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最新食品安全的议论文(六篇)

最新食品安全的议论文(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1-29 10:05:12
最新食品安全的议论文(六篇)
时间:2022-11-29 10:05:12     小编:zd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一

最近的孔雀石绿、苏丹红等这些是已经被“消灭”了还有红心鸭蛋等还没完全被解决的。不过就算它们现在已经给解决了,可是我们还要担心“它们”还会不会在不就的将来卷土重来呢?想到这里,我就不禁想到了在幕后不断“制造”这一些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的人。于是我就发出了这样的疑惑这些人是为了什么?我想还是为了一个字——钱,钱是魔鬼得意的诱饵。因为钱,这世界上发生过多少次的谋杀、抢劫和盗窃?谁能想到这么一张张的钱币,竟是想监狱和法庭输送罪犯的“供应商”?

也就是因为了钱产生了: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和防腐剂(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因此,我十分的想些人明不明白,他们的“产品”危害了多少人?有许多的人因为吃了这些所谓的“卫生、安全食品”而上吐下泻乃至丢了性命的!

不过,我想,除了批评那些只知道赚钱而不顾及他们身体健康、安全的人以外,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

如:苹果过于的发亮说明苹果可能打过蜡。葡萄上的白斑过多可能就是农药使用过量。

这些说明,防御食品中人为的添加化学物质、有害物质有些是可是用肉眼或简单的方法检验出来的。

我们要关注食品安全,要为了我们的健康而努力,要为了我们的文明而努力。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二

一、制度概述

(一)定义

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指国家对食品安全行使监管职能。公众参与是公众参与决策的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简单说就是公众依法定的权利义务,通过一系列程序,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参与决策活动的制度。

(二)意义

1.克服政府失灵

制度经济学观点认为,纳税人、政治家、官员或投票者在政府管理政治的过程中的品行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现代科技发展,人们己经无法利用原有经验把握食品质量。这种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对于食品安全性的信息上的极端不对称往往导致其优势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扰乱市场。而政府在监管过程中包庇问题企业的行为充分暴露了其独立“经济人”身份。其同样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唯有引入公众参与监管才能平衡信息,克服政府自身弱点。

2.实现民主法治

我国宪法赋予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参与立法活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正是我国民主法治的体现。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既是食品安全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民主与法治的根本要求。

3.创新社会管理

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繁杂,管理成本巨大,政府负担重。这使政府需要依赖更多社会力量来分担压力。政府作为自私的经济人,也需要社会力量监督。温总理在会议上指出,我们要认识到自身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政府。将政府从传统的“一揽子”监管模式转变为引入公众参与的服务型监管模式。实现监管的全面性,提高监管效率,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

二、制度不足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众参与制度仅有《食品安全法》第3条,第8条及第10条的规定,这要求我们必须克服不足完善该制度。

(一)公众获取信息不足

公众对信息的知情是参与的重要前提,而食品安全信息本身由于其范围的不确定,包括可知与不可知的信息内容,以及获取的方式途径都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导致公众根本无从获取信息,更谈何参与。

(二)举报权利实现困难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公众有举报食品问题的权利,但对于可举报的范围,向谁举报,以何种方式举报等都未做细化的规定。且作为弱势群体的举报者自身的保护问题也未明确。导致现实中公众举报权利难以实现。

(三)建议制度流于法条

我国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加之立法对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规定流于形式,使得这项权利成了宣示性权利。立法中对公民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途径未细化,严重制约了公民批评建议权的行使。这要求我们完善建议制度使公众可以真正依法行使这项权利,更好地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

三、建议

针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管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从国家和公民两个层面提出几点建议。

(一)国家层面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信息公开制度

作为公众参与监管的提前,国家必须通过立法保证信息的公开。建立包括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者三位一体的信息公开体系。公开涵盖食品安全的各领域、各环节的信息,对违背信息真实公开的一方给予严惩。确保公众可获取的真实信息。

2.完善举报制度

针对举报制度存在的问题,应明确举报范围、方式、受理部门并采取多种举报行使。对举报者给予保护。鼓励并奖励举报行为。

3.建立食品安全专项建议制度

建立接受食品安全监管意见和建议的专项制度,将《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批评建议权进行具体细化。更好地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效率。使公众在监管中的批评监督权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二)公众层面

1.壮大社会参与力量

为更好实现公众的参与的作用,需要我们组织壮大参与的力量。尤其是吸收食品卫生领域的专家学者,充分体现出社会力量在食品安全各环节各领域的作用。真正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

2.深化公众参与意识

“民主要求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如表达意愿、参与决策、公共事务管理等。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意识还有待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管内容的了解需要我们积极宣传普及,我们应采取各种包括讲座,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鼓励更多公众参与到监管中贡献力量,实现维护自身权益。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三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就是天大的事,它影响着人身体的健康,关乎着人的性命。

电视上的播出,报纸上的报料,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奶粉”,更是搞得人心惶惶。

让我们如何相信天天吃的食物是安全的?

