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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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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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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一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通过监控与评价的实施,系统、科学、有效地评价各个学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为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新课程标准,改进课堂教学,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而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提供依据,实现我校整体提升教学质量的目标。

教学质量评价的意义:通过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引导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发展;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学研究工作的开拓创新。

(一)发展性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各学段综合素质发展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主要评价目标,组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二)导向性原则

着眼于人才的培养,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着眼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通过评价指导实践,实践完善评价,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

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的实际效果,作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一切行为的准则,客观准确地对教学质量现状做出科学评价,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监控与评价方案。通过有效的反馈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不断发展和提高。

(四)激励性原则

通过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奖励先进,激励薄弱学校,促进全区小学整体提升教学质量。

(五)综合性原则

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全面评价、全程监控、全员参与”的综合性原则。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注重学生、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相关因素和环节。通过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标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要关注教学质量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过程的监控,要抓源头、抓过程、抓动态监测、抓及时调控,把教学中的问题矫正于始发时期,坚持横向与纵向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使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开发学生和教师主体作用和潜在能力,使每个人、每个学科组,都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积极促进学生、教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以学校、教师、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立足点,以发展性评价为主线,关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关注发展的成果。

评价分类、权重

评价重点

评价方法

评价方式

发展性

评 价

(30%)

学校自主发展的主动性、创造性。

依据学校的建设,学校的影响力评定。

自 评

他 评

教师专业化水平发展的积极性、成果性。

依据教师的培养,从校本教研、培训的效果、教学视导、个人的专业发展情况评定。

学生全面发展的自主性、个性特长的凸显性。

依据开设的不同学科的学生学业评价评定。

以非纸笔性为主

水平性

评 价

(40%)

依据学校建立的教学质量机制,注重过程性的管理水平为主。

以学校参与区域性教学活动的实效和教学视导工作为标准。

他评

以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及学生区域性学科质量抽测、专项测试为主。

教师每学年由学校或中心校组织一次专业素质测试;学生每学年第二学期结合期末考试、小学毕业考试、量监测进行评定。

纸笔和非纸笔结合

选拔性

评 价

(30%)

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师生学科竞赛。

以每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师生竞赛成绩。

按照一定比例评定

(一)主要方式

1、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学检查,教学过程的常态监测,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检查,教师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学习信息反馈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中的动态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矫正和调控。

2、教学督导评价——对所有教学活动、各个教学环节、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随机性的督导评价。

3、专项监控评价——对课堂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德育工作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专项目标评价。

(二)具体方法

1、实地观察

通过实地考查,对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评价,并就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听课、参观、情境测试、常态下随机测试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2、访谈

访问者根据设计好的访谈问题或提纲,通过与受访者的交流互动、专题研讨,集体座谈、个别谈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内容。

3、问卷调查

通过书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学的生思想和学业发展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成长状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4、文献分析

文献分析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学校以及教师中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各种文件、论文、研究成果、学校教学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记录、教学数据统计报表、质量分析报告、专著、经验材料等,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并将其作为分析研究教学质量的辅助材料,以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质量的发展趋势。

5、学生学业成绩测评

每学年对几个年级的学生,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分学科进行测试。这种测试以纸笔测验为主,适当采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测试、实际操作等。

6、个案研究

针对学生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及其影响因素,采取目的性取样的方式,在群体测验与调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样本,结合校本教研,对某个专题进行深入研究。

(一) 组织体系

建立学校、学科组二级评价体系,把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分解和细化为评价目标,学校、学科组二级监控评价组织,根据管理职能,在不同层面上实施分层监控、分项监控。对各相关因素作出及时的监测、准确的诊断、科学客观的评价和有效的反馈矫正。

1、校级评价组织主要负责学校的教学质量的评价,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的评价领导机构,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具体工作。

2学校是教学质量评价的实体,是实施教学质量动态监控、常态监控的最有效、最关键的环节。根据中心校的评价标准的要求,在学校各层面上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形成一个完善、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网络。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操作办法,明确不同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将其落实到每一个学科、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对各学科、各年级、各教学环节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常态监控,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关键因素,及时地分析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尽量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始发时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学质量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学校(中心校)教学质量二级评价专项督导制度。根据管理的职能和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在不同层面上,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对小学教学质量以及评价体系的运行进行督导。

2、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学校要建立教学质量反馈调控制度,对日常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调控。

3、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制度。

4、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按照县、中心校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办法的要求,建立对小学生进行学业水平抽样测评的制度。

5、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年度分析评价报告为成果呈现形式的教学质量分析评价报告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教学质量作出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教学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奖励制度,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进行奖励。

