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一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二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提供保障。
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及时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了6个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的汇总输入工作。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比对调整,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落实市政府部署,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检查对象库》中监管对象499个,《执法人员库》中执法检查人员43人,制定实施年度抽检计划,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全面完成了年度抽检任务,并同步向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送了抽查结果。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经营、农药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规范性文件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发布施行;
未经公布,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制发的文件合法合规。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废止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机制,报备率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落实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委)《关于印发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着力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继续按照《x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和《x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执行,按照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在工作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落实重大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当行政决策事项。
实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内部运行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岗位责任,有力协调配合,有效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高效开展。对涉法的重大事项提请集体讨论前,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2020年共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11次。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xx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xx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素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立案查处农业违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xx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及配套制度(试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建立和完善了听证制度。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无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情况,无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和收费现象。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xx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和局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权,围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梳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内容清单、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坚持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20年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区县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县上报参评的10份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评选出年度优秀案卷2卷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同时将2个案卷推荐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其中,xx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制作的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执法优秀案卷。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制定印发了与九三学社xx市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及通报,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开展联合调研,聘请了特约监督员,加强了市农业农村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局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每一件建议提案均由分管领导带队、具体承办人员参加,深入基层调研,和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沟通答复。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逐件批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主动配合上级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裁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以及司法建议。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4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中央、省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回答听众问题6件,答复各类网上咨询、意见建议52件,办理信访件3件。
(七)全面提高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并落实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畜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xx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做到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达2次以上,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每年均超过4次。做到了集中学法与日常自学相结合,学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营造了领导带头学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工作上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法制环境。
健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一是认真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执法培训。二是举办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讲授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指导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帮助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全部合格,通过率100%。
积极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市普法骨干培训班。二是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测试。三是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全体人员组织参加宪法知识、民法典知识、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学习、测试,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坚决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文件精神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积极参加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接受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还有待深入推进。
二是少数区县未单独设置法制机构、法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区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特别是人员编制和配备尚未完全到位,执法装备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干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仍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
2020年5月11日印发《xx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今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局内形成良好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
(一)推进依法行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等重点工作,亲自部署、经常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机构改革以来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对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等重点问题,进行部署。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在年初下发了《中共xx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xx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方案》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强化法治思维
在签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实施重大行政行为以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等工作,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一律不予研究。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施方案》全面落实
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以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和农业农村局工作重心为重点,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和法法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程序,确保高效、廉洁、文明执法。