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知道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形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按理说,食品安全是理所当然的。但现在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的安全再度敲响警钟,有关部门应该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能力,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安全食品何处寻?愿垃圾食品远离我们的身边,让健康食品相伴我们的身旁。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四

百姓口中无小事,食品安全大于天。近期,“瘦肉精”、“染色馒头”、“西瓜膨大增甜剂”、“染色花椒”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屡屡见诸媒体。这些事关公众利益的新闻报道的出现,反映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及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等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但食品安全是个敏感话题,稍不注意就会搅乱社会神经并埋下隐患;食品安全又是个社会顽疾,有待媒体勇担重任,开展切切实实的舆论监督及科学有效的舆论引导。食品安全报道能否做到积极规避风险、科学引导舆论,关乎百姓安康与社会和谐,亟须引起政府部门、宣传管理系统及媒介的注意。

一、当前食品安全报道存在问题及潜在社会负效应分析

通过归纳总结近年食品安全报道与观察今年以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及社会反响,笔者发现食品安全报道存在如下问题及潜在社会负效应:

第一,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密集出现,平衡报道不足,易于引发公众的恐慌心理。近几年来,一系列损害公众利益的食品黑幕频频曝光,在国内掀起了一股股食品安全事件的“揭黑”狂潮。尤其今年以来,食品黑幕报道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舆论哗然。细数这些被曝光的不合格产品,虽然分布在全国各地,比如河南的“瘦肉精”事件、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等,在经过全国各级各类媒体竞相转载与争相解读之后,受众会从这些报道中推及其余、主观想象,把企业的“个案”推而广之到整个行业、整个社会,造成公众不敢消费、不放心消费,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瓦解、社会焦虑加剧。前些年出现的“冠生园月饼”、“苏丹红事件”、“海南香蕉致癌风波”、“啤酒甲醛事件”等,就是很好的例证。在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公众主观推测极易发生的情况下,媒体正面报道未及时跟进,未明确界定问题企业及产品、未及时澄清整个行业状况、对各地相关企业预防措施宣传不够等等,均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

第二,有的媒体一味追求“抢眼球”的轰动效应,假新闻泛滥,社会经济损失巨大,媒体形象受损。食品安全报道动辄使用“有毒”、“致癌”等词语,就容易制造冤假错案,令食品产业形象受损,使被曝光的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媒体公信力也大打折扣。食品安全失实报道主要表现为报道内容完全失实、混淆关键概念、夸大问题程度、解释说明不够等问题。今年年初的“可燃面条”、“塑料面条”报道,由于报道者误将“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混为一谈,面条突然变成了内藏无数有害物质的有害食物,一度在网络与现实生活中引起轩然大波。

第三,食品安全报道趋于浅表化,深度不足,舆论推动作用未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报道以短、平、快的资讯居多,深入报道、后续报道、社会全景式报道少。这其中存在多方面原因。首先,食品安全事件报道属于负面新闻,从采访、制作到传播,面临诸多障碍,来自企业的、来自地方政府的、来自媒体自身考虑的等等,于是就近年媒体表现来看,多数食品安全报道往往止步于社会“告知”层面,事件曝光之后的政府行为、企业行为、受众反应、专家观点等情况较少见闻。其次,我国传媒实行的是一种督察功能,而不是监测功能,不仅曝光劣质产品面临巨大压力,深入报道同样障碍重重。事件的深入报道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需要与政府部门、食品安监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社会公众等建立有机联系与充分的交流互动,这意味着媒体操作成本的升高、工作量与难度的增加、社会压力的增大等等,因此不少媒体望而却步,转而去寻找新的社会热点。

二、对食品安全报道及时规避风险、科学引导舆论的建议

要解决食品安全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规避社会风险,需要媒体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局意识及业务水平,需要强化政府、企业、食品安监部门、评估机构、医疗卫生领域及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在全社会建立起运转良好的食品安全信息传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媒体发挥的是传声筒、解压阀、助推器的作用,这个作用的充分发挥,要从坚持科学的信息披露、做足深度报道、实施舆论引导等多方面、多层次,同时并举。据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媒体应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注意适时适度搞好平衡报道,把握好报道的度。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介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真实、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是利国利民的头等大事。但如果媒体对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不加选择、过于密集,将会给受众带来误导,引发社会质疑。所以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新闻媒体应从大局出发,平衡报道内容,切不可为一时之利,无原则地扎堆报道,将报道重心侧重于曝光劣质产品、违规生产等负面信息上,这不仅是对媒体责任的亵渎,也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也要强调“度”的问题,过于细节化地描写劣质食品加工细节、突出感官刺激、大肆渲染肮脏不堪的加工环境等,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夸大食品危害等,带来社会负面效应。

