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共同协商,就________商城档口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自有__________商城( )楼( )号档口,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2.双方同意租赁期限为叁年,期限起于___________商城正式开业之日至预定时间止,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付给甲方档口租金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交付方式:一年一交付。
4.乙方付给甲方商场经营保证金 元,如违反商场规定,则乙方自行交付罚款,与甲方无关,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反商场规定,甲方则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的经营保证金。
5.甲方根据___________商城统一标准和要求,负责该档口营业前所必要的各项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6.在该档口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物业费、电费、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7.如果乙方中止租赁,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8. 乙方应爱护商铺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乙方应完好归还承租的商铺。
9.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二0____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座落于 沈阳(市) 区 锅炉房院内 租赁给乙方用于 (占地)面积:m2
二、租赁期限为 壹 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日。
三、租金为人民币
四、租金支付方式: 上打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内,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负责租赁物的检查、修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费对其存放的货物进行保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存放货物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物内如有水、电及取暖等设施,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燃气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一切因使用租赁物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不含在租金内,上述费用乙方需单独核算、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支付。
八、乙方负责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卫生、质量监督、门前三包等有关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届时乙方须即时将租赁物退还甲方。
1、乙方如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合同。
2、如遇甲方生产需要或政府动迁需收回租赁物,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搬迁当月租金正常收取,剩余租金甲方按月退还。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3、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租金不退。
十、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它事项有:
1、乙方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他方,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如有发生,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租金不退,并且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任何损失。
2、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得对周边场所造成环境污染,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以及乙方承租房内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赔偿任何损失。
4、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应严格遵守市政府有关环保文件的要求,做到排放不超标,环境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如因超标受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7、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工作自行管理。如发生安全生产、火灾、物品被盗等事故,所造成的事故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
1.甲方不负责提供水电及取暖设施,乙方发生的水、电及采暖费需单独挂表核算并自行承担。严禁乙方在承租范围及周边范围内安放、动用火源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合同解除时,乙方投入的场地平整、库房搭建、房屋装修等费用,甲方不负责赔偿。
3.乙方承租期间,不得干扰周边住户及甲方正常生产活动,不得进入租凭场地外甲方所辖其他范围活动,如有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4.场地内现有两间房屋产权归甲方,租凭期间乙方可以使用并负责该房屋的检查、修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合同解除时,甲方不负责赔偿。
5.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性,在本租赁合同签定前,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四至范围设臵围栏或围墙将甲方土地与周边建筑物隔离。
6、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要现场交接,对甲方锅炉房内设备、设施进行实物盘点并签字确认。乙方在承租期内,负责承担甲方所属塔湾供暖所范围内的值班值宿工作并保证甲方锅炉房建筑物及内部设备、设施安全。如发生物品被盗事件,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造成损坏应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讼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月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租金交纳方法,经济责任,注意事项特定如下:
一、甲方现将建筑模板规格 92cmx183cm(大板)___张。散板共计:___平方米,步步紧____条,牵梁杆___条。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天,共___次。
三、“大板”押金____元/张。租金_____元/张。:“散板” 押金____元/㎡。租金____元/㎡,共计押金¥____元。“步步紧”押金____元/条,租金____元/条。共计押金¥___元。“方木” 押金___元/条,租金___元/条,共计押金¥____元。“牵梁杆”押金____元/条,租金____元/条,共计押金¥____元。