(一)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依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审核监督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突出执法办案,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农业执法力量,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市县联动、行刑衔接等执法机制,构建农业综合执法新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以“综合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三大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深入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公开农业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法制工作氛围。一是深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二是抓好重点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涉农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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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采用“大数据o2o新模式”。施工图审查从15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3,更全面的政府服务2011年8月,本级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项目上线率达到100%,超过省政府提前设定的80%目标。市(区)政府服务平台和本级市政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为建立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的“一网”联动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非会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颁布。“网上审批和快递”得到积极实施。“非会议审批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占86%,超过80%的省级目标“酒保”继续加强其副手提供的服务,工业企业“全程代理”、“两证补发”等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工作继续深化。
2、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条例》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建立了制度保障。201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文件管理体系,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一般公文的分类流转和管理,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1年5月,市政府发布《台州市政府201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十六项事项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论证、评估和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3年,决策监督力度继续加强我市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问责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和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对自我压力下的项目资金安全负责,资金监管不松懈。市财政局努力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惠民政策的资金安排。严格执行先审查后招标的制度。中国还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项目数量变化的控制。市审计局大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不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股票基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地提高决策相关资金的绩效。
3、政府立法质量更有效率
1、法律法规按时发布2011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条例《台州市绿化条例》、《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201x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等5项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项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已上报省政府。
4、行政执法效率大幅提高
1、酌情基准重新确定为了促进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审批。全面审查了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裁量基准。它在台州政府的法律网上公布了一份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力标准已经重新界定和整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法定情形、处罚种类和罚款范围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了任意处罚的空间,引导和规范了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进行处罚,有效做到“管控结合,控制风险”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政府”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运营”同步提速同步 3、执法培训监督与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观执法检查室。全年为不同执法队伍组织了三轮市级执法考试,采取了市区统一考试、同步考试、集中阅卷、网上评分等方式。以防止考试不及格的人获得执法证书。《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竞赛促进学习、举办法治讲座、基层案例解释法律、电视竞赛庭审辩论等活动锻炼执法人员的技能。市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简报人民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文件交叉审查、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件审查等活动。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发现和解决监督中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
5、依法行政理念广泛普及
1、计划安排周密、监督考核优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听取了法治报告,提出了目标和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台州市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并及时发布了20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计划》对“综合治理、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办法进行了整合和重组。法律绩效评估得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分类评估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律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赶超先进模式。
2年,领导重视学习法律,法制宣传力度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习法律,并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教授赴泰国任教。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践讲座”和“法治政府讲堂”,提升法律干部实践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示范效果《向全社会征集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发布,收集了60多条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相继推出,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执法展览馆、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定位高、规划高,法治惠民影响力和法治文化号召力大幅提升。
3,实行阳光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推进“精确复议”,重点实施“行政复议程序和标准规范化”,逐步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标准积极准备发布复议决定文件,推进行政复议立案阶段的调解,强化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2011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审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有6起行政复议案件为被申请人,73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市政府(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市政府领导参加复议听证会和法庭答辩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的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对其他省市的学习比较薄弱,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意识、公众参与意识不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评估、培训和备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不够活跃。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中共中央总书记xi为精神引路人,以“牢记新使命,造就有能力的人才”,以“扩大法治影响,提高法治素质”为主要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深入学习法律精髓,敢于突破和维护底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在以下八个方面做好工作: 1,深化政府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项目,屏蔽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优化。
2年,着力改革,创建精品立法工程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同步推进的原则。聚焦重大改革问题,先行尝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研究的力度和广度,完善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立法,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强化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有效性,积极回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审查的建议。
3,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系统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评估、行政执法活动观察、行政执法违法行为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开放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开放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扩大政府服务领域,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
6,打造法律队伍增强法律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和全市法律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律干部和法律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敬业精神。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的作用,积极招聘一批政府法律助理,把德才兼备的务实官员、律师带到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评估机制,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有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质量,扩大法治政府的影响研究颁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评估方案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机制我们将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及时向对法治政府建设不满意的单位发送依法行政即时信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市覆盖满意度的协调评价。充分发挥“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入挖掘依法行政示范模式,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化公众参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邀请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示范、典型、有效的项目,让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专家、人大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和其他社会人士可以广泛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如立法规定、矛盾解决、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评估评估等,从而增强公众参与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感。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三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
总结
