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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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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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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一

1、依托州、县电视台和《xx日报》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州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50%。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阿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州、县入驻已建惠民帮扶中心。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和农民工夜校,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全州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委等工作点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留守儿童发放惠民服务金卡,共享法律资源。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二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继续推行开放式服务办公,进一步规范便民窗口的服务指引、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答疑解惑等职责。

1、规范热线值班制度。从辖区内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中择优挑选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态度认真的专业人员(暂定25名),负责接待群众来访,接听来电咨询,每位人员做到着装整洁、服务热情,登记详细,解答专业。

2、程序规范,标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审查、指派等过程中推行阳光服务,实现接待人员挂牌上岗,做好值班日志、来电来访及网上系统登记和舆情分析。

3、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申请手续,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申请审批、指派等流程全部在大厅内一站完成;

1、加大三级宣传力度。市中心组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深化“法援苍生、与您同行” 法律援助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乡镇(街道)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至少开展1次以上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义务为当地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转介4件合符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2、开展媒体大宣传。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适时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建设,科学完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1、科学指派,确保为民办实事任务顺利完成。结合考评工作指导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当地辖区内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引导执业律师、执业法律工作者对在接待群众咨询过程中遇到合符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好法律援助申请转介工作,确保全年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顺利完成。

2、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条件、程序、承办人姓名、承办结果、补贴发放等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法治浏阳网上公开;完善听庭和回访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听庭案件,主要是援助律师庭前准备、案件事实把握及法律运用,案件回访达到100%;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质量检查,严格落实执行上级统一的法律援助新文书格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

1根据辖区实际采取分片召开例会的形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市直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实务培训。指导各援助工作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村(社区)联络员的培训。

2、对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从着装形象、首问责任、岗位职责、窗口工作规范、咨询接待技巧、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窗口工作纪律、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文明用语、窗口首问责任、群众满意服务标准等工作制度监督执行,有效提高窗口接待规范水平和法律服务业务质量。

1、构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为中心点,在全市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老、残联、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全市401个行政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组建联络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2、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继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实现“能援尽援,应援优援” 。

3、推广“点援制”。积极推广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名单中选择承办人,再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承办人的办案方式。

4、积极推行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融合电话、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建立健全标准统一、功能完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和指派,全力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5、创新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推行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权力义务告知书制度和听庭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丰富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需求。

6、继续加大投入。积极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法律援助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第一个月 了解情况

主要了解顾问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历史(成长史、以往的失败案例和成功经验),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管理架构,部门结构,业务流程等。

第二、三两个月 着重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经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提出改进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的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加以梳理,重点解决突出的法律问题;保证公司的运营畅通。

第四、五两个月 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收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包括劳动合同,业务合同等)。针对收集到的合同文本,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从法律的专业角度进行分析研究,规范合同的各项要件,对原合同中欠缺之处加以修改和审定;协助制定标准的合同文本。

第六个月 中期总结

针对公司六个月来的实际运营加以分析、研究,并与顾问单位进行深入探讨,提交一份工作报告,总结法律顾问工作及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同时对服务模式以及实施方案作相应的调整。

第七个月 劳资法律培训

针对公司的劳资问题,结合公司的实际劳资纠纷,委派我所资深劳动法专业律师,深入剖析相关法律;指导公司相关人员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技巧。

第八、九两个月 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对公司总体架构运行情况的熟悉,找出其中的弊端,寻求完善的方案,充分调动公司各单元的活力;补充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寻求公司效益最大化。

第十个月 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对顾问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免费的业务法律培训,针对公司不同的情况委派相应的具备施教才能和拥有施教背景的专业律师担纲,从整体上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素养和意识。

第十一个月 税务建议

针对公司在税收交纳、代扣代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派我所税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为公司讲解、透析如何合法纳税,如何最大限度地取得税收优惠,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

第十二个月 年终总结 综合评价

回顾整年度的服务情况,由顾问单位对服务质量和工作方法作出综合评价;同时就顾问单位的现状提出专业的整体评估报告。与顾问单位协商制订下年度的服务计划,签订下年度法律顾问的续约合同

20xx年,区法律援助工作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深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拓宽对农民工讨薪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的援助渠道。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延伸法律援助服务渠道,探索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制定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办法,做到以案卷质量定补贴标准,严把案卷质量。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

8、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6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9、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0、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四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强化实物和户外宣传。我们计划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印制在画册、雨伞和口杯等实物以及公交车车身、拉手、站台等公共场所上进行直观宣传。利用节日和乡镇逢集的时机开展送法到街头、到社区活动,进行流动宣传。

2.强化新闻信息报道工作。为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们将投入一定的精力,利用报纸、网站和省、市、县电视台,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二)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

1.提升业务总量。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县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大平台建设

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思路,搭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分流承办、监督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援助站所。

(一)法律咨询

1.各镇司法所每天要将来访咨询及时录入省厅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和事项必须录入规范完整,答复意见必须解答到位。

2.来访咨询录入数要求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必须在30条以上,严禁一个月一次性突击录入。

