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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二十二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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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二十二篇(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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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一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

为了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结合叶县实际,特签订如下协议:

1、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从事其经营活动,违者将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2、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及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必须接受当地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随时随地的安全监督与检查,不得无故拒绝。

3、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根据根据的有关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其经营活动,杜绝先经营,后办证。

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使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必须参加定期检验,严禁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或不参加检验的设备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在其活动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费用。

7、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向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难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反映,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全心全意的为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充装、存储)单位搞好服务,积极认真的解决他们提出的有关问题。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三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章) (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五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六

场地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展览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展览项目

1、展览项目名称:

2、展览地点:

3、展览面积:

4、展览其他合作方:

第二条 展览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进馆,至 年 月 日撤馆结束。

第三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举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本协议明确乙方作为上述展览的主办方,必须对展览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保持展览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一、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1、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级岗位职责;

3、配备与展览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为展览活动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资保障,在各个入口处设置安检系统,出入口处必须安排保安,由此产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组织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对参加展览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有效制止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7、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展览活动如有承办方或主场搭建商、主场运输商等供应商,且其与乙方无隶属关系的,乙方与承办方或供应商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承办方或供应商应按安全协议规定的职责,与主办方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1、防恐安全责任:负责展位区域内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证租赁区域内所有展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进入甲方展馆: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品;未经海关批准的进口物品;可能有碍甲方顺利经营的物品和任何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责任:乙方在展会期间严禁对通道、安全门、应急灯、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淋装置、火警报警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改装或移动; 乙方严禁影响和阻塞紧急通道,严禁阻挡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甲方有权要求租赁方将各种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移开;

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物品,消防卷帘门滑道两边不准悬挂任何装饰物;严禁在展馆内烧煮、烧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属,严禁在展馆内使用各类加热器和电热器;

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不在展馆内调漆、喷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进行清洗作业;展馆内严禁吸烟。

3、治安管理责任:保证展馆内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展会期间,保证展位搭建的质量,如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馆,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开展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安全管理责任;对从事电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其他安全责任: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疏散人员;

必须负责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搭建和撤馆时施工时必须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必须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馆期间须佩带安全帽方可入馆;

必须经常对展览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绝事故苗子和隐患,预防和避免人身伤害事故;

必须采取措施重点做好防止高处坠落和坠物伤人事故的工作;必须做好防触电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

乙方在展览项目开始前,应将本安全管理协议及现场应急预案等展会资料上报广饶县会展节庆办公室;并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租用期间安全管理负责人。

四、

本协议明确在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任何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1、在实施上述展览项目过程中若发生施工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乙方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及时地向有关管理单位报告。

2、若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负责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相关事宜,并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事故情况调查工作。

3、若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判定,负责承担所有责任。

六、 乙方应遵守的其他规定

1.不得超过有关部门核定的人员容量印制、发放、出售票证;

2.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现场验票等措施;

3.根据安全需要,在展览入口设置安全、有效的验票设施、设备;

4.保证临时搭建、安装、悬挂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 保证对外租赁时展览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 向乙方提供该场所的核定人员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电系统等数据;

4. 甲方在本展会过程中,委派 负责联系和协调乙方相关工作,负责对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一旦发生施工意外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协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后即行生效,协议双方均必须认真执行。

本协议作为场地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七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给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机功率:

船舶种类:货轮 建造日期: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航海交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5、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费的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7、其他责任:负责船舶的设备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双方关于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委托管理期间,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 万/年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费待一年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内未支付管理费,受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委托人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应将船舶保险费、税费、航政规费及委托人认定应付的有头费用按受托人规定的期限及时交至指定银行账户,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时结算。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该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对该船的实际价值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保险赔偿款等应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担,对上述利益不足补偿部分的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该船实行公司内部单船核算,经营费用由乙方支付,营业利润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条款,若有违约,除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

2、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转让该船舶,但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遇有政策变动和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____________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____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____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4.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5.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5.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____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5.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5.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5.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5.6.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八、合约书的份数:________________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九

总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型号scd200\200台数3 统一编号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 弘善家园 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 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冬季特殊路面,应向乙方告知雨雪天气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并有权辞退冬季车辆行驶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服务标准的运输车辆。

3、对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对不符合安全行车管理规定的乙方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提出批评、警告,责令其改正。对拒不听从劝阻者,视情节严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罚金从工资或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乙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告知乙方检查和落实。

2、对乙方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冬季雨雪冰冻路面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有义务告知乙方。

3、合理指挥调派车辆,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杜绝由此发生的伤亡事故。

4、对乙方在冰冻雨雪天气行车中遇到的困难需要抢险、救援的,有义务立即组织人员和机具进行解救,防止事态扩大,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意见。

2、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进入劳动保护条件不完备、事故隐患未排除、不具备生产作业条件而危及生命安全的作业场所。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本单位组织整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有权了解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危险场所避险,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严格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与调度,并具备从事车辆运输的有效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等)及车辆证件,严禁酒后驾车及无证上岗。

