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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精选(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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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精选(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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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一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二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三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四

昨天刚读完一本叫做《走出荒野》的书,算是自传吗?说的是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26岁的时候因为生活上的总总不顺利,独自一人徒步美国太平洋屋脊步道94天的故事。故事发生在遥远的1995……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读书的过程中除了感慨和赞叹,还遇到一些值得品味的部分。作者委托朋友寄给自己的补给箱里每次都会放20美元,差不多就是一顿简餐和一晚最便宜的汽车旅馆的费用,完全可以用贫困潦倒来形容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在收到钱的第一时间去餐厅吃饭,会在吃饭的时候点一杯可乐,会在吃完饭的时候给小费。对食物的渴望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在超市买可乐喝吗?应该可以省至少一半的钱吧?不给小费不行吗?或者打包外带,应该又可以省一点了吧?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五

关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眼前似乎还飘动着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那个黑暗、冷漠、血腥的年代。

本篇鲁迅先生假借精神失常者的恐惧揭露社会的黑暗与冷漠。在“狂人”眼中看来,四周都是随时张开血盆大口吞噬自己的人,赵家的狗、狗的主人——赵富贵、还有一些未经人事的小孩仿佛都是吃人者,最为伤心的是自己的哥哥也成了其中一员。在这儿,我将“吃人的人”理解为万恶的旧社会。

“狂人”进于“癫狂”,不停地做着“噩梦”,在境象中充满青面獠牙的家伙,黑暗阴森的笑,古怪的语句。却借助着“疯”,把带着愤怒,惊恐的鞭子一下子打到了隐痛之处,充满了内在的紧张。每个人都睁着眼睛说谎话,互相生疑,都想控制别人,却又无力超越他人,因而斤斤计较着。“狂人”被道为“疯狂了”,却又在“疯”的状态中说出一堆真话。

文中第六节写到: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看似简单的几句话,却将一个黑暗的社会鲜活的呈现出来,“狮子似的凶心”当指社会统治者的狠毒,“兔子的怯弱”指的应当是软弱无知的群众,“狐狸的狡猾”我想猜的无误应指圆滑世故,当属“墙头芦苇两边倒的”商人们。于是这天便不知是“日”和“夜”了。

文章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这呼声凄厉,甚而有绝望在内!绵绵不绝震撼这世人的内心。这正是鲁迅先生对“哀其不幸,怒气不挣”麻木民众的大声呐喊。

在今天,我们恰恰缺少这种疾呼,环境的污染,地球的沙漠化,水资源的匮乏,这一切所造成的危机已经凸显出来。谁都无法欺骗自己的眼睛,汶川、玉树频发地震、青海的干旱都足以彰显出可怕的惩罚。一只只孩童无望的手伸向天空,他们在离去的那一刻向世人呼救,而某些世人却沉溺在“狂人的美梦中”,不愿醒来。

当年鲁迅正是看到人们这种难以根除的恶劣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如果认真阅读,你会发现,在“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不是一个“感叹号”而是“省略号”。

这长长的省略号一直延续到现在,所幸先生走后,现在已有一些人血腾腾的勇士站出来,他们以笔为旗、呐喊呼吁!让我们在这孱弱的声音中听到了一丝希望!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六

《艰难的归程 》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艰难的归程》主要讲一只普通的狗从懦夫脱变成斗士的离奇经历。变成斗士的阿蓬(狗的名字)与狼拼死拼活,誓死保卫羊群。因此,当它回“家”时,已是遍体鳞伤,可是,它依然坚强地站了起来!

书中栩栩如生的描写当然使人难以忘怀,但是,正是阿蓬那种永不向困难和死神低头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

阿蓬在与狼群决斗的时候,常常是单枪匹马地一狗战一群。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皮肉被撕下来一大块;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血流了一大块地;又不知有多少次,阿蓬的腿疼得站不起来了。面对这钟情况,它害怕了吗?它退缩了吗?不!阿蓬强有力的吼声回答了这一切。它绝不退缩,它要奋战到底!

这是一种多么难得可贵的精神!它那种正气,那种不服输的劲儿,那种一直在与自己战斗的精神鼓励了我,使我的精神状况也大为好转。

另外,书中还出现了另一个主角:狼妹。狼妹是一只从小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狼。它本来已经是一只乖乖的“小狼”却因生肉的刺激而变成一只地地道道的狼。狼妹想吃羊,一直在等,一直等到时机成熟才下手捉羊。

狼妹精湛的技术使我们赞叹不已。

那作者哪?

