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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网络空间的专项行动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的重要战略精神为指引,以文化旅游市场各类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以稳定社会为目的,大力开展网络信息专项治理“净网雷霆”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净网雷霆”行动,严厉打击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各类网上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出版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确保网络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
二、行动目标
按照抓源头、打基础、切断利益链的工作要求,以整治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视听节目网站等为重点,网上与本地治理相结合,开展网络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专项治理,务求网络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非法出版物等明显减少,网络基础管理和日常监管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扫除低俗淫秽色情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网络垃圾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行动时间
从4月26日至6月20日
四、案件指标
根据“分业监管、联合执法”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20xx年办理文化旅游类网络案件2-3个,鼓励多办案。
五、主要措施
(一)集中清理本区内涉文涉旅网络文学网站、手机文学网站、网络游戏网站、视听节目网站、门户网站,以及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平台、在线视频播放软件、网络资源下载工具、网络游戏推广广告中含有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内容的视听节目、网络广告、动漫、图片和文字信息。
(二)集中清理本区内涉文涉旅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客、社交网站、搜索引擎、网络硬盘、即时通信群组中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内容信息,以开展性教育、宣传性知识、推销性用(药)品为名等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内容的信息。
(三)集中清理本区内涉文涉旅利用电脑、网络电视棒、网络存储器、手机存储卡等设备预装、复制、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内容的电子产品销售商、维修店。
(四)将清理网络延伸覆盖至网下本区内涉文涉旅领域,大力清缴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内容的书刊、光盘等,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传播对象的低俗淫秽色情出版物。
(五)重点打击本区内涉文涉旅淫秽色情网站和利用点对点传播制售邪教迷信、低俗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决做好“落地查人”,充分应用现用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采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种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对重大、复杂案件,要协调公安、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力求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结。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所有网站和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排查,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淫秽色情信息和侵权盗版等违反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内容出版物传播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坚决追究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专项行动期间,要将有特色的工作、查处的重大案件及时上报。
净化网络空间的专项行动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加强网络基础管理,狠抓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整治,依法打击网上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传播,逐步完善防范治理网络违法不良信息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网络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法关闭一批存在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站;配合有关部门关闭“黑网吧”;严厉查处为淫秽色情等非法网站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的信息服务企业;全面清理无证提供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等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确保其分别保持在97%和90%以上;省内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明显规范,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网络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三、工作重点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清理整顿:
(一)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互联网接入服务;
(二)向未备案网站(包括wap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向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网站或网吧提供接入服务;
(四)网站接入实名管理相关制度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五)为非法网站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
(六)网站(包括wap网站)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内容。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清理整顿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本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和专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澄清底数,建立企业接入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所接入的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资质逐一进行排查,对未取得idc、isp许可证(包括年检不合格)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业务合同,严禁商直接操作业务系统自行开通接入服务等行为。对所接入的网站(包括wap网站)用户资质情况逐一排查,对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相关活动的网站以及未备案网站立即停止接入服务;对已备案网站要做好备案信息的核查更新工作,力争每月新入库的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已入库的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达90%以上。对出租的专线用途进行核查,发现用户改变专线用途的,立即纠正或收回。
省通信管理局将结合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组织力量集中对本地主机托管、虚拟主机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进行清理检查,加强对未备案网站和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对未取得idc、isp许可证等擅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尚未备案擅自开通网站服务或通过虚假备案信息取得备案资质的,以及向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等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清理整顿手机(含小灵通)代收费服务
省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对本企业及接入合作单位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的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利用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网站提供违法有害信息的,要立即停止接入和代收费,并保存有关记录,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加强事前防范,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接入合作单位为提供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站代收费;严格事后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主动发现和处理代收费网站提供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工作机制。
省通信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吊销为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的信息服务企业经营许可,并关闭违法网站。
(三)深入开展整治网上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继续深入开展整治网上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加强手机媒体低俗之风整治工作,继续集中清理整治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wap等违法违规网站。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证据搜集等工作,对提供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的网站和“黑网吧”,一经发现,坚决停止接入,并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
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快速通道,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查询网站备案和ip地址等基础信息。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不良网站和“黑网吧”,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电信企业立即关闭。
(四)完善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对本企业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已经形成的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固化并完善;对尚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的重点内容包括:
1、建立信息安全专人专岗负责制的情况。包括是否明确专人专岗的具体细化职责,以及可操作的责任考核标准等。