,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五五”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
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利用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在20xx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加强。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倒三角”的工作体制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从人员分配来看,国务院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200人,省级法制机构一般为40—70人,地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为10—20人,县级法制机构一般4人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人,多数还是兼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从个人状况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专业性较强,个人发展受限制,一些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对“事”不对“人”,影响政府法制机构权威。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负面影响。2、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3、部分规范性文件不规范。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等。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对法律法规起到必要的和有效的执行作用,有利于完善各级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由于一些文件起草单位和个人的程序意识淡薄,有的不按规定上报文件制定项目,有的不遵守文件制定计划,有的未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仅凭上级的文件或者是领导讲话便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有的不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便进入审议程序等等,给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致使一些急需出台文件却迟迟不能出台,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二是内容不规范。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从法治层面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公正司法,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1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个县区政府也已建立施行了“逢文必审”制度。积极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同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并下发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等文件,推动行政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司法建设有序推进。我市司法机关以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司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司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市县两级法院依托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平台,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市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2014年底,**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案件信息相继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公正执法、强化司法透明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立了一支由2900多人组成的覆盖全市的“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承担起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同时组建了13支“六五”普法宣讲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托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科技文化教育法律”下乡等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农民、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依法治市工作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仍不够到位。部分县区和单位,还没有把依法治市同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没有形成法治思维。主要是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的“人治”思想束缚严重,还未能真正的用法治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来依法行政;其次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并未真正把依法治市方略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工作难以抓出成效。
二是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至今仍有部分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市工作当作某一个机构、某一个部门、某个领导小组的责任,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和制度,依靠个别科室负责、个别人员落实,导致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是组织机构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将法治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市虽然成立了“中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但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揽全局、综合协调能力很有限,只是一个法律宣传的机构。
(二)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普法效果不佳。全市各级部门都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向“我要学”的主动状态转变,普法效果不佳。
二是宣传手段单一。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如微信、微博等。目前,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作的正常开展。我市公安系统具有执法资格民警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力上浮严重,使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派出所往往仅有所长或指导员具有执法资格,直接导致相当一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却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有时一名警察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造成执法违法的问题。法院系统的这个问题也很突出,一线办案人员也很少,造成积压案件较多,群众对此多有怨言。
二是专业素养仍需加强。由于行政执法要求高、难度大,执法人员既要懂得法律政策,又要通晓本行业务,但我市近年来执法人员主要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复转军人安臵,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低、业务水平低的问题,上岗后又缺乏培训。稍有工作资历的人员又不愿意在一线执法,所以不少执法人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求,更谈不上公正执法。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均存在这个问题。
三是缺乏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缺乏制约,执法人员中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的法官行业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严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另外,因缺乏保护措施,敢于担当的执法者,个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改进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四
20xx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20xx年度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健全制度体系。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xx年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动态调整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三是树牢法治思维。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7次、支部学习74次,局党组书记、党组其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3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项知识竞赛,收看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增强系统干部法制观念。举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培训班11次,组织局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法律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二)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年内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等2个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四是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录入登记。年内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2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共审查备案合同41份。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理顺运行机制。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5%以上,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程序意识、证据规范意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深化推进“绿剑”系列农业执法行动,全市出动农业执法人员210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909家次,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起,结案21起,罚没款5.9万元。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获评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农业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做好“综合查一次”工作。根据市里部署要求建立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梳理比对206项检查事项,将肥料、动物诊疗等四个检查事项列入“综合查一次”事项,优化编制应用场景流程图。联合市市场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6次,共检查16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 6个,整改问题5个,立案查处1起。五是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持续推进信息化监管在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等13类事项中的应用。认领国家库检查目录事项主项23项,子项56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04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13个,抽查事项覆盖率、到期任务完成率及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100%。六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98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812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793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线上办理。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件36件开展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和2个处罚类案卷获评市级优秀案卷,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级优秀案卷。八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审计所需全部财务资料和业务资料。今年共接到20xx年度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未收到审计整改事项。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积极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行政调解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明确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维修质量争议、农业生产事故处置等农业5大领域行政调解,全年未发生调解案件。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全市新增省级善治(示范)村66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三是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2件次,同比下降21.4%,12345来电投诉件20余件次,答复满意率100%;在市信访局每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共接待15人次,同比下降25%,无重复来访。完成“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现场接听有关乡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渔农村改革等市民来电,期间共接到群众来电7人次,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100%。
