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任何工作都应改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有条不紊。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徽中考招生计划篇一
>,今年自主招生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是考试时间进行了调整,其次缩短了考试时间及减少了卷面题量,难度也有所下降。那么。2019年自主招生还会有吗?民办高中的自主招生会何去何从呢?2018年合肥一六八中学自主招生报名(意向登记)是从4月5日开启,并且一直没有公布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据说是因为上面审核没有结束,应该是这个原因,只说参照去年。不过按照这几年招生要求,报名条件基本上是一样的。
备注:6月12日-17日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学生需要在线下载并自己打印准考证及考核温馨提示各一份。
2、自招方案
合肥一六八中学为民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学校面向全省招生,为切实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合肥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8年高一年级计划招收1600人(含珍珠生、树人生项目计划),其中面向其他地区招收700人。
三、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与中考招生相结合。
四、工作安排
(一)自主招生
1、报名条件
①具有安徽省户口或学籍;②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2、报名确认
凡此前在我校进行意向登记的学生登陆我校“报名确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后即视作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者,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5月18日-25日
3、审核与打印考核证
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登录学校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并自行打印考核证。
审核结果查询与考核证打印时间:6月12日-17日
4、考核工作
时间:6月18日上午
内容:人文素养、科学素养
地点:合肥一六八中学
考核结果发布:6月21日
5、录取方式
凡达到我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要求的学生报考我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现场填报报考我校志愿,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办,视为放弃。
(二)中考招生
1、合肥市区学生在中考成绩发布后填报我校志愿,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若其他地区自主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名额依据中考成绩录取。中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须放弃在生源地填报中考录取志愿,并到我校现场填报我校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五、补充说明
1、外地学生报考我校,必须放弃在当地填报高中志愿,否则我校无法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我校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当地普高线。
3、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局文件(合价费函﹝2018﹞10号)规定,收取每生每年14000元(含住宿费1500元每年)。
对于取得树人生、珍珠生等资格的学生,每年免除其12500元学杂费。
根据国家政策,学校每年为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数百万元,学校还专门设立校长奖学金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嘉奖。
4、详细安排将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信及时发布,请保持关注。
安徽中考招生计划篇二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精神和《六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
(一)严格规范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根据招生工作程序和步骤,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开始前,进行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艺体特色班招生方案经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后方可组织实施,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体局审核。各相关普通高中严禁借自主招生或艺体特色班招生为由,进行提前招生、超范围招生和“掐尖”招生,严禁搞私下承诺招生,变相以“借读”名义招生以及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生源,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招生资格、调减招生计划、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
从2020年开始,六安一中、六安二中国际班招生统一按志愿招生,执行统一的招生程序和办法,具体的招生方案(见附件2)由市教体局制定并在六安教育网、六安一中、六安二中校园网等发布,招生结果由市教体局(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
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册及《六安市2020年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登记表》务必于8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已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录取的考生,其网报其他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格按批次招生。2020年各普通高中招生分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等三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次:各相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其中,自主招生及艺体特色班招生由各相关普通高中按通过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自主进行招生,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招生;
第二批次: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2020年继续分批次在网上进行普通高中未完成录取计划的志愿征集工作,具体时间及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提前公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学校要及时报送参加现场招生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招生录取期间,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按照市招生工作领导组及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进驻招生工作指点地点,做好各项配合、服务、保障及招生录取工作。
二、科学分配并严格落实定向指标
按照《六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招生仍按照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初中学校生源变化、布局调整等情况制定80%定向指标分解方案,由市教体局审核后,统一行文下达并在市教体局网站等公布。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已经公布的定向到校指标,保证指标分解、录取的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修改定向指标、违规招生。
从2020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调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指标,按85%比例分配并逐年提高,直至取消统招计划,全部招生计划均调整为定向到校指标。
要严格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行为,严禁以代建学籍的方式占用相关学校学籍、挤占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到校指标。加强对各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集中报名点的报名管理,严格控制其定向指标分配,加强其报名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工作力度和招生宣传工作强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职普结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招生12个不得禁令》(皖教秘〔2020〕27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32号)规定,严守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在阳光下规范有序招生。一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禁搞夸大虚假宣传,欺骗群众;二要规范合作办学,严禁第三方违规参与招生,违规收费,不得以“综合班”名义为普通高中组织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生源或挂靠学籍。三要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严禁搞虚假学籍套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快普通高中布局调整
1.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资源整合。各县区要根据生源情况、学生就学需要及流动趋势,通过新建、撤并、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加快域内高中阶段学校资源的整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有效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要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合理引导职普分流,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
1.保证考生及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短信、app等媒介,做好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定向指标分配、职普比大体相当等招生政策的宣传以及科学的成才观、价值观的宣传,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坚持正面引导,争取社会及广大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2.加大对违规宣传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各学校招生方案的审查和把关,加强对各校招生宣传行为的监管,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得宣传所谓“中高考状元”和中考排名等,市教体局将适时建立各校规范招生行为的台账,及时发布学校招生及宣传工作的“黑白”名单。
安徽中考招生计划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确定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3.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9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二、加强资格联合审核
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各省(区、市)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要根据本地推进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范围,并据此进行农村考生资格审核和复核。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标准。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考生资格复查。
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1.严格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要求执行,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完善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招生高校实际、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有关高校生源不足时,要采取多次公开征集志愿、适当降分录取等措施,完成招生任务。
3.优化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招生情况,充分考虑实施区域基础教育实际和农村学生特点,完善招生办法,增加考生录取机会。鼓励高校结合考生申请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有关高校要加强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衔接,及时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分省招生计划等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会同高校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四、优化考生宣传服务
1.深入开展招生宣传。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结合农村和贫困地区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专项计划招生宣传;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宣传要做到每所高中全覆盖,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在报名阶段,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报刊、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解读各类优惠政策,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资助办法等内容。在志愿填报阶段,要通过印发或推送报考指南、填报须知、招生简章等材料,积极宣传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积极深入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2.创新考生服务举措。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报名程序和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进一步增加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实施学校考核的高校,要积极探索网络考核等方式,减轻考生应考负担。有关高校要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资助和学习辅导,帮助专项生顺利完成学业。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为高校在当地开展招生宣传、网络考核等工作给予必要的条件支持。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1.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省、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2.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各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