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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一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_及类似特别_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20_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_,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焕彩餐饮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焕彩餐饮店”_______连锁餐厅。
、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 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产品配方供给乙方,并提供学习场地给乙方;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盟店装修方案;
⑤、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焕彩餐饮店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品牌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
③、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一次性收取, 贰万圆整 (¥:20xx0 元),无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第六条:供货、换货、退货
、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它事宜
、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本店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 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四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123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万日元,甲方收到150万日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万日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日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万日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五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1、 认同格兰仕文化;
2、 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 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 乙方不参与甲方xx店经营;
3、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xx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 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 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xx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 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 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
9、 乙方在媒体上对xx店给予宣传推广;
10、 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 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2、 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xx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 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
4、 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 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
6、 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
7、 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 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 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xx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 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3、 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xx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xx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公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合作投资经营餐饮公司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餐饮加盟品牌“汉食坊”北京地区的使用权,且拥有饮食技术密方,乙方拥有资金。现双方决定利用各自优势在北京成立一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共同获利。
二、公司股东为甲乙双方。公司经营地址在北京,具体地址暂定位于北京市区 号。公司名称暂定为 ,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执行董事为: ,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公司经营场地由乙方负责承租解决。
三、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元(以下称总投资)。甲方占注册资金的49%,乙方占注册资金51%,并按此比例承担风险,分享利润。注册资本金全部由乙方缴纳,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出资49%部分亦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如公司成立,则乙方不要求甲方偿还该49%出资额,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赠与。
四、品牌的使用约定:
1、北京地区的使用权系由甲方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而来。该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续签。首期加盟费为人民币17万元,由甲方支付完毕。现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17万元的51%既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甲方。
2、使用权使用依据决定于加盟合同,甲方不作特别保证。
3、公司成立后,在北京地区仅限公司独立使用该品牌,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使用该品牌进行餐饮经营,否则既视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约行为,该违法经营行为的所得利益应归公司所有。
4、公司由甲方实际经营管理。乙方负责投资及战略扩展规划。具体分工双方再行制定公司制度。
五、甲方所有的饮食技术密方属甲方个人所有,不属公司财产,但甲方可授权公司使用,授权期限由甲方决定。但该授权使用非独家、排他使用,不能限制甲方的其它使用。
六、本协议为构架协议,未尽事宜,则双方应友好协商,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公司仍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则本协议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如有争议,交由管辖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___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壹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本店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____________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壹万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两千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八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违约责任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九
甲方: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享有的“麻辣空间”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的方式授权许可乙方在一定范围内有偿使用,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特许并按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甲方已明确告知受许人,项目投资有风险,选择项目须谨慎,乙方完全同意接受上述内容,并同意全额投资加盟店,愿意独立承担加盟店的投资风险,维护并提升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品牌的形象。
乙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关系、无不良嗜好(嫖、赌、毒、酗酒等),并能全职、专注经营甲方的特许项目。
乙方应为独立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具有直接或间接的餐饮经营管理经验,有长期经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事业并将其发展壮大的意愿。
乙方应具备交通便利,停车方便,面积500m2以上,可用于餐厅经营的场所(具有自有场地或在五年或以上租期的租赁场地)。
乙方拥有经营本项目足够的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经营风险。
