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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故乡》有感200字(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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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故乡》有感200字(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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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一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眼前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突出了主题。这个对比又是由一系列的对比描写组成,包括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在语言、外貌、行动和心理上的对比;杨二嫂由“豆腐西施”变成“圆规”的对比;少年闰土跟“我”的友谊与中年闰土跟“我”的隔膜的对比;“我”跟闰土的隔膜与宏儿想念水生的对比;以及苍黄的天底下萧瑟的荒村与月夜西瓜地的美景的对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对比,不仅表明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生活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更抒发了对人与人不再隔膜的“新的生活”的期盼,从而充分表现了小说的主题。

虽然鲁迅书上说他离开自己的故乡没有特别不开心的,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挺舍不得那儿的,舍不得那儿的人们,舍不得那儿的环境。舍不得那儿的点点滴滴,他一定很痛苦,因为他深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祖国!他希望自己的故乡自己的祖国能快

点强大起来,人民富裕起来!

最后,鲁迅通过自己的想法结束了这篇文章,他想告诉我们,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心中一定要时时装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祖国,因为她是我们永远的母亲!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二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三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四

散文又称美文,包括情感美、抒情美、意境美、情趣美、色彩美、文字美等方面,而哲理美则是散文美的最高境界。在浩如烟海的散文世界里,唯有情感美和哲理美的文章,才得以打动人心,才得以传颂和传世。近读散文集《故乡的刺玫花》(胡云林著,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深为文章中蕴含的哲理美所打动,也引起我对散文哲理美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红楼梦》中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实际说的是人生经历与做文章的关系,人的生活经历就是一篇大文章。散文其实是作者社会阅历、思想感情、观点凝炼、艺术修养、知识积累以及人生感悟等融为一体的创作结果,其中尤以人生感悟为主要元素,是贯穿文章中的主线和灵魂。作者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学生,在学校就热爱文学,苦心钻研经典作品,古今中外,无所不读,很早就夯实了文学写作的基础。毕业后又在党政机关工作多年,但最终还是落脚在新闻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这些宝贵的经历是十分丰富的财富,最近几年成为他散文写作的富矿。同时,作者是一个善于思考、勤于用脑的人,常常面对社会世象、人生际遇会用自己的知识、观念、智慧去感悟其中的道理,思想的结果往往提升自己的生活态度,也就是积极面对和处理。这些都贯穿在作者的散文里,也就是把对社会对生活的体悟上升到艺术思维,实现生活到艺术的飞跃,形成他颇具个性和鲜明特色的一系列文章。

对于这本书里的文章,赵俊贤教授以高深的文艺理论和深厚的感情,做了高水平、高质量的评论,已经阐述得非常全面非常深刻,我辈难以望其项背。赵教授高度评价并赞美说:“奇文也,云林之散文当之无愧!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受赵教授评论的启发,我不妨以享受美的心情,不揣浅陋对文章中所蕴含的哲理美谈点感受。

哲理美需要深厚广博的知识作底蕴,知识多了视野会更广阔,思想就会更深邃,思维就会更活跃,能够站得高看得远。书中的文章涉及的知识面很广,尤以历史、人文、文学、山水、植物等方面都比较多,丰富的知识加上作者的悟性,常常情不自禁地生发出哲理的思考。如《寻找张三丰》,作者在大量查找历史资料,多次到金台观参观,对于长期以来人们颇为困惑不解的为什么张三丰在道教历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却难以确定他到底最后到了什么地方,因为他总是来无踪去无影,飘飘渺渺,神仙一般,留下了那么多的神奇传说。作者从自己的体悟中这样说:“可你(张三丰)为什么总是不现身呢?我想,你不会是领略了‘得不到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那句谚语吧!是的,灵光圈下的塑像,总比真实的东西要圣洁的多呀!到不了的地方,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想象来弥补、来完善、来美化,可以把它描画为最理想的境界。”这就把真实与虚幻的辩证关系融入艺术的构思中,让人回味、品味,也就把人们对张三丰的崇拜更加突出出来。这类文章集中在“生命的霞光”一节,其中《雪花告诉我们》《甜苦之间》《深谷幽兰》《竹韵》《春意莫匆匆》等,都写得深刻、细腻、生动感人。《甜苦之间》通过对放蜂人一年四季转辗南北、风雨兼程的生活,以及放蜂人对蜜蜂的特殊情感,阐述了“苦”与“甜”的辩证关系,放蜂人在经历了奔波辛苦之后,却也享受了收获之甜,更从小蜜蜂酿造生活的奉献中得到人生的启发,才觉得“我们养蜂人的生活就是一首诗。”这就是生活,就是哲理,这正应了佛教中的一句话:“人生的真理,其实就藏在平淡无味中。”再如《雪花告诉我们》一文,作者旨在说明一个朴素的真理,凡事物都有自身存在的价值,虽然它们就存在那么几天或转瞬即逝,如昙花、彗星、烟花火炮,就在瞬间那么一闪一亮一爆,然而却是那么鲜艳夺目,那么震天动地,那么与众不同,实现了自身的价值,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对于我们思考、对待现实生活中的某些现象包括人生的价值很有启发。

