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认真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一
我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的《朝花夕拾》。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住我的是它的小说名字。《朝花夕拾》,正非以它极具特色的名称一样,这部广为流传的绝世佳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出的。“朝花夕拾”字面意思非常好了解:早晨绽开的花束由于晨熙看起来更为柔嫩,到夕阳余晖时去采收,失去刚绽放时的娇艳欲滴与芬菲,夕阳的直射却使它增添了一丝丝韵味,那若有若无的芳香在风的导送下,令人心潮澎湃。另一层含意便是:年纪大了,再回味无穷起儿时的点点滴滴,心里依然会有当时的味儿,要来还别有滋味。好像在尝一道菜式,细细地咬合,品味幼时时童确实味儿,留到心中,渐渐地漾开。
初读鲁迅先生的书,如同在品味一杯素雅的茶,逐渐很有可能会感觉平淡无奇,但回味无穷后唇齿之间都缭绕着香味。
如《二十四孝图》中这些“孝子贤孙”的事。他觉得二十四孝图关键目的是传扬封建社会的孝心。他从自身钟头阅读文章《二十四孝图》的体会下手,关键描绘了在他自己在阅读文章“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2个小故事时需造成的明显抵触。
爸爸得病就诊的事。研读出来并并不是仅有小故事那么简易,大量的是想通过小故事来揭秘社会发展,揭露出那般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发展,他期待根据那样的方法来使大家保持清醒。
立在那样的一个和平时期去看抗战时期的鲁迅先生,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认为这书里充斥着无可奈何。就算是立在那个时候的视角去看,也会有一种低沉的不适感。
就算那样,鲁迅先生却沒有舍弃,从《朝花夕拾》我看到大量的是信念。一种相信着我国可以站起来的信念。回忆以往,或许会出现这些恶象,会出现这些在封建道德中挣脱的大家,但这一切必定会以往,在那般的时期写下那般书的人必然拥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和平时期的大家也必须那样一种信念。人,只需有一种信念,有一定的追求完美,哪些艰难都能承受,哪些自然环境也都能融入。
《朝花夕拾》所带来我的启发许多,期待它也可以带来别人大量的启发。
《朝花夕拾》读后感篇二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 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 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