乙方能严格执行甲方的经营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对经营项目的统一规范、统一定价、统一品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统一采购专用配方底料及主要调辅料;乙方能理解和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支持和尊重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经营督导管理,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
乙方必须保证其在加盟经营过程中,一直符合加盟条件,遵守加盟规则,如有不符事项,愿接受甲方指导直至无条件取消其加盟资格收回本合同中所述的使用权。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开办特许经营店壹家。
经营项目:麻辣空间火锅。
乙方需要扩建或增建新店,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查、调研后经书面审批,甲方同意乙方扩建或增建新店时,乙方须按甲方审批要求执行。
特许经营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乙方在签订加盟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支付 元特许加盟费用。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乙方应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权益金 元/年。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年)
乙方应交保证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待合同期满乙方退还全部物品、资料且无拖欠甲方任何款项后,甲方一次性退还。
保证金不计息。
甲方按以下价格标准及配送方法向乙方供应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
火锅底料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火锅清油价格 元/公斤。(大写: 拾 元 角 分/公斤)
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原辅材料供应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物流配送中心提前15天申报品种及数量,一次性支付所需货款及运费,甲方查收货款后应在72小时内(不可抗力造成延误除外)发送到 火车站货运部或长途车站或零担货运处或航空货运处发运。
根据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情况,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关辅料价格可在原材料价格浮动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收取方式另议。
乙方员工在甲方培训期间:
经理以下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经理级以上人员(含经理)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费 元/天/人。
总经理(含店经理)人员培训费 元/天/人;食宿由甲方安排费用自理。
本合同中所涉及之费用、金额均为人民币。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用、承包关系,也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具有代行甲方行为的权利,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乙方的行为和劳动关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独立申请办理工商登记,采取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若乙方或乙方员工的故意或过失,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者,乙方须自行负担其民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损害了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接受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乙方不得将甲方特许提供使用的商标、标识、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特许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不得更改、污损甲方的商号、商标、标识、招牌、徽匾等。
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方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如因乙方的擅自行为而被牵涉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力外,乙方还须承担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解决纠纷所花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名誉损失费等)。
甲方的权利
甲方在特许乙方加盟后,仍拥有该商标和图案的全部权利,可允许本区域之外、本区域特许期外的其它人使用。
甲方拥有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火锅底料、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及锅底配方的全部权利。
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停业经营特许项目(擅自停业7天以上即视为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的特许加盟权,不退还其所交费用。乙方欲转让其店铺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操作、财务审计、成本控制、广告宣传操作、营销策划相关指导。
对乙方不执行标识规范,不执行统一经营策略、质量标准、项目专一者,甲方有权批评、责令整改、处以罚金、中止支持,直至终止合同和收回特许权。
若乙方的经营给甲方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并追究乙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条款,监督乙方经营行为。
甲方的义务
维护品牌、保护品牌。
负责本特许项目技术的成熟性、稳定性和创新开发,提供督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确保麻辣空间品牌专用配方底料及时供应,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提供本特许项目有期限的商标、服务标记及其它商业符号的合法使用权。
提供麻辣空间专用火锅底料、麻辣空间专用火锅清油、袋装清油火锅调料、鱼调料和菌汤调味料、企业文化、企业荣誉铜牌、专用锅具、餐用具、服装、专用调味品及相关辅料物品的配送。
提供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评估。
提供统一的店面装修平面规划示意参考图。
保守乙方经营、人事、经济等商业秘密。
乙方的权利
有权在特许期内、特许范围内经营甲方授权的项目,使用相应的特许商标、图案、专用配方底料及原辅料、广告宣传及营运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人事管理手册、成本控制手册等保密资料。
最新餐饮加盟合同范本合同范本有权向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和请求技术支持,若乙方邀请甲方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甲方免收服务费;但乙方应现金支付甲方人员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并负责免费安排甲方人员食宿。并对甲方人员进行工资补助( 元/天/人)。(公司老总、技术总监、行政总厨、调味师傅及经理级人员按硬卧报销,特殊情况例外)
甲方派往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前期筹备经理 元/天/人、前期筹备总厨 元/天/人。
甲方代乙方招聘人员工资:外派经理 元/月、前厅主管 元/月、前厅领班 元/月、服务员 元/月、调味师傅 元/月、墩子组长(兼特色菜师傅) 元/月、墩子师傅 元/月、小吃师傅 元/月、凉菜师傅 元/月。乙方应和上述人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乙方的义务
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督导支持,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乙方应在正式营业之前办妥所有营业所必需的证照。
乙方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前一月经营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审计。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
不在特许期外、特许范围外使用特许模式、商标、图案和专用配方底料和专有技术。
有关劳动报酬、工商、治安、税收、卫生、行政性收费、税务及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有关劳动保护、工伤、事故、疾病、意外伤残、安全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
严格执行甲方规范的质量标准,不得改变锅底配制标准,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配方底料及相应配制标准,确保锅底及菜品品质。
维护甲方商品、商标形象,不得非法利用甲方商标及相关技术,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许加盟权,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应交清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及相关资料,且须保守甲方产品、策略、经营等商业秘密。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停业7天以上(含7天)即视为乙方不再经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止经营,乙方交纳清甲方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期满乙方需续签本合同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加盟合同。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仿冒、滥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
乙方在加盟店内自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营运体系;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或传真)通知送达乙方之时,即为本合同解除之日。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麻辣空间火锅”商标,必须拆除乙方带有“麻辣空间火锅”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甲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如侵害他人权力的,视甲方违约。