诗意美为哲理美充实了美的内涵,使之更加隽永,余音绕梁,耐人寻味,挥之不去。过去,杨朔主张要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当然诗与散文是不同的两种文体,各自虽有相通之处,但他们却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提倡把散文当诗一样去写,并不是说要把散文写成诗,我理解就是散文要有诗意美,比如诗歌讲究意境,这与散文是相通的,好的散文必然会让人感受到美的意境。《故乡的刺玫花》一文就是诗意美与哲理美相结合的一篇佳作,作者对故乡的刺玫花情有独钟,通过描写刺玫花的美丽,烘托出故乡一种特有的美丽和情致,实则表达了对故乡的眷恋、怀念、热爱、歌颂,由物及人,进一步把这份情感融入对“二嫂”的夸赞,这样把对故乡的情感一步一步表达得很到位很贴切。如果这些还是表相化一些的话,作者的哲理思考就把内在的美深化了。文章写道:“凑巧的是,二嫂也是一个刺玫花痴。。。。。。有一天中午,我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田埂,恍惚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在刺玫花丛中漾来漾去,几疑是花仙女下凡了;仔细再看,才看出是二嫂。我说;‘二嫂,你是刺玫花精吧,比刺玫花还要漂亮呢!’二嫂说;‘你才知道呀!我就是刺玫花精,我嫁到你们村,就是奔着这漂亮的刺玫花来的。’从此,二嫂有了一个外号:刺玫花精。”这一段描写充满着诗情画意,宛若一位画家,稍动笔墨,就把一幅情趣盎然、人花相映的风情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而且语言具有诗一样的味道,诗一样的韵味。

这里,我顺便说一下,作者对诗词的写作也是有着很深的造诣的,我曾经读过他的几首古诗,感觉作者也是诗的写手,写得相当好。在本书的《醉花阴》一文里,作者仿李清照《醉花阴》,反其意所写的词:“怜香心结何时解?疯狂赏花节。清明连谷雨,梅樱灿烂,牡丹妖冶。倾城围观竞踊跃,畏春去芳歌。老幼共欢悦,人流奔泻,花娇情更切。”从这首词可以看出作者诗词创作的功底。作者很懂得诗意美的意境,有了这样的艺术修养,“文理相通”,在散文写作中就有了这样的潜意识,故而增加了文章的诗意美。

