中,没有严格的程序保证他们发表个人意见,无论减刑公允与否,罪犯如果提出质疑都有“对抗改造”之嫌,罪犯不敢也不能发表真实的意见。这是许多xxx多年形成的习惯和风气,只允许赞歌,不允许异议。甚至在一些xxx的减刑过程实质上长期是暗箱操作,随意性大,不利于xxx刑罚执行的公正和公平,不利于xxx的法治,易产生各种腐败,不利于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
(九)监督机制不严密,不完整,监督约束的方略滞后。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索贿受贿,警囚不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严重影响了xxx机关的法治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减刑的益处我们应该看到,减刑的弊端也不容忽视,相信随着时间的流动,我国的法制会一步一步走上新的台阶吧。对武陵xxx的调研,让我开始关注法律背后的xxx,虽然自己对之了解的很少,但我相信,我会一点一点的积累。
长沙监狱调查报告3000字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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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政治部的领导从其他的部门派了几名同事帮我们完成任务,所以,我们的时间变得充裕起来,我也利用这些时间把我这些天来根据录入的档案资料总结了几点常见的犯罪动机,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是漠视政治,崇尚金钱、暴力。第四代罪犯对政治生活毫无兴趣或兴趣不浓。目前第四代罪犯犯xxx罪者极少,这从反面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厌恶、逃避政治学习,而谈论最多的是“如何捞钱发财”、“怎么怎么打个‘码头’”等话题,以金钱、武力论英雄。
二,是赌徒冒险和侥幸心理强烈。当问及他们在犯罪过程中想没想到会被逮捕判刑时,这百名罪犯中57名都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抓住。且他们中不少人都有拒捕和潜逃经历。有些罪犯认为犯罪得手后的快乐值得冒一次险,“抓住算我栽了,抓不住算我赚了”。赌徒心理,溢于言表。
三,是乐群性强。做为独生子女,父母为使他们在家庭中不孤单,在学校、社会上不被人欺负,鼓励他们从小多交几个好朋友,人多势众无人敢欺。因此,第四代罪犯从小就养成很强的乐群性,但这种乐群性却不是与周围人友善相处,而是交结几个“铁哥们”相互帮衬,寻欢作乐,谋取私利,其原则是“没有永远的友谊,只有永远的利益”。因此,为个人或小团伙利益可以不惜损害整个社会,这些不良分子纠合一起,破环能量就会产生乘法效应。调查中发现39%的罪犯是共同犯罪,且都是主犯,他们的同案犯也都是他们的同龄人。这足以说明第四罪犯的这一心理特点。
四,是情感淡漠,缺少怜悯心,不计后果,没有恐惧感或痛苦感。第四代罪犯从小生活在优越的环境,家长过分的庇护和迁就,使他们几乎都免受了生理、心理、肉体和精神的痛苦体验,不知痛苦和恐惧为何物。由于视听娱乐工具设备的普及,使得人们的闲暇时间都消磨在观看电视节目上,电视夺走了家庭亲情交流,父母给予子女的情感教育大大少于所给的物质照顾,造成他们不懂得体谅关心别人,待人冷漠。为此,犯罪时往往凭一时冲动,胆大妄为,凶狠残忍,根本不计后果,更不会考虑给社会造成的损害,给他人带来的痛苦。虽然他们在初中时期都学习过《法律常识》或《公民》课本,粗知法律知识,并非法盲,但他们内心却无视法律,不相信法律的威力,甚至藐视法律,铤而走险。
这就是这些天我所统计的犯罪动机,我都依依记录在即。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长沙监狱调查报告3000字篇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 法务部 今天公布高雄xxx 挟持 事件调查报告,列出加强场舍安全检查及 受刑人 检身、强化枪械室等7项改善作为。
法务部 政务次长陈明堂晚间指出,今天公布的只是针对高雄xxx典狱长及戒护科长遭 受刑人 持枪胁持事故调查报告,确认xxx有未落实安检等缺失,尚无做出惩处,相关惩处的检讨报告,在下周才出炉。
报告中列出的改善作为,包括加强场舍安全检查及 受刑人 检身;强化枪械室、弹药室铁门、栓、锁及柜门;改进警示系统及影像设备;交错安排同场舍 受刑人 的看诊梯次;强化高风险 受刑人 的辅导;尽速提出人力及设备的改进计划; 加强矫正人员与媒体沟通的知能。
改善作为指出,对于危险物品务必详细搜查,严禁 受刑人 私自挪用作业相关器具及材料,并落实 受刑人 检身检物,对于入监、出监、出庭、还押解返等 受刑人 ,衣物及身体要检查,并设簿登记。
另需更新强化枪械室、弹药室的铁门及相关安全设施,且引进高科技设备,使紧急应变讯息迅速传至全监,以掌握正确讯息,立即应变。
此外,为防止同场舍的 受刑人 趁看诊之际串连滋事,戒护人员于提带看诊时,避免将同场舍 受刑人 过度集中于同一梯次看诊,并由中央台值班科员负责管控。
报告指出,需充实重刑累犯监的教化人力,针对 受刑人 特性设计教化辅导内容。
此外,全盘检讨人力及设备现况,研拟改进方案,另矫正机关需办理训练及演习,增加汇整资讯、发布新闻及与媒体沟通技巧的课程。
长沙监狱调查报告3000字篇四