四、双方签订合同后,装、卸车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必须爱惜甲方材料不得损坏。“大板”不得锯短、锯窄。四个角均损坏面积不得大于5平方厘米。如有损坏按“散板”每平方押金回收。“散板”归还时每张宽度不得少于20cm,长度不得少于150cm.“散板”如不足宽度、长度。将不予以回收。“方木”归还时长度不得少于160cm。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按时归还或超次,按以上租期日期平均租金计算。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生效。执行中若有不遵守协议者,必须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申请,租用 _ 型塔机 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誉,经双方同意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1、塔吊租赁费用按月包干,每月租费人民币 。(不开发票)不满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每天人民币 。
2、机械进出场费为人民币 ,机械安装调试完毕,由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场费,从即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3、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满一个月后次月的10天内付清上月租金,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并要求付清租金。因此而造成的停机,停机期间租金不变。()因停电、节假日或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停机,停机期间租金不变。
4、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塔吊时,付清所有租赁费,如甲方不付清租赁费,乙方有权延续计算租赁费,直到塔吊拆除。
1、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并承担基础制作费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源,并将电源引到塔吊下的电源箱。
3、积极配合乙方设备安装,拆除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4、负责设备进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设备零件被盗,甲方负责赔偿。
5、免费给乙方操作人员安排住宿,在本公司食堂就餐(餐费自理)。
6、必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设备的进场和出场。
1、积极配合甲方施工,准备两名操作人员,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
2、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及时处理故障,做到一天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24小时内排除,月累计停机维修,不超过3天,如果超过3天,甲方扣相应的台班费。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拒绝一切违章指挥,严格违章操作,凡属操作原因发生事故,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配备专职指挥人员,因指挥造成的失误或乙方人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服从甲方、总包、监理、业主等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不得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1、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撕毁本合同,否则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仅限 工程使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盖章,经签字、盖章,合同即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上诉至法院,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五
1、船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代号:barecon“a”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点
4、租船人/营业地点
5、船名(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登记吨位/净登记吨位
10、建造时间/建造地点
11、总载重吨位(约计)按夏季舷及长吨计算
12、船级(第8条)
13、船级社最近一次特检日期
14、其他项目(并依第13条列明船级证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条)
16、交船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条)
18、还船港(第3条)
19、连续日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0、进干船坞周期(如与第2条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区域范围(第4条)
22、租期
23、租金(第9条)
24、支付币种及方式(第9条)
25、支付地点、收款人及银行帐户
26、银行担保/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选择适用第21条)
27、抵押(第10条);如无抵押免填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第11条(e)或按第12条(k)说明船舶价值填列)
29、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船东投保的附加险
30、依第11条(b)或第12条(g)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险
31、经纪人佣金及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只有发现的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才填列)
33、适用的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用/购买协议(注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兹相互同意应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该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经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内列明时,第三部分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当与前两部分条件发生抵触时,前两分部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签字:船东(出租人)________签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1、交船港
船舶将在第15条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并备妥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接收。
船东应在交船前和交船时做到克尽职责使船适航,并在船壳、机器和设备的各个方面准备好投入下述的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备各项有效合格的证书。船交给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为船东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义务,此后,租船人就没有权利由于对该船的主张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向船东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但船东应负责由于该船只交付时存在的船舶、船舶机器或装置的潜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换新,但这些缺陷必须是在交船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对此在第32栏另有订明。