教学质量的评价,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研究课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阶段分步骤实施,才能得以不断的完善。根据实施的情况、学科课程标准的变化和每学年工作特点不断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学中要注重积累有关资料,对照本方案认真实施。每学年采取撰写自评总结,自评打分,由教导处组织进行评定。

1、按照学校原有基础和办学条件分组评价,实行质量等级奖励制。

2、在中心校制订《考核细则》基础上完善。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二

全县各初中、小学。

评价内容主要分五部分,即:毕业年级教学质量、非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学生特长培养质量、教学教研管理质量、县城学校加分项。

具体项目设置及分值见附件。

评价由县教研室牵头,联系基教股、电教室、招考办等职能部门,分别根据中考、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及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县级以上各类活动竞赛获奖情况、教科研开展情况和教学管理情况等,对各中小学的教学目标进行综合的终结性评价评分。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分开考核。无初三年级的中小学只考核小学。

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统一安排在第二学期期中进行,抽测年级为小学四、五年级,初中七、八年级,随机抽测其中一个年级。抽测内容为综合素养(笔试,“课外阅读<语文教材中推荐的必读课外阅读书目>与硬笔书写”)。

(一)各校学生数、中考成绩及青科普、体育、艺术(含书画、文艺)等特长比赛(均指现场比赛)获奖等数据资料由教育股、招考办提供。

(二)小学六年级统一质量监测成绩、非毕业年级质量抽测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不含通讯赛)、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立(结)项等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教育股、电教室提供。

(三)小学英语考试卷面成绩为100分计算,不再折算。

(四)教学质量目标评价的全部数据资料由县教研室汇总统计。

(一)中考质量目标指数:章某某中学尖优率8%、优秀率25%、及格率70%;横水中学、思源学校尖优率6%、优秀率23%、及格率65%;其他乡镇中学尖优率5%、优秀率18%、及格率55%。按录取xx中学人数对应计算各率,提前招生人数(若未提前招生则为中考总分前100名人数)比率对应尖优率,统招人数(含师范定向生)比率对应优秀率,均衡及以上招生人数比率对应及格率(体艺特长生被xx中学录取且到xx中学就读学生算及格生);总均分按实际成绩计算。以年报九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总均分以报考人数(加超限辍学人数)为基数计算。各学科中考成绩统计以中考实际成绩为准。

(二)小学毕业统测质量指标:xx小学、章某某小学——优秀率74%、及格率93%;横水小学、思源学校——优秀率70%、及格率91%;其他乡镇小学——优秀率69%、及格率88%。按年报六年级学生数为基数,加减中途正常变动人数,计算各率的实际比率和完成率。

(三)非毕业年级抽测质量指标: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都以全县平均值为目标指数。

(四)中小学质量目标指数每学年综合各方面情况酌情调整。

县教科体局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对先进者给予表彰奖励,其中设: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先进单位”奖14个(县城初中2个、小学3个,乡镇初中4个、小学5个):评价总得分居前者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xxx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3名,县城小学评价总得分居全县前4名,且总分达640分(800xxxxx80%=640分)以上,也为先进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进步奖”2个(中学、小学各1个):评价总得分名次比上一学年提高幅度最高者为进步奖获奖单位,予以奖励。

评价总得分名次跟上学年相比后退3位以上的学校,不予表彰;九年一贯制学校若初中或小学评价得分位于倒数3名且无进位,不予表彰;若出现前者情况,按顺序由评价总得分或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评价总得分名次提高幅度最高者若并列,同获进步奖;提高幅度低于3名的,不予奖励进步奖;进入先进单位的学校,不再另评进步奖,按顺序由提高幅度列前者获奖。

对于评价总得分位于末位的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学校评先评优资格,学校班子成员不可调动,教师不可参加进城考试,酌减该校评先评优数额,校长要对教学质量工作提出整改措施,xxx主要领导、分管领导xx县教研室。

学校若因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xxx及上级党政部门书面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资格。

评价总得分连续两年位居全县倒数三名且较上学年无进位的学校,或质量连续两年严重滑坡(单次排位下降,初中达8名以上、小学达10名以上)的学校,免除该校校长职务,当年不能评先评优;教学质量连年在下游停滞不前的学校,将对该校校长进行岗位调整,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县城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在县城同类学校居末尾的,该校校长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七、本方案xxx,具体由县教研室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三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20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20xx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四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十条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评定办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反馈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五

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依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高〔20xx〕5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xx〕6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方案。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1.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附件1~3);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六

评价是数学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对评价问题提出了新的理念与方法,倡导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小学数学学习评价制度,是推动小学数学课程改革的关键。为从实践层面上探索出一套科学、简便、易行、重实效的学习评价体系,我区在数学教学评价方面作了一些尝试。

以往的评价制度过于注重纸笔测验,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其改进与激励功能,造成学生惧怕考试,丧失学习信心,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进行评价改革势在必行,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需要营造良好的评价氛围。

