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活动宣传方案篇一
城乡联动,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围绕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倡导爱耳护耳、健康成长的教育理念。
青少年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听力健康对于其发展与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爱耳日活动对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听力言语残疾人群的关爱,深入普及防聋知识,提高全民爱耳护耳意识,促进防聋治聋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促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大力宣传与普及保护青少年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青少年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3月2—3日县残联与县医院联合在城关选择一所学校开展爱耳、护耳知识讲座,各乡镇残联协同卫生院必须具体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听力损伤与耳聋科普知识宣传,同时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其它学校要结合实际安排有针对性的活动;
2、各乡镇要在街道、学校张贴宣传标语2——3幅,浓化活动氛围;
3、对本乡镇7----15周岁的儿童及其青少年听力损伤者进行一次调查,了解其就读、就学情况,帮助其解决具体困难;
4、县残联将邀请电视台、对外宣传中心等新闻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
——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听力健康
——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做好防聋治聋工作,增强全民健康素质
——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扶残济困,救助贫困聋儿
——迎接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会议的召开
活动宣传方案篇二
新《统计法》的公布施行,将为做好统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目的就是要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新《统计法》,自觉遵守新《统计法》,使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人员进一步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使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为新《统计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调查队、总队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切实成效。
这次《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学习贯彻新《统计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数据真实可信。
宣传月活动期间,国家统计局举办一系列统计法宣传活动,请各地认真组织收看;请各地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我与统计法”征文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内网开设统计法制宣传窗口,印制、发放一批统计法宣传材料,积极开展统计法街头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总队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并进行评比,请各队认真参加。
各队要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安排不同的宣传内容,切实保证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各级调查队要把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也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用《致调查对象的公开信》等有效手段广泛宣传新《统计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氛围,为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队要积极与当地宣传、法制、司法行政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将有关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到本地区的普法宣传活动中,纳人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同做好宣传月活动。
(四)请各队月10日前将《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安排计划、年1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情况总结上报总队法规制度处。
活动宣传方案篇三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1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xx年月日至20xx年8月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1〕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活动宣传方案篇四
为深入开展20x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是6月11日至17日,全国低碳日是6月13日。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年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一)举办现场节能宣传活动(6月11日)
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市经信局具体组织。会同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供电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监局、市治水办、市公用集团、市能源监察队、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等单位在xx明镜公园举办现场宣传。邀请xx电视台、xx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举办微信节能知识有奖竞答活动(6月11日-17日)
由市节能办、市经信局具体组织。设计节能相关知识题库,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宣传,面向广大市民普及节能法律法规知识和节能常识。
(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xx年修订)》等节能法律法规宣传(6月11日-7月11日)
由市经信局、市能源监察队具体组织。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利用xx电视台、公交车载电视等媒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意识。
(四)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主题宣传(6月11日-17日)
1.由市经信局、市能源监察队具体组织。在电视台、报社、电台、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市区重要路段、场所的户外广告牌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宣传,突出今年“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工业节能低碳”的活动主题。向市民推送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公益短信,倡议全民行动积极践行节能降耗。
2.由各镇街、部门具体组织。各乡镇(街道)在辖区内重要路段、人流量大的场所悬挂节能低碳宣传的横幅标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利用电子屏幕显示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
3.由重点用能单位具体组织。各重点用能单位在其厂区内醒目位置悬挂节能低碳宣传的横幅标语,利用电子屏幕显示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
(五)开展低碳日绿色出行活动(6月13日)
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具体组织。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向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人员发送短信,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带头践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文明出行。
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办。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特别是市节能降耗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力求活动有影响、见实效,共同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活动宣传方案篇五
xx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xx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xx年世界地贫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时间”要求,组织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设有产科的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落实好宣传工作,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微博”、“医院视屏健康教育联播网”、候诊大厅、孕妇学校、婚育学校播放相关预防地贫出生缺陷宣传片,举办义诊咨询活动。
二、请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设计和编制有关“预防地贫出生缺陷”海报、宣传册、光盘等资料,负责举办“预防出生缺陷”主题讲座活动,以及通过12320卫生热线和“健康深圳”政务微博“微访谈”向公众传播地贫防治知识,在“幸福人生”栏目播放地中海贫血防控宣传片。
三、请委宣教处负责与深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市计生中心做好地中海贫血防控的资料报送。
四、请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负责利用短信平台向公众传播地贫防治知识,负责在《深圳卫生》刊登有关预防地贫出生缺陷宣传文章。
五、请各区妇幼保健院、计生技术服务中心将地贫干预宣教工作与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日常服务相结合,组织和指导辖区机构开展好宣传活动。宣传横幅由各参与单位根据宣传主题及内容自行制作。
六、请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市计生中心将活动情况总结材料(含方案、视频、照片等)于5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请市妇幼保健院汇总活动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省地贫防控项目管理办公室。
七、请各区妇幼保健院和区计生服务机构派人于5月6日前到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领取宣传资料,发至辖区各产科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生育文化中心。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院陈斌,电话:xx,邮箱:xx)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xx年4月25日
活动宣传方案篇六
20x年6月11日—6月17日
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提升气候变化意识 强化低碳行动力度
1、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种会议,开展节能知识竞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经验专题宣传活动,举办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垃圾分类、废旧物品回收、无纸化办公和反对食品浪费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
2、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倡导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除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停开公共场所(如走廓、卫生间等)照明一天。
3、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在办公区域或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同时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职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为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4、“节能公益短信”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还可以通过短信、qq群、微信群等形式发送“节能公益短信”。
各部门单位要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及时总结,将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乡节能办。
活动宣传方案篇七
为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xx】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以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 20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 20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 20xx年12月xx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 20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一)集中举办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 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l) 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系列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紧紧围绕“法律进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单位要根据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王台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努力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活动宣传方案篇八
5月20日,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北京学前教育研究会、北京教科院早期教育研究所主办,北京明天幼稚集团承办,北京荣和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20xx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在占地6000平米的中关村创新示范区展示大厅内,来自明天幼稚集团的300名爸爸带着自己的宝宝在这里度过了一段酣畅淋漓的高质量亲子时光。海淀教委副主任张彦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廖丽英等领导和专家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启动仪式的亮点之一就是去行政化,以幼儿为主角儿,以游戏贯穿始终。为了让游戏意识成为幼儿教育意识,让更多的父亲回归家庭教育,让有游戏的童年成为社会共识,明天团队的干部教师将此次游戏大会的主题确定为“爸爸,游戏吧”,并精心设计了六款适合幼儿年龄特点,游戏性强,开放度高的亲子游戏。无论是在开场的“热身游戏”还是整场的亲子游戏中,孩子们始终情绪高涨,笑声不断。
他们在爸爸的鼓励与陪伴下,尽情地释放自我的情感与能量。在场的爸爸们在老师的专业讲解下,亲身体验并理解了游戏不仅是儿童的天性,也是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幼儿在游戏中获得知识,发展体能,习得社会规则,通过游戏实现自我的“完整发展”。
而爸爸则从陪伴游戏的过程中获得高质量陪伴游戏的启迪,可以说,小亲子游戏,大教育内涵。
让我们共同尊重幼儿生命成长方式,尊重幼儿的游戏精神,把游戏还给孩子,把童年还给孩子!用游戏点亮快乐童年!
背景介绍
每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教育宣传月是由国家教育部领导,由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主办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大型学前教育宣传活动。20x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游戏-点亮快乐童年”,旨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游戏是幼儿的天性和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