2、在冬季起动前要特别注意起动前的预热及起动时的操作。设备所使用的油品(柴油、机油、润滑油等),其使用性能必须符合冬季气温的要求。乙方必须对车辆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3、在冬季行车要严格按照安全行车速度行驶,雨雪天气或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及时安装轮胎防滑链或换用雪地轮胎。在冰雪道路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施工道路有凹凸不平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转弯要提前换挡减速,尽量不要猛踩刹车,猛松油门,保持行车间距,谨慎驾驶车辆。

4、出车时要带足保暖衣物及食物,以防冬季严寒造成的突发性伤害。

5、装卸管时应事先检查吊具防滑性能,防止滑管、窜管。其它物资装卸时,必须对所运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其捆扎牢固。

6、雨雪天气上下车抄管号时需注意防滑,如果出现碰伤或跌伤等事故, 责任自负。

7、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入车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8、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停车时,必须切断电源、油路,拉好手刹,防止溜车;锁好车门、车窗,注意防盗。对以上原因造成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四、违章及事故处理

1、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安全协议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报告甲方,并进行现场处理,由乙方单位和个人负责调查和处理,对事故造成后果,即甲方停工或误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从工资或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单位在施工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单位在施工区域内造成甲方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损失。

5、对违反《冬季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和处理。

6、无视本协议规定酿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第四条 附则

1、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本单位及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补充解决。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发包单位: (甲方)

承包单位: (乙方)

为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合同正本同时生效同时废止。

第二条 协议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一) 甲方的职责

(1)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负责督促乙方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事项的交底。

(3)负责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数的核定。

(4)根据有关规定,督促乙方落实专人负责其内部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对乙方制订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措施的审核和确认。

(6)按有关规定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和管理。

(7)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严重且又未采取防范措施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

(8)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案件的查处。

(9)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职责

(1)组织本本单位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场法制教育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教育。

(2)及时对参战员工进行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员工懂得相关知识,掌握相关技能。

(3)编制入场人员的名册,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证件。

(4)制订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确定本单位 同志为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人,负责施工期间的消防保卫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属人员进入现场时,严格执行业主及甲方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检查、管理;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从事与本工种、本岗位有关的作业,禁止触摸、拆卸、关闭、开通与作业无关的设备、装置。

(6)严格执行甲方有关人员车辆入场、证件管理的规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入场人员。

(7)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并按规定配备监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结束经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动火作业区域。

(8)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贵重物资;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发生火灾、爆炸或物资被盗等事故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警,同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

(10)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承担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甲方被业主罚款及一切处罚的损失。

(12)乙方进入现场的机械、机具、施工周转材料要有明细清单,建立台帐,报甲方项目部有关部门备案,作为竣工后物资出场依据。

第三条 消防保卫、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办法执行;施工过程中,甲方项目部若根据现场情况进一步制定管理细则,乙方将无条件服从执行。

第四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需按规定履约,由于违反本协议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日期: 日期: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____________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

作业方一:____________

作业方二: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协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同关系说明

1、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关系。

2、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 工程的建设单位( 中铁房地产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中铁建设集团收取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费 元,代替建设单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职责。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本协议特别指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名称)安全管理费用,对应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是指:(1)对协议单位法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验收;(2)对协议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3)对协议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入场验收;(4)中铁建设集团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责任时,发现协议单位在入场时不能提交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无法证明有效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反映,即认为中铁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履行完毕。

2、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协议双方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健全各自单位在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四)协议双方的安全责任划分约定

1、协议双方责任区划分约定

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如下的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施工区:以与各自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施工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各自的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各自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所必须的办公、生活区间为责任区域。

2、协议双方安全责任界定的其他约定

1)协议双方应本着对参建各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进行内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伤害(既不伤害自己、又不伤害别人,又不被别人伤害)。

2)协议双方中的一方,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及双方协议约定,对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潜在不利影响时,另一方有权对该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有权对由于该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损失,进行索赔。

3)协议双方应加强各自单位分包人员的管理,重点做好如下几点:

a.本单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严禁进入对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非工作原因进入对方施工区域,发生任何伤亡事故(自己被伤害或伤害别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协议双方因施工原因需进入对方施工区域时,协议双方应协商协调,切实做好保护工人的防护措施,避免工人收到伤害。

c.协议双方应该各自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损坏对方安全防护设施或破坏对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因本单位人员在对方施工区域内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人员所在的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承担对对方单位造成的误工等各类损失。

d.协议双方应重点关注双方工序交叉时可能会产生的对对方的不利影响,避免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对对方产生伤害。

4)协议双方施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现场管理规定或发生无法预料的意外),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协议双方施工人员,未违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或现场管理规定,而在对方安全责任区内由于对方原因发生的伤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报告约定