(一)加强培训,形成共识

我们利用学科培训时间,帮助学校和教师转变评价观念,大力宣传发展性评价的新理念,争取学校对教育评价改革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形成新的共识。

(二)制定方案,宏观导向

为了让新的评价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实践,我们每学期都尝试制订了《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在方案中,对评价的理念、评价内容和方式及评价注意事项都作了说明。为了给各学校在评价工作中留下实践探索的空间,在方案中指出了评价方式除书面考查由教研室统一命题外,其余评价方式由各学校教师结合评价内容及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情况,反映学生的进步历程。为帮助学校进一步掌握评价方法,我们召开了各校教学副校长和主任会,下发了方案,并建议各学校也制定出适合本校学生特点的评价方案。

(一)改革评价内容

由过于注重知识向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转变,评价的内容除学生的学业成绩外,还依据课程标准,从“情感与态度”“合作与交流”“课外实践”等非学业方面进行评价,丰富了评价内涵,关注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情感与态度”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等;在“学习的过程与方法”中,考查了学生的学习方式、自主学习的能力、质疑问难的能力、探究精神、合作与交流的能力等。

在试卷命题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命题的指导思想:力求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xx年版)》的基本理念。整个卷面试题类型要广,注重贴近于学生的生活。不仅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反映出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理解问题的能力、特别要考查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编制试卷时,注意改变了传统的教什么就考什么,怎么教就怎么考的思维模式,力求从传统命题题型格式化、题材课本化转变为题型多样化、题材情境化的命题方式,使命题融入生活现实,符合学生需要,体现能力化、个性化和人文化的色彩,切实转变学生怕考、厌考的被动情绪。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命题体现了人文关怀。数学教学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数学学习水平,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与态度,体现关心人、尊重人、发展人的理念。因此,命题注意体现了人文价值,关注学生精神世界,关注学生的需求,使原本呆板的试卷成为学生与知识、情境、教师对话,心灵交汇、情感交流的载体。例如:对传统试卷的表述形式进行了“改头换面”,设计了卷首语。其中包含了教师对学生的热情期待与鼓励,促进了师生情感的互动交流,充满人文关怀。另外题目要求改变了以往的'陈述形式,而是以亲切鼓励的口气表述,让学生充满了自信感。

2.命题体现了尊重学生的个性选择。学生的数学学习活动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考试不能视学生为被动检测对象,命题要给学生一定的自由度和自主性,为学生提供一个激活灵性、张扬个性的平台。因此,在每学期命题时,都注意设计一些答案丰富多彩的开放性题目。例如:二年级试卷中,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在括号里填上时刻,并在钟面上画出时针和分针,目的是考查学生能否正确地认读时刻,在这里给了学生较为开放的空间。又如:根据题目中的数学信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解答,不仅给学生创造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而且能满足不同学生对数学的不同追求,尊重了学生的差异,从而体现了命题的个性化色彩。

3.题目的呈现方式多样化,内容贴近了学生的生活。特别是解决问题呈现方式上有所突破,或者文字叙述、或者表格式、或者图画式等,体现了图文并茂。题目内容情境化,融入了现实生活。评价内容的确定与改革,对教学起到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增强了教师依据目标进行教学的自觉性。

(二)改革评价方式

由单一方式向多种方式转变。由于评价的自主权下放给各学校,下放给一线教师,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参与评价改革的积极性。各学校成立了教学质量评价小组,制定了评价方案,组织教师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评价的关键项目和指标,评价的方式及具体的操作步骤等。方案的形成过程,变成了深入学习教育评价理念的过程,变成了教师深度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聪明才智的过程。许多学校除进行书面考查外,还进行了口头评价、作业批注评价、课堂观察评价、单元测试评价、问卷分析调查、建立成长记录袋等方式,把阶段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激励了学生不断进步。有的学校还将课内评价与课外评价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到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还有的学校将统一评价与差异评价相结合,但更多关注的是差异性评价,即给学生提供多次评价、多层次评价的机会,拓宽了学生的发展空间。如: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可以允许他们重考。对于作业、提问、活动、操作分为不同的档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价层次,只要有进步就给与充分肯定,鼓励学生分层递进。此外,为了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成功的机会,有的学校还设立了单项奖、特长奖、进步奖等,让每个学生都捧着奖状回家,极大地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革评价主体

由单一评价向多元评价转变。许多学校在评价中采用了学生自评、生生互评、家长参评、教师综合评定的民主的、开放的多方民主评定法,让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人,使评价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动力,成为学生发现和调整自我成长方式的重要途径。在评价中,为避免教条的理解评价主体多元化,我们强调并不是所有项目评价都要多方参与,而应有重点。比如:知识领域的评价主要由教师、学生完成,情感与态度、学习方式则应由学生、同学、家长、教师共同给与评价,从而提高评价的效度,使评价真正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四)处理好评价的结果