2、交船时间
交船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经租船人同意者外。
对于船舶预计何时可准备好交付,船东要给租船人不少于30个连续天的通知,除非第19栏另有协议者外,对于船舶情况的变化,船东要和租船人随时通消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17条订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如果船舶将延滞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可交付,船东应在能够合理肯定船只将于何日备妥时应当尽快给租船人发出通知,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他们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该通知后的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那么船东通知中的船舶备妥日期之后的第7天将认为是本条款中的一个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区域范围
船舶将用于进行合法的贸易,在第21条内列明的航行区域范围内载运合适的合法货物。
无论本租船合同中有无其他条款规定,双方协议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中明确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料。但对于使用于或拟使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医药或科学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东对装运的批准。
5、检验
交船和还船检验,船东和租船人将各指定验船师测定并书面证明船舶在交付时和还船时的状态。起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由船东负担,退租检验的费用或如有时间损失则由租船人负担,如有时间损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计算,如需要进坞,进出坞费用亦包括在以上费用内。
6、检查
船东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船舶进行检查、检验或授权验船师代表其进行检验以查明船舶状况和确信船舶获得正常的修理和保养,在干船坞内的检查或检验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进干船坞时进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级检查间隔安排船舶进坞,则船东有权要求安排船舶进干坞检查,如查明船舶处于本租船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状况时,则检查和检验费用由船东负担,只有在查得船舶须经处理或保养以达到所规定的状况时,检查和检验费用才由租船人负担。所有检查、检验和修理的时间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当船东提出要求时,应容许船东检查船舶的航海日志,每当船东需要时向他们提供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只遭受损坏的全部情况。如有需要,租船人应不时将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务通知船东。
7、财产目录及消耗的油和供应品
在接船和以后还船时,租船人应会同船东对船上的整个设备、全套装备装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应品编制一套完整的财产目录。租船人和船东将分别在交船和还船时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润滑油、水和未启封的供应品,并分别按交船港和还船港的当时市价交付费用。
8、保养和营运
(a)在租期内,船只将完全为租船人占有和由租船人全权安排作各种用途,并在各个方面处于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应对船舶、船机、锅炉、装置和备件进行良好的保养维修,使之处于有效营运状态,并要按照良好的商业保养做法进行保养。另除了第12条(1)所规定者外,他们应使第12条内提到的船级不过期并保持其他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
对于必需的修理,租船人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如租船人没有这样做,船东有权将租船从租船人处撤回,船东这样做不必提出什么抗议书,这样做也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者外,如果由于船级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于实施强制性的法规而为了船的继续营运必须进行改进、改变结构或添置费用较多的新设备,费用超过第28栏内船舶的水险价值的5%时,则有关各方有权合理地重新谈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谈判时尤其要考虑到租期还剩多少时间,并对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费用如何分担的比例作出决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联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门关于油类及其他污染损害的要求,为了使船舶不受处罚或交付费用,合法地进入、停留于或驶离任何港口、地点、任何国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连水域,无任何延搁地执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须安排经济保证或承担经济责任,不论有关政府或主管部门是否已合法地提出这些要求,这种义务均是存在的。租船人应安排这方面的付款保证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费用由租船人单独负担。如租船人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则船东所受的一切后果(包括时间损失)均应由租船人给予赔偿。
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计划(只适用于油轮),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时,租船人须安排船舶参加油轮所有人自愿承担油污责任协定及其他类似的强制性计划并安排船舶在租期内部参加此类计划。
(b)租船人应为船舶配备人员,供应伙食和为船舶航行、营运、燃料供应和在租期内随时需要的修理负担费用,租船人应支付船舶的使用和营运的各种费用,包括外国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税款。船长、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即使由于某种原因系船东所委派,但他们实际是租船人的雇员。
租船人应遵守船员的登记国和租船人自己的国家关于高级船员和一般船员的有效规定。
(c)在租船期内船只将保留现在的船名(见第5栏)和悬挂第6栏栏内船旗国的旗帜,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确定颜色油漆船舶,装置或使用他们的烟囟标记和悬挂他们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装置或重新装置的费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时间作为租期内时间计算。
(d)在未先征得船东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对船舶进行结构改变或对机器、装置或备件进行变动。如船东同意,租船人应在租期结束前将船舶恢复到小样(如果船东有此要求的话)。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的装备、设备和装置,条件是在还船时将同样的或实际上相等的这些装备等以在与收到时同样良好的状态还给船东,一般的损耗除外。租船人应在租期内及时地对那些损坏和耗损不再适于使用的设备项目加以调换。租船人要努力使损坏、耗损或丢失的备件或设备的修理和调换在工艺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价值,租船人有权自己支付费用及承担风险增添设备,但租期结束时,如果船东有要求,租船人应拆除这些设备。