语言美为哲理美增加了色彩,修饰了哲理美。散文是语言的艺术,“散文易学而难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个“难工”就难在语言的运用和表达上。老到的散文家必定具有驾驭语言文字的娴熟功力,常常是能够做到“人人心中所有,人人笔下所无”,通过语言艺术把思想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生动感人。本书作者在学校学的语言文学专业,所以文字老到,语言功底厚实,表达能力很强,为哲理美披上美丽的外衣。如《巡海图》一文开头说:“主人公是一位三十余岁的少妇,身着盛装莹莹伫立,双目含情注视着远方的大海;脚下是大理石砌成的荷池,碧波荡漾,一尘不染;背后是依山而建的宫殿式的楼房,层层迭起,错落有致。啊,好一幅优美的图画。”这段美丽的文字勾画出一幅美丽的图画,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也就是哲理美通过文字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得到美的享受。再如《春芽》一文中,作者听了族兄在春天对树木发芽现象——一种声音,由奇怪到正常的观察认识后说;“树木也和人一样,是有灵性的。这幼芽,就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在迎着春风春雨在长啊!”由于作者是因为“仁慈的上帝”恩赐了一个可爱的小孙女,才引发出对族兄护林的联想,所以写得很有情趣很有意蕴。在《那条小路》一文中,作者由于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批评,班主任胡老师对他开导说:“我不是给你们讲过怎么写文章么!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写一篇大文章,也得有一个主题思想。你现在是学生,主题思想就是学习,升高中,考大学,一定要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看戏并无不可,那只能放在星期天休息时间。况且等你学业成就之后,还没有看戏的时间么!”胡老师语重心长地一番话,实际是用写文章比喻人生,启发作者珍惜学习时间,极富哲理,而且朴实、优美,把一个很值得尊敬和怀念的胡老师慈祥、关心、爱戴学生的形象表现出来,为作者退休后仍然寻找那条“之”字形的小路,铺垫了情感氛围,这就是对胡老师的怀念和终身感激之情,读来让人感动。

总之,我觉得哲理美贯穿着全书几乎所有篇章,不仅仅是限于我所谈的这些方面。我只是觉得哲理美使文章有了思想的深度,弥漫着理性的光芒,透射出人性美。这样的文章能不引起读者思想感情的共鸣么!正如赵俊贤教授所说:“读云林的散文,委实是一种美的享受”。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五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诠释了一个完美地爱的传奇。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比利一家住在深山里,他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愿望——获得了一对浣熊猎犬。并且在他们的一起努力下,老丹和小安不负众望,赢回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但老丹却用生命守护了主人,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于是,一株红色羊齿草悄悄地在坟头绽放……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比利和这两只浣熊猎犬之间互相关爱的情感,还有就是这对浣熊猎犬之间团结、互助的深厚情谊。比利深受着它们:他从不会打它们,最多最多只是训斥;在严寒的冬季,他不畏河水有多冷,毅然下水救起困在旋涡里的小安;不管谁,只要有伤害小安的举动,他就会上前阻止甚至打架……正是因为这样,猎犬们才对比利忠心耿耿,让比利有求必应。

老丹和小安之间也互帮互助,只要小安不在,或它没分到属于它的食物,老丹就不会吃自己的那份食物。相反,小安也是这样。还有,它们俩如果有谁没出猎,另一个肯定不会走,哪怕被主人拽走,它也会想方设法地回到狗舍,陪伴另一只。

由此,我也想到了我和我那5岁的妹妹——豆豆。豆豆很可爱,而且和我感情特别好,每次别人问她:“你最喜欢谁呀?”她总会大声说:“张可姐姐——”;每一次去外婆家吃饭,她都会紧紧地抱住我,久久不肯让我离去。

有一次,我带豆豆在公园里玩,豆豆不小心跌了一跤,皮擦破了,疼得哇哇直哭,怎么都不肯站起来走,还嚷嚷着:姐姐抱我!姐姐抱我!怎么办呢?她虽然只有5岁,可是依然很重。但看着妹妹那眼里的泪花、看着那信赖的眼神,我深呼一口气,咬紧牙关,背起了妹妹,一步一步,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路上好几次都想放下,但终究没有放下,最终把豆豆背回了家。我想:这就是爱的力量,爱的传奇!

其实,亲人之间也好,同学之间也好,如果都能像比利和浣熊猎犬那样相处,那么,每个人都能写出属于自己的爱的传奇!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六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七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故乡的柿子》,写得真好。

文章的作者深情描述了故乡的柿子生长、成熟、颜色变化的过程。

“细雨如丝,一棵棵柿子树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快乐的生长着。”这是作者开头描写柿子树的句子,我觉得很美。

然后作者写到,几场春雨后,树上就挂满了小小的、深绿色的柿子。是椭圆形的,又亮又光滑,柿子先是深绿色,慢慢长大后,就变成淡黄色,这时的柿子很苦,不能吃,等到柿子快熟的时候,又变成了深黄色,待到熟透后,才变成了深红色。