二、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创新普法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不断提升执法设备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提高规范化执法能力。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
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五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
方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六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20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提供保障。
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及时开展监管事项清单的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了6个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的汇总输入工作。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比对调整,开展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个全面清理”工作。落实市政府部署,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单、两库、一细则”,《检查对象库》中监管对象499个,《执法人员库》中执法检查人员43人,制定实施年度抽检计划,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全面完成了年度抽检任务,并同步向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推送了抽查结果。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者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经营、农药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目标,减少了“运动式”执法和随意检查。
未经公布,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确保制发的文件合法合规。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废止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使立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职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机制,报备率100%。
落实公众参与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农村厅(原省农委)《关于印发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着力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继续按照《x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和《x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执行,按照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在工作中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落实重大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当行政决策事项。
实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内部运行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岗位责任,有力协调配合,有效保障合法性审查工作高效开展。对涉法的重大事项提请集体讨论前,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2020年共开展各类合法性审查11次。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xx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贯彻落实《xx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素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立案查处农业违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xx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及配套制度(试行)》,规范行政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力,建立和完善了听证制度。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无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收入情况,无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和收费现象。
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公示制度,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xx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和局属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职权,围绕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梳理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编制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内容清单、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坚持开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系统依法行政,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20年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区县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区县上报参评的10份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评选出年度优秀案卷2卷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同时将2个案卷推荐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其中,xx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制作的执法案卷被评为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执法优秀案卷。
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制定印发了与九三学社xx市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及通报,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开展联合调研,聘请了特约监督员,加强了市农业农村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局领导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每一件建议提案均由分管领导带队、具体承办人员参加,深入基层调研,和代表委员面对面交流沟通答复。主要领导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逐件批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办理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主动配合上级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自觉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裁定,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意见建议以及司法建议。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4次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中央、省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回答听众问题6件,答复各类网上咨询、意见建议52件,办理信访件3件。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并落实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畜牧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xx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做到班子成员每年集体学法达2次以上,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每年均超过4次。做到了集中学法与日常自学相结合,学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营造了领导带头学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工作上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法制环境。
健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一是认真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参加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全省执法培训。二是举办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讲授有关专业法律法规,指导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帮助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难题,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积极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市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全部合格,通过率100%。
积极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市普法骨干培训班。二是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学习、测试。三是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全体人员组织参加宪法知识、民法典知识、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学习、测试,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坚决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文件精神开展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积极参加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接受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风险评估制度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还有待深入推进。
二是少数区县未单独设置法制机构、法制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区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三定”特别是人员编制和配备尚未完全到位,执法装备有待加强。