船在交船时船上所有租来的任何设备包括无线电设备,租船人应予保存和维修。租船人应承担船东签署的有关的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并偿还船东支付的所有有关费用和为符合无线电规定所需要的新设备。
(f)租船人应在需要时安排船舶进坞,清洁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于在交船第18个月内进行一次,除非第20栏另有协议。
9、租金
(a)租船人应按第23栏列明的每日历月的包干金额付给船东租金,从船只交付给租船人的日期时间开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协议的包干金额,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将船还给船东的日期钟点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外,如本条的附条(c)适用的话,应于每个月的第一天用现金不打折扣预付,货币和支付方式如第24栏所列明,支付地点见第25栏。
(c)第1个月和最后1个月的租金如不足1个月则按照当月日历月天数比例计算,并照此预付。
(d)如船舶灭失或失踪,从船舶灭失最后一次收到船舶的电讯的日期和时间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预付的租金作相应的调整结算。
(e)如拖欠租金超过7个连续日,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议书,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续的干预,亦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关于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赔要求。
(f)对延迟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东保证并没有将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栏另有列明者,船东只保证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将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经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称“经批准的抵押”,而经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称“经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险和修理
(a)在租期内租船人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投保各险的样式须经船东书面批准,船东不得无理拒绝给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险、战争险和保赔责任险应维护船租双方及“经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话)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险方面维护他们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为维护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如果租船人没有按上面附条(a)的规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险的任何一种,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可能对租船人的其他索赔要求。租船人经船东和承保人批准,应进行所有属于投保范围的修理和承担给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费用以及属于保险范围的收费、开支和债务(以上支出,以后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偿还)
关于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规定的相对或绝对的免赔额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负责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根据本条的附条(a)进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作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东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此项需要的保险的承保人同意的书面的副本。
(c)在按本条的付条(a)的要求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d)船东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租船人将船只委付给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e)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的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栏栏中所列的金额。
12、保险、修理和船级
(a)在租期内船东应负担费用为船舶投保水险和战争险,保险单格式和附件。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船舶灭失或船舶、船机装置的损坏,或为了免除属于保险范围的对船舶或船东提出的索赔,或为了解除船舶或船东的责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船东、承保人没有任何权利向租船人要求赔偿或代位取得赔偿。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险单上的抬头应以他们共同的名义。
(b)在租期内,租船人应按照船东书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赔责任险,并支付费用。对于格式,船东不得无理拒绝批准。如果租船人没有按附条(b)所规定的要求安排保险,船东应通知租船人,租船人应在7个连续日内改正上述情况;否则,船东有权从租船人处撤回船舶,这不影响船东对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赔要求。
(c)如由于租船人的行为或疏忽造成此处规定的任何保险失效的话,租船人应赔付船东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赔偿船东所有索赔的要求,而这些原本属保险范围。
(d)租船人在经船东或船东的保险人批准后应安排所有属于保险范围的修理和承担支付按本条附条(a)规定的保险和承保范围的所有与这些修理有关的杂费以及收费、开支和债务。对于这些开支租船人在提供帐单后通过船东保险人取得偿还。
(e)其他不在保险范围的,或未超过所投保险的可能相对或绝对免赔额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负责安排进行,并清付发生的有关花费和开支。
(f)按照本条附(d)和(e)的规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条潜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时间包括绕航,应作为租期内的时间计算并成为租期的一部分。
由于进行这些修理期间需要使用和营运船只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船东不予负责。
(g)如上述保险的条件允许有关方安排附加保险,则各方附加保险的金额将分别限于第29和第30栏所列各方的金额。船或租船人(根据具体情况)应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险的详细情况,包括保险证明或保险单,以及在必须经承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承保人书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条的附条(a)的要求,为船只安排了保险,而船只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时,所有保险赔款应付给船东,由船东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进行分配。