教研室对学校进行书面考查后,对考查的结果重在加强分析指导,及时召开书面考查试卷分析会及每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分析会,反思教学中的不足,同时为学校和教师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意见。在对学生评价结果的处理上,建议各学校采用“等级+评语+成长记录袋”的方式呈现。

(一)促进了学校、教师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

评价的改革使学校和教师清楚地认识到,对学生的评价,不能仅停留在试卷、分数上,而要体现新的人才观和教育观,充分发挥了评价的诊断功能和激励功能,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自我反思和改进的过程。在操作过程中,虽然教师的工作量加大了,但却锻炼和培养了教师的能力,提高了教师素质。

(二)增强了学生学习的自信心

评价改革,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学生对评价形式感兴趣,主动参与,促进了学生情感、认知、思维和能力的发展。特别对于那些学习上暂时有困难的学生,极大地增强了他们学习的自信心。

(三)改变了家长的观念

评价改革,促进了家长教育思想的转变,使他们由原来只关心孩子的分数变为关注孩子各方面素质的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的质量评价。

当然,在评价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中,我们也存在一些困惑,如多次评价是否会使部分学生养成不刻苦学习的习惯,评价内容如何更科学、更全面、更客观、更简明易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推进。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原则 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指标篇七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和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小学、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内涵、持续发展,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师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原则,结合我镇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1、小学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评价。为及时调研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现状,加强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过程管理,市教育局每学年对小学六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抽测。全镇每学期对小学一至六年级进行综合素质检测。

2、学前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为提升学前阶段幼儿综合素质,每学期对大、中、小班进行素质测试。

3、小学、幼儿师生综合素质随机抽测评价。为提高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学科,师生共同参与检测。通过听课等活动,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检测,现场诊断,及时反馈,及时评价。

4、小学、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教学评估。为全面评价小学和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对所辖完全小学、幼小一体园、幼儿园,从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研管理、校本研修、评价管理等方面进行教学评估。

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等22个教学单位

评价根据学科特点,采取开放性测试或综合素质现场测试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

1、教育局组织进行抽测、测试。全镇各校在教育局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教育局对小学一至六年级中任意一个年级的综合素质抽测;每学年小学六年级综合素质测试。抽测、测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实验课程实施计划》,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2、全镇组织进行一至六年级综合素质检测。中心学校将根据教育局期末试卷进行检测。检测由各学校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进行,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3、全镇组织学前幼儿进行综合素质检测。全镇各园在中心学校指导下组织抽测、测试,每学期期末对幼儿大班、中班和小班进行测试,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要求。

4、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综合素质随机抽测。每学期通过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从学校随机抽取任意年级、任意班级、任意学科,由学科题库中随机抽取样题,对所在班级的师生进行该学科的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平时听课评课,当堂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及时诊断,当堂反馈、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5、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评估。

(1)评估时间:每学年的第一学期。

(2)组织形式:中心学校对其所辖小学(除教育局抽测评估学校)进行教学评估。

(3)评估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评估标准》,按照基本程序进行,中心学校及时汇总各学校、教师的评估结果,并记录评估档案。

各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全市测试、抽测权重为50分,全镇测试权重为30分,教学评估权重为20分。

1、奖励。中心学校按完全小学、不完全小学、幼儿园系列分别设教育教学质量优秀奖和先进奖。

(1)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500元、300元。

(2)不完全小学系列:设优秀奖1名(第1名),先进奖1名(第2名),分别奖校长(负责人)300元、200元。

(3)学科单项奖:以每学期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全镇单评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4)幼儿园(学前班)综合测试成绩参照以上执行。

(5)对于在市局及其以上质量抽测中成绩突出的(排名在参考单位总数前三分之一),另奖校长和任课教师xx元。

2、惩罚。综合成绩排在本系列最后一名的'学校,定为待合格档次。第一年待合格,通报批评并由校长作出检查;连续两年待合格,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待合格,免去校长职务。从 年第一学期起,三年一轮,循环统计。

1、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校长(负责人)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包点中心学校校长实行一岗双责。

2、切实抓好综合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评价方案,将每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载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评、绩效工资发放、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成绩按倒数第一计算,实行一票否决,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1)不执行三级课程计划,不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

(2)在组织检测、抽测和评估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瞒报学籍,冒名代替;考风、考纪出现严重问题的。

(3)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单纯以检测分数作为评价唯一依据,而不考虑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提高的。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评价方案解释权归贺进中心学校,奖惩金从绩效工资中落实,方案中所涉内容与教育局及其以上主管单位和部门相冲突的,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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