三是部分干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仍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相对单一、载体不够丰富,典型宣传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5月11日印发《xx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圆满完成今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在局内形成良好的法制建设工作格局。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等重点工作,亲自部署、经常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机构改革以来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对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实施等重点问题,进行部署。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在年初下发了《中共xx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xx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方案》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在签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重大行政合同、实施重大行政行为以及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法制审核等工作,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一律不予研究。
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2021年以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和农业农村局工作重心为重点,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和法法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和工作程序,确保高效、廉洁、文明执法。
坚持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依法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加强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律审核监督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齐配强农业执法力量,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市县联动、行刑衔接等执法机制,构建农业综合执法新体系。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以“综合执法、文明执法、智慧执法”三大能力提升为重点,全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深入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深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依规公开农业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深化普法责任落实。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二是抓好重点学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涉农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1号文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水平,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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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更快的审批过程2011年,我市率先提出全省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措施,即“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5个工作日内取得房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收购意识”不断增强。初创企业银行开户时间从7个工作日减少到1个工作日,增速提高了85%。房地产登记首次实现了交易、税务、登记“一窗办理、一体化服务”,实现了“一次取号、一次通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支付、一窗发证”;
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采用“大数据o2o新模式”。施工图审查从15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3,更全面的政府服务2011年8月,本级市政府部门政务服务项目上线率达到100%,超过省政府提前设定的80%目标。市(区)政府服务平台和本级市政府服务平台不断完善,为建立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相结合的“一网”联动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非会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颁布。“网上审批和快递”得到积极实施。“非会议审批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占86%,超过80%的省级目标“酒保”继续加强其副手提供的服务,工业企业“全程代理”、“两证补发”等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工作继续深化。
2、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实施《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条例》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建立了制度保障。201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文件管理体系,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和一般公文的分类流转和管理,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1年5月,市政府发布《台州市政府201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十六项事项被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研究、论证、评估和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3年,决策监督力度继续加强我市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问责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和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对自我压力下的项目资金安全负责,资金监管不松懈。市财政局努力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和惠民政策的资金安排。严格执行先审查后招标的制度。中国还与纪检监察部门联手,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项目数量变化的控制。市审计局大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不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股票基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地提高决策相关资金的绩效。
3、政府立法质量更有效率
1、法律法规按时发布2011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制定程序,完成了第二批条例《台州市绿化条例》、《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201x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规章制定工作。《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服务与监管办法》、《泰州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泰州市低热资源和浅层地热能管理办法》等5项政府规章以及《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和《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11项政府规范性文件顺利出台。所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已上报省政府。
4、行政执法效率大幅提高
1、酌情基准重新确定为了促进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审批。全面审查了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裁量基准。它在台州政府的法律网上公布了一份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力标准已经重新界定和整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法定情形、处罚种类和罚款范围进行了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了任意处罚的空间,引导和规范了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以及事件期间和之后的持续监督市政府发布了台州市“许可分离”改革实施方案,重点解决企业“易许可、难许可”、“无业务准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业务资格分离、正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分离、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分离。利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推进整个监管过程的信息化和标准化,实现监管信息的查询和追溯;
建立信用约束机制,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进行处罚,有效做到“管控结合,控制风险”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政府”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运营”同步提速同步 3、执法培训监督与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观执法检查室。全年为不同执法队伍组织了三轮市级执法考试,采取了市区统一考试、同步考试、集中阅卷、网上评分等方式。以防止考试不及格的人获得执法证书。《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竞赛促进学习、举办法治讲座、基层案例解释法律、电视竞赛庭审辩论等活动锻炼执法人员的技能。市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简报人民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文件交叉审查、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件审查等活动。政府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发现和解决监督中的问题,提高执法水平。
5、依法行政理念广泛普及
1、计划安排周密、监督考核优化。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听取了法治报告,提出了目标和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了《台州市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并及时发布了20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计划》对“综合治理、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办法进行了整合和重组。法律绩效评估得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分类评估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律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构的评估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努力赶超先进模式。
2年,领导重视学习法律,法制宣传力度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习法律,并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教授赴泰国任教。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践讲座”和“法治政府讲堂”,提升法律干部实践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示范效果《向全社会征集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发布,收集了60多条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建议。“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相继推出,不断提升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执法展览馆、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定位高、规划高,法治惠民影响力和法治文化号召力大幅提升。