(i)在船东按照本条的附件(a)安排的保险项下,船舶变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本租船合同将从招致这种损失的事故发生日期终止。
(j)租船人在船东提出要求时,应迅速办妥所需要的有关文件,以便船东将船舶委付给承保人并提出推定全损的索赔要求。
(k)按本条附条(a)的规定所投保水上险和战争险的船只价值系第28条中所列的金额。
(1)尽管有第8条(a)的规定,双方协议根据第12条的规定,如适用的话,船东应在船的租期内使船始终持有未过期的船级证书。
13、还船
租船人应于租船合同到期时按第18栏列明的一个安全和不冻的港还船,租船人应给船东不少于30天的初步通知少于14天的确切通知,预告预计还船日期、还船港口区域或还船港,以后船期有任何变化应立即通知船东。
如果船舶奉命进行的该航次结束可能超过租期合同到期日时,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该航次,但条件是要合理地计算出该航次,在确定结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时间完成而还船。
船舶在还船时应具有与交船时一样好的结构状况和条件,自然损耗不影响船级的除外。
还船时,船舶的检验周期应该是最近期的,船级证明应至少还有第14栏双方协议的那几个月的有效期。
14、无船舶留置
租船人将不承受也不同意继续存在由他们或他们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对船东的船舶所有权和利益有优先权的留置或债务。租船人进而同意在租期内在船的显着地方牢固张巾或悬挂一个内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东名)的财产,租给(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条款,租船人或船长均无权利、权力和许可造成、招致或允许任何留置强加在本船。”
租船人对在租期内当船舶在其控制下发生的对船的任何性质的留置,对于由于艇船人对船舶的营运,或由于其对船舶或船舶营运方面的疏忽而发生的对船东的任何索赔,租船人将予船东以赔偿和使船东不受损害,如果船舶由于租船人营运船舶产生索赔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应负担费用,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获释,并负担保释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15、船东的留置
关于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赔,船东可以留置所有货物、第二承租人付给原承租人的运费和承运货物的运费,而租船人由于预付了钱而没有所获可以对船进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带,均归租船人受益,而为此遭受的损坏和修理费用应由租船人负担。
17、残骸的迁移
如船舶成为残骸或航运的障碍,对于船东因此而应付的不论多少金额,租船人应赔偿船东。
18、共同海损
如有共同海损则按1974年约克枣安特卫普规则或在事故发生时通用的修订的该规则进行理算。
19、转让和光船转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东书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将本租船合同转让,亦不得将船舶转租,但船东不得无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转让、光船转租要以船东所批准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20、提单
租船人对本租船合同项下,为装运货物签发所有提单都要加上一个首要条款,该条款要有在本行业中强制适用的关于承运人对货物的义务、责任的法规,如无法规,提单应包括英国海上货运法,提单也应包括新杰森条款和互有过失碰撞责任条款。
租船人同意赔偿船东由于船长、高级船员或代理签署提单或其他单证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21、银行担保
租船人作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义务和保证,承担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银行担保和付款保证书,金额和地点如第26栏。
22、征用/买进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租本船(以下称“征租”),不论“征租”发生在租期内什么日期,也不论“征租”的时间多长,是无期限的,还是有期限的,也不论在租期的余下时间是否继续“征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认为因此失效或终止,而租船人应按租船合同订明的方式连续支付规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该合同中的规定终止为止,但是“征租”时船东已收到或将可以收取的征租租金或赔偿将在余下的租期内或“征期”期内(两者取其短者)付给租船人。
当征租租金付给租船人时,本租船合同项下的租金同时要付给船东。
(b)如由于船舶被强制买进或所有权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征用致船东对船舶的所有权被剥夺时(以下称“强制买进”),那么,不论这“强制买进”在租期内哪一天发生,本租船合同将被认为从“强制买进”那天起终止。如果那种情况发生,租金要付到“强制买进”的日期和时间,租金不退。
23、战争
(a)由于任何实际或威胁性的战争行为、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海盗或敌意行为,或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对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货物的恶意损害、革命、内战、内部动乱、或由于国际法的施行致一个区域有危险时,不得指令船舶驶向或继续驶向该危险区域的任何地点,亦不得将船投入该危险区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务,亦无论如何不得使船面临或遭受由于实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风险或处罚,亦不得载运任何可能带来下列各种风险的货物,即使船遭受交战或战斗中的政权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统治者的扣留、俘虏、处罚或其他任何种族的干预等风险,险非事先取得船东的同意。
(b)关于船只的离港、抵港、航线、挂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只有自由权遵照其船旗国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该政府许可的代理,或声称代理他的任何个人(或团体)的命令或指示办事,这也包括根据船只的战争险条款有权发出这种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员会或个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个国家之间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英国、美国、法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如果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革命或内部动乱,妨碍船只正常营运者,船东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条的规定将船还给船东。如船上有货物,则在目的港卸完货后还船,如在本条所述情况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则船在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货后还船。如果船上没有货物,则就在当时所在港口办理或船东指示的附近一个开放的安全港口还船。在各种情况下,应按第九条的规定继续支付租金,并且除了上述的情况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规定将适用到还船为止。