3.每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司法所录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25分,全年共100分。当季度咨询录入数最高的所为25分,用25除以该所录入数得出当季度录入考核系数,其他所季度得分以该系数乘以一个季度本所咨询录入数。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司法所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励。

(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1.援助案件必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审批后办理。

2.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应该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承办方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3.全县注册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

4.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将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厅办案信息系统。案件办结后要按照省厅卷宗归档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卷宗交援助中心归档,援助中心审核合格后按财务规定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5.年终,对办理援助案件成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员县局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援助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评先、评优。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五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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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

(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十一)寒假前,学校还要开展“安全教育周”,制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板,提醒同学们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返乡返校途中,注意行车安全。

(十二)学期末,中心成员写一篇有关法律援助的心得,以便总结上学期的经验与教训,或为下一步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文章形式展现),从而更好的知道下学期工作的开展。

作为一名法律人,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已经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法治是我们每个人的理想,是我们终生奋斗的目标。我们再次想到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这里是我们的法律之家,在这里我们能找到我们的理想、我们的激情,在这里我们能将我们学过的法律应用于实践,用法律填充我们的灵魂!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做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我们的努力会逐渐被放大,让我们到过的地方普照法律之光。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六

1.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3个县(市、区)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的,要继续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实现一定数量的经费增长,建立法律援助经费的动态增长机制。

2.争取与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文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建立办案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向承办人员发放办案补贴,全省办案补贴发放率力争达到90%以上。

3.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监督,规范业务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主体、监督主体,建立定期审计、上报制度。尤其对中央财政、省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依法规范使用。

1.要按照实有人员5人以上、业务经费5万元以上、年度办案数量100件以上,办公面积60平米以上,无违纪投诉的标准,继续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对39个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建立台帐,挂牌督办,达标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2.继续加大法律援助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落实检查考核措施,重点考核财政经费投入、人员编制队伍、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法律援助台账利用情况,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3.推动各地参照省、青岛市等地的做法,创造条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综治考核,解决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滞后、效率不高的问题。

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1.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省、市、县三级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七

为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新的一年里,全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以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社会特困弱势群众法律援助为重点,建立完善社区援助志愿者服务体系,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社区延伸,方便群众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解决群众涉法实际困难。

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宗旨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行为准则:志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1、对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服务。以社区内基本无劳动收入的特困家庭为服务重点,主要为特困家庭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援助服务;

2、广泛开展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社区内开展法律咨询、讲座等活动,志愿者配合司法所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帮教工作

3、做好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资源配置情况,由社区聘请法律援助者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4、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电话。社区向受援对象公布志愿者联系电话,随时接听解答特困家庭的法律咨询

在实际工作中,我社区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服务途径和方法,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要继续金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石佛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整理归档。

四、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石佛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九

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氛围,推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多层次延伸,向特定人群延伸。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代理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做亮窗口。在市民服务中心交通要道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推进市法律援助机构临街“落地”接待窗口标示建设,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并及时获得帮助。以“创一流服务,让群众满意”为主题,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积极打造爱心窗口、文明窗口、温馨窗口、便民窗口、效能窗口,将“12348”法律服务品牌打造成司法行政系统的“110”。

做实服务。密切关注本市媒体民生新闻节目,主动联系可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的当事人。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

做大品牌。发挥文化辐射功能,在全市启动法律援助“情暖夕阳红”工程,开展“如皋市十大老年人维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法律援助之歌,带动全社会关注法律援助、了解法律援助、诠释法律援助,有效提升如皋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和美誉度。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十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十一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行网上审批办案。

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及时总结秦皇岛市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设。

10、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11、抓好典型推广。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打造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12、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3、整合宣传资源。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

14、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十二

1、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对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受援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继续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漫《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并将制作的宣传动漫通过宣传车、广场显示屏及各工作站的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真正让法律援助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来,实现“有困难,找法援”的品牌效应。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便民化服务。拓宽法援申请渠道,实现法援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受理便捷化,切实将法律援助服务下沉到最基层,让贫弱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各站点职能作用。加强与工会、老龄、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联系,实现资源共享,简化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同时,强化公检法司部门协作,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开展,提高刑事案件数量。

5、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当事人水平;同时,加大对全县律所、法律服务所、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6、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计划篇十三

20xx年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贯彻落实京办发〔20xx〕37号文件为主线,以推动法律援助改革落地见效为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化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助推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服务规范上再上新台阶,为不断满足我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结合我区实际,在更多个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设立设置“法律援助宣传角”“法律援助宣传栏”等,进一步增强联系点的影响力;健全完善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联系点在宣传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继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创建活动,示范联系点做到“四有一公开”的要求,即“有标识、有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记录,法律援助事项、联系人及电话”公开,进一步促进联系点职能发挥。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弱势群体,服务孤老残百姓的实际需求,我们将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社区、军营、学校、工地等方便百姓的地点开展,利于更多的人受益,避免走形式,力争得到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学生、军人、老年人等的欢迎。

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工作部门要继续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项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衔接,规范申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和办理各环节工作,依法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案件业务经费的监管。健全案件监管结果评估、培训、督导作用。完善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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