3,实行阳光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推进“精确复议”,重点实施“行政复议程序和标准规范化”,逐步推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的审理标准积极准备发布复议决定文件,推进行政复议立案阶段的调解,强化行政复议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2011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审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有6起行政复议案件为被申请人,73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市政府(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市政府领导参加复议听证会和法庭答辩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的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对其他省市的学习比较薄弱,法治政府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意识、公众参与意识不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评估、培训和备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不够活跃。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中共中央总书记xi为精神引路人,以“牢记新使命,造就有能力的人才”,以“扩大法治影响,提高法治素质”为主要工作主线, 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深入学习法律精髓,敢于突破和维护底线,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在以下八个方面做好工作: 1,深化政府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项目,屏蔽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优化。
3,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系统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评估、行政执法活动观察、行政执法违法行为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开放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开放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和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扩大政府服务领域,推进政府数据公开,加强政策解读。
6,打造法律队伍增强法律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和全市法律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律干部和法律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敬业精神。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的作用,积极招聘一批政府法律助理,把德才兼备的务实官员、律师带到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评估机制,有选择地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有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质量,扩大法治政府的影响研究颁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评估方案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价机制我们将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及时向对法治政府建设不满意的单位发送依法行政即时信函,实现对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市覆盖满意度的协调评价。充分发挥“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入挖掘依法行政示范模式,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化公众参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邀请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示范、典型、有效的项目,让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专家、人大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员和其他社会人士可以广泛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如立法规定、矛盾解决、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评估评估等,从而增强公众参与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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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职能、完善制度
落实机制、成立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开展领导干部带头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今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6次,并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组织参加年度法律知识答题考试,2020年应考人数5人,无人缺考。对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共组织60余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普法能力。并组织机关人员5人开展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坚持以简政放权为核心,创新改革办法,优化服务举措,10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现有审批事项目前已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通过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网上审批等举措,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的落实。
(三)“双随机”工作有序持续开展
制定本部门“双随机”年度抽查计划,抽查重点包括养殖场、屠宰场、种子农药、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场所、共34条监督检查事项。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双记录一公开”,抽查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通过政务网对外公示。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生产资料监管。全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105家次。受理举报5件,全部整改。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聘请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治意识薄弱,仍需增强和提高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形成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怠慢思想。认为自己只要不违法就说的过去,对自己没有严格树立积极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有消极应付工作的心理。
一年来,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创造各种机遇,组织落实并亲自带头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引领
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够在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领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引领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充分广泛深入宣传、带头尊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为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认真落实、履行职责
10、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强化督导考核,按期完成法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各站、办、中心负责人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全面落实省、市、区相关法治建设制度,完善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决策制度机制,制定依法行政责任主体、依法行政政务公示、法治工作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制定计划,积极组织。落实上级政府的各项通知要求以及《民法典》学习宣传。将其纳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学法必修课、大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工作、通过工作微信群、多媒体等形式组织大家积极认真开展学习。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工作。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区农业农村局继续统一指挥,依法联防联控,众志成诚,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全力支持安排农药、种子、饲料、屠宰、种畜禽等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努力保持各项生产平稳有序,确保农业生产正常产销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正常运行。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八
;2020年,海沧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扎实推进“三农”工作领域改革创新,紧密联系农业农业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区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海湾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亲自抓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健全法制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集中培训、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理论、农村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以“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三会一课”等为载体,充分利用党建e家,业务沙龙等平台加强法治学习,强化学习成果转化,有力推动乡村振兴等各项“三农”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学习21次,业务沙龙17次,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面依法治国理念。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收费清单等清单目录,积极推进权责法定化、规范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本年度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均已及时进行各类事项清单调整动态管理。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服务窗口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开展“证照分离”、“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平公正高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网办事大厅推广疫情期间“不见面审批”举措,目前我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103项审批事项均达到“四星级”以上办理标准,且100%的审批事项可实现“一趟不用跑”办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理行政审批255件,均已办结。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今年截止目前共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12条、行政许可类3件、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6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类15条、为民办实事类3条、城乡建设环保类1条、其他1条。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已答复1件。
(二)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标准
1.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发扬决策民主,严格决策的执行落实,制定了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在作出正式决定之前,由局机关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2.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开展关于涉及民法典、公平竞争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审查,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要求。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坚持办案为民,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2020年度我局农业综合执法经费预算50万元,已统一制作执法服装,配备完善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等执法装备。二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案件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过程记录。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6起,已办结16起。