甲方在全额收到乙方底料款(以乙方以前不欠甲方任何费用为前提)72小时内,将底料发运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相应的售后服务的,视为违约。
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乙方加盟条件不具备而隐瞒过关的,视为违约且后果自负。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经营模式、质量标准、制度并接受督导与支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应按条在 年 月 日以前准备好场地,并开始营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特许权或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经营场地内经营项目应为“麻辣空间火锅”唯一,在特许区域内不得经营其他竞争性项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需连续停业7天以上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停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需在本区域内开设第二、第三个相同项目的店,应向甲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签订特许合同、交纳加盟费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所开设的第二、第三家店为侵权店,甲方有权追究其侵权行为,并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不向甲方申购底料或用其它渠道底料代替的,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未全部使用甲方底料或使用过期底料的,均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费用在5日内未付清的,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不执行甲方统一的vi规范,不接受甲方督导支持,不服从甲方整体安排,不配合甲方活动的,视为乙方违约。
未经其它加盟店总经理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该加盟店员工;未经甲方总裁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聘用公司员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可根据过错及损害程度提出拾万元违约金,并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享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四川麻辣空间餐饮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乙方现居住地址:
电话:
乙方住宅电话:
乙方办公电话:
乙方手机: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
甲方:(特许方):
乙方:(受许方):
根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主题:甲方授权乙方以**品牌开设火锅店。
第二条:双方法律地位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自然人),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2、乙方以自身名义依法申请获准经营,作为独立的经营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并承担一定风险和获取相应的利润,乙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总部)无关。
3、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进行任何活动,甲方不对除乙方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以及任何费用。
4、双方郑重承诺期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三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
1、使用甲方的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商标、标识的权利。
2、使用甲方提供的**字样及标识作为乙方店面招牌及标识的权利。
3、使用甲方提供的专用标识物的权利。
4、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火锅底调味品及相关原辅料的权利。
5、使用甲方菜品制作等专有技术的权利。
6、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资料的权利。
7、请求甲方从技术、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指导的权利。
8、经甲方同意,优先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
9、在甲方授权经营场所,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标准物品、标准图案的权利。
第四条:授权区域
1、授权地点:
2、授权面积: 平方米
3、保护区域:以该店为中心,半径公里内总部不开设**品牌分店。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经营地址,如需扩大经营面积,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乙方若要另开特许经营点(包括授权保护区域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并经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甲方所授其他相应权利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
6、甲方在上述范围内出售产品,乙方有优先代理或他须经营权,起销售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没有书面回复甲方,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经营。
第五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
第六条:特许经营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
1、乙方向甲方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2、为充分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珍惜和维护**品牌形象,乙方须向甲方戛纳品牌保证金-----元人民币,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本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退坏加盟费。
第七条:品牌、商标维护
1、甲方授权予乙方在授权弟弟昂享有商标、鲜鹅肠火锅商号、特有产品标识物的独家使用权,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和使用。
2、乙方认可甲方同意的ci系统并按其规范要求执行。
3、无论是在本合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和偶,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手段、任何形式向公众做出有损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打击假冒甲方品牌、商标的义务。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服务或质量纠纷时,乙方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可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否则,由此造成甲方品牌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6、甲方提供的特有产品如:乙方自行制作或采购,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等级或技术要求制作或采购。(如:海椒、花椒、豆瓣等)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充分利用当地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媒体进行品牌宣传。如甲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型广告宣传活动,乙方应分担一定的广告费用,但事先甲方应将广告内容及费用分摊金额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后5日内将广告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8、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其他火锅的经营和代理销售其产品。
9、应乙方请求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广告宣传计划,供乙方广告宣传时参考、
10、如其他分店因经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进行曝光产生负面影响。甲方(总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总部尽量协调和建议,减少**品牌负面影响。
11、凡被甲方开除的员工,乙方不得录用。
第八条:支持、保障
1、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各种火锅底料并允许乙方使用甲方一切汤料及菜品加工技术。但不得妨碍甲方向该区域以外的加盟商授予该使用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及后续培训。
如乙方人员到甲方培训,其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实习费由甲方承担。
如甲方派人到乙方培训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
3、为充分保证形象的统一、完整,店内及门面设计、施工由甲方负责。设计、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遵照双方签订的《装修设计、施工合同》执行。
4、筹备工作完成后,开业前15天乙方向甲方提出开业支持申请,通过甲方开业资格审查后才能开业。
5、开业前,应乙方邀请,甲方派出前厅、后堂管理人员及配料师到乙方协助开业工作,工作时间3天。所派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开业后,受乙方请求,甲方可派人到乙方提供后续支持,每次时间不超过3天,其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甲方进行超时服务,则按每人每天80元向甲方支付抄手服务费。
