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已启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转发给大家,请家长认真阅读,如符合学生资助条件者,按要求及时申请。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精选5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一)
尊敬的家长:
我园即将开展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本校春季资助项目有:减免幼儿保教费和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两项。根据广区财行〔2015〕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向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资助项目、对象及标准:
减免普惠性幼儿园幼儿保教费,资助对象为XXX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就读贫困幼儿,主要包括:
一类是政府各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全国防返贫监测户学生(原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特困供养人员子女、低保户学生(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或同一户口家庭成员享受低保认定为低保户学生)、烈士子女。
二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500元/生·期。
如果您家庭情况符合其中一项评定条件,请在2023年2月22日前向幼儿园递交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学校将根据您提供的申请资料开展评审和资助工作。
二、申领程序
减免幼儿保教费:个人申请→学校审核贫困情况和学籍→贫困认定→学校评审→公示→打卡发放(幼儿本人社会保障卡)。
三、温馨提示
为了让学校班主任、学校评审小组成员能及时准确了解您的家庭情况,请一定如期真实反映您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按要求申请资助。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XXX
如有政策变动,以上级或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
XX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已启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转发给大家,请家长认真阅读,如符合学生资助条件者,按要求及时申请。
转发原文如下: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们好!
很高兴能以这样的方式与您沟通。信的内容不多,但会给您带来重要讯息,希望您百忙之中抽出余暇阅读,以便知晓学生资助的政策。
一、资助项目名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二、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初中及小学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在籍在园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和非普惠性幼儿园脱贫家庭幼儿(含送教上门)学生。包括以下7类:
(一)经乡村振兴局确认的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四)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六)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1。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4。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地震、旱灾、水灾、滑坡、冰雹、飓风等)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入学就读的学生;5。因家庭成员(指学生本人、父母和兄弟姐妹、与其共同生活的祖父祖母、外公外婆)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火灾等导致重伤或死亡)影响入学就读的学生;6。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父母离异或失踪、判刑等)影响入学就读的学生;7。当年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初中625元/学期·生,小学和幼儿园500元/学期·生
四、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五个环节。
第一至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个人申请、比对信息确认,第七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资助申请,对《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家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学校通过信息比对、家访等方式逐一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资助中心。
学生资助,助力成长!感谢您的阅读!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三)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Part01/
补助对象
就读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①原国家级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有相关证件证明)
②特困供养人员(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③特困职工子女(有特困职工证)
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
⑤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有低收入家庭证书或低保边缘家庭证书或低保临界家庭证书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书)
⑥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证明)
⑦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儿童福利证或孤儿证明或福利院证明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
⑧学生本人残疾(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⑨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疫情学生(有相关病历或病情诊断书)
⑩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学生(相关证件或手写相关情况描述,需含申请人签名和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电话)
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相关证件或证明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科学评定)。
以上提及相关证件及证明应在有效期内。申请时需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除为申请开具的证明学校要收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学校现场核验后返还给学生或家长,复印件学校留存。
Part02/
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
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
Part03/
办理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索取《XXX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并于2月21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XXX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按规定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通过资助管理系统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家长(监护人)的银行账户。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动态调整。)
温馨提示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XXX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四)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资助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完善,资助项目越来越丰富。为了更好地帮助学前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XXX市XXX区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XXX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将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的有关政策告知家长,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了解此政策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一、认定类型
根据浙教财〔2020〕15号《XXX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类型,分为“特殊群体”学生和“其它群体”学生两类。
(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群体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对象须拥有XXX区正常学籍且在校。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保育费: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公办幼儿园就读享受全额减免保育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同类、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减免保育费。
(二)公办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费: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参加公办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的,全额减免学后托管服务费用。
三、办事流程和咨询电话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到学校报到注册时,向就读学校申请获得相关项目的资助,并且通过XXX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提交及佐证材料上传。未成年学生由监护人作出签字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留下幼儿园资助工作联系电话:XXX,联系人:X老师。
2023年春期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五)
为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现将本校教育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学生资助基本政策
项目名称: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以下简称“三免”);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以下简称“一补)。
资助范围和条件:“三免”和“一补“项目覆盖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补“项目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减半。
资助比例:“三免”项目覆盖全部义教学生。“一补”资助对象中,全县寄宿学生中的约20%可接受资助;非寄宿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人员,主要包括脱贫(监测)户家庭学生;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评定的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的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
申请和发放方式:“三免”项目无需申请,直接免除。“一补“项目开学初由学生或家长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资助金按学期发放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二、本校落实资助政策具体情况
本校共有在校学生2547人,全部享受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受助人数(约)450人,其中寄宿学生资助人数(约)350人,据实统计非寄宿学生中的脱贫(监测)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进行资助。
三、资助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学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一般在开学前至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二)学生或家长申请,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前至开学后二或三周内完成。县内学生申请资助项目时无需任何部门专门出具证明和加盖公章。请本校申请人在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并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申请,务必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班班主任。
申请学生资助的学生和家长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不予认定;已认定获得资助的,追回资助资金;构成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成立班级评议工作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认定。根据申请材料,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综合认定。再根据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助。以上工作一般在第一学月完成。
(四)受助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受助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一卡通”平台,资金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所有申请学生资助的同学需及时办理好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问题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四、校级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公示
五、政策咨询与投诉
学校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XXX
学生资助管理股咨询与投诉电话: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