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书的作文800字篇一
这本书里的人物被描写的活灵活现,有英勇善战的赵云,有重义的关羽,有有勇有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
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大敌当前、临危不惧的张飞。张飞虽然有勇无谋,但是他也凭着自己的智慧,巧取瓦口溢,他还对刘备忠心耿耿,从不生二心。而且他武艺高强,在百万之中取上将首级如囊中取物。张飞还多才多艺,他画的画栩栩如生,也不亚于画家齐白石的画画技术吧!
我最看不起的人物是刘备之子——刘禅,他胸无大志,只知道吃喝玩乐,“乐不思蜀”这个成语就是他“打造”出来的,最终投降于魏国。到了最后,司马炎统一了天下,将魏改为晋,三国时代就结束了。
这本书中不仅有英雄豪杰,也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曹操,也有小肚鸡肠、狂妄自大的周瑜,这些人物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联系现在,在当代社会像《三国演义》里面的正面人物的品质的人越来越少,人们往往把金钱、荣誉、地位放在第一位,却把诚信、忠实的美德抛到了九霄云外。有的人为了钱,为了地位,绞尽脑汁,丧失诚信与良心。与他们对比,我们真是应该自愧不如啊!
不过,我还是非常佩服关羽的英明神勇,佩服刘备的爱民如子,佩服孔明的神机妙算。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勇无谋的人永远受制于人,而智勇双全的人才会统治天下。
书的作文800字篇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书的作文800字篇三
书,越是慢慢翻看,越是仔细品味,文字构建地美妙意象越是渗入全身,漫溢开来,他又何尝不是呢?越是慢慢回味,他教给我的道理令我受益匪浅。
一个寒冷的冬天,天还没亮,而我不得不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来,带着重重的书包踏着白色的'月光,走向那有点遥远的学校去。
早晨的雾气还没消散,远处的景物若隐若现,我带着愉悦的心情走在去学校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喊:“有人吗?有人吗?快来人啊?”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我走了过去,突然看一位老者倒在地上,不知怎么的,居然一动不动的。在他的旁边,有一个穿着我们学校校服的学生在呼喊着。他看到我走了过来,感觉舒了一口气,告诉我了这里的情况,原来是那位老人突然昏迷了,他正在呼唤人救那个老人。而我想自己也不会医术,也不想给自己惹事上身,于是假装没有听见,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他看见我要离开,就大声喊住了我:“小弟弟,帮我一下吧!你在这里照顾好老人,我去多叫几个人来。”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飞快的逃离了现场。
接下来的上学路虽然不长,但是我却走了好久好久。心中也想着刚才的事,踏着上课铃声,我走进了教室,第一堂数学课我总是心神不宁。
大课间时,我却在校团委办公室看见了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早上那一位给老人施救的大哥哥,心中突然起了疑问:为什么他们在这呢?
于是我带着困惑走向我爸爸妈妈,“啊,你是说晕倒的是我的外公?”我惊讶地叫了起来。
那位大哥哥看着我,没有说话,而我的脸却一瞬间变得通红。我也沉默了许久。
后来的我明白,生活中遇到事情后不应该躲避,应该伸出援手,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或许还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那位大哥哥也成为了我的好朋友,他就像一本未命名的书,我从他身上读出了很多受益匪浅的人生道理。
书的作文800字篇四
从小到大,书都是我的最爱,难怪妈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书虫”,说我常常像虫子一样,一钻进书里,就把吃饭、睡觉都给忘了。
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坐在床头,捧着几本书给我讲故事,我就在这一阵阵轻柔、优美的语言中缓缓地进入梦乡。后来上幼儿园了,爸爸每天送我上学,我站在电瓶车前面,他就一路和我讲书里的故事,故事讲完了,学校也就到了。那时我常常希望,要是这条路再远一些该有多好啊,我就能听到更多的故事了。
上小学了,我终于学会了自己读书,尽管有很多字不认识,但依靠拼音,书里那些精美的插图,离奇曲折的故事仍然让我留恋忘返,在书里,我和白雪公主为伴,一起在无边的旷野上,伴着优美的音乐跳起了芭蕾舞,我和莫吐儿家的那只小牛为伴,它总是把黑乎乎、湿漉漉的嘴脸扎进一堆垃圾里,一只前蹄在地上刨了两三次,然后翘起尾巴,放开四蹄跳起来,发出闷声闷气的叫唤,那模样真是非常滑稽,莫吐儿被逗得哈哈大笑,我也常常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
慢慢地,慢慢地,书成了我的最爱,家里的柜子上上下下全是书,每拿到一本新书,我就会津津有味地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像一只鸵鸟埋着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又像一株急着吐绿的小草,贪婪地吮吸着书中的养分。
书里的快乐常常让我忘记自己的存在,有时我会变成福尔摩斯,拥有高超的推理能力,能够一层一层抽丝剥茧抓住凶手,还会会弹奏一曲优美的小提琴曲,;有时我又变成了杨红樱笔下的马小跳,顽皮的有些古怪,傻傻的有些可爱。
书看得多了,有时我会和老爸比赛用报纸折一座桥梁,看谁得更结实,用报纸包鸡蛋,看谁从高处掉下来不会破,我照着书上的指导,常常把老爸打得一败涂地;我也会养几只金鱼,观察它们怎样游泳、进食和睡觉,看看是不是和书里描写的一样有趣。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让我在书的海洋里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