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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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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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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一

您好!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随着潮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特别是摩电车辆的急剧增多,给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家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倡导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形成规范骑行、有序停放、文明礼让的良好出行风尚,敬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做到:

一、年龄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二、电动自行车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一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禁止驾驶无牌、非法改装、超期的违标电动车上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仅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骑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载人,不得两名以上(含两名)人员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在途中打电话、玩手机,不攀附其他车辆。

四、摩托车要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不得驾驶无牌证、非法改装、报废、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道路行驶,不争道、抢道、占道,不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在行驶过程中玩手机。

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大货车盲区,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在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观望,减速慢行,文明礼让;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六、家长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及时发现、掌握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确保出行安全。

家长、同学们,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章守法,规范骑乘,牢牢筑起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们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教育孩字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使孩子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好习惯,真正做到“交通安全进家庭”。

二、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三、教育孩子上下车按先后顺序,过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严格遵守交通“六不准”(不闯红灯,不逆向行走,不穿越护栏,不骑“英雄车”,不抢道,不跳车)。

四、教育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骑车不戴耳机,不开飞车。骑车时不勾肩搭背、互相追逐。

五、教育孩子任何时候不得偷骑家长或其他人的摩托车、电动车,家长要管好自己的摩托车、电动车钥匙。

六、教育孩子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以及无证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七 、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 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祝大家平安、健康、快乐!

xx县技工学校

20xx年8月19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您好!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随着xx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长,特别是摩电车辆的急剧增多,给交通出行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为预防和减少涉学生、家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倡导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形成规范骑行、有序停放、文明礼让的良好出行风尚,敬请各位学生及家长做到:

一、年龄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二、电动自行车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一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禁止驾驶无牌、非法改装、超期的违标电动车上路,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不得载人,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仅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三、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骑车时要集中注意力,不得载人,不得两名以上(含两名)人员并排骑车、勾肩搭背或赛车,不闯红灯,不在途中打电话、玩手机,不攀附其他车辆。

四、摩托车要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原则上路行驶,带齐驾驶证、行驶证;不得驾驶无牌证、非法改装、报废、未按期检验的摩托车;驾乘人员均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按规定道路行驶,不争道、抢道、占道,不逆行、闯红灯、乱穿马路,不在行驶过程中玩手机。

五、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与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大货车盲区,确保自身交通安全;在途经人行横道、学校门口和路口时,要左右观望,减速慢行,文明礼让;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六、家长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接送孩子途中,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及时发现、掌握孩子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确保出行安全。

家长、同学们,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遵章守法,规范骑乘,牢牢筑起学生交通出行的安全屏障,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xx市公安局

20xx年4月13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四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学生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车辆日益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安全风险也愈来愈大。为进一步引导孩子们增强交通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们出行安全,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我们在此建议:

通过对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熟知交通安全常识,强化自身交通安全意识,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学会并掌握安全的出行方法,纠正孩子不安全的出行习惯。让其远离危险,远离交通陋习,一同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家长是孩子的榜样,您要时刻做孩子的楷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陋习,做文明行路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乱穿马路;做文明骑车人,骑自行车不驶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礼让行人和机动车;做文明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市《关于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十个凡是”严管措施的通告》,开车系好安全带,骑乘摩电佩戴好安全头盔,礼让斑马线和行人,不闯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乱停乱放、不向车窗外抛物。

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请您教育孩子在出行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靠右行走,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横穿马路、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并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通行。告诫孩子拒绝搭乘三轮车、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禁止未满12周岁孩子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及未成年孩子驾驶摩托车上下学。接送孩子上下学时,请按交通标志以及交警、学校的指引指挥行驶,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并提醒身边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撑起一片灿烂的蓝天。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9月1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五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学生们快乐上学去、平安回家来是每个人共同的期盼,希望家长和同学们重视交通安全,注重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好习惯,共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我们将一些安全出行的建议分享给家长和同学们。

提前熟悉通行路线。新学年有很多家长不熟悉新学校周边的道路,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了解校门所在位置及停车、疫情防控等规定,做好开学前交通出行准备。对于周边设置有限时停车路段或限时泊位的学校,家长停车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停离。

安全行车勿分心驾驶。接送学生途中,家长应严格遵守《xx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要求,家长驾驶过程中不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接听、拨打电话,不随意向车外抛掷物品,不让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乘坐副驾驶座位,不要让孩子在等待通行信号或者前方受阻临时停车时上下车辆。

上下车做好规定动作。《若干规定》中明确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家长既是监护人又是驾驶人,上车后请率先系好安全带并督促孩子规范使用。下车前,驾驶人应观察周围有无过往车辆行人,保障安全时再打开车门以免开车门时不慎造成危险。