(d)如果为了遵守本条的有关规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关规定的,均不能认为是不照本合同办事。
24、佣金
对于本租船合同项下所有的租金,船东要支付佣金给第31栏所列的经纪人,佣金率见第30栏,但在任何情况下,佣金不得少于任何一方违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没有全部付足时,应负责的一方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
如双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东要赔偿经纪人佣金损失,但遇到这种情况,佣金不得超过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栏所列双方协议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关于本租船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将提交伦敦仲裁或在第34栏双方同意的地点仲裁。根据情况,纠纷将由有关双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来解决。如果有关方对指定的单一仲裁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纠纷应由三位仲裁员来解决,每方指定一仲裁员,每方指定的仲裁员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员。如果仲裁员们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哥本哈根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工会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员拒绝担当工作,或没有能力担当工作,则指定的一方应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员来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员,并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向另一方发出缺席的通知后两周,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员,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在接到已经指定仲裁员的一方的申请后,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员。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应是最终的裁决,对有关方都具有约束力,在需要时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当局像法院的判决一样执行。
使用于通过抵押提供资金的新造船租用购买协议。
(可供任意选择的,只适用于在第29栏明确协议和说明的情况)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时,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责任,兹协议在支付了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后,按第10条租船人已购得该船和获得船舶的一切,船价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迟支付不超过7个连续天,或延迟支付是由于租船人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则第二部分10(e)条款中的船舶撤回权将不予适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迟将使船东有权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东称为卖方,租船人称为买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满期时,由卖方交船给买方。
29、卖方保证在交船时,除了属于买方原因的债务或经协议在船交付时不予付清的现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债权和海运留置权。如有在交船前发生的对船舶的任何索赔要求,卖方只承担对这些索赔所造成的后果,给买方以赔偿,但限于能够证明卖方对这些索赔负有责任的部分。凡是关于船舶的购买和买方船籍登记的一切税款、公证费、领事费以及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买方负担,关于结果卖方的注册登记的所有一切税款、领事费其他收费和开支均由卖方负担。
在支付最后一个月租金时,作为交换,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件经正式证明,办妥合法手续的卖契以及列明登记债权(如有的话)证明书。在交船时,卖方应为船只从船舶登记方面注销作准备,并提供注销证明给买方。
卖方应在交船时交给买方全部船级证明书(船壳、机器、锚、链等)以及卖方有的所有图纸。
30、无线电设备和航海仪器,除非是租用的,应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费。
31、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在交付给买方前,其风险和开支,应由卖方承担,并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项条件为准,船只及属于船只的一切将按照交船时的现状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后,对于可能有的各种缺点或缺少,卖方不予负责。
32、如船长、高级船员和其他人员系由卖方所委派,买方承担付费将他们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条光船起租的那个港口,或支付相当的旅程费用由他们回其他任何地方。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对面 号至 号楼房2至5层出租给乙方,每层面积为150平方米,并由乙方自主分租,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以下合同内容:
一、期限: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五年。
二、租金: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租金人民币:每层楼为人民币()。
三、押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给甲方押金为人民币:(正),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利,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全额退回乙方押金为人民币:()。
四、装修期间:甲方自交楼给乙方开始,给乙方免租50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50天)作为装修期。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限期收取租金。(每月租金10号前交)。
2、甲、乙双方有权利增加相关设备,如水电设备,消防设施等。
3、甲方交楼给乙方时必须办好房屋出租证。
4、甲方交楼给乙方的标准:
(1)水源、电源到一楼门口。
(2)内墙四面粉白。
(3)每层楼均铺地砖、卫生间。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将楼层内部自主分隔,并出租给租户。
2、乙方有权向租户收取租金、水电费等其它费用。
3、乙方义务在收楼后保证每层楼水电到位,并安装排污设备。
4、乙方共投资人民币:(¥)负责供水、排污、安装水、电及部分隔墙、铁门等设备。
5、合同到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不得擅自迁拆相关固定设备。
七、乙方有权在6楼天面自方搭建,合同到期不得拆迁。
八、如门窗等意外损坏,乙方要装好。
九、交楼后,乙方在出租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以及其它任何意外事情,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6楼三个房间在合同生效期间免租。