4.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现场咨询、短信推送等方式,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截止目前,发放农资打假宣传材料约2000份,现场咨询与培训3场次,发送农资打假与农药使用宣传短信8条、覆盖人群约1万人次。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悬挂横幅120条,张贴标语260张,分发宣传单8万张,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用水1.53万瓶,发送提醒短信20万条,并协调7辆机动车流动宣传,有效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三)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
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厦门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要求,将区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有关农业、林业、水利和渔业等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整合,以主管局的名义统一执法,由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精准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围绕机构、队伍、职能、装备和制度等方面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业务口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今年来已免疫各类畜禽畜禽45.2万羽;
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检测样品950份,抗体合格率95%(超过全市75%的要求),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约9000份、非洲猪瘟约2000份,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瘦肉精”的行为。开展生猪定点检疫工作,全年共检疫各类畜禽约15万头次,并按规定对检出不合格动物及产品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投入14.5万元对辖区全部的28个行政村626个畜禽养殖场所及生猪定点屠宰场亿香公司进行全面消毒,累计消毒面积近200万m2。
2.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严格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认真履行“米袋子”、“菜篮子”职责,落实有机肥补助、增配农残检测仪等扶持政策,确保今年粮食生产稳定与好疫情期间叶菜稳产保供工作。预计全年生产面积1110亩,比增10亩;
开展2018年种子储备转商验收及完成新一轮5300公斤应急种子储备工作;
全区叶菜类蔬菜种植面积2355.4亩、超出生产任务855.4亩,扶持蔬菜产销对接生产主体2家,落实市区补助资金117.77万元。
3.加强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扶组〔2020〕4号),做好困难群众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截至目前,“一键报贫”系统共受理农户申请139户,其中2户正在核实,134户已核实完毕(不符合救助条件,已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挂钩帮扶工作的部署,加强与屏南县的交流互访,有序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帮扶要求。目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已带队前往屏南交流,并与屏南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召开联席会议;
2020年度1600万元帮扶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并已协调屏南县共同商议制定帮扶资金使用项目清单,至少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
共同招商引进3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
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
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海沧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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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部门职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农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市农业农村系统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并主动和市委编办沟通,市委编办分别于20xx年1月15日批复同意设立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月23日批复同意xx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xx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7月份完成人员选调工作,并于7月29日正式挂牌运行。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和履职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责。在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前,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的监管处罚职责,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综合执法,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渔政监督机构和植物检疫机构,由相应部门各自在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执法人员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
在全市建设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农产品和 ……此处隐藏22318个字……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危房改造等促进贫困户脱贫项目;共同招商引进 3 家企业入驻共建产业园区带动当地就业;处级挂职干部已到位;劳务、教育、社会帮扶等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
三、20xx 年工作思路
(一)履行依法治区职责,抓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试点示范村建设,坚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一革命四行动”,抓好节点、亮点建设和动线沿线村庄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全区水流域治理,重点推动落实小微水体及河湖“四乱”常态化整治,稳步提升全区水环境。深化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工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精准帮扶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六稳六保”任务。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及时进行权责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和有效承接。继续探索推进审批便民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
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相关理论知识和执法技能。结合“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新体制,新举措,加强对执法队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技能。
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升法治思维。召开党委会,探讨学习诉讼案例,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化,切实提高学法的实效性。(三)完善制度保障。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重新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内机关事务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部门日常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日常化。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公众及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司法建议和监察建议,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一)以数字化牵引法治建设。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充分发挥“智慧监管app”、“农安xx”、全网监管的作用,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在“xx权力事项库”认领梳理监管、处罚事项x项。依托“xx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我局在农业、林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全局掌上执法系统开通率x%。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落实《xxx农业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在xx政务服务网、xx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栏目公开单位职责、执法事项清单及依据、执法人员名单及编号,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工作透明度。共公开执法人员x人,公开行政处罚结果x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xx远程监管指挥平台”,更新行政执法记录仪x台,实现农业执法监管全记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xx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过草案公示、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报送备案等法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全年清理市政府发文、局发文的规范性文件x轮,共计x件次。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法律顾问一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信访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政府合同订立、重点工作的法律认证、行政诉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五)开展广泛普法。以“百万农民学法兴业”、“315”等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及网络平台,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提高农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六)强化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鼓励、组织部分机关干部参加网络庭审旁听,接受“零距离”法治教育,实现深度普法。
(七)推进实现精准普法。依托执法队伍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举办全市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自学性;组织农业生产主体学习《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安全意识;开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加强养殖场用药安全宣传,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执法队伍配置仍显薄弱。因职责增加和对林业、渔业等生态资源保护的日益重视,我局现有执法力量已逐渐无法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数字化监管推进难度较大。由于农业监管对象多数老龄化程度高、文化程度偏低、设备老旧等原因,在推动数字化监管的道路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法治宣传推进仍存不足。普法形式无法满足公众日益增进的需求,法治宣传手段有待创新,法律进企业、下基层力度不够。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机关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进一步开展“八五”普法,普及《森林法》《渔业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的长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