6、开业前20天。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提供开业策划方案和建议。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提供现场策划和指导,其所派人员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义务逐步完善和加强运营督导体系的建设,做好服务督导工作。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营运报表,并接受甲方督导。
8、乙方可根据经营所在地民众的消费习惯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的革新,或增加火锅以外的饮食品种以适应市场需求,但须征得甲方同意。
9、甲方在火锅技术、菜品等如有新的研究成果或技术革新,应无保留向乙方推介。
第九条:物料配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火锅成品底料及其他辅助材料,甲方对乙方的物配应与其他加盟店一视同仁,不得因此对该店的物配而降低或提高,(除市场行情暴涨以外,则按市场行价而定)现为了保证乙方与其它分店的统一味道,总部统一物配:专用火锅底料-----元/斤;专用味精-----元/件;专用鸡精-----元/件;秘制香料包-----元/斤;如分店负责人擅自改动和独自在外乱采购,给予乙方造成味道改变或损失则与总部无关,总部有权追究一切经济责任并终止合同。撤销乙方**店招,乙方无条件接受。其他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2、乙方从甲方所购材料及各种辅料必须用于乙方在授权地点的经营之中。
3、甲方承诺在火锅底料及各种辅料中绝不添加任何违禁物品。乙方也不得在所购进的底料及辅料中添加任何违禁物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原料供应,没收保证金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4、乙方乙方向甲方所购底料及辅助材料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次从甲方购原料实行先款后货,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应提前6天向甲方提出要货清单,并将货款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5、乙方那个开业前20天向甲方提出首批要货清单,甲方那个根据乙方清单及时安排物配。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在于甲方合作的过程中所获得一切有关甲方的信息,无论信息的形式和目的均视为秘密。
2、乙方无权直接或间接的把从甲方获得的秘_送给第三方。
3、只要秘密尚未公开,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还是终止后,乙方均不得透露或在任何其他目的合同中使用该秘密信息。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自行制作和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降低服务质量或菜品质量,放生被社会舆论工具吧膀胱或消费者严重投诉,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向他人装让、出借、转卖、制作和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从而使**品牌形象严重受损。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或货款。
不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进行的督导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下列情况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但当事人必须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守约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对方收到书面通知时立即生效。
3、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又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4、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5、乙方财产主要部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乙方自行解散。
第十三条:终止程序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再是被授权的加盟方,但应完成下列事项办理:
1、付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清偿与其它供货商的债务。
2、在不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包括所有类似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任何其它名称或标识、标记或类似的图案、文字。
3、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特许经营体系,包括与相关的物品及辅助资料,以及甲方依本合同交付乙方使用的一切商业秘密、加密资料及专有资料。
4、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尽快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执照事宜,并消除在公共名录中医**名称刊登的资料。
5、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甲方所有物品、文件资料及副本。包括甲方授予的授权证书、特许加盟牌、标识、管理手册等专属物品。
6、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本合同终止手续时应携带加盟店所在的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及上诉甲方授予物品和完备材料。
7、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得以任何手段、形式向公众作出诋毁甲方品牌、商标的言行。
8、乙方完全履行手续后,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含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因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事宜,双方一致约定以下列几种途径解决:
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对方争议的存在及性质,并通过双方代表友好协商。
甲乙双方意见产生分歧,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可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其它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认为其中条款不适用于实践。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双方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世纪海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授权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独家代理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商资格及内容
1. 甲方具有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 甲方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贰万元人民币作为独家代理押金。
3.乙方授予甲方为金海马餐饮管理系统软件产品在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资格,授权甲方在该区域内寻求销售合作伙伴及负责该软件产品的合法销售业务推广并承担售后服务。
4.独家代理授权期限为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级别
1、一般代理
可以是个人和公司,具有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愿意做代理的个人和公司,只需向我公司提出代理申请,并提供详细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即可成为一般代理商。
可以签代理协议,也可以不签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个人代理商可以获取我公司授权的法人委托书。
享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优惠。
我方提供软件试用光盘和宣传资料,代理商应缴纳相应的资料费和邮资费。
如果能够实现月销售10套软件的业绩,本月的代理软件可以享受总代理的价格优惠。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款到发货。
2、地市级总代理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 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1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应达到每月3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如实现了超过3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3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如果在该代理地区有公司申请总代理,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但如果乙方此时也申请总代理,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申请。
款到发货。
3、省级总代理
必须是与电脑相关的公司,并具有相应的软件销售维护能力。代理商应提供详细的介绍资料和联系方式 。
必须签订代理协议;代理商可以获取代理证书。
享有总代理商的价格优惠,独家享有在代理地区的经营权。
必须先按售价购买代理软件至少各2套,如果今后确实未能卖出去,可以按代理价格退货,退货的同时终止代理关系。
刚开始代理的2个月内,应达到6套软件的销售业绩。从开始代理的第3个月起,每月应达到10套软件的销售业绩。
如实现了超过10套软件的月销售业绩,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可以享有40%的优惠;如月销售业绩低于10套软件,则在该月份销售的软件按一般代理商的价格计算。
款到发货。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产品并要求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知识产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甲方应在其授权区域内开展乙方产品的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按进货要求进货并完成销售指标。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对于软件本身的bug可以要求乙方第一时间予以解决。