勇敢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若干规定》明确,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吸毒的,不得乘坐其驾驶的机动车。同学们在生活中,如果发现家长在前一天有饮酒情况,应建议父母妥善规划出行方式,同时不乘坐超员车、“黑校车”,保障交通安全。

文明有序乘坐公共交通。乘坐公共汽车时,应当在线路站牌候车点候乘,上车后应做到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向车外抛物。低龄学生还应注意,不在车厢内追逐打闹、不将头部和上肢伸出窗外。

骑乘车戴好安全头盔。家长在骑行电动车接送孩子上道路行驶时,驾乘人员均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年满16岁的同学若骑电动车上下学也需佩戴安全头盔,家长应为孩子购置合格的安全头盔并规范佩戴,关键时刻它能起到缓冲、吸收部分能量、保护生命安全的作用。

步行上下学需注意。过马路不猛跑、不打逗,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线,并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对于低年级儿童来说,最好不要让孩子自己出行,上下学路上时,要时刻让孩子处于自己的保护之下。

未满12岁不可骑车上路。按照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需年满12周岁。年龄“过关”的同学在骑行过程中,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双手离把、骑车载人。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

明辨并抵制危险行为。按照《若干规定》,同学们在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若需“打车”,应知晓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此外还应注意,平衡车、滑板车不可作为代步工具上道路使用。

文明意识一小步,交通安全一大步。衷心希望各位家长能利用业余时间,与孩子共同了解、掌握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家庭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家风,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为城市文明交通建设贡献力量!最后祝同学们在新学期里取得新进步,学习成绩和交通安全“全优”!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xx年9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六

尊敬的家长:

您好!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安全风险加大。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知危险会避险,确保学生安全。

1.家长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为学生树立榜样,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或骑行时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严禁酒驾。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即使达到相应年龄,也应优选步行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确需家长驾驶电动车接送或者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学生的,要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不得拼私家车接送学生,也不得租车接送学生。

4.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5.家长步行接送学生时,要和学生一起知悉交通安全知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让我们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七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为了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近年来,随着道路上的车辆增多,加之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任意横穿马路等现象严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请广大学生家长理解并配合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管理,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家长要负起安全监护的责任,并做好与校方的对接,加强对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叮嘱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孩子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二、上学、放学高峰期间,学校周边交通相对繁忙,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接送孩子的家长们请在指定地点规范停车,并做到即停即走,不要在学校周边逗留,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扶身、并行、追逐或者曲折竞驶。请家长切实加强孩子骑乘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管理,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四、请家长做好表率,规范使用“一盔一带”,驾驶私家车接送学生时,驾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驾乘人员都要规范戴好安全头盔。

各位家长,让我们携手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祝愿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八

广大中小学生家长朋友们:

中小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一直备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道路上车流量的猛增,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日前,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我市交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中小学校车安全座谈会,征求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回应学校呼声和家长关切,我市交管部门将全力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管理。

目前,我市各中小学校校园周边道路拥堵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学生家长将机动车随意停放,严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造成交通拥堵,也给学生出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更不利于学生交通安全意识的养成。为改善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环境,优化道路通行秩序,我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安装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对违法停放车辆将实施现场和电子抓拍进行处罚。

在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接送学生的家长朋友们,在接送孩子时候,请规范停车、守法停车,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文明形象。请您用自己文明的行为习惯,和我们共同引领孩子们的茁壮成长。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日期:

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意见 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篇九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又到春暖花开入学时,为切实保障学生返校后的日常交通出行安全,深圳市教育局联合深圳市交警局共同提醒家长朋友们,始终牢记“牢牢把孩子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手上”的理念,引导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请提醒孩子:平衡车、滑板车是滑行工具,不能上路滑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行人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请提醒孩子:停车场不是游乐场,切勿在停车场内玩耍。车辆盲区多,要教育孩子不得在车辆周围玩耍,要和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特别是小区停车场内。

请提醒孩子:过马路时一定要“先左看再右看再左看”,确认安全再通过。过马路时一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穿越人行横道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可急冲、嬉闹或突然折返。

请提醒孩子: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家长切莫让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

请提醒孩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副驾驶位。乘车时,无论前排还是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守住生命线。

请提醒孩子:车辆有盲区,特别是大型车辆,要远离货车注意盲区。在马路上遇到大型车辆,要尽量远离。在路口的拐弯地带,要注意远离“危险警示区域”。

生命仅一次,事故无彩排。让我们共同为孩子撑起交通安全的平安伞,为孩子树立遵纪守法的好榜样,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让孩子们安全返校,快乐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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