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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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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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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一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二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 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 。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 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 监证单位(盖章):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三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_____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森林类别____________,地类____________。

2、转让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光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元亩,合计____________元。支付的时光为____________。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_

4、本林地转让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 亩(附详细资料为附本)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权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

二、双方定下转让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万元,双方即以共同名义召开与本宗林地林权转让相关的村民大会,讨论并百分之百通过本宗林地林权转让给甲、乙双方的决议,明确本宗林地林权转让费应付给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册),分配方案应包括所有搬迁户和非搬迁户;组织会议并达成结果的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考察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该会议形成的资料要交一套给乙方长期保存。之后,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再向甲方支付 万元。

三、甲方对其支付给村民的转让费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转让费低于当地保护价应补偿差额之类的事情,均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如因此类事情发生纠纷,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生产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与原村、组集体或者原承包户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须全额退还乙方的预付款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之约定承担 万元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的转让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必须提供证据以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种是商品林(速生林、经济林、能源林)若甲方转让的是生态养护林地 ,视为转让无效。转让期届满之时,相关权利人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协商后续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区道路由甲方建设。甲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甲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乡、村、组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乡、村、组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宗转让面积为 亩,转让价格定为每亩 元。实际面积以林地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八、甲方应提供其名下在 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预付款及保证金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若有延误,乙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至款项支付完毕。

十、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 万元预付款,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地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及村组、农户均不得干涉;此事项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十二、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由甲方与原承包户协商享有;林地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但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不满两年被征用的,须从所得土地补偿费中支付剩余年份转让费给乙方,乙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 元违约金(协议书中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事项在外)。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公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十六、甲方本人或者直系亲人有企业的需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证照、产权证、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政府批文等原件。

十七、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第八条约定甲方应当提供的相关资料在签订协议书时尚不能完全齐备,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齐备包括流转给乙方的林权证在内的所有资料交付给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过一个月,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至全部资料交齐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五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所属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让山林的状况

1、地址: 。

2、四至: 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权证登记为准),甲方必须提供证据以保证转让给乙方林地上的林种是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若甲方转让的林地是生态防护林、公益林\视为转让无效,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总价款 万元。付款方式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付给甲方 万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权证转让过户。

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地块上得山林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确定的退耕还林优惠补助金,以后争取国家有关补助与甲方无关。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时,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4、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权证》及相关规定手续,并在本协议书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办妥。

6.负责解决地界纠纷, 制止侵权行为, 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

7.为乙方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内若乙方需要修筑道路或建筑物,甲方无权干涉,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独立享受国家各级部门关于林地开发的相关优惠政策,该林地内所有的林木(含经济林)全部归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使用,同等情况下,甲方优先转让给乙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万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向对方支付其他赔偿金。

七、其他事项

1、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林地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但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不满两年被征用的,须从所得土地补偿费中支付剩余年份转让费给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六

县(市、区) 镇(乡) 村委会

合同编号: 村 组林地流字[ ]第 号

签订日期:二o 年 月 日

广 东 省 林 业 局 监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转出方):

住址:

乙方(转入方):

住址:

为规范林地流转(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为,维护林地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 (承包再流转形式为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租赁、抵押、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形式出资或条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的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期限共 年,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

第二条 林地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及时间

(一)林地流转价款采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体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作补充约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 为 元,面积 亩,共计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 元,共计 元,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

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天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 元,共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二)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

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天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地

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

2.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或使用权;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4.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原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流转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臵收益权;

2.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5、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流转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四)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林地的林木妥善处理。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为 。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承包或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员会、镇(乡)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如需经镇(乡)政府批准或经主管部门备案(签证)的,经自批准或备案(签证)后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原发包方和镇(乡)政府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流转林地四至范围附图(万分之一地形图);3.甲方《林权证》复印件;4.属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对本村、组外承包的应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对外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和镇(乡)政府批准意见书;5.属承包再流转的,转出方应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和发包方书面同意(或方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生效后终止原有的承包关系。

甲方(如属集体发包的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民小组长签名、村组盖章):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七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_)第__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__华林公司租赁的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第一条:林地流转地块面积

(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贵州省册亨县丫他镇______村_____组的林地_____亩流转给甲方。具体林地和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体位置坐落在______组______山坡,总面积______亩四个界限: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内的牧草、林木、杂树及附着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净,如有坟墓、人行路、公路、田边、田沟、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碍以上的几点要求,避免发生纠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才发手续。

第二条:转让期限

转让期从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期限满。药林和其他经济作物和林地归还乙方,如方需要继续承包,可以从新订合同。

第三条:转让交易方式

(一)甲方为带动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药林种苗。乙方负责播种、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负责收购按每斤___元收购。

(二)林地使用权一经同意流转协商,乙方将原持有的林权证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现场登记并协助甲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药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因此而获得的其他各项权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依法自主经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权合作期满,只要国家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变,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四)有权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在林区设置防火剂安全管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办好林地使用权更变登记手续,变更期限与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权后,若出现林地或熟地使用权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应向甲方的正常经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期间国家所扶持的所有药林项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项目资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设开发。

(四)协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财产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制止盗伐林地哄抢药林的行为发生。

第六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流转的林地使用权必须设有林地权属争议,若有产生林地权属争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药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全面覆行合同义务,承担的应是同等的责任;即赔偿应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响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覆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拒详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此项证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发生的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队覆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合同。

第八条:纠纷处理

如产生合同纠纷先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了在起诉到册亨县人民政府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林业局、林业站各备案一份,合同签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证机关(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年月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九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 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 ,总面积约 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

8、附则

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一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二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三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四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1、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2、林权证编号:____________的所属山地,面积为______亩,实测为______亩;

以上合计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转让时间:

长期。

三、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______,每亩______元,转让金额合计为______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

(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

乙方受让上述林地、林权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⑴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⑵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林权证》后________日内,乙方应将该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人民币大写:(小写:),存入甲乙双方在北京银行密云支行开具的共管账户内;

⑶甲方如约履行甲方义务,且在半年内不存在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所述行为时,乙方应将双方共管账户内所存的“林地及林权转让费”交付甲方。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2.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⑴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⑵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⑶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⑷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⑸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⑹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4.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林地、林权转让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转让税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6.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8.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9.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0.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8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详细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林木林地转让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附着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等归均乙方享有,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转让期限届满后,该林地山场的所有权、使用权、林果补偿等权益按当时国家政策执行,附着于该林地山场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设施归乙方所有,如涉及政府征收、征用、占用等,其建筑设施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定金,且在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____%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____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密云县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交公证处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份。

签约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主管机关(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村集体林地转让合同 集体林地转让的条件篇十六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现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据《林业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将面积为100亩的橡胶林地及胶树3000株转让给丙方,转让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权证》规定的使用期到 年止,使用期届满后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使用期的延续手续,并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胶林地四界:东至 胶地为界;南至 胶地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林地面积及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三、橡胶林地转让金额为元( ),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享有对林地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五、甲、乙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乙方债务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木由丙方自行处理,土地归还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内,丙方法定继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不得对转让的林木进行任何砍伐及损坏;不得再行割胶及采集林地内的滋生物。

九、其他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合同,违约者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按本地违约时同等橡胶树市场价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国家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再承担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小组的一切费用。

(2) 甲、乙方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林地与周边林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甲、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发生诉讼由当地县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镇政府、镇级林业主管部门、村民小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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