3.甲方有责任维护市场稳定、严格遵守乙方的营销价格体系,确保向最终用户的销售价格不低于全国市场统一价格的80%,不得为短期利益进行低价倾销。因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引起的价格变动应提前得到乙方书面认可。
4.甲方应自觉维护乙方权益及品牌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及产品形象的行为;积极配合乙方的整体市场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许可范围内按规定使用乙方品牌进行市场推广与宣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乙方产品的标志及文字。
5.甲方在代理的周边地区进行的销售业务时,应先向乙方咨询该地区是否有代理商,如该地区已产生代理商,甲方应退出该区域的一切销售活动,不得出现串货现象。如未经咨询就向该区域进行销售业务,视为违约,要立即退出该区域销售活动。同时要对已经发生的业务承担售后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自觉保护将乙方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产品被侵权或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软件中显示的公司及其联系方式为甲方的公司及联系方式。
2.乙方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为甲方提供完整产品。(光盘版包含: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电子版)。并为甲方提供部分宣传资料。
3.乙方负责用户的授权与管理工作,及时为甲方提供真实的有效的注册文件或者加密狗。乙方负责甲方本身的技术支持工作,对于客户所提出的新功能,应协商解决比如支付一定修改费用。
4.乙方负责产品的全国性宣传工作。确保产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同时有积极宣传和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在市场推广期间,乙方在市场价格、促销政策、升级政策等涉及到乙方产品市场推广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时,乙方确保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承诺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另有申请成为独家代理商的,同等条件下,首家代理商享有优先权。但独家代理商未完成销售任务,被取消独家代理资格的除外。
6. 有代理商区域的商家提出申请成为经销商并且符合条件者,代理商可以受理,如果代理商不受理该区经销商,本公司有权以经销商的价格受理。并将区域独家代理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价格差额利润转给该区域独家代理商,以保护其在该区的独家代理权益。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连锁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正规的加盟合同范本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连锁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连锁门店)经营地址:_________
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_________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_________商标,_________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_________元以内,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以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三
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餐饮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
(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
(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
(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
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
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八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九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碍连锁活动的行为。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预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1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十五条:合同纠纷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币壹万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术指导费_两千_元。
5、指定银行
双方依据实际情况,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瓮安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据,由加盟者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两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四
被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现根据《_民法典》等规定,对甲方餐饮的代理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一)宗旨: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________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甲方独创拥有的____餐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二)特许经营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____餐饮公司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餐饮公司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三)特许经营关系: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四)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二、特许经营权
(一)许可的权利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公司商标开展业务,以经营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
(二)使用方式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1、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2、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三)许可形式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1、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3、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三、培训甲方应当对乙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的地点及时间由甲方安排。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报甲方审核批准,甲方有权否决乙方提出的培训人选。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每年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五)在更新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六)应乙方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
(七)培训费用:根据本规定由甲方组织的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乙方要求甲方进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费的收取标准由甲方制定。
四、承诺与保证乙方承诺:
(一)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
(二)乙方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义务
1、乙方及其特许店均有义务保护甲方许可其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2、乙方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二)报告乙方及其特许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甲方。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甲方。
(三)费用承担对第三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规定先行支付:
1、由甲方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支付;
2、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3、甲方与乙方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六、特许经营费用
(一)特许权使用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按照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1、对于乙方所开设直营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元月;
2、对于乙方所招募的加盟店,单店向甲方支付该费用的标准为____元月;
3、按照上述的规定,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__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乙方的加盟店未按照规定向乙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乙方仍须按照以上规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4、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并不影响乙方特许店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