1、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应首先由事故者隶属的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法人单位按程序进行汇报。

2、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均应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和事故者的救护工作。

3、事故发生后,协议双方应积极配合政府事故处理小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4、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协议双方区分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依据,具备应有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协议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协议双方任何一家单位退出本现场则本协议自动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双方项目经理部、法人单位分别存放一份。

法人单位:法人单位: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_______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五

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为保证联合办学的顺利进行,在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联合办班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二、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负责联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计划的申报与落实。

2、负责学籍的管理、注册及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3、检查、督导教学计划的实施。

4、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主考院校的成教专本科毕业证,省教育厅纳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

三、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组织宣传、报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将学员有关资料报送甲方,以便招生、录取和注册,组织学生按国家和甲方要求参加成人高考。

2、依据甲方提供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提供教学场所、聘任合格教师,组织实施教学。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四、经费及分成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具体事务及操作,由甲方所属相关部门与乙方会同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单位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七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

库房号:_____________

为加强库房及库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因发生火灾造成公共及私人的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协议,请租赁商户按照本协议执行。内容如下: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库房提倡使用安全防爆灯。灯具应安装固定在库房走道的顶部,灯具距离货垛、货架应大于50厘米(灯具下方50厘米范围内不允许摆放货物)。

库房内严禁私接乱拉临时电源线,严禁在库房顶内架设线路,并做到人走灯灭。

库房内不准安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热杯、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库区为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自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及作业。

库房内严禁住宿,严禁在库区公共通道内堆放货物。

库房租赁户应对自己库房内的货物自行投保。

库房租赁户必须服从库区管理人员管理,违者将依照市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库房不准私自转租转借他人,违者市场将无条件将库房收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保费: 商户电话:

保额: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摊位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在安拆过程中的施工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资质及塔吊的安装告知书、检测报告、塔吊使用证等其他证照进行审查或沟通,对乙方的安装拆卸人员发现有未成年工、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的人员进行清除,并作出罚款等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等条例,监督对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时检查乙方的交底执行情况。

4、乙方所有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向操作人员做专项技术安全交底,并下技术指导书。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进行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参与安装塔机的指挥员、司机、电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安装前,应对塔身机构、绳轮系统、传动电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有安全隐患不得安装,保险限位齐全可靠。

8、安装塔机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互换和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改动安装工艺,各种螺丝、绳卡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顶升时,上部必须保持平衡,有故障时,应先排除故障后,在进行顶升和安装,四级以上风不允许顶升。 10、登高人员必须配带安装带、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装于工具袋中,不允许随便抛掷。

11、登高人员必须经过体验、身体合格方可登高。

12、全体施工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看明信号后,再进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风等恶劣气候时,一律停止作业。

14、所有安装人员绝不允许在安装拆卸塔机期间喝酒,要保持足够的睡眠,保持清醒的头脑,精力充沛,完成安装任务。

15、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专职安全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员要组织搞好班前安全活动,作好记录,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要及时进行整改、反馈、确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违背本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责任损失。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地址: 签约 时间:年月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九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安全生产为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陕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

1、进场应签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应向总包提供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名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应提交入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办理入场工作卡。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5、分包单位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当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督及监护。

7、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8、分包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审批制度。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服从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13、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入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门卫制度,现场安全纪律及管理细则;

2、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工作证,违章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悬空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责任牌、外架立网、栏杆网片未经同意随意拆除者,或虽经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留下隐患者,罚款100~500元;

6、高处作业严禁掉物或抛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8、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财物,违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各专业分包进场需向总包单位申报用电容量及电箱、设备数量、经同意后在总承包指定位置搭接电源;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__《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双层绝缘电缆,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配电箱

4.1配电箱应采用特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特板厚度应大于1.5㎜配电箱需防雨、防尘安门、上锁、进出线口应设在箱底导线束不得与箱底进出口直接接触;固定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4.2电器开关(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动;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平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平板分设。配电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零线。

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杂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4.5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4.6电焊机必须设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依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违反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罚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地相关防火灭火设施由分包单位配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次;

2、施工过程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完毕,违者罚款100元/次。若分包单位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本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制定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严禁乱丢生活垃圾,违者罚款20元/次;现场内严禁吸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罚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和,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商解决,互敬互让,文明礼貌;

2、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相互间应予保护,不得在已施工完毕的产品上无任何保护措施进行下道施工,违者罚款50~500元,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单位施工完毕退场后自行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市鑫龙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十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订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负责在生活区域的水域区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以及各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临时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在行政部东门岗处进行登记,登记时注明进厂时间,和初步居住计划时间。

2、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饮食、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员工的家属及小孩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对未成年小孩在公司生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严禁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下等容易对人造成损伤的地方活动。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严禁随便动用及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暂时居住,都要到公司安委会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10、如有违反以上规定及因自己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负其责。

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离厂时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员工或员工家属)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十二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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