第二,媒体应提高科学审慎意识,做好信息把关人,杜绝虚假新闻与主观报道。对新闻媒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绝不能成为“营销”手段,绝不能通过“爆猛料”来“抓眼球”。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新闻记者在食品安全报道过程中,包括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对新闻源的核实和报道用语的选择等,一定要坚持审慎的科学态度,多搜集资料,多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力求报道的真实性。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对事物的整体进行全面认识,对事件进行准确、权威报道,既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传达警示信息,又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第三,媒体应杜绝食品安全报道“半拉子”现象,做到信息传播的全面性、系统性和贴近性,进一步完善风险传递职能。

食品安全报道的最终社会效益是保护公众身心健康、引发整个社会的关注与行动、杜绝违规生产、保证食品安全。媒介首先承担着风险传递的第一职能。在当前的食品安全事件报道中,最应做的是力避食品安全报道“半拉子”现象。这就要求媒体不仅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公众哪些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更应重点发布如下信息:同类食品如何明辨真伪,消费者食用问题产品后如何救助,医疗卫生专家的权威说法,如果事件发生在异地则应关注本地同类食品的质量检查报告等,进一步增强报道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及时全面传递食品风险,降低社会损耗。

第四,媒体应密切关注报道反响,及时稳定公众情绪,进一步发挥社会心理疏导职能。作为食品安全报道的始发者或转发者,媒体应以警醒的态度密切关注报道反响。一旦发现信息失实,应在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更正与辟谣,还公众以准确、权威的信息,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社会损失,避免公众恐慌;一旦发现信息的社会冲击力过大,引发社会情绪波动,乃至社会损失初现端倪,则必须要根据社会情绪的变化、企业和政府行为等及时展开追踪报道,通过新闻调查或专家发言等,为公众解疑释惑,第一时间规避社会风险。另外,当前这类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如此之大,原因之一是由于公众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媒体有责任与义务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与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机构展开合作,及时推进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普及。

第五,媒体应通过议程设置,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积极建言献策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舆论引导功能。食品安全报道不仅要求媒体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更应依靠议程设置与舆论影响力,深入挖掘事件的社会原因并探讨防范对策。

食品安全的防范与治理依赖于公共政策的建立与完善,公共政策形成于政府、专家、大众等各种社会角色的共同讨论。媒体不仅有责任将反思食品安全政策制度缺陷作为重要议题进行呈现,引导政府部门、行业专家和普通民众参与讨论,还要为各种社会角色交流提供渠道,最终形成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合理建议。当前的食品安全报道存在止步于“告知”的通病,深层次原因的挖掘、对策的探讨等相对不足,媒体有责任通过议程设置,以新闻评论、辩论会、新闻调查、专家访谈等多种舆论引导方式,总结出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相关政策、体制、法规等的缺陷,并展开讨论,谋划预防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策略及公共政策等,依靠舆论的力量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的社会进程。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五

1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1.1强化投入品监管,确保动物性食品安全

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不当使用,不仅影响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也影响了人类健康,规范兽药、饲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加强养殖环节对投入品的监管力度是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素。严格执行国家休药期的规定,尽量降低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残留,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动物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1.2重拳出击,严惩不法行为

打击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制裁不力,导致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过低,难以有效杜绝那些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中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惩治力度,既要广泛宣教法律法规政策,让人们知法懂法,进而不犯法;又要保持打击动物源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包括生产经营者、执法者不管谁犯法,都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犯罪分子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1.3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检验体系

健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验体系势在必行,在原有的市、县级畜禽产品检验中心引进高端人才和仪器设备,完善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手段,加大科技投入,使其能够做到多品种、高精度、高速度检验的需求,同时要求大型生产企业完善检验设备与技术,提高自我检测手段。通过对畜禽产品生产者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从源头上保证动物源性安全,从而促进我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1.4加强畜禽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的畜禽产品安全标准体系是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提高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重要技术基础,国家应尽快组织各方力量,围绕动物源性食品的生产、产品质量、安全评价等因素,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标准。在体系标准建设方面应考虑标准的实用性,符合系统配套和贸易发展的真正需要。技术指标力求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5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加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病死动物尸体,一经发现有随意处置、加工、出售病死动物者,立即上报,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基层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对其所辖范围实施不间断监管,对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定期进行巡查,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2小结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否,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也对国际贸易造成了影响。我们要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就要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动物疫病诊断和检测技术,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国民自我保护意识等诸方面深入开展工作,才能实现将动物源性食品的危害降到最低的目标。