(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____元的保证金。
1、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在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____(期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可以乙方违约为由,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缴保证金;
3、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____餐饮公司餐饮店的,甲方可以乙方违约为由直接没收该保证金;
4、若乙方拖欠甲方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罚款、货款、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抵冲债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在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5、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____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届时如乙方有拖欠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三)结算与支付
1、甲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对乙方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结算,如有争议,以甲方确认的结果为准,但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向乙方说明理由和依据;
2、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最迟于收到款项后____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
七、供货与销售
(一)供货押金为确保甲方对乙方及其特许店供货的持续性,乙方及其特许店每家店开设前需同甲方签订供货协议,并向甲方交纳____元的供货押金。
(二)货品采购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乙方及其特许店除开业前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货品外,对于以下货品,也须向甲方或其指定厂商采购:
1、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
2、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销售的产品;
3、考虑到质量及环保因素而强制使用的产品;
4、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统一使用的产品。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及其特许店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进货的原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及其特许店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可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四)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1、开业前,乙方或其特许店委托甲方代为订货品时,应将定货单填妥所需之物料、规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次月____日前将与甲方发生的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如其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____个月或虽未达____个月但已累计超过____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供货押金中扣除相应欠款,押金不足部分,乙方或其特许店应于____日内补足。
3、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特许店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过后将不予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或其特许店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____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收货方自行承担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终止
1、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
2、合同到期,乙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5、乙方连续发生经营亏损;
6、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在____个月前提出终止合同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7、法院、政府行为要求乙方终止营业的;
8、因一方的违约行为而被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宣判解除本合同的;
9、用于特许经营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三)甲方的解除权乙方有下列重大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行使解除权,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元:
1、未能完____市场开发计划的;
2、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或转让其股权的;
4、未经甲方同意分立、合并或股权变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以承包、租赁、合作等方式转移经营权的;
6、故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重大商业秘密的;
7、逾期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超过____个月的;
8、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9、私自在本区域外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10、没有忠实实施甲方为改善其营运状况而提出的劝告指导,导致影响到公司形象的;
1、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者;
2、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3、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合同权利的一切行为;
4、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5、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6、其他违背本合同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____元:
1、________年内受到甲方处罚超过____次以上的;
2、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
(四)乙方的解除权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1、甲方违反区域保护的规定使用特许经营权的;
2、甲方无故向乙方停止配送产品或原料的;
3、甲方使用的公司商标被撤销的;
4、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五)合同终止的执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行事,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不超过____个工作日),继续正常的营业或履行以下义务:
1、停止行使因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
2、撤销直营店内外与公司商标有关的内外装潢、招牌、广告牌等标志;
3、将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徽记、标志、广告等交还甲方;
4、将甲方提供的定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交还甲方;
5、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等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6、清算与甲方、加盟店、供货商的债务;
7、将租赁甲方的设备、物品返还甲方;
8、对加盟店进行解释、安稳工作。
(六)其它
1、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没有义务回购乙方的存货,但应允许乙方以特许经营系统的名义在合理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____日)销售存货。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接管乙方的加盟店,乙方收取的加盟店的保证金,应当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九、违约责任
(一)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2、违约赔偿金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上________年度特许权使用费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数的倍数计算,但最少不得低于____倍。合同履行不足________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按________年计算。
(二)拖欠损失金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三)罚款
1、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时更正,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元的罚款。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处罚;