十一、以上合同内容由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严格遵守,如由有一方违方,将付给对方相应损失赔偿。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及单位(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当地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坐落地点及结构情况:
1、地(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具体位置和面积见合同附件。
2、该房屋现有分布和结构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二.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
2、该房屋租金按年支付,采用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
四、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及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因使用需要对出租房屋或屋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须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甲方有权对装修或改动情况进行监督。合同期满时乙方不得移走自行添加的结构性设施,甲方也无须对以上设施进行补偿。
五、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双方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六、乙方违约的处理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
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租金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据实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有关费用时,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3、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未能将设施完好的房屋及时交给甲方,乙方应按原日租金的贰倍按实际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所预付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
七、特别约定
由于乙方生活、生产的需要,可将该出租房中的d房屋(d房屋面积98㎡,具体位置见附件)拆除,租期届满乙方须无条件还原所拆除房屋,使其恢复原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一份4页,含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八
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西南税务分局:
兹有的法定代表人/股东 、于20xx年02月20日与邓宝林签订了承租 的铺位租赁合同,该行为系我司成立前全体股东的授权行为,现我司对该行为再次予以追认,并承诺自觉履行该合同产生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特出此证明!
证明单位:
日期:20xx年04月12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决定将 村民小组具有集体所有权的9亩)出租给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租金第________年0元,第
二、第________年为25000元。
三、甲方保证对合同所涉及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乙方承租本土地后,具有本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
四、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纠纷、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租赁期限界满后,地面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归甲方所有。租赁期限界满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涨幅不超过20%。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土地征用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地面上的附属设施补偿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处理赔偿、补偿的协商谈判事宜。
七、甲方村民如因本合同所涉土地的使用收益上与乙方发生矛盾或对乙方生产经营进行阻挠,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八、承租期间,出租方不存因国家土地征用之外的原因而解除合同。如甲方强行解除合同,甲方需按乙方现有场地上各种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赔偿乙方,并按固定资产、生产设备的现值总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手中各持一份,二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租赁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各壹台及其配属零部件、附属设备、工具。
三 租赁期和租赁结算方式:
1.全工程预计_____平方______单元 。
2、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______平方_____单元·结算一次。超过约定使用期仍继续使用的,自动视为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续约。
四 设备租赁费: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做好甲方设备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见地泵和连续供料机购买合同的部件价格表为准)。
2、水、电由乙方负责供应。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配件、修理保养,保证地泵的技术状态良好。
4、甲方提供地泵操作工,负责操作工的所有相关费用和支出。保证操作人员培训到位。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地泵作抵押转租或转交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施工期间若因安全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地泵.连续供料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续约或终止合同的相应准备,并且依据本合同条款双方做好租金最后一次结算工作。
8、混凝土地泵每月需要3天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9.地泵.连续供料机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按乙方指挥一次性定位.如安装中或安装后乙方要求更改方位.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延迟支付按____/天计算违约金,租赁费仍按实际发生量计收。
2 因乙方工程某种原因(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天气。地震等)不能继续工程或停止工程.乙方应按______每天元补偿甲方。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属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本合同一式两份 每份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七 附加条款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