食品安全的议论文篇六

食品安全关系着全人类的健康问题,因而我们必须要制销不良商家销售的有害食品。下面就来说说近年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xx年1月11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示了14种不合格食品黑名单。其中,香港知名连锁甜品品牌“满记甜品”的一款芒果布丁,菌落总数实测值是标准值的13倍,大肠菌群数值也超标3倍多。消息发出后,在市场中引起轩然大波。2月8日,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外表示,红牛饮料存在标注成分与国家批文严重不符等问题,红牛的配料中含有国家不允许在维生素功能饮料中使用的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会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5月7日,山东省青州市一些地方被传出部分蔬菜商贩使用甲醛溶液喷洒白菜进行保鲜的现象。实地调查发现,这一做法在部分春白菜的长途运输中确实存在。11月23日,中国经济网曝光了山西粟海集团原料鸡为“速成鸡”,其针对养殖户的宣传广告称“雏鸡到成品鸡只需要45天……”。山西粟海集团为肯德基、麦当劳以及诸多大型超市提供原料。

以上一切事例都足以证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可能你做梦都没想到,甜品、红牛饮料、白菜,这些我们经常吃的东西里竟然有危害人类健康的东西。肯德基和麦当劳是年轻人最常去的,但当你准备把香喷喷的鸡腿放入口中时,你是否想过这些鸡是靠药物养大的,吃下去对你身体多不好啊!

据调查,xx年第三季度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61起,中毒1969人,死亡46人。“死亡46人”,一个痛心的数字,又让多少的家人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呢?

食品安全很重要,药品安全也重要。

有一次我突然肚子痛,就去药箱里拿了一瓶治肚子痛的药出来吃,吃完后,肚子更疼了,弄得我呕吐了一整天。爸爸回到家,问我吃了什么药?我就告诉他我吃了治肚子疼的药。随后,爸爸拿了药瓶看了一下,目瞪口呆的!原来这药已过期一年多了。这只是生活中一个小镜头,但它在告诫着我们:在吃药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这是什么药、要检查日期、吃药的分量、保质期等在放心食用。

利益是每个企业想追求的,但往往有些企业就是想要点利益就昧着良心在他们销售的食品里添加有害物质。令人嘴馋的那杯珍珠奶茶竟然是地下加工制造的;在巧克力里发现生的蛆虫;药店里的龟苓膏已经发霉了,药店工作人员用水冲洗发霉的部分然后再卖给人食用。我真想在这里对这些人说一句话:“为了那点利益,就拿人的健康来做赌注,你们忍心吗?那肮脏的巨款又是多少人的健康换来的?你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简直就是一种侮辱!收手吧!把你们的良心找回来。”

往往许多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是不能用眼和鼻子去辨别的,那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所吃食品的日期、生产许可证和保质期等。

2、不吃变质、腐烂、保质期已过的食品。

3、不到街边的小摊上吃油炸东西,要知道一吃下去对人体有多的危害!

4、不要吃未经煮熟的扁豆、豆浆等豆类。

5、生熟分开:切过生食的菜刀和切过熟食的刀要分开,不要把切过生食的刀来切熟食,否则会将多种寄生虫卵及大量细菌食入人体里,造成各种疾病。

6、弄清楚食物的搭配,有些食物是不可以在同一时间内吃的,否则会发生食物中毒。

7、不吃来历不明的食品,防止犯罪分子把有毒物质放在食品里。

8、食品保存完好,避免让蟑螂、老鼠等动物咬食,以免传染病毒。

9、不吃病死的家禽。

我相信只要每个人做到以上几点,健康就会向我们招手,疾病就会远离我们。

讲到这里,也许你会问:如果发现他人或自己中毒该怎么办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来自救互救。

1、如果仅仅只有胃不适,就多饮温水和盐水,然后把手伸进咽部催吐。

2、如果已经出现严重的呕吐、胃疼、手发抖和休克的现象,要立即送去医院。

3、保留吃剩下的食物,以利于防疫部门检查中毒原因。

我国是一个医学大国,古人华佗不断制药救死扶生,而现在呢?如果华佗在世,他一定会很伤心的,因为他的后代并不是治理于救死扶伤,而是为了利益在危害人类健康。

我在这希望我国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控,不要让不合格的食品药品流入市场,让中国更好!

珍惜生命,健康饮食,科学用药,食品安全,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