(一)减刑能调动和促进罪犯积极改造プ锓冈诜刑改造期间的物质和精神需要中,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心理需要和愿望是缩短刑期。这种心理状态,决定了调节罪犯改造态度,促其积极自觉改造和自力救助的有效手段之一,就在于调节其刑期的长短。改造罪犯的工作不是单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刑罚执行机关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对罪犯做改造工作,另一方面,罪犯也必须主动接受改造。只有这两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目的。对于真诚悔改并达到法律规定程度的罪犯适当减刑,有利于鞭策其自律自励、激扬其努力改造的内在力量;同时,由于减刑与否,悉取决于罪犯的改造优劣,有利于向罪犯昭示改造优劣与刑期奖罚的因果性对应关系,把罪犯要求缩短刑期的心理需要引导、转变为积极改造的内在压力和动力,外化为真诚接受改造和自我改造的服刑改造实践。
(二)减刑有利于提高xxx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罪犯接受改造程度的反映,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要进行考核和评价,而考核和评价工作是由xxx人民警察负责的。对罪犯的考核评价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罪犯的改造表现,则反映了xxx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xxx法中对xxx人民警察的执法准则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家对xxx人民警察在执法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减刑作为服刑期间的罪犯刑罚变更的执行制度,是罪犯极为关注的大事情,因为这毕竟是与罪犯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个罪犯获得减刑,相当于在罪犯中树立了一个榜样,而这个榜样的树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会在罪
犯中引起不同的反响。对罪犯的减刑工作其实也是对罪犯改造方向的引导,从这个角度来看待减刑工作,就会发现这项工作表面上看只是针对一部分罪犯的,实际是对所有在押罪犯发生重大影响的大事。由此可以看到,作为对罪犯的改造表现进行考核和作出评价的xxx人民警察肩负着十分重大的责任,做好减刑工作对xxx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xxx人民警察在执行刑罚工作中,必须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增强法纪观念,充实业务知识,完善工作方法,严格公正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深入到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三大现场,全面掌握罪犯的思想状况和改造表现,使减刑工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这就是减刑对提高xxx人民警察执法水平的促进作用,这个作用与促进罪犯改造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三)减刑对于稳定监管改造秩序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罪犯入监服刑之初,普遍存在着心灰意冷、混刑度日的心理,对前途没有任何信心和企望。由于这种心理的影响,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往往采取放任的态度,甚至用某些破坏性的活动来发泄自己的无望与无奈情绪。罪犯的这种情绪以及在这种情绪支配下所表现出来的破坏性活动,对xxx的正常监管改造秩序是一种干扰,必须通过对罪犯的入监教育以及日常的监规纪律和前途教育,使他们逐步扭转这种情绪,步入正常的服刑改造轨道。
但是,还要看到,罪犯被判处的刑罚与罪犯对前景的无望毕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漫漫的刑期使得罪犯很难有接受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缺乏罪犯主观能动性的改造工作很难达到刑罚执行的预期效果。减刑则为调动罪犯接受改造的主观能动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客观上的可能。通过减刑的实施,使罪犯看到,自己原判的刑罚和刑期都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变化的前提是使自己的改造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而这个条件是靠自己的改造表现创造出来的。如果自己不去努力改造,减刑将永远与自己无缘。于是,在争取获得减刑这样的简单明了的愿望驱使下,罪犯也不得不努力向减刑的条件靠拢。
作为刑罚执行机关,xxx需要一个比较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这种稳定的改造秩序不仅要靠xxx严密警戒和严格管理,而且,也需要罪犯自觉接受这种严格管理。减刑作为刑罚执行制度,在刑罚执行实践中是对罪犯改造表现的嘉奖和肯定,也是对罪犯的鞭策和督促,从而促使罪犯遵守监规,安心改造。减刑在鼓励罪犯积极改造的作用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就是稳定了xxx的正常监管改造秩序,也激发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