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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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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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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是一种实用性比较强的文稿,是为演讲准备的书面材料。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优质的演讲稿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演讲稿模板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一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把“健康·维权”确定为20xx年的主题,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捍卫消费者生命健康权。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围绕“健康·维权”消费年主题,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

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二

同志们:

今天,市工商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315暨诚信单位表彰大会,并确定为以弘扬维权,倡导健康,引导消费这样的鲜明主题,这个会开得十分有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的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的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各级诚信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过去一年,市消协共办理团体投诉四起,人数达12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0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68次、受理投诉252件,结案235件,结案率达100%;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加大消协调解纠纷工作力度,在全州率先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共调解消费纠纷235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消协通过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建设,提高了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的服务水平;通过依法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了消费侵权行为。

你们所做的工作,市委、市政府是十分满意的。针对当前消协工作,我提三点希望:一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改进工作方式,研究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推介,扩大影响。要把握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干部素质建设。要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狠抓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打造学习型队伍,增强干部职工驾驭市场经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一方面,在管理上要宽严相济,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放宽政策,减少限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努力营造宽松优良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而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诚信,打造诚信工商,加强消协诚信体系建设,从而推动企业信用创建工作。要利用我市现有资源,积极构建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今年315宣传的主题是消费责任。从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消费安全环境尚难令人乐观,在生命健康权的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工业酒精勾兑的酒致人失明、死亡、甲醛泡制水发食品、垃圾油、有毒大米等。无不让人触目惊心。提出消费责任的年主题,目的就是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只有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落实全面、协调、构建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消协要多组织一些关于消费者生命安全健康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同时,适时对全社会发布有关生命健康的消费警示、提示,向消费者提供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做好健康维权年主题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315》,让我们趁315消费者,了解315的意义,了解我们的权益是什么?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朋友们,我们知道3月15日是我们每一个人节日,当我们了解了消费与服务315的意义,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加强,我们不仅仅要在今天学习这样维护我们自身利益,而是应该要每天都学习,都提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打假、维权啊,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可不是我们中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请你听一下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通报:“各位:我昨晚会诊一名12岁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180(正常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3天前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份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烧烤!”

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我们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当我们从附近小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我们除了试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之外,还可以倡导诚信。所以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在我心中》。

何谓诚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是一种处世原则,一种道德规范。一言九鼎、言而有信是个人对他人的诚信;童叟无欺、价廉质优是商人对顾客的诚信;求同存异、和平共处是国与国之间的诚信。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人先信而后求能”,“言必信者,行必果”等这是古代先贤们从肺腑发出的呐喊。它如隽永的长河奔腾至今,内涵却从未有过改变,九州华夏,因它而灿烂。

曾“富甲华夏”、“汇通天下”的晋商,留下了山西人善于经商、善于理财的佳话,“凡是有麻雀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他们靠的是什么?就是“诚信”二字。他们以关公的“义”来摒弃“见利忘义”的不良动机,凝聚同仁;以关公的“信”来摒弃欺诈、伪劣等行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顾主。以讲信誉著称的晋商比比皆是,他们在经营活动中总结出许多商谚,如“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秤平,斗满,尺满足”等等。

有人说意志是灵魂的载体,那么诚信便是灵魂的重量,我们的一生不正是为这重量而奋斗而完善自我吗?可这重量意味着什么?

时间会过去,记忆会过去,但高尚的品质却是一生相随的。用诚信面对人生,任何事都会显得自然,沉稳。

让我们插上诚信的翅膀,自由飞翔,飞过广袤蓝天,飞过沧山泱水,飞过人生绵延的河流与险峻的山峦,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去编织我们美好的明天,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六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演讲 315消费者权益演讲稿篇七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

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

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

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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