因为我的家乡也有许多柿子树,所有,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棵棵柿子树,树上挂满了深红色的柿子,像一个个小灯笼。

傍晚的时候,我还特意去看了小区里的的柿子树,上面真的挂满了深绿色的柿子,很光滑,但不是很亮,上面有一层白白的东西,像擦了粉。

妈妈说,到秋天的时候,柿子就成熟了。

而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想看满树的“小灯笼”,更想品尝那甜津津的味道!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八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九

观看生本课堂教学实录这是第二次,在今天的《故乡的芦苇》这节课上又让我看到了孩子们尽情的在课堂的展示的情景,这种自由洒脱给人一种“形散神不散” 的感觉,你看老师就像是一个主持人,引导着孩子们展示自己,在这节课中从孩子们回答问题中可以看出,学生的知识面很广,其中就涉猎的古诗就有六首左右,像“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望洞庭山水色,白银盘里一青螺”等等,出口成章,真是让人羡慕!我想这有两点原因:一是孩子的课外阅读量肯定是惊人的,二是孩子们课前的预习是十分认真的。联系自己的学生想要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现,那么如可来引导孩子进行课外阅读应是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下一步语文教学的主方向,像我们一年级,学校为我们准备了几本绘本,另外我还搜集了很多的电子版的绘本,我想在阅读课上与孩子们一起来共读,另外积极的发动我们的家长在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我推荐的书,让孩子幼小的心灵得以文学的滋润,以智慧的洗涤,读后感《故乡的芦苇读后感》。

另外这节课还有一个环节给我的印象很深,在最后的小组展示自己制作的课件中,可以看出孩子们制作课件的水平绝不在我们老师之下,画面精美,内容丰富,孩子们就是这样在制作的过程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智慧。我想在四五年级的学生可以放手给孩子们,大胆的给孩子提供展示的舞台,也许我们的孩子也会给你一个惊喜!

生本课堂——学生的课堂,学生展示的舞台,课堂的主人,这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一般情况下,如果看到的是“由……说开去”、“由……引起的联想”、“从……得到的启示”、“……遐思”这样的文章标题,那么,这文章所运用的写作模式就大有可能是“引入深化”式。此种写作模式常常用于一事一议、一事几议、读后感、观后感、杂文、小评论、小小回忆录、咏物抒情小品、知识小品以及联想类文章等等。其表达的特点就是从一个“点”出发,进行拓展,进行延伸,进行深化;全文由此及彼,文中的那个“点”,只是一个引子,只是一个展开话题的由头。

《故乡的芦苇》就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原文如下:

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干线上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一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乐音,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安在小船的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罗!开船罗!”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星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襄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寒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蜜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平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一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二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三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中国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四

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的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挣钱买狗,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历尽千辛万苦,比利终于得到了这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其实不是比利有什么特别的能耐,只是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意志坚强!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这对猎犬。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背后,这个小男孩和他心爱的猎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比利在第一次打猎时,他毅然砍断一棵几个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粗壮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可比利做到了。

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多门有默契。老丹的勇猛与小安的睿智融为一体,取长补短,给所有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于山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老丹那无奈但是依然坚强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心中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老丹能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变得异常脆弱,也不愿再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深信,那红色的羊齿草,就是最好的见证!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五

记得王开岭的《故乡》中曾这样说: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在未来,故乡是否还是故乡?

王开岭在文中曾记叙了这样一个故事:该文还引了他朋友的议论:“周雷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解放前失忆,再在今年醒来,他不可能找到家,无论他出生在昆明哪个角落。’杜览争辩道,‘不可能,十五年前失忆,现在肯定都找不到。’”很简短的一个故事,无非就是两个人的对话。但对话的内容却引人深思:我们现在生活的地方,还能不能被称作“故乡”?