2、建立符合网站备案管理工作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及接入网站备案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情况。包括是否具备在正常的业务运营过程中同步履行备案、对网站备案信息和ip地址分配使用进行动态更新等功能。
3、规范互联网接入合同和相关制度流程情况。包括是否明确所接入用户的类型及使用用途;是否明确用户应在接入前取得相应许可,禁止用户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是否明确用户具有及时告知变更联系方式的义务;是否建立对用户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等。
4、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上网记录日志留存制度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落实宽带、无线等互联网接入服务用户上网日志记录60日留存制度情况。
5、落实信息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保障要求的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将所接入网站的备案工作执行情况纳入企业内部考核体系中等。
6、承担对所接入单位的协同管理责任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对各地分支机构和所接入下级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机制、不良行为记录追究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接入合同的续约直接挂钩等。
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对各相关电信企业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逐步建立防范处理网络违法不良信息的长效机制
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非法网站黑名单制度,对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黑名单的网站,一律不再提供接入。加快相关技术开发,推广具有过滤淫秽色情信息功能的绿色上网服务,为净化网络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省通信管理局加强对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防范和处理网络违法不良信息的能力。对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组织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进行监督指导,并统一组织对接入服务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
省互联网协会建立切实有效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监督,组织开展我省第三批网站、博客自律签约活动,对各项行业自律公约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参与打击网络低俗之风,创建网络文明。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7日-20日)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部署行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6月30日)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组织对本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进行核查,对互联网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对本企业和合作单位提供的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服务进行治理整顿。
(三)检查治理阶段(7月1日-8月31日)
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整顿情况进行互查、抽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尽快整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整治网上低俗之风的工作措施,建立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9月份)
组织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相关单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巩固工作成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开展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工作,既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指定专人与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请于4月20日前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精心部署,落实责任。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接入服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对下属公司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应于每月30日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新接入网站清单)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并于6月底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书面报省通信管理局。
(三)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大对各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力度,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净化网络空间的专项行动篇三
一、活动主题
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好法治德治两种手段,加强宣传管理,集中专项治理,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对属地网上各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进行“大扫除”,集中查处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网站和网络账号,一手抓存量清理,一手抓增量控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反弹、反复势头;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推动各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工作有效性,构建和谐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丽江市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安全相关负责人为此次各部(室)、各下属企业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机构,向国资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各下属企业网络安全负责人及联络员参与工作,根据市国资委要求,全面加强对37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的发现、研判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做好集团公司网络安全各项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净化网络空间系列活动。
线上活动:
1.各下属企业应在活动开展期间,以“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为主题,积极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对网络平台的集中宣传,引导网民对净网活动的参与。开展丽江“中国好网民”故事征集宣传活动,深挖正面典型案例,加强网上交流活动,增强互动性和传播性,紧扣活动主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根据市为网信办向全市广大网民发出的“共建清朗网络空间”倡议书公布的相关内容,鼓励监督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引导网民自觉抵制并对违法和不良网络信息进行监督,积极参与网络举报工作。各下属企业网络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将举报信息反馈到市委网信办
3.做好重大主题网上宣传。针对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主题网上宣传,加强网上舆论营造,弘扬正能量、抑制负因素,为大局提供舆论保障。
线下活动:
开展线下宣传交流活动,加强员工网上素质培养。各下属企业要积极开展“国企好网民”等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在网上积极宣传国企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推进自主创新的新突破、履行社会责任的新实践、新进展。在各企业中开展网络素质培养培训,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批“国企好网民”,规范企业员工上网行为活动,自觉做好清朗网络空间的“排头兵”。
(二)清理有害信息,整治突出问题
各下属企业要全面检查企业系统pc端、移动端和各类网络终端,重点排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各类不良信息和虚假谣言。严厉杜绝网民反应强、举报多的淫秽色情、暴力血腥、赌博诈骗等违法违规有害信息,集中解决整治问题。
(三)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网络安全负责人和责任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实处。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各下属企业网络安全负责人应积极响应号召,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及时上报至集团公司。
(二)全面清查阶段。各下属企业于8月底前对照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要求,各自明确任务分工和排查对象,对网站、公众号加大检查监看力度,全面清查处置,及时清理打击网上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和行为。
(三)督导检查阶段。从9月初至10月底,在前一阶段进行专项行动的期间,集团公司将结合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和按市国资委要求,对各部室及下属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份一整月,对专项行动工作、督导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充实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网络生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等有着重要意义,各下属企业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各下属企业要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督导、稳步推进。网络安全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各下属企业要细化工作安排,明确目标方向、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对方案中明确的15个环节、网络空间存在的37类违法违规有害信息,逐一进行巡查清理,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属地pc端和移动端要认真梳理清查,持续发力,反复清理,对恶意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妥善留存违法违规信息证据。与专项行动工作同步,建立网站和网络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台账,将违法违规事实、性质、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为关闭非法网站、处置违规账号、落实查人等执法工作提供依据。
(三)统筹协调,建立机制。各下属企业要加大对口向上报告工作力度,确保上下联通,同时要广泛发动网民力量,充分调动网民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