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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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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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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篇一

1.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以内;

2.确保不发生省政府认定的特大事故;

3.确保不发生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贯彻<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意见》(成府发〔20xx〕56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xx]63号),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成都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切实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为重点,以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扎实开展“成都市交通安全年”活动。一要加强路面交通管控,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客运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三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改善通行条件;四要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再创“平安大道”20条;五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交通安全的合力。切实加强对铁路道口、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管。

1.危险化学品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两关闭、五整顿”工作,突出抓好剧毒化学品、液氨、成品油、石油液化气等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秩序,培育西部(成都)化工市场;加快城市建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步伐;加强对cng改装车和气瓶的安全监管,停业整顿硫和水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cng站,凡建设新站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安装脱硫、脱水装置。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监管。

2.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1号)精神,以煤矿瓦斯治理为重点,狠抓“一通三防”工作;继续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关闭小煤矿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六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市、县、乡煤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国有煤矿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制定《成都市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对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实施关闭。

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继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4.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办发〔〕89号),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烟花爆竹生产户转产,推动新津县安西镇烟花爆竹工厂化生产;实行烟花爆竹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非法行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5.建筑施工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加强对房屋拆迁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建筑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地铁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6.大型活动安全。制定《成都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大型活动“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原则。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此外,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继续开展学校、旅游景区景点、铁路管道运输、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病害水库、地质灾害点段等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各级政府要将公共设施的安全投入、隐患整治经费纳入预算;建立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披露制度,完善隐患整改督查工作机制。

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1.引导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所有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或gps系统,进一步完善市级监控平台。

2.以事故多发路段、旅游热线和交通要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电子监控手段。

3.以油罐车、加油站、液化石油储存单位为重点,抓好han阻隔防爆技术的推广应用。

4.完善煤矿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在线平台,实现市县联网。

5.建立“成都市网上安全科技教育馆”,拓宽安全宣传教育渠道。

6.启动“成都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信息监控。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街道)”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xx〕32号),继续抓好6个第二批“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和1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所有乡镇(街道)要按照横向扩展、纵向深入的思路,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促进创建工作向村组(社区、居委会)深化。

2.围绕实现“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成都神钢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继续抓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为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推广暨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制定《成都市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审办法》,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3.积极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抓好锦江区盐市口街道办事处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结合“数字成都”工程的实施,逐步完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测监控技术手段。

1.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足大修、折旧、维简费、安全费用等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拒不提娶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造成职业危险和职业危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2.严格“三同时”审验规定。制定《成都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实施办法》;计划、经济、建设、规划、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三同时”工作的顺利开展。

3.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现场监督管理;规范中介组织行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成都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在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管理执业资格制度。

1.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交通、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常识,在全市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按照国家、盛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普及应急知识为重点,广泛开展预案的宣传报道、专题宣传、应急知识科教普及和教育培训。

3.加强重点人员安全培训。突出抓好1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分管镇长、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外来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再就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换发证工作。

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问题。创造条件,在乡镇(街道)逐步实行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行政监察部门要会同安监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的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制定完善《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9个应急预案。区(市)县政府要配套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彭州市、大邑县政府要按照《组建成都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方案》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成都市矿山应急救援彭州中队、大邑中队的组建任务,确保人员、经费、装备落实。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篇二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xx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

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

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

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

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

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

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篇四

xx年,××公司将按照市国资委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省、市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一手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手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研究创建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在总公司成立以班子成员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时,为彻底排查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公司还将进一步扩大由电气、暖通、土建等方面工程师组成的安全隐患巡检小组的职能,对各部门、各单位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加强对恒信大厦、机械大厦和证券登记公司门市的巡检。对于各种可能导致火灾的电器隐患,公司将责成有关单位尽快筹措资金,由巡检小组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限期整改。

此外,为了明确责任,避免真空,公司还将继续强化落实 “总经理—子公司经理(驻厦单位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安全生产无缺项,安全责任不漏人。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为重点做好恒信大厦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恒信大厦消防安全制度》、《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恒信大厦巡逻检查制度》,对重点位置实行了“制度上墙”,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到位。

同时,为了进一步明晰权责,公司还将加大《恒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恒信大厦保卫和消防主管工作责任制》、《恒信大厦消防监控员工作职责》、《恒信大厦保安员防火职责》的执行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另外,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那也将是空中楼阁。为此,公司一是要布置巡检小组定期到各单位进行巡检,采取节假日前例行检查与每月两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二是要定期召开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汇报机制,确定凡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向上级部门汇报,否则将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予以严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给予严肃纪律处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到位。

通过对恒信大厦进行彻底排查,20xx年,公司将 “七位三区”作为大厦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将采取系列措施。强化整改。“七位”,即涉及明火的敏感部位:

1、餐厅。为彻底解决该火险隐患,我们已将液化气迁至大厦院内,单独设立了煤气间,消除了操作间与煤气间共处一室的隐患。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强化对餐厅保温、消du等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管理,彻底消除餐厅火灾隐患。

2、煤气间。煤气间是易燃易爆部位,我们将针对煤气间特点制订专门的消防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同时,我们还计划继续投入了资金,为煤气间更新防泄漏报警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以确保安全。

3、变电所。针对变电所的特点,我们计划配备7名电工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配备2名电工随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4、空调机组。针对空调机组的特点,我们计划安排了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同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另外,由于空调机组噪声比较大,我们还将为工人准备防护用具,保障工人的生产安全。

5、电梯。我们将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检修电梯,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

6、监控室。对监控室,我们将继续完善监控管理制度,设专职消防监控人员24小时对大厦实施监控。一旦发生火灾,将立即启动失火系统灭火,并在报警的同时,利用消防广播指挥人员疏散。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及方案 生产安全工作计划结尾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五安[]30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处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1、12月14日—12月18日,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排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卫生。排查方式采用拉网式排查(含非煤矿山、水库坝塘)。

2、12月24日对社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3、在1月25日—1月27日内,召开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内容有: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

4、2月5日---2月28日对矿山、建筑施工、销售烟花爆竹、危化品企业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3月份,组织全处安全员进行培训。

5、4月份针对我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隐患较多的单位或隐患较多的方面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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