不得不说,王开岭的文章不想别的文章一样,虚无缥缈,和现实挂不上钩。《故乡》中的城市和我们现在生活的城市差不多。在我的脑海中,各大城市都长一个样,都是高楼耸立,车水马龙。可能唯一不同的就是颜色和上面的广告牌。而想我的故乡——大同,现在已经建造了仿的鸟巢、水立方等著名建筑物。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我们以后或许都不用出去旅游了,想要看诶菲尔铁塔,不用去法国,在自己家门口就能见到。真不知道,这样的故乡是整美了还是整残了。

当今的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镇里都盖起了高楼,建起了大厦,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新颖的建筑,都是一个样,唯一可以分辨的就是颜色和上面的广告牌吧!不过,现在一些城市的建筑都采用玻璃,估计以后是更加分辨不出来了。说不定多少年后,我们长大了,出去四处游历,却惊奇地悲哀地发现:这怎么和我住的地方这么像?这样的话,是不是会无趣很多呢?

以前的城市很容易分辨,像在江南一带,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温婉柔情的女子,可现在呢?好像也变成冷冰冰的现代化城市面貌了。

最令人可笑的是:“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我曾经去过沈阳,看到一条街的名字叫“哈尔滨街”,我当时很惊奇,就沿着马路一直走,可却没看见一处有关哈尔滨的特点的东西。说起来,我和这《故乡》里的一些情节还有些相似。

有一句诗:“小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古时候是小时走老时归,还能找到回家的路;可是现在呢?不过十年,就可以大变样。如果古人生活在现在这个时代,也恐怕作不出如此佳句了吧!毕竟十年不到,就可以让人迷失了路,更何况这从少年到老年的六七十年的光阴啊!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再过几年,这故乡还是大人们心中的故乡吗?还是我们心中的故乡吗?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六

《故乡在远方》是一篇写故乡的散文。但与一般写思念故乡的抒情散文不同。这让我想起了我与我故乡的故事……

文中一共描绘了作者经历的四个“故乡”。这四个故乡每一个都是那样美,然而作者对四个故乡的感受都各不相同。

在作者的笔下,故乡是一个接一个变化着的。而自己却是一个处处无家的流浪者,不知道哪儿是自己的故乡。

作者笔下的“故乡”不只是单纯的地域概念,更多的是指“精神的家园”,一个安放感情的地方。所以,“故乡”随性而动,因情而生,所以只要作者“还会继续流浪”,就会处处为家,就正如题目所说,他的故乡在远方。

作者原生活在水光潋滟——山色空蒙的西湖,但作者渐渐地感到杭州与她格格不入,从而走向遥远而寒冷的北大荒……

我的故乡在美丽的产白山脚下的吉林省,这里是我安放感情的地方,我从小生活在这里,这里有我童年的记忆、生活的痕迹。如今的我仍然生活在这冰雪之地,但十年后,我会离开这里,总是在走,一边走,一边播撒着全世界都能生长的种子。随遇而安,落地生根,像一群新时代的游牧民族,一群永无归宿的流浪移民。

我想,在我内心的深处,自己对那片土地仍有深深的热爱,我爱那片土地,因为在这篇土地上,有我快乐的童年、心爱的亲人、伤心的泪水,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亲切,是血浓于水的亲切,由不得你来拒绝。

还记得年幼时在门前与小伙伴玩剪刀石头布,每个嘴边洋溢着幸福,昔日的朋友可能都已经外出打拼,但不要忘了大家来自同一个故乡,拥有同一份记忆……

故乡总是留给我们太多美好记忆,种种感情不能表达我们对故乡的情义。在这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总能体会到其他地方体会不到的温馨与舒适,因为这是我们的故乡,它从来没有抛弃过我们,永远都是我们伤害了它。

也许多年以后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离开了父亲姐妹,可我总会想起我的故乡。也许我已经年多半百,在繁华的都市,热闹的水乡或是偏僻的高原……但是我依然忘却不掉生我养我的长白高地……这就是我与作者共同的地方,生我养我的地方和亲人至死不忘!永远不会抹掉我童年的记忆!我的志向虽然在遥远的地方,可爱故乡的心永远也抹杀不掉,这就是我与作者用同感的地方,我爱笔者的几个故乡,更爱我美丽的大美长白山!将来无论我走向何方也不会忘记你!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七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故乡》有感200字篇十八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中国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近。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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