2、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合同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
3、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处罚的执行
1、甲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处罚,乙方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交纳罚款;
2、甲方要求乙方所作出的改进,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改进,并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可对该改进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当首先通过充分协商给予解决。如果甲乙双方对于本合同的争议不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规定
(一)合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甲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常理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对于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该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可分割性
1、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围内无法执行,除另有约定外,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2、发生上述情形时,甲方可以以有效条款代替无效条款,或者将无效条款修改为合法有效的条款。
(三)标题本合同中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条款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合同条款的依据。
(四)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月____日;
2、如果乙方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可在本合同届满前____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经甲方确认后给予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
(五)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五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合同,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正规湘菜连锁加盟合同篇十六
3、当地相同行业菜单及价格表。
4、详细的图片资料,包括房屋照片、企业方位概略图。
5、详细阐述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况。
6、简单介绍当地类似的餐饮行业经营状况和运作形式。
7、当地消费者口味习惯和就餐习惯介绍;
8、投资资信证明文件。
(二)店址选择:总部或区域加盟代理商将派专人赴申请加盟店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协助确定位置。
(三)开业培训:对加盟区域代理商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加盟店主要技
术人员由总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总店学习。
(四)店面装修:店面装修由总部统一按标准做初步设计。桌椅、餐具及店内外广告、
宣传画册等由总部有偿提供。
(五)开业准备:加盟店在开业前应做好开业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一条、机构设置
__________连锁机构由总部和各直营店的区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组成。总部设在(店址)。
(电话)(传真)
(一)总部机构设置:
总经理室
发展培训中心
企业策划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机构设置:
地区加盟商总经理室
培训部
开发经营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机构设置:
第二条、各机构职能
(一)__________总经理室是中国区域连锁总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职能如下:
1、审批连锁总部的发展规划。
2、批准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审批整体机构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
4、有权召开区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会议。
5、审定总部确认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业策划部是总部的策划、广告、宣传部门,负责连锁机构的整体策划及广告宣传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制定总部及各区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广告计划。
2、负责总部统一的广告宣传。
3、负责各加盟店的ci导入及装饰设计。
4、负责市场调查、形象管理。
(三)开发经营部是总部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连锁事业的拓展、经营、管理和开发
工作。职能如下:
1、负责指定总部的年度销售计划。
2、落实连锁店工作会议的决议。
3、负责协调各加盟店、区域管理公司总部之间的关系。
4、负责商标使用费、专利费、加盟费的收取。
5、负责加盟店的选址、市场调查、合同签定等开发工作。
6、负责指导加盟店的经营管理工作。
7、负责指定管理、经营的各项标准及规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货部门。职能如下:
1、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仓储。
2、负责按时、保质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发展培训部是加盟店经营管理及服务人员的培训基地。职能如下:
1、负责经营管理培训。
2、负责操作技术培训。
3、负责标准化服务的培训。
4、负责向各加盟店输送主要技术人员。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一条、为了__________的声誉,保持传统(公司名称)的产品原始味道,树立统一的企业形象,总部对各加盟店实行标准化、专业化、程序化的统一管理如下10个统一。
1、统一的店面形象、标志。
2、统一的调料等原材料。
3、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形式。
4、统一的服装、胸牌、员工服务卡。
5、统一的装修风格。
6、统一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统一的服务规范。
8、统一的员工培训。
9、统一的企业文化。
10、统一的经营理念。
第二条、总部在以下方面对加盟店进行经营管理指导
1、加盟区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2、加工工艺流程及技术标准。
3、促销宣传。
4、经营分析。
5、服务质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条、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总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以便总部能及时掌握各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并予以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1、营业收入(分类)。
2、广告及促销活动。
3、遇到的困难。
第四条、加盟店开业前总部将进行开业指导。
第六章人员培训
加盟店开业前由培训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管理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
第七章会议
第一条、总部每年召开一次由各加盟店经理参加的工作联谊会。
第二条、总部每年不定期举办各类竞赛与联谊活动。总部提前30天将活动内容、时间、地点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区域加盟代理商的职能及加盟店的权力义务
第一条、区域管理公司的职能
1、制定所代理地区的发展规划。
2、指定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负责所代理地区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负责代理地区的市场调查、形象管理、市场开发。
5、召开代理地区的加盟店工作会议。
6、协调总部和各加盟店的关系。
第二条、加盟店的权力
1、有权使用总部开发的生产、加工、销售、科研、服务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面的成
2、有对连锁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
3、有要求总部对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和业务活动予以支持的权力。
4、有获得有关资料及其它信息的权力(专利技术除外。)
5、有参加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第三条、加盟店义务
1、遵守本合同及总部制定的各项规定。
2、执行工作会议的各项决议,接受总部的指导。
3、及时向总部如实反映加盟店的经营情况,提供市场信息。
4、积极主动地搞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配合总部搞好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活动。
第九章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第一条、本合同经主管部门和总部共同定立,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的修改需经主管部门同意,修改后的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第三条、本合同与连锁店加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合同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解释权为__________限公司。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报各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公司名称:
公司公章:
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电话: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店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