《艰难的归程》的作者是一个名叫“牧铃”的男人,听上去像个文雅的女孩。

牧铃是个热爱牧场和动物的人,他写的作品都与牧场有关。据说,牧铃写第一本书时,因受到了打击而打算不写了。多亏了小读者的鼓励,他才坚持到现在。

我觉得,不管是阿蓬的勇敢,是狼妹的耐心,还是牧铃的坚持,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七

《红楼梦》第二十回里,赵姨娘携子贾环姗姗出场。

贾环与莺儿玩掷骰子玩,为一二百钱银子耍赖,被莺儿耻笑一番,索性就地打滚又哭又闹,被宝玉劝回,他只得灰头土脸地回到自己的亲妈赵姨娘那里。

赵姨娘询问事由,贾环编造事实,“同宝姐姐顽的,莺儿欺负我,赖我的钱,宝玉哥哥撵了我来了。”听到这句颠倒黑白的话,赵姨娘连想都不想,脱口而出:“谁叫你上高台盘子去了?下流没脸的东西!那里顽不得?谁叫你跑了去讨这没意思!”这哪里是骂贾环,分明是自己内心的投射。

身为姨娘,虽然被贾政宠爱,那不过沦为了生育工具,在贾府里的地位尚不及宝玉房里的丫头,她卑;身为人母,不能管教自己的孩子,亲儿子叫别人“妈”,叫自己“姨娘”,她苦;出身下 贱,既不读书又不识字,在贾府里光鲜照人的女人圈里,处处显出自己的野性,她俗;虽说“帮理不帮亲”,可贾府上下哪个不是“帮银”的“帮银”,“帮亲”的“帮亲”,想借女儿之势提拔下娘家人,又被拒绝,她怨;人都说“母凭子贵”,偏生下个不讨喜的儿子,女儿倒是争强好胜,显出几分能耐来,倒连自己亲妈都看不起,时不时划清界限,她恨。

纵有万般委屈,谁人知,何人晓,她又能怎样?恨,难下咽,在肺腑周绕数圈后变成一股股黑水从口腔里喷出,杀伤力为零,倒是弄得自己污溃不堪,自己闻不到自己的臭,顶着满身粪水四处招摇,挑拨是非,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众人指点着,耻笑着,再次把她推到臭水沟里。

她愚蠢,挣脱无力,只能滚在臭水沟大叫:“我轻贱我的,与你何干?”

800的读后感三百字篇八

初知李白,是在那几句朗朗上口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不知为何,那时还小小年纪的我遍一下子爱上了那首诗,只浅浅明白,那首诗里,是乡思。因为《静夜思》我知道了有个诗人叫李白,字太白,被人们称为“诗仙”。记忆中,有一种酒,醇香而且回味,叫做“诗仙太白”,我不知道这酒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只觉得,李白的诗便如这酒般醇香,回味悠长。

品那一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只此一句,便贯穿了整篇文章,激昂、澎湃的感情,回味悠长的留香,豪情万丈的呐喊。我对他的认识又深了一分,我对他的喜爱增了一分。他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唯美比过他人;他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细腻赛过他人;他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豪情更是胜过他人。

品那一盏“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如此一笔,勾勒出险而峻的蜀山绝壁,领世人进入那群峰之间,邀世人共观那峭壁绝岩。曾经也思考过,为什么李白的诗会如此让人沉醉入迷,他的诗既不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辟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心怀天下,也不似“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闲自得。可是,那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瀑布水终是落在了我们心间;那一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的月光终是照在了我们身上;那一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的踏歌声终是响在了我们的耳畔……如此一笔,看似不留痕迹,实则带走了我们的心。

品那一壶“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仅此一句,酣畅淋漓,他带着那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声响,连同那蜀道的艰险,一同呈现在世人前。读诗,是享受美的过程。读李清照的“唯恐双锡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读出了满满愁丝;读李商隐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读出了淡淡怀恋。唯有读李白的“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读出了万丈豪情的同时,还听到了震耳的水流声,看到了争流的瀑布倾泻而下。

小时候,有人曾问我最喜欢的私人是谁,我说是李白。当时只傻傻的把他写的诗很多,流传至今的也有1000余首当做理由。也仅仅是这么个简单的理由,我才更愿意去了解,了解李白,了解李白的诗。因为了解,才更愿意去细细品读,在午后的阳光下用心去感受。也曾经,为背诵不下那一篇篇长篇阔论而苦恼,但很快就被对诗所带来的心灵震撼所替代。他的诗,如酒,悠久醇香、回味无穷;如歌,缠绵交错、余音绕梁;如画,亦真亦假,流连其中;如舞、如鼓、如天边一抹红霞……

惨淡月光下,一个身影,左手一壶浊酒,右手一把利剑,趁着酒兴而舞,剑反射出淡淡寒光,身旁石桌上,笔墨散乱地放着,纸上,一篇文章扬扬洒洒,最显眼的,莫过于那几个字:蜀道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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