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3.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8.1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_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拥有的29架do-328飞机(包括适航的和不适航的,后面简称飞机)及航材(包括发动机,apu,其他航材,以后简称航材)欲按现状整体转让。乙方经对飞机进行初步的实物检查,愿意协助甲方处置该飞机和航材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为便于双方配合开展工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飞机和所拥有航材按现状整体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服务,包括:飞机残值检查、研究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飞机处置信息发布;飞机整机队转让,单机转让,主要部件修复或者拆零销售中介服务,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务方式等。
二、委托诚意金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机构,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万美元诚意金。委托期满为止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所缴纳诚意金10万美元。
三、委托期限
从本协议正式签订开始至20--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乙方承诺在20--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飞机交付;20--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飞机交付;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飞机交付;到20--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飞机交付。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开据《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见附件)。乙方拿到授权书后,即可全面开展工作。
四、委托条件
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必须满足甲方设定的如下条件:
4.1、飞机基本总价锁定为 ----万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虑整机队转让或者单机转让两种处置方案,但优先前者。
4.3、只有在飞机出售款到甲方帐户及三证变更或注销后,才允许飞机飞行或拆分。
4.4、飞机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谈判及签署为准。
4.5、飞机三证变更或注销之日起,该两架飞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飞机的毁损、灭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担。
4.6、在履行本事项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拥有飞机的全部产权。如果甲方存在关于飞机的债权纠纷等与第三方的责任,由此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1.2、负责根据处置进程提供所有飞机相关的原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飞机状况的技术专家协助乙方对飞机进行检查。
5.1.4、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乙方的客户私自与甲方接触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移交乙方处理。
5.2、乙方责任:
5.2.1、翻译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过专门的飞机和航材信息系统发布处置信息。
5.2.3、负责与潜在客户的接触与谈判。
5.2.4、研究并制定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方案。
5.2.5、负责第三方客户提出的飞机现状以外的要求满足,例如拆解飞机或对飞机进行大修或改装;飞机特许飞行证办理;飞机出口适航证办理等。
5.2.6、协议签署之后,每月至少应该提供一份通报文件,向甲方通报相关状况,包括潜在最终客户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内实质性地完成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任务,且双方未能达成延期共识,则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关信息资料。
六、代理费用
如果乙方能在20--年06月30日前实质性地完成代理任务(以飞机三证变更或者注销为标志),且出售的总价值低于甲方的基本价值,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飞机出售总价3%的服务费,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飞机时从飞机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单独支付;若乙方将飞机出售到更高的理想总价,高出甲方基本价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收到标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周内将乙方付款额全部返还。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2、如依8.1条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附则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galink aviation technology co.,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四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与 案第 审人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隐私或商业秘密。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变更、放弃部份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该划除)。
六、参照律师收费有关规定,并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代理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及办案杂费。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办案杂费人民币元。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即时付清上述费用。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交付律师费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风险代理。双方约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审终结(包括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五
甲方: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一审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称承办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一审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标的: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 ---------------- 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二)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与承办律师联系的联系人,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承办律师;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为:律师费万元。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
3、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它费用。工作费用应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办案费用 ------ 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第六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及预支工作费用: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三天内支付律师费万元。工作费用按实际支付。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缴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或 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本合同之签署应经甲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若甲方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经乙方加盖公章和承办律师签字。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六
__市__所(20_)民/经/行/非字第_号
(甲方)因__一案,现委托__市第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为甲方第_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元,标的费__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_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__市__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七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
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七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免费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提供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参考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八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财务管理咨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检(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九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风险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师事务所暂不以现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以附加的条件是否实现为收费依据,风险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共同承担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标的
甲方与邓能(庄爱莲)就还款纠纷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赵福安、郑江斌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和代理执行人。
三、代理权限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在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
4、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或根据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案信息资料。
六、律师代理费
1、律师服务费用收取,以执行到位为条件,待执行所得的款项到位后,甲方同意乙方按照终审判决的执行所得的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2、代理期间发生调解、和解、撤诉事由等案件终止情形,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协议赔偿款项总额10%先行扣除律师报酬后,剩余财产交付给甲方。
3、代理期间甲方同意每位委托人先行支付乙方1000元前期活动费用,前期代理费用可以从律师报酬中扣除。
七、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现行律师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2、一审判决支持甲方全部或部份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上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3、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浔阳区人民法院。
十、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判决执行终结、裁定、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及撤销诉讼等)。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
上海立隆微电子有限公司(甲方)因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产抵押一案,现委托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李胜春为甲方非诉讼代理人,主要帮助为甲方草拟三方抵押协议,协助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进行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非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商定律师费按协议收费办法确定,即: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2、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签订三方抵押协议之时,给付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甲方应在本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给付乙方应得律师费。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暂停受托事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律师费、办案费等费用及损失。对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费,深圳市内由乙方负担。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先垫付)。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约定律师费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师费应予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私自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收律师费和其它费不予退还,约定应收律师费等费用甲方应照常给付。
七、本案有关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登记费、信息查询费、公证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完成止(非诉讼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注册海外公司法律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 香港 地区的海外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
1、 中文:
2、 中文:
3、 中文: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港币 万元;
股东为:1、 身份证号码: 拥有公司 % 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2、 身份证号码: 拥有公司 % 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董事为:1、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为:
2、 身份证号码: ,
联系地址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费为甲方提供注册地公司名称预查服务。自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全部相关文件且收到相应费用(所有转账、汇款、支票均以到帐为准)起十五个 工作日之内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服务。
三、注册及代理费为港币 元,实际开支费港币元。上述费用包括注册地政府实收费用、文书制作费用、原子印章及钢印费、邮寄费用,以及注册后第一年的注册地址、注册秘书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超过壹万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缴纳千分之一的厘印税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费用如用人民币支付,则按照港币:人民币=1:1.08确定汇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用不予退还,未缴纳的费用还需缴纳。
六、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三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四
甲方:
身份证:联系电话:(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银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
名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 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法律规定篇十五
代理人: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被代理人: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如果是法人单位的,则应写明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经过协商,达成委托代理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 (双方约定的条件